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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山人 发表于 2017-7-28 20:36 其实三星白兰地不是非得祭出25大法才解释得通的,用准律句平平仄平仄就O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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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山人 发表于 2017-7-28 20:39 《联律通则》严格说来具有一定的适用范围,对讲平仄的格律形式的对联是适用的 ...
梅花山人 发表于 2017-7-28 20:42 因“八月九月芦花飞‘不适合25大法就是病句呀。忒不靠谱了吧
梅花山人 发表于 2017-7-28 20:45 无聊人前无聊人,双关,也可解为百无聊赖之人面前【对】无聊之人,无聊具多义性,不太好对,如用全仄去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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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羊 发表于 2017-7-29 00:25 准律句的说法,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错误。 24分明是律句,24不明是律句。 这【24分明】的法则,岂不成了违 ...
梅花山人 发表于 2017-7-29 00:45 辩证法中矛盾分普遍性和特殊性吧,24分明是普遍性,平平仄平仄是特殊性,王力称之为特坳句 ...
小三羊 发表于 2017-7-29 00:29 什么叫【严格说来具有一定的适用范围】?
小三羊 发表于 2017-7-29 00:31 全仄或全平的对子,大概就是这要出笼的!
梅花山人 发表于 2017-7-29 00:51 金先生也说过联律通则是胡扯的话,但又说到了’作者用律句成对,这对联就是讲平仄的。‘,用律句成对不就 ...
梅花山人 发表于 2017-7-29 00:51 金先生也说过联律通则是胡扯的话,但又说到了’作者用律句成对,这对联就是讲平仄的。‘,用律句成对不就是联律通则的适用范围了吗 但是,对联,尤其是某些古联是不讲究平仄声律的,这部分自然就不受联律通则的约束了,不是么
小三羊 发表于 2017-7-29 00:49 你这是歪曲辩证法!
梅花山人 发表于 2017-7-29 00:54 哪就出笼呗,三羊才高,试对一下玩玩也蛮好呀
小三羊 发表于 2017-7-29 00:55 你也是挑吃挑喝的主,。老金说的就是法律吗?王力说的就是圣旨吗?【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是明朝的理论 ...
梅花山人 发表于 2017-7-29 00:58 怎么歪曲了,24分明普遍应用于近体,可不是三羊的25分明
梅花山人 发表于 2017-7-29 01:02 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是普适性的东东,挑吃挑喝也具有一定的普适性
小三羊 发表于 2017-7-29 01:09 我看你也不是省油的灯! 在458首省试贴里,符合24分明的句子,占97以上。这事不争的事实! 但是,不要小 ...
小三羊 发表于 2017-7-29 01:24 你约到你当版主的板块讨论无情对,三羊抱着人情而来,并非抱着【增人气】而来的。可是通过近几天的讨论或辩 ...
梅花山人 发表于 2017-7-29 01:23 我并未完全否定你的25分明,按王力的律句推导法则来说,五言由四言推导,四言无非就两句,平平仄仄与仄仄 ...
梅花山人 发表于 2017-7-29 01:31 讨论讨论,不讨何来论,全都认同你了还需要什么讨论 也许我很荒谬,也许你很正确,各抒己见才是论坛应 ...
小三羊 发表于 2017-7-29 01:11 你怎么好强词夺理呢! 看来三羊上当了,高估你了!
小三羊 发表于 2017-7-29 01:38 三羊并无让别人认同的妄图,只是希望辩手辩手,公开公平公正的来讨论。 至于你的【全都认同你了还需要什 ...
梅花山人 发表于 2017-7-29 01:38 怎么能叫强词夺理呢,’在458首省试贴里,符合24分明的句子,占97以上。这事不争的事实!‘,这是你说的 ...
梅花山人 发表于 2017-7-29 01:43 所以说有碰撞才能产生思想的火花嘛,论坛论坛,说白了就是让人吵架斗嘴的坛子--不论是学术性的还是非学术 ...
小三羊 发表于 2017-7-29 01:50 原来你是让三羊来与你【吵架斗嘴】?怪不得你老是花拳绣腿的玩龙灯,怪不得你束之高阁不着实际? 看看下 ...
梅花山人 发表于 2017-7-29 02:03 貌似有失律之处,波澜壮阔飞巨瀑;巨字处应平而仄,巨字只在类篇中有平声读,但其义不对,求於切,未央也。但是,仄仄平仄仄属准句,以准律句去衡量的话则此句无碍
小三羊 发表于 2017-7-29 02:07 浩浩黄河,惊心动魄泻三门,波澜壮阔飞巨瀑; 巍巍砥柱,立地顶天擎万世,气宇轩昂屹中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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