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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无邪闲谈之八:简评金筑子的“混声合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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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6 10:07: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思无邪也 于 2017-11-26 18:45 编辑

             简评金筑子  ”混声合韵”

       ‘’混声合韵‘’,即‘’古今声韵混用‘’,是金筑子‘’一套理论‘’的核心,属于其网上“理论创新”,也是金筑子的得意之作。几天前,金筑子在与我对话时还很是轻蔑的对我说道:”你有什么东东?我有混声合韵“!      
      我没有”东东”,唯有”嗤嗤”······到现在还是忍俊不止。

      ‘’混声合韵‘’,即在一首诗里既用平水韵,也用新韵。金筑子有观点(金筑子的理论习惯:提出一个所谓的观点就是坚持,没有理由,不须理由)、有实践,‘’大雾诗‘’,是其代表作品,此处不列。

      但凡接触旧体、写作旧体的应该都知道,有关声韵,目前有两大体系。一是平水韵,称谓旧韵,另一个是中华十四韵,称谓新韵。在旧体写作中,实行”双轨”,即两个声韵体系都认可,都允许使用。但在具体一个作品中,必须是单独使用,或者平水,或者新韵,不能杂交混用。

      杂交混用,它打乱了声韵体系,使古今韵律无序。其实质是一种声韵运用的无规无矩,任意所为,乃旧体写作之荒诞。其影响极其不良:既不能保全旧韵原汁原味,又不能使新韵与时俱进,对旧韵新韵是两害。

      世间万物都有序,没规矩不成方圆,约定俗成——世界与自然如果没有这些,那一切都无法共循,都要乱套。金筑子的荒谬,这又是典型一例。要做男人又要做女人,当然可以,可以变性。但在同一时间的同一生理肉体,你必须是”这一个”性别,而不是同时既是男又是女。比如老金本家金星,当然可以两性都实践,但必须或男或女,一身同时兼有,决不可也。

      金筑子在声韵上的怪谬,不单在‘古今混用’上搞什么‘第三轨’。还在于,一方面他激烈反对用新韵,反对十四韵,另一方面,他又不时咀咒平水韵。他的荒唐、混乱,实在令人难得其解,让人莞尔。

      在常识性诗词观上不怕露怯,在简单的问题上造作复杂,在荒谬与偏执里标新立异,这是金筑子‘’理论‘’的一大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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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26 10:08:14 | 显示全部楼层
此篇写于201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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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6 10:47: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瑞丰堂 于 2017-11-26 10:49 编辑

宁为鸡首,不为牛后。现在很多作者都有这种习惯,学诗不久,因为不耐约束,率性而为,自称一体。金老似乎倒是并非这种情况,他的这种混押理念应该是后期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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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6 13: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要做男人又要做女人,当然可以,可以变性。但在同一时间的同一生理肉体,你必须是”这一个”性别,而不是同时既是男又是女。比如老金本家金星,当然可以两性都实践,但必须或男或女,一身同时兼有,决不可也。”
这段删了,比喻不当,“思无邪”,指思想纯正,正人先正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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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26 13: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瑞丰堂 发表于 2017-11-26 10:47
宁为鸡首,不为牛后。现在很多作者都有这种习惯,学诗不久,因为不耐约束,率性而为,自称一体。金老似乎倒 ...

从复古,用平水;从合时,择新韵;从未来,必定新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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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26 13:25:1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上草 发表于 2017-11-26 13:20
“要做男人又要做女人,当然可以,可以变性。但在同一时间的同一生理肉体,你必须是”这一个”性别,而不是 ...

