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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思无邪也

思无邪闲谈之八:简评金筑子的“混声合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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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26 21:02: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思无邪也 于 2017-11-26 21:04 编辑
金筑子 发表于 2017-11-26 20:58
我今天白天不在家,现在才回来,看见梅岭将思无邪也的帖子转到国学,思无邪也过来发言,我表示欢迎。金筑子 ...

老金这态度还可。请把这里的纠缠骂语删去。
我是从我的旧文检出,为何又发:因为你前两天还在认为这是你的理论贡献,我当然持否定。
你原帖没存,别处一下子找不到。原发处:中国诗词,你该看到。

点评

好的,旧文找不到,我给你附上。但你首发在哪里,你总记得吧?这不是什么秘密吧。分别两年来,我没在你看不到的地方批你吧;你却在我看不到的地方批我,又不附上我的原文,这是不是有违做人的道德?!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11-26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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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6 21:04:28 | 显示全部楼层
思无邪也 发表于 2017-11-26 20:57
纠缠过去,毫无意义。长大一点吧,学君子的一些习惯吧!
再见!

什么没有意义,自己作过的恶自己负责,商纣王、秦始皇两三千年了至今还被人提起来批判,知味堡人、针叶林的恶劣行径随时都可以提起来批判

纠缠过去,好笑,今天你做了个强奸恶行,明天说不要纠缠过去,可笑之至,也就北山昏愦会护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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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6 21:08:04 | 显示全部楼层
思无邪也 发表于 2017-11-26 21:02
老金这态度还可。请把这里的纠缠骂语删去。
我是从我的旧文检出,为何又发:因为你前两天还在认为这是你的 ...

想你都别想,不是只许你骂不许别人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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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6 21: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思无邪也 发表于 2017-11-26 21:02
老金这态度还可。请把这里的纠缠骂语删去。
我是从我的旧文检出,为何又发:因为你前两天还在认为这是你的 ...

好的,旧文找不到,我给你附上。但你首发在哪里,你总记得吧?这不是什么秘密吧。分别两年来,我没在你看不到的地方批你吧;你却在我看不到的地方批我,又不附上我的原文,这是不是有违做人的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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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6 21: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金筑子 发表于 2017-11-26 21:11
好的,旧文找不到,我给你附上。但你首发在哪里,你总记得吧?这不是什么秘密吧。分别两年来,我没在你看 ...

要做男人又要做女人,当然可以,可以变性。但在同一时间的同一生理肉体,你必须是”这一个”性别,而不是同时既是男又是女。比如老金本家金星,当然可以两性都实践,但必须或男或女,一身同时兼有,决不可也。
------------------------------------------

老金,这是批驳观点吗,是无耻的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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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6 21: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原上草、程溪钓叟两位暂不要进来发言。这个问题只由我和思无邪也先生交流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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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26 21: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程溪钓叟 发表于 2017-11-26 21:04
什么没有意义,自己作过的恶自己负责,商纣王、秦始皇两三千年了至今还被人提起来批判,知味堡人、针叶林 ...

很可笑,很小,很狭促。
把我与秦始皇比,你觉得是个发现?网上有多大事,会员之间是敌我矛盾?阶级斗争?
如此心胸,如此素质,如此政治,一条道跑到黑,恶毒攻击,死缠烂打,违法乱纪,就没有耻感?
我目前为止,很少看到做尽谩骂,敌意十足,还不悔改者,你是少数之一。

如果责任在别人,也罢,发发牢骚不是不可。本身你错,又骂了几年,恶毒如此,苏雪林也!
我与你,在于你的言论不合适百家,因为你反对提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文艺,我必然要指出,要坚持社会主义文艺方针。
不接受批评,大肆删帖,又辞职到龙门阵谩骂攻讦,这是你的行为没错吧?
然后不断到百家纠缠谩骂,当然禁言删帖,这是坛规版律。因而怀恨,因而到处谩骂造谣,这就是你的所作所为。
有人对你构成强奸吗?晚上有多大的事情?刑事犯罪?你的女人心,委实太小了!怨不得别人。
比如这里,有多大恨,成天咀咒针叶林?发诗几十次,管理员说话告诫一概不听,这不是在家,是公共,得有公共道德,不能由着性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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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26 21:23:07 | 显示全部楼层
金筑子 发表于 2017-11-26 21:19
请原上草、程溪钓叟两位暂不要进来发言。这个问题只由我和思无邪也先生交流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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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26 21:30: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思无邪也 于 2017-11-26 21:37 编辑
林金建 发表于 2017-11-26 21:16
我觉得文章并没讲透不能混押的道理所在。马凯先生提出“求正容变”,这就允许“变”。所谓双轨制是由中华诗 ...

