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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4 07:3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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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齐武帝永明(483-492)年间,周颐(字彦伦,汝南安城人)著《四声切韵》,提出平上去入四声,而沈约把这一音韵学的发现应用于文学,将四声的区辨同传统的诗赋音韵知识相结合,创立了一种以声调的异同对立为特点的新变体五言诗,这种新变体五言诗后来被称作“永明体”。沈约《宋书·谢灵运传》云:“夫五色相宣,八音协畅,由乎玄黄律吕,各适物宜。欲使官徵相变,低昂互节。若前有浮声,则后须切响。一简之内,音韵尽殊;两句之中,轻重悉异。妙达此旨,始可言文”,“显然,这是企图通过‘一简之内’字与字之间,‘两句之中’音步与音步之间‘音韵’的‘轻重’变化,形成诗歌语音之错综和谐,以‘曲折声韵之巧’来取得悦耳的音乐效果。这可以说是永明诗人对诗歌声律模式的基本构想。”(聂永华《初唐宫廷诗风流变考论》)在具体操作上,则规定了一套五言诗创作时应避免的声律上的毛病,就是后人所记之“八病”。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的《南史·陆厥传》云:“时盛为文章,吴兴沈约,陈郡谢胱,琅琊王融,以气类相推彀。汝南周颗善识声韵,约等文皆用官商,将平、上、去、入为四声,以此制韵,有平头、上尾、蜂腰、鹤膝。五字之中音韵悉异,两句之内,角徵不同,不可增减。世呼为永明体。”永明声病说基本上是针对五言诗一句、一联中的声律而言的。 沈约等人的著述大都亡佚,其声病说的文献来源主要得之于《文镜秘府论》。《文镜秘府论》系中国古代文论史料。撰者日本僧人遍照金刚(774-835)于唐贞元=十年(804)至元和元年(806)在中国留学约3年,与中国僧徒、诗人有友好交往。本书是他归国后应当时日本人学习汉语和文学的要求,就带回的崔融《唐朝新定诗格》、王昌龄《诗格》、元兢《诗髓脑》、皎然《诗式》等书排比编纂而成,全书6卷,大部分篇幅是讲述诗歌的声律、词藻、典故、对偶等形式技巧问题的。如天、东、西、北4卷的《调四声谱》、《诗章中用声法式》、《论对》、《论病》、《论对属》等等。其所引之书,今多失传,所以保存了不少中国古代文论的史料。所论“文二十八种病”、“文笔十病得失”等,对研究六朝至唐古近体诗律学、文学批评、修辞学均有参考价值。清代杨守敬《日本访书志》说:“此书(《文镜秘府论》)盖为诗文声病而作,汇集沈隐侯(沈约)、刘善经、刘滔、僧皎然、元兢、及王氏、崔氏之说。今传世唯皎然之书,余皆泯灭。按《宋书》虽有平头、上尾、蜂腰、鹤膝诸说,近代已不得其详。此篇中所列二十八种病,皆一一引诗证佐分明。”郭绍虞先生在《文镜秘府论·前言》(人民文学出版社,1975年出版)中说:“如果研究我国诗歌发展的历史,那么在《文镜秘府论》所保存的材料中,正可看出从永明体过渡到律体的过程。” “四声八病”说内容大致如下: 四声就是指平上去入四声,八病则是对四声在诗句运用、排列中的八种忌讳。 它规定了句子中哪些字音调、声母、韵母不能相同,规定既嫌复杂,解释也不尽一致。概略言之: 平头:五言诗一联中首句和次句的第一或第二字同声。 上尾:一联中首句与次句的末一字同声。 蜂腰:一句中第二字与第五字同声。 鹤膝:第一句和第三句(即不押韵的两句)末字同声。 大韵:同一联中用了和所押的韵同韵部的字。即:挤韵(也称犯韵、冒韵))。 小韵:同一联中除押韵的字之外九个字中还有同韵部的两个字。 旁纽:一联有两字迭韵。 正纽:一联有两字双声。 对这个“四声八病”说,何伟棠先生解释道:“声病条例平头、上尾、蜂腰、鹤膝”说的虽然只是某字不得与某字同声,其实是有一种特定的声律法则、一套严整的声律格式隐含在里面的。当我们了解这些声病条例的背后有个“上二下三”(即“2-3”)的节律前提以后,就可以通过演绎法的运用,把这些声律格式以至整个的格式体系推导出来。