问好!
此句无关正邪,只是一个比喻,也是一种幽默。
金星,舞蹈演员,后来脱口秀主持人。原来是男,后变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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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6 13:28: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原上草 于 2017-11-26 13:35 编辑

其实,如果参加古典诗词大赛,遵守双轨制,利于评比规范。
而在日常写作中,运用方言韵也未尝不可,诗出自然,流畅随意,朗朗上口,心情愉悦就好。这也是咏者的自由。何必借以纠缠不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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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6 13:33:16 | 显示全部楼层
思无邪也 发表于 2017-11-26 13:25
问好!
此句无关正邪,只是一个比喻,也是一种幽默。
金星,舞蹈演员,后来脱口秀主持人。原来是男,后变 ...

赶紧删了吧,引起吵架有意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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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26 13:35:3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上草 发表于 2017-11-26 13:28
其实,如果参加古典诗词大赛,遵守双轨制,利于评比规范。
而在日常写作中,运用方言韵也未尝不可,诗出自 ...

错矣!
我还没有在这里发过类似,这也是个旧体诗词的重大理论问题,还是个常识性问题。
一个人可以用两种声韵写作格律,但不可以在一首格律诗里同时用两种声韵。

网上,可以大胆设想,但不能以荒诞自欺欺人!
思无邪是说理论,没别的也不会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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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26 13:40:5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上草 发表于 2017-11-26 13:33
赶紧删了吧,引起吵架有意思吗?

晓惠,这是理论问题。吵(讨论、争鸣)当然可以,很正常。
希望正确理解此文以及思无邪本意:只在理论,不在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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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26 13:49:01 | 显示全部楼层
理论版,或者爱好、愿意交流的网人,须搞清楚这样一个问题:
讨论理论,争鸣异议,不论对谁,不论什么问题(必须是理论问题),都可以批评、驳论,么有禁区,因为这是理论研讨,是百家争鸣。
至于别人如何想,如何对待,是另外一回事。错,不在争鸣。
正确的方式:用理论回答坚持,或者检讨,或者沉默;错误或违法的方式:纠缠、谩骂、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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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6 13:55:52 | 显示全部楼层
思无邪也 发表于 2017-11-26 13:40
晓惠,这是理论问题。吵(讨论、争鸣)当然可以,很正常。
希望正确理解此文以及思无邪本意:只在理论, ...

“闲谈之八”而已,啥子理论?比喻不当,风马牛不相及,还这般强硬?还以为小日本鬼子进村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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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26 13:59:1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上草 发表于 2017-11-26 13:55
“闲谈之八”而已,啥子理论?比喻不当,风马牛不相及,还这般强硬?还以为小日本鬼子进村了呢, ...

声韵不是理论问题吗?公认双轨,金某搞了个三轨,否他三轨不是有关理论问题?
说别的没意思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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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6 14:00:43 | 显示全部楼层
百花齐放,百家争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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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6 14:06:43 | 显示全部楼层
思无邪也 发表于 2017-11-26 13:59
声韵不是理论问题吗?公认双轨,金某搞了个三轨,否他三轨不是有关理论问题?
说别的没意思了吧? ...

“要做男人又要做女人,当然可以,可以变性。但在同一时间的同一生理肉体,你必须是”这一个”性别,而不是同时既是男又是女。比如老金本家金星,当然可以两性都实践,但必须或男或女,一身同时兼有,决不可也。”
这段是你的理论?找着吵架呢?写点新的吧,选一首苏轼的词解读吧,祝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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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6 14:07:1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昨天针叶林无端删掉我正常交流帖再乱扣帽子的时候,你们这些说"百家争鸣"的人去了哪里。选择性失明么。只许自己小圈子的人批不许圈子外的人驳。奇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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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26 14: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上草 发表于 2017-11-26 14:06
“要做男人又要做女人,当然可以,可以变性。但在同一时间的同一生理肉体,你必须是”这一个”性别,而不 ...

那只是一个比喻,金星是舞蹈演员,亦有文字幽默,你还需正确解读。
没有吵架习惯,希望围绕理论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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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无邪也 发表于 2017-11-26 13:21
从复古,用平水;从合时,择新韵;从未来,必定新韵。

混押不攻自破!

