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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17 13:0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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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云闲风静 于 2020-5-17 13:05 编辑
新中华诗写作法【建议稿】
第一章 总纲
第一条:新中华诗与时俱进,继承和发展中国古代诗词曲赋。让新中华诗走进中学校园。
第二条:新中华诗使用用当代语言写作,创造当代新意象。
第三条:新中华诗不主张使用偏典怪字。使用古典必须在诗后加注。
第二章 分类
第一类 新歌行【由古风,古歌行,乐府等诗体发展而成】 诗句在八句以上。
第二类 新律【由古律诗发展而成】 诗句为五言八句,七言八句。
第三类 新绝【由古绝句发展而成】 诗句为五言四句,七言四句。
第四类 新词曲【由古词曲发展而成】 字句数按《白香词谱》《北曲新谱》为准。
第五类 自由体【当代新诗体】 字句数不限。
第三章 声韵
第一条 新中华诗必须押尾韵。长诗可以二,四,六,八......句为一韵节的转韵法则。其中自由体可以平仄通押。
第二条 新中华诗使用《中华通韵》。
第三条 新歌行和自由体诗不讲究平仄声。但每句的平声或仄声字不少于该句字数的三分之一。
第四条 律绝词曲:四言以下不拘平仄声,四言以上【包括四言】平仄声比约为:1:1,中间不得四连平或四连仄。
第四章 对偶
第一条 新律至少有一联对偶。
第二条 对偶可以是半对半不对的形式。
第五章 其他
第一条 新中华诗使用简体字,喜欢繁体字的诗友发帖时可以繁体字和简体字各写一次。
第二条 本法在不断地完善之中。
第三条 各位诗友有对本法的建议权。
第四条 凡写新中华新的诗友,发帖时须标明【新歌行,新律,新绝,新词曲,自由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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