经系联演绎,生成的格式体系包括律句三类12式,律联七类84式。这些格式共同的声律特点是四声分用和二五字异声。一首诗,如果它的句和联都体现这一共同的特点,那么,它的声律就是“平头、上尾、蜂腰、鹤膝”诸病成除(《永明体诗歌的声律及其向唐代近体衍变的进程和规律》)。 但就“八病”说通盘来看,要做到一句之中五个字音韵都有区别;一联之中清浊轻重不相同。这样写诗毕竟很受拘束。所以钟嵘在《诗品》中说,“余谓文制本须讽诵,不可蹇碍,但令清浊流通,口吻调利,斯为足矣。至于平上去入,余病(担忧)未能,蜂腰鹤膝,闾里已具。”这个看法是有道理的。 对“八病”说,有研究者考证沈约只提出四病,未尝有八病。杜晓勤说:“上官仪对沈约以来的声病说加以总结、发展,凝定为‘八病’说。以前人们一直认为,‘四声八病”之说均为沈约首倡。但是,自清代学者纪晓岚以来,人们越来越发现,沈约只明确提到的‘四声’理论,并未论及‘八病’。王梦鸥(引按:现当代学者、作家,2002年病逝于台北,享年96岁,著有《初唐诗学著述考》。)经过考证后认为,齐梁人顶多只言及‘四病’,也即《南史·陆厥传》所载平头、上尾、蜂腰、鹤膝四病。而八病之说则是陈、隋时人在前人四病之说基础上发展而成。”“最早提及‘八病’的人是隋唐之际的李百药,然其名称却始见于上官仪之诗学著述《笔札华梁》,而且在贞观中后期及高宗前期,又数上官仪的‘八病’说最为时人首肯和接受,故元兢之《诗髓脑》及中唐时日僧遍照金刚所编之《文镜秘府论》每每引之为据。”(杜晓勤《齐梁诗歌向盛唐诗歌的嬗变》,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3月) 永明体的出现,标志着我国古代诗歌从原始自然艺术的产物——“古体”诗,开始走向人为艺术的“近体诗”。永明体,也就成为近体诗形成的前奏,成为人为艺术发展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正如何伟棠先生所说:“节律和韵律都是古已有之的,而声律则不然,是永明体,历史上头一次把它引入五言诗,从而使诗歌格律结构的基本形式由节律和韵律二合进而为节律、声律、韵律三合的结构形式,开创了汉语诗律发展史上的一个新纪元。”(转引自王希杰《何伟棠教授与永明体研究》) “四声八病”用于永明体诗歌的创作中,对于增加诗歌艺术形式的美感,增强诗歌的艺术效果,是有积极意义的,对律诗的过渡不无裨益。但“文多拘忌,伤其真美”(钟嵘《诗品序》)繁琐的声律忌避,既难以把握,操作起来极为不易。也给诗律带来了一定的弊病。易言之,沈约等人制定的声病条例,并没有解决诗律的关键问题。 南朝梁大同时期的刘滔(引按:南朝梁大同年间曾为尚书祠部郎)等新声律理论的发现对永明体的补偏救弊有重大意义。这在日僧遍照金刚的《文镜秘府论·文二十八种病》中有所辑录。 刘氏日:“蜂腰者,五言诗第二字不得与第五字同声。古诗曰:‘闻君爱我甘,窃独自雕饰’是也。此是一句中之上尾。沈氏云:‘五言之中,分为两句,上二下三。凡至句末,并须要杀。’即其义也。刘滔亦云:‘为其同分句之末也。其诸赋颂,皆须以情斟酌避之。如阮璃《止欲赋》云:“思在体为素粉,悲随衣以消除。”即“体”与“粉”、“衣”与“除”同声是也。又第二字与第四字同声,亦不能善。此虽世无的目,而甚于蜂腰。如魏武帝《乐府歌》云:“冬节南食稻,春日复北翔”是也。’” 刘滔在阐述声病说的“蜂腰”病时肯定了沈约一句之中二、五字不能同声的说法。同时,有所发明。认为“第二字与第四字同声,亦不能善”这是颇有新意的创见。 何伟棠先生说:“就五言诗来说,平仄律的基本特征之一是“二四字异声”。要求二四字异声,就要确认第四字为“节点”,对这个字位作出限制性的用声安排,规定它不得与第二字同声。沈约等人制定的声病条例是没有这一条的。他们只是顺应“上二下三”的节律来作出用声的规定(引按:如“二五字异声”),第四字不在节点上,就没有要求它必须与第二字异声。”(《永明体诗歌的声律及其向唐代近体衍变的进程和规律》)何先生指出“声律史上第一个明确主张二四字之间需要安排异声对立的是梁代大同年间的声律学家刘滔。是刘滔指出‘第二字与第四字同声,亦不能善’(引按:这很重要,因为“四声分用”和“二五字异声”为永明体诗歌声律的基本特征;近体诗则强调“平仄分用”和“二四字异声”),并且刘滔强调平声,首创标举平声的用声法,以此取代永明声律说的病犯规条。