中华诗词协会,它是我国旧体的最高级别组织,算行业领导,尽管不是政府机构,但应该有权威性。
求变,所指多方面。声韵也在其内,所变方向,未来应该是新韵独大或最终主宰。
而就当前,协会提出声韵实行双轨制。而不在一首诗里共用新旧,不唯是协会意见,也是广大写者抑或各诗词园地的一致要求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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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我们放在后边说。我先提出的问题你为什么不回答呢!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11-26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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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26 21:35:59 | 显示全部楼层
金筑子 发表于 2017-11-26 21:11
好的,旧文找不到,我给你附上。但你首发在哪里,你总记得吧?这不是什么秘密吧。分别两年来,我没在你看 ...

你该看到。我做事不犯良知,不违事理,不越底线。
中国诗词,你当时还在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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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6 21:37:26 | 显示全部楼层
思无邪也 发表于 2017-11-26 21:30
中华诗词协会,他是我国旧体的最高级别组织,算行业领导,应该有权威性。
求变,所指多方面。声韵也在其 ...

这个,我们放在后边说。我先提出的问题你为什么不回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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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26 21:38:52 | 显示全部楼层
金筑子 发表于 2017-11-26 21:37
这个,我们放在后边说。我先提出的问题你为什么不回答呢!

哪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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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篇写于2016年6月。去年6月我还在中国诗词?!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11-26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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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26 21:39: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思无邪也 于 2017-11-26 21:41 编辑
林金建 发表于 2017-11-26 21:37
如果说旧体诗的用韵要与古人保持一致,那么中华新韵又作何解释呢?既然可以用新韵,又有什么理由不允许新旧 ...

混用不伦不类,协会明确要求不能混用。在新的政策没有颁发之前,遵依过去是常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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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6 21:40:18 | 显示全部楼层

此篇写于2016年6月。去年6月我还在中国诗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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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26 21:42:29 | 显示全部楼层
金筑子 发表于 2017-11-26 21:40
此篇写于2016年6月。去年6月我还在中国诗词?!

发在百家,你没看到,那不是我的问题。

点评

那就算了,没关系。你现在能发过来很好。我欢迎你。今晚太晚,明天再说吧!晚安!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11-26 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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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无邪也 发表于 2017-11-26 21:21
很可笑,很小,很狭促。
把我与秦始皇比,你觉得是个发现?网上有多大事,会员之间是敌我矛盾?阶级斗争 ...

可笑吗,自己做过的诸多恶劣行径叫别人不要提了,这就是你作恶的借口,还真可笑

网上的事就如现实中的事一个样,每一个号的背后都有个真实的人,胡批乱斗胡骂乱辱胡禁乱删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被几个网站扫地出门,问问,该反省的是谁

别拿会员来瞎扯蛋,你胡禁乱禁胡骂乱骂的时候又当谁是会员了

你有脸谈素质,穷凶极恶,被几大网站扫地出门还有脸谈素质

‘你反对提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文艺’,胡说八道的劣性不改,你倒真是大度,我何时反对过提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文艺了,反对的是你的红色百家的定位,诗词论坛瞎搞政治,本末倒置,这也成了你杀戮的借口

我们跟针叶林的事不关你事,真叶林在这网作过的恶做过的烂事你不清楚,不清楚就别乱扯

知味堡人,你怕连女人心都不配,看不起你、赶你走的还真多是女人,梓煜、梅兰翘楚、夏爱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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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26 21:44: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思无邪也 于 2017-11-26 21:48 编辑
程溪钓叟 发表于 2017-11-26 21:42
可笑吗,自己做过的诸多恶劣行径叫别人不要提了,这就是你作恶的借口,还真可笑

网上的事就如现实中的事 ...

