本帖最后由 水龙 于 2017-10-27 10:05 编辑
诗的格式是由诗句搭建的整体架构,格式是诗的要素之一。 格式为用,内容为体,新诗体的格式应该为诗的内容服务。 作诗应是感于哀乐,缘事而发,事有不同,哀乐各异。现代人生活节奏快,新事物层出不穷,人的思想活跃,不易为框框束缚。当诗者尽情挥洒于字词之间时,诗无定篇,行无定字。 长句和短句⑴各有修辞效果。长句或细腻委婉,或气势磅礴;短句则生动明快、节奏紧凑。长短句子的不同运用可表达不同的情感,也使诗篇形成不同的节奏。长短参差的句式宜于抒发激昂或缠绵的情感,整齐的句式一般宜用于平和庄重的叙事或抒情;短的篇幅常用于写景,长的篇幅则常见于叙事。采用何种格式,即诗的行数和每一句的字数应该由诗者根据写作的内容和要表达的情感量身订制,这样才有利于自由地表现个人的思想感情。 诗的格式按通篇句子的长短可粗分为齐言和杂言两类,齐言诗各句子长度相同,有如律绝;杂言诗各句子的长度参差,有如新诗。多数情况下,诗应该采用杂言,即长短句形式。这种长短句每行大致有一个完整的意思,按完整的意思断句,而不是按语顿分行。如果需要,诗也可以采用齐言形式,使用长度相同的句子来表达诗者的情感。 除了长篇的叙事之外,诗的篇幅不宜过长,诗句也不宜过长。短小精干,朗朗上口,雅俗共赏的诗篇更容易流传。 律绝词曲具有一千多个固定的格式,要从中挑选适合的格式进行写作也不是容易的事,所以新诗体不应设固定的格式。格式不固定并不是没有格式,只是格式由诗者按表达的内容自定。格式自定既汲取了现代新诗的优点,也是对传统杂言诗风格的承传。 格式自定解除了格式对思维的束缚,为诗者创作提供了自由发挥的空间。但是格式自定也要求诗者的每一首诗都要写出符合这首诗内容的特异形式,这其实更加考验诗者驾驭文字的能力,更有利于高质量诗作的出现。 诗者也可以使用自己习惯的格式或借用律绝或小令的格式来叙事抒情。但这时的格式不一定能做到与要表达的内容完全相称。一种格式写多种题材,也难免出现衣不适体的现象。 格式自定包括了三层意思。一是诗者并没有固定的格式,格式在创作过程中自然形成;二是诗者根据要写的题材和内容,在写作前规划一个合适的格式,然后进行写作;三是根据要写的题材和内容,选用现有的合适的格式来表达内容。 诗者可根据自己的习惯来确定诗的格式。
注:⑴ 诗句比较精练短小,一般认为6个字及以上的句子即为长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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