《文镜秘府论》引其语云: “平声赊缓,有用处最多,参彼三声,殆为大半。且五言之内,非两则三,如班婕好诗日:“常恐秋节至,凉风夺炎热。”此其常也。亦得用一用四:若四,平声无居第四,如古诗云:“连城高且长”是也。用一,多在第二,如古诗云:“九州不足步”此,谓居其要也。” 刘滔认为,平声的特点是音节舒缓,在五言中用处最多,常常是五字之内,有两三个平声,当然也可能五字之内只有一个平声或四个平声。有四个平声的话,一般第四个字非平声;若只有一个平声,一般是第二个字,因为第二个“居其要”,位置最为重要。显然,他是把平声与其他上去入相对来谈,并且认为平声在五字之内处于重要位置。 在刘滔新声律论的导引之下,唐代近体诗平仄律所要求的声律格式系统在诗句层上首先确立。见于《诗章中用声法式》(引按:隋代刘善经著,见于《文镜秘府论》。日人小西甚一认为此节是刘善经声病学著作《四声指归》的部分)“‘五言’项下的‘用平声法式’,合计四类16式,已跟后来唐代近体五言律句句式系统完全契合。”(同上) 刘滔新声律理论的发现,使之上与沈约的永明声病说、下与的《诗章中用声法式》及元兢的“换头法”链接起来,就可以窥知永明体到近体在声律演进方面的方向和大势。(参见何伟棠:《永明体诗歌的声律及其向唐代近体衍变的进程和规律》) “上官体”,是唐代诗歌史上第一个以个人命名的诗歌风格称号。指唐高宗龙朔年间以上官仪(约608-665年)为代表的宫廷诗风。上官仪,高宗、武后时宰相(后为武后所杀)“上官体”的生成与上官仪本人政治地位的显贵有关,更与上官仪诗学理论有关。《旧唐书·上官仪传》:“工于五言诗,好以绮错婉媚为本。仪既显贵,故当时多有学其体者,时人谓为上官体。”上官体的“绮错婉媚”指词藻的典雅优美和花样翻新,诗风的委婉与柔媚。具有重视诗的形式技巧、追求诗的声辞之美的倾向。上官仪归纳了六朝以后诗歌的对偶方法,提出六对、八对之说,以音义的对称效果来区分偶句形式,已从一般的词性字音研究,扩展到联句的整体意象的配置。 上官体畅行宫廷20余年,形成一个风格相似趣味相投的宫廷诗人群体。并形成一套理论形态的诗歌主张。上官仪有《笔札华梁》二卷,另有元兢《诗髓脑》,佚名《文笔式》等一批诗格诗论之作。均可视为上官体诗学主张的组成部分。上官仪诗学论述十分零碎,但作为上官仪追随者的元兢在《文镜秘府论》所辑得的元氏《诗髓脑》中多有论及。(参见聂永华《初唐宫廷诗风流变考论》)就中,元兢的调声术于律诗声律的形成至为重要。 元兢,唐龙朔元年(661)为周王府参军。曾编选《古今诗人秀句》。元兢说:“声有五声,角徵官商羽也。分子文字四声,平上去入也。官商为平声,徵为上声,羽为去声,角为入声。故沈隐侯(沈约)论云:‘欲使官徵相变,低昂互节。若前有浮声,则后须切响。一简之内,音韵尽殊;两句之中,轻重悉异。妙达此旨,始可言文’故知调声之术其为大矣。”接着元兢说道: 调声之术,其例有三:一曰换头,二日护腰,三日相承。 一,换头者,若兢于《蓬州野望》诗日:“飘飘宕渠域,旷望蜀门隈,水共三巴远,山随八阵开。桥形疑汉接,石势似烟回。欲下他乡泪,猿声几处催。” 此篇第一句头两字平,次句头两字去上入:次句头两字去上入,次句头两字平;次句头两字又平,次句头两字去上入;次句头两字又去上入,次句头两字又平:如此轮转,自初以终篇,名为双换头,是最善也。若不可得如此,则如篇首第二字是平,下句第二字是用去上入;次句第二字又用去上入,次句第二字又用平:如此轮转终篇,唯换第二字,其第一字与下句第一字用平不妨,此亦名为换头,然不及双换。又不得句头第一字是去上入,次句头用去上入,则声不调也。可不慎欤! 二,护腰者,腰,谓五字之中第三字也;护者,上句之腰不宜与下句之腰同声。然同去上入则不可用,平声无妨也。 庾信诗曰:谁言气盖代,晨起帐中歌。 “气”是第三字,上句之腰也;“帐”亦第三字,是下句之腰:此为不调。宜护其腰,慎勿如此。 三,相承者,若上句五字之内,去上入字 则多,而平声极少者,则下句用三平承之。用三平之术,向上向下二途,其归道一也。 三平向上承者,如谢康乐诗云:溪壑敛暝色,云霞收夕霏。 上句唯有“溪”一字是平,四字是去上入,故下句之上用“云霞收”三平承之,故曰上承也。 三平向下承者,如王中书诗日:待君竞不至,秋雁双双飞。 