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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二、孤平的提出
1.王士祯
康熙年间学者王士祯(王渔洋1634—1711年),在《律诗定体》首次提出“拗救”的观念,提出忌“孤平”的理论,并与“拗救”理论一起对“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进行了探讨。
王士祯在《律诗定体》中第一式“五言仄起不入韵”中列出例诗后,用大字标明指出: “五律,凡双句二四应平仄者,第一字必用平,断不可杂以仄声,以平平止有两字相连,不可令单也。”
王又举例七言仄起入韻引例诗句:“待日金门漏未稀”第三字金字下有注曰:“此字必平,凡平不可令单”
王士祯虽然没有明确提出“孤平”的概念,也没提到“拗救”,但他所说的就是当代学者王力所承续的定义。所以说,他是历史上第一个阐发“孤平”的人,第一个提出“平不令单”。
关于他的学说,在诗韵问题上,赵执信曾求教于王士祯,王却“终身不言所自。其以授人,又不肯尽也”。王还提醒过赵执信“子毋妄语人”(《谈龙录》)。当代学者郭绍虞认为:“王士祯进一步摸索钩稽,初具眉目,只因不敢看作定论,所以不以示人”(郭绍虞《清诗话序言》)。因此无须将《律诗定体》的主张奉为圭臬。其实,对王论当时即有置疑。崔旭在“念堂诗话”中指出:“王阮亭之古诗平仄,赵秋谷(赵执信)之声调谱,不见以为秘诀,见之则无用。”为《清诗话》作序的严伟说得更径直:“清代诸诗话,或章句而诋之,或单辞而称之,或则妄为格律以诏后人。或则别辟蹊径自矜独得。其究也,设辨愈多,去古愈远。”
2.赵执信
王士祯的甥婿,康熙年间学者赵执信(1659—1733)在《声调谱》中,提出了五言用韵句“仄平仄仄平”与七言的“孤平”问题,还提出了出句“仄平仄仄仄”、“平仄平仄仄”的“孤平”问题。更主要的是他还提出了“本句自救”与“对句互救”的拗救办法。他说:“平平仄仄仄,下句仄仄仄平平,律诗常用,若仄平仄仄仄则为落调矣。盖下有三仄,上必二平也。”比王士祯的理论更进了一层,但他仍未使用到“孤平”这个词语。
3.李汝襄
乾隆年间学者李汝襄(生卒不详),第一个明确提出“孤平”概念并指出“孤平为诗家大忌”。他首次使用了“孤平”是近体诗“大忌”一说。(提出孤平“平平仄仄平”句式及拗救法,王力继承之)
在《广声调谱》二卷卷上《五言律诗》一章中,所列五律诸式中有“孤平式”,并引例诗三首:唐•杜甫《玩月呈汉中王》,起句为“夜深露气清”。唐•李白《南阳送客》第二句为“寸心贵不忘。”唐•戴叔伦《送友人东归》第二句为“出关送故人。”均在有关诗句首字旁标出孤平所在,并在后面批注道:“孤平为近体诗之大忌,以其不纉(缵,继承的意思,也有版本为“叶”)也。但五律近古,与七律不同,故唐诗全帙中,不無一二用者,然必借拗体以配之。此在古人故作放筆,非无心也。若不察而误用,失之远矣。”李汝襄所列的三例“孤平”句式,俱是用韵句(平平仄仄平)首字原当平声而拗用仄声(仄平仄仄平)),出现第二字“孤平”的问题。 还明确指出:“凡遇‘平平仄仄平’之句,其第一字断不宜仄。然亦有第一字用仄者第三字必用平,谓之拗句”。并引郑谷《书村叟壁》诗首句为例:“‘草肥朝牧牛’,草字用仄,使朝字亦用仄,则肥字为平字单行而不缵矣。此将朝字用平,则肥字不得于上,犹得于下也,仍不单行,故名拗句而可用也。”