“从复古,用平水;从合时,择新韵;从未来,必定新韵。”
——同意这个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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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6 14:23:50 | 显示全部楼层
思无邪也 发表于 2017-11-26 14:09
那只是一个比喻,金星是舞蹈演员,亦有文字幽默,你还需正确解读。
没有吵架习惯,希望围绕理论来说。 ...

风马牛不相及,就是说即便是疯子也不能过界。
关于诗词理论的声韵规则是说如果参加当朝的科举考试必须用官韵。
到了2017年,云贵高原的金老咏方言韵,没有法律可以限制的。他又不参加古典诗词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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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6 14:30:0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上草 发表于 2017-11-26 13:55
“闲谈之八”而已,啥子理论?比喻不当,风马牛不相及,还这般强硬?还以为小日本鬼子进村了呢, ...

我怎么感觉这话说得太强硬了呢?
建议和平交流,否则这帖子又成了是非之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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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6 14:38:07 | 显示全部楼层
讲得就是【古典诗词大赛】,正规场面用韵是有规则的,或古韵或新韵,至于其它范围,无需限制,这个无有争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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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26 14:41: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思无邪也 于 2017-11-26 17:35 编辑
原上草 发表于 2017-11-26 14:23
风马牛不相及,就是说即便是疯子也不能过界。
关于诗词理论的声韵规则是说如果参加当朝的科举考试必须用 ...

哪里过界?没读懂,多说无益!
下面这段涉及了话题交流。是的,老金在家可以怎么写都行,但诗作一旦发表,就不要怪他人来评。而他又祭起三轨,在网上宣告,这就是问题了。这是混淆视听,违背国家双轨要求。双轨没有进入宪法,金的三轨不属违法问题,但不合国家有关要求。会员就此批评,错在哪里,首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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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6 14:53:04 | 显示全部楼层
思无邪也 发表于 2017-11-26 14:41
哪里过界?没有读懂,多说无益!
下面这段涉及了话题交流。是的,老金在家可以怎么写都行,但自己祭起三轨 ...

思无邪,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思无邪。以上老话题,没啥意思,咱就来诗三百吧,您先解读其一,俺来学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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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6 15: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上草 发表于 2017-11-26 14:53
思无邪,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思无邪。以上老话题,没啥意思,咱就来诗三百吧,您先解读其一,俺来学学 ...

现在在谈双轨。你尚且没有读懂金星喻,其他,往后推。你要谈什么,发主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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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6 20:08:0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东西谈了多少年也没有谈出什么有价值的东西出来,况且老金已经被挡出理论版,不能在此发言,谈也没有意义。要谈,到国学版去谈吧,让老金能看到、能发言。
有死法,不可無活詩。但有活潑潑的詩,法于我何有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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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26 20: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穿越梅嶺 发表于 2017-11-26 20:08
这些东西谈了多少年也没有谈出什么有价值的东西出来,况且老金已经被挡出理论版,不能在此发言,谈也没有意 ...

确是常识问题,但坚持荒谬的常识错误,这就需要驳论,尤其又号称理论家,对此不该谬议流传。
空间不应是问题。网上公议,似乎不该限制。他可过来,在他本栏也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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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26 20:17:50 | 显示全部楼层
穿越梅嶺 发表于 2017-11-26 20:08
这些东西谈了多少年也没有谈出什么有价值的东西出来,况且老金已经被挡出理论版,不能在此发言,谈也没有意 ...

希望控制纠缠谩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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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6 20: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郑声 发表于 2017-11-26 15:10
现在在谈双轨。你尚且没有读懂金星喻,其他,往后推。你要谈什么,发主贴。 ...

不听劝,是吧?等着挨骂吧,金老不姓金,你这摆明了欺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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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无邪也 发表于 2017-11-26 20:17
希望控制纠缠谩骂!

你先来找茬,自掘坟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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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6 20:32:26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金星喻”?分明先来纠缠?太丢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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