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晓风轻送 于 2017-6-12 04:56 编辑
拗救闲谈:见拗必救,是对拗救论的机械理解 我虽然否定拗救论中的“救了就是合律”的观点,但并不否论他人的救——救就当是调声好了,但并不能解决出句的拗;救或不救都是他人的权力,谁也否认不了。对于拗救,在这个论坛里的,能够说清的恐怕也不多。我因参看了各家的观点,故能在王力拗救法的基础上,再补充点内容。 出句仄起拗,对句都需救:(事实是“小拗可救可不救,大拗有救有不救”) 1.出句仄起小拗:中仄仄平仄,对句用“中平平仄平”救。(同王力拗救法) 2.出句仄起大拗:中仄中仄仄,对句用“中平平仄平”救。(同王力拗救法)
出句平起拗,对句不需救的句式: 1.出句平起三仄调:中平仄仄仄,粘对未失,对句照用“中仄仄平平”。 2.出句特拗式:平平仄平仄,又称准律,对句照用“中仄仄平平”。
出句平起大拗,视为宜忌、禁忌的句式:(自己补充的内容) 从杜诗五律来看(查搜韵网196首),出句双夹平拗“仄平仄平仄”只有16句,占比千分之四,当属宜忌之类;出句连平大拗“中平平平仄”只有一句,当属禁忌之列,是必须规避的。 从以上情况,我们可以概括出:对于出句仄起拗,对句通用“中平平仄平”救,但也有不救的;对于出句平起拗,除宜忌、规避之外,对句照用“中仄仄平平”。那么,见拗必救还能解释的通吗?持见拗必救论者,实是不知变通之人——说是榆木脑袋也未为不可!一首绝句,只要是律句占多,还是认可为律绝的,并不作古绝看。对近体律诗的判断,也可照此理解。对于近体律诗,王力有“拗句不可多用”、涂宗涛有“律句占多还是认可”的话,我们只要细细品味他们话中的含意,还会削尖脑袋的为特拗句作救说解释吗? (个见:对特拗“平平仄平仄”句式,作“三救四说“或“四救三说”都是错误的。特拗句应从既拗且特上理解:唐人多用,已成定格;它是准同于“平平平仄仄”句式的,故又称准律句。其句式的第三字改为平声,既规避了连平大拗,同时也满足了特拗句格的要求。)
附几个常用拗律句: 特拗句:平平仄平仄 拗救句:中平平仄平 三仄调:平平仄仄仄 这几个句式,在律诗中常见,视同律句的合理变式,即“变而仍律者”,在赵执信的声调谱中统称拗律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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