4.董文焕
同治年间学者董文焕(1833-1877年),在《声调四谱图说》卷十一提出:“‘仄平仄仄平’句式中,单一平声为两仄所夹者为‘夹平’。”这里首次出现了“夹平”的概念。(此说为启功所继承)并进一步解释:“‘仄仄仄平仄,平平平仄平’,一联首句三字拗仄,首字不救,则下句三字必拗平救之也。若下三字既平,则首句亦可拗仄,盖二三连平即不犯夹平,则首句首字又不必斤斤拗平以救之也。”
综上可见,“孤平”之议,始于王渔洋,定义于李汝襄,演之于董文焕。“孤平”一词,始于李汝襄;“夹平”一词,始于董文焕。
当代:
王力与吴丈蜀继承了王士祯、赵执信与李汝襄的理论;而启功、吴小如与林正三是完全继承了董文焕的理论,合并“夹平”即是“孤平”,并扩大至出句的忌讳。
5.王力
王力(1900-1986)在《诗词格律》第三节《律诗的平仄(四)》“孤平的避忌”中:“在五言‘平平仄仄平’这个句型中,第一字必须用平声,如果用了仄声字,就是犯了孤平。因为除了韵脚外,只剩一个平声字了。”“孤平是律诗(包括长律、律绝)的大忌,所以诗人们在写律诗的时候,注意避免孤平。在词曲中用到同类句子的时候,也注意避免孤平。”王力先生主编的《古代汉语》说:“在唐人的律诗中,很难发现孤平的句子。”(此观点不当)
6.启功
启功先生(1912—2005),在《诗文声律论稿》中:“律句中忌‘孤平’,是从来相传的口诀,但没有解释的注文,也没说哪个字的位置例外。‘孤平’实指一平被两仄所夹处,句子首尾的单平并不在内。”他举例:“君至石头驿(‘头’字孤平)”,“往日用钱禁私铸(‘私’字孤平)”
启功先生用“夹平”一词解释了“孤平”,认为不管是平脚句还是仄脚句,即不论出句或对句,除了句首尾字,凡句中出现二仄夹一平(仄平仄)就是犯“孤平。”
著名学者、北大教授吴小如先生甚至认为,“黄鹤一去不复返”、“坐地日行八万里”虽为起句仄脚,也是孤平。与启功相似。(孤鹤按 “黄鹤一去不复返”非律句,与孤平何关?“坐地日行八万里”三仄收,全句只一平,若作为孤平,也值得研究。)
孤鹤点评 王力所说没错,启功也没错,只是启功孤平外延包括了王力的孤平。从“平不令单”的理论看启功的孤平更正确。但按启功说去查诗则孤平句遍地皆是。
7.吴丈蜀
著名学者、诗人吴丈蜀(1919~2006),在《词学概说》中:“所谓孤平,从字义来看,就是孤立的平声字,是指一句诗的范围说的。如果诗句中出现孤立的平声字,就叫做‘犯孤平’。特指两种句式:‘仄平仄仄平’,‘仄仄仄平仄仄平’;除了句末是平声字而外,句中就只有一个平声字,而且是孤立的,所以这两种句式都犯孤平。置于句子末尾是仄声的句子(出句),不受此种制约,即便全句只有一个平声字,也不算犯孤平”。吴的理论与王力的定义基本相同,都认为只有在单平韵脚的句子才会犯“孤平”。
8.林正三
台湾学者、诗人林正三(1943年生),在《诗学概要》中:“所谓‘孤平’,即是句中前后字皆为仄声,而中间夹一平声之谓。犯孤平即俗称之‘拗句’,然如‘拗而能救,既不算拗’。且七言之第一字,因离音节较远,平仄可以完全不论。故虽第二字‘犯孤平’亦所容许。至于他处之犯孤平而未救者,可说少之又少。前人有自全唐诗之中去搜寻者,唯得以下两例:醉多适不愁,(高适《淇上送韦司仓》);百岁老翁不种田。(李颀《野老曝背》)”
