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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24 17:3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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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堂 发表于 2022-12-24 16:08
民国初年,黎元洪任临时大总统时,曾因郁门戴氏和陆氏婆媳两代守寡奖掖子孙,亲笔题词赐以“节比松筠”匾额 ...
82楼帖中“民国三年(1915年)”应为:民国三年(1914年)。
“节比松筠”,嘉奖谁?俩人?褒扬什么事呢?如果是“良妻贤母”“孝妇”的,不是应该对照国家条例的“实施细则”颁奖吗?何况,地方出了“杰出妇人”,应该由地方官上奏呈报,那么,《县志》应誌其事(我没翻这些资料)。
另外,上世纪一十年代总统给的牌匾,几年后的二十年代才筑个别墅叫“松筠”,总统都过了几任,迟了些儿,过气了些儿吧?
“褒章”呢?郁氏后人谁得了这枚徽章遗产?谁也不承认呀?
万一真的有牌匾事,颁给谁(戴,陆婆媳),都是总统的决定,戴,陆婆媳没有“争墩”吧?也争不来,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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