我对你唯有可怜!回去面壁去吧!别再造谣、纠缠、耍泼了!不当版主被纠缠被谩骂都不会骂,做斑竹可制止谩骂会骂吗?人一疯,造谣的时候就更没有逻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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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6 21:45:18 | 显示全部楼层
思无邪也 发表于 2017-11-26 21:21
很可笑,很小,很狭促。
把我与秦始皇比,你觉得是个发现?网上有多大事,会员之间是敌我矛盾?阶级斗争 ...

拿北山来说事是吧,教诫什么教诫,我还真没见过这么不靠谱的管理员,直言,我鄙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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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6 21:47:35 | 显示全部楼层
思无邪也 发表于 2017-11-26 21:44
我对你唯有可怜!回去面壁去吧!别再造谣、纠缠、耍泼了!

我倒对你唯有鄙视,恶心,回炉再造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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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26 21:50:10 | 显示全部楼层
程溪钓叟 发表于 2017-11-26 21:47
我倒对你唯有鄙视,恶心,回炉再造去吧

你有这个反思精神?那很好,你应该照此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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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26 21:51:41 | 显示全部楼层
金筑子 发表于 2017-11-26 21:40
此篇写于2016年6月。去年6月我还在中国诗词?!

老金,你不控制骂与纠缠,控制不住局面,恕我不再奉陪。
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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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6 21:52:39 | 显示全部楼层
思无邪也 发表于 2017-11-26 21:50
你有这个反思精神?那很好,你应该照此办理。

你现在反思怕也没用了,给你指条明路,北大荒需要肥料,你正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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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6 21:5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思无邪也 发表于 2017-11-26 21:42
发在百家,你没看到,那不是我的问题。

那就算了,没关系。你现在能发过来很好。我欢迎你。今晚太晚,明天再说吧!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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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程溪钓叟 于 2017-11-26 22:31 编辑
林金建 发表于 2017-11-26 21:56
学术讨论要心平气和,各自摆出自己的论据、论点,然后共同探讨,而不是互相进行人身攻讦。 ...

主帖有学术吗,夹杂着一大把攻讦的东东倒是真的,翻出这些旧货来想干么不是很明显么,学术观点在哪里,论据呢,论证过程呢
想论声韵,开主帖,论点论据论证过程一个都不能少,无论观点对错,客观公正,不夹杂任何攻讦,这才叫学术,林兄可以参考一下九门提督、许传刚。老童子他们的帖子,有任何夹杂人事攻讦的语言么,说实话,这样的帖子不论是谁,发在我管理的版块第一时间就会被我关闭或删除
利用自己的一点公权就胡搞,最瞧不起这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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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金建 发表于 2017-11-26 23:20
最好不要扯中华论坛的旧事,也不要扯到意识形态上的分歧,应在理论上就新旧韵可不可以混用展开讨论。 ...

想批驳金筑子的理论,欢迎,另外开帖,这个帖子不可能在国学版长期存在,带坏文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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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7 08:01: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金筑子 于 2017-11-27 08:04 编辑