上句唯有一字是平,四去上入,故下句末“双双飞”三平承之,故日三平向下承也。”(见《文镜秘府论·天卷》) 这里,尤其值得特别重视的是“换头”说。元兢以自己的诗作为范例,具体阐释了这个对律诗形成至关重要的声律模式,即每联出句与对句的头两字(双换)或第二字换声,实则形成出句与对句声调相“对”。每联的首句头两字或第二字换声,实则形成上联对句与下联出句的声调相“粘”。事实上,惟其《蓬州野望》用了“换头”,全篇除首句二四平平(似乎不合“二四异声”),而第三字用仄,构成了‘平平仄平仄’式之外,(王力先生在《汉语诗律学》中认为‘实在不应该认为变例’),其他七句的二四都平仄对举,而且前联对句与后联出句之间第四字的平仄,也如第二句那样保持互相粘对的关系。因此,全篇合律。聂永华先生说:“‘换头’不仅在于更换句中第二字,而在于一种句式的选择,它既体现了四声二元化,又包含近体诗对法与粘法的实际运用,而对法尤其是粘法是近体诗成熟定型的关键。‘换头’声律模式的提出,给近体诗声律模式的全面确立提供了调声论的依据。”(《初唐宫廷诗风流变考论》) 上官体“绮错婉媚”的贡献大体有三。其一在声律方面,是四声二元化和粘对(换头)规则最早的研究者倡导者(聂永华,同上158)。其二是对偶技巧。其三是诗境创造。这中间,声律学意义至为重要。元兢的“换头”术是永明以来尤其是刘滔新声律理论的发展,实际上已跨入了律体声律论的大门。杜晓勤先生认为“在新体诗律化进程中具有划时代的历史意义”(《齐梁诗歌向盛唐诗歌的嬗变》)。郭绍虞先生说:“从永明体到律体,一方面是消极病犯到积极规律的演进,另一方面是从四声律到平仄律的演进”,“永明体的声律是颠倒相配四声的问题,而律体的声律则进展到平仄相配的问题”(《文镜秘府论,前言》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年版),“因为只有在平仄的关系上,才能使消极病犯从量变到质变”(《隅照室古典文学论集》下编)。 “声尽入律,而体犹未成。”(明许学夷《诗源辨体》卷二)尽管上官体解决了四声二元化的声律问题,但粘对规则尚未成熟,律诗的篇制体式并未得以完善。“贞观及高宗前期五言诗单句律调多谐,但粘附规则尚未建立,仍处于‘体犹未成的过渡阶段”(聂永华《初唐宫廷诗风流变考论》),这期间“文章四友”就成为诗歌声律化的一支劲旅。在初唐诗坛上,崔融、李峤、苏味道、杜审言,从高宗后期起,即以诗文为友,“文章四友”因此得名。四人的作品风格较接近,内容亦多歌功颂德、宫苑游宴,但在他们的其他一些作品中,却透露了诗歌变革的消息,对诗歌体制的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在《全唐诗》所录存的‘文章四友’的286首诗中,近体诗占近95%。可以说,正是在‘文章四友’的手中,近体诗各体式形成了完备体系。”(聂永华《初唐宫廷诗风流变考论》)“文章四友”中杜审言最为突出“审言诗虽不多,句律极严,无一失粘者”(宋陈振孙《直斋书录题解》),但“四友”的历史贡献,由于种种原因(后面有所交代),没能得到应有的重视。继起的沈、宋对近体诗体式做了有决定意义的的完善,使近体诗的诗律规范达到成熟定型阶段,“行之千载而不衰”,沈宋体成了近体诗的代名词。 中国诗歌从其悦耳顺口的自然形态向标举声律的人为艺术的迈进,是一个前后相继的历史过程。“自南朝齐梁经陈隋至入唐以来数百年的诗歌声律化过程,到7世纪的中后期至8世纪开初的20余年间,已到了它的最后冲刺阶段,在宫廷诗人繁盛的应制唱和活动中,在“诗赋取士”的背景下,最终锻造出精粹无比的近体诗的完备结构。”(聂永华,同上220)沈宋在上官体——文章四友之后,接踵而起,后来居上,独领风骚。 如果说,刘滔的理论着重解决的是句子内部字声组合问题,元兢专注于解决的是句与句之间的组合问题,同时代的沈俭期、宋之问等人则把这句子内部以及句子与句子之间的组合规则一并接纳下来,并倡导以之为依据来“约句准篇”,于是,近体诗的成熟和定型化便得以实现。(参见何伟棠:《永明体诗歌的声律及其向唐代近体衍变的进程和规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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