林正三“孤平”论与启功同宗,都是用“两仄夹一平”(夹平)来说明“孤平”的,但比启功略有不同,就是“七言句之第一字,因离音节较远,平仄可以完全不论。“故虽第二字‘犯孤平’亦所容许。似乎宽松了少许。另外他提出了“拗而能救,既不算拗”。
9.“孤平”特例
孤平句出在押韵句,一般都在偶句,但却有一种“孤平”句是特例,出在第一句。试看李商隐《二月二日》:
二月二日江上行,东风日暖闻吹笙。
花须柳眼各无赖,紫蝶黄蜂俱有情。
万里忆归元亮井,三年从事亚夫营。
新滩莫悟游人意,更作风檐夜雨声。本诗首句犯孤平。工律严格的李义山,下笔会有如此之误?有人说此乃“丁卯句法”,系唐代诗人许浑所创。即将律句三字尾的声调改为“仄平仄”对“平仄平”,以显示拗峭之变化。
注 “丁卯句法”称谓,始见于方回《瀛奎律髓》,为唐代诗人许浑所创,他喜欢将律句三字尾的声调改为“仄平仄”对“平仄平”,以显示拗峭变化,为后人所仿效。因为许浑有《丁卯集》问世,故后人将这种句法称为“丁卯句法”。比如孟浩然《望洞庭湖赠张丞相》:“八月湖水平,涵虚混太清。”;刘长卿《寄李侍御》:“旧国人未归,芳洲草还碧。”;白居易《二月二日》:“二月二日新雨晴,草芽菜甲一时生。”可谓不胜枚举。
孤鹤按 按启功两仄夹一平说,那么“丁卯句法”岂不是故意制造了许多孤平句,而且例子非常多,那么孤平根本不算什么玩意儿。因此王力的孤平说在“丁卯句法”面前反而显得有说服力了。
10.李树喜 李树喜诗论:“孤平”是个伪命题 第一,定义不确,唐宋无忌。首先,“孤平”概念不准:试想,一个句子,五个字中有“两”个平,五分天下而有其二。怎么叫“孤”,怎能称孤道寡?且唐宋不忌,多有实例;人们要问:“孤平”是唐宋戒律吗?是朝廷禁条吗?都不是!(孤鹤点评 “五分天下而有其二。怎么叫“孤”,怎能称孤道寡?”很有道理。) 第二,各执一端,无所适从。对于“孤平”,古今专家的定义与解说不一。王力和吴小如先生都是我的北大老师,启功更是我们尊敬的大师,一个说看押韵的对句。两个说出句也要计较。各执一端。无所遵循。听谁的?守什么,为谁守?结论只能是,没法听,都不听!(孤鹤点评 这个倒可以统一,启功的包含了王力的) 第三, 关于“拗救” “拗救”,也是清及以后的概念;认为在格律诗中,凡不符合平仄格式的称之“拗句”。凡“拗句”必须要“救”,否则为病,有拗则救。唐诗研究泰斗霍松林老人指出,唐宋人对“抝”不以为意,则无所谓“救”。有时还故意为之。“清人的“拗救”说,远不足以解释所有变态。何况对于“正体”来说,“拗”而不“救”是“变”,“拗”而能“救”也是“变”。霍老还指出,“新时期以来近体诗创作十分活跃,却过分拘守格律,知正而不知变。”(见《唐代文学研究年鉴·1983年卷》的“唐代文学研究笔谈”)(孤鹤按 此为的见。拗救是作茧自缚的理论。) 第四,适度运用,有益无害。(孤鹤按 从调声角度,能声韵协调当时好事。) 孤鹤按 此人之论,孤鹤双手赞成,本想作孤平专论,见此文而止。 对王力、启功的孤平之说,孤鹤的结论是:从理论上说,启功的全面说明“平不令孤”,从实践上说王力的可靠,启功的漫无边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