    回答知味堡人思无邪也:
    金筑子的原话是:从唐至今旧体诗(近体诗)的押韵变化是:
平仄从严,押韵从宽,宽至词韵,乃至方言,甚至新韵。
    金筑子这个话最早发表在2008年中诗百家。这个话的内容,最早以《前言》的形式发表于云南省公开出版物《云南诗词》。(云南教育出版社出版,自1990年起每年一本。)。
    金筑子的根据是:唐宋两代诗人写近体诗,只是大体上押平水韵,也有不押平水韵即比平水韵略宽的韵,好比东冬互押,江阳互押。到了明代,由朝廷颁布的《洪武正韵》(东冬合并、江阳合并、取消了十三元等,大体相当于后来的词韵),诗人写诗可押平水韵,也可押洪武正韵,朝廷并不干预。从《全明诗》可看出有大量的诗押洪武正韵和南方方言韵。清代由朝延颁佈《佩文诗韵》,写诗只能用平水韵。到了民国,前期,诗人写诗可用词韵,可用方言。1939年,由国民政府在重庆颁布了《中华诗韵》(新中国改名为《新韵新编》)。金筑子说的“乃至新韵”即这中华诗韵即诗訋新编。诗例有:林伯渠、朱德押的方言韵(真文元和庚青蒸互押):毛泽东的东庚互押、江阳互押。具体诗例就不想列出了,我知道知味堡人很不读诗,举也没用。我说的完全是近体诗的押韵历史,是用历代诗人的用韵来证明的,而知味的文章却是很荒诞的。
    从唐朝至毛泽东,都是平仄严依旧声,押宽从宽,到民国、新中国,可宽到今声即中华诗韵。新十四韵平仄为《中华诗词学会》这个学术团体颁佈干2004年。提倡新旧双轨制。它是提供学术团体自已的会员试行的,对外没有任何约束力,于今已过去十多年,因问题太多,至今没有正式实行!旧指所有“平仄从严押韵从宽”的的旧体,并非专指平韵。它的前言说:“可用新韵(平仄)也可用旧韵(平仄),好比平水韵(平仄)”。新旧是指平仄而言,不是指押韵而言。当时我作为中华诗词学会的个人会员,云南省诗词学会则为团体会员,我们都参加了具体的讨论,有充分的解释权根据。知味堡人却是没有这个资格的,因此知味可以说是在想当然地乱说。
    我是从来不用新韵平仄写诗的。按知味的男女比喻,我则始终是男人。而知味既用旧韵写诗,也用新韵写诗,先凑出句子来,合旧就曰平水,合新就标新韵,也就是说自己像男人时就扮男人,
自己像当女人时又扮女人。写论文知味则不男不女!

点评

平仄从严,押韵从宽,宽至词韵,乃至方言,甚至新韵。--------这段话很正确。我一直怀疑,金老真的老糊涂了,押韵也能古今混押?原来又是被人强奸了,正如我分析诗词中哪种情况不属于合掌,结果被混小子到处发文说自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11-27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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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做男人又要做女人,当然可以,可以变性。但在同一时间的同一生理肉体,你必须是”这一个”性别,而不是同时既是男又是女。-----此话很不科学,有些两性人具有明显的两性,甚至具有两性功能。因此,要准确的话,应在前面加“一般的说”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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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上草 发表于 2017-11-26 13:33
赶紧删了吧,引起吵架有意思吗?

理论问题,对事不对人。作者理论观点倒是很明确,但此文明显对人,凭作者经验应该懂得如何写才是不针对人的。这篇是“指向”错误的文章,一看就知道会引起混战,应该删除。为了表示对作者的尊重,最好请作者思考后应允删除或重新改写。否则我要删除含有不稳定因素的文章了。

点评

完全有关声韵,能看出攻击,应该是先入为主了吧? 版主应该把贴里的纠缠和谩骂删除,这是正义,正事!跟帖的骂,你没看到!?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11-27 21:01
如果谩骂激烈,我可不管你金老和梅首,删无赦。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11-27 10:24
此主题有必要保留。请各位版主千万勿删!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11-27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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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传刚 发表于 2017-11-27 10:02
理论问题,对事不对人。作者理论观点倒是很明确,但此文明显对人,凭作者经验应该懂得如何写才是不针对人 ...

此主题有必要保留。请各位版主千万勿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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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7 10:23:18 | 显示全部楼层
金筑子 发表于 2017-11-27 08:01
回答知味堡人思无邪也:    金筑子的原话是:从唐至今旧体诗(近体诗)的押韵变化是:
平仄从严,押韵 ...

平仄从严,押韵从宽,宽至词韵,乃至方言,甚至新韵。--------这段话很正确。我一直怀疑,金老真的老糊涂了,押韵也能古今混押?原来又是被人强奸了,正如我分析诗词中哪种情况不属于合掌,结果被混小子到处发文说自称杂体专家的提倡诗词合掌。这些阉割客、太监总管或者自己就是太监之流的最善于做的就是这种偷梁换柱、侮人声名的勾当,希望大家对那些口号式的尤其是针叶林如观之流的陷人误人的文章不必理睬,做好我们自己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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