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谬论出书欺骗读者(评金筑子《网络诗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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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 03:05: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针叶林 于 2017-5-2 03:15 编辑

谬论出书欺骗读者(评金筑子《网络诗文集》
近体诗的口诀:平仄从严,押韵从宽,宽至词韵,乃至方言,甚至新韵
-----金筑子是在欺骗读者。在网上的帖子里你是这样写的吗?你写的是“(诗)句中平仄用古韵千年不变,押韵用普通话韵”----就如你的“大雾诗”句中用古音(例如“白”是仄声),押韵用新韵(“滑”本是古入声字你用普通话音作平声用)------所以才说你是今古混用!
     从古至今有你这样写诗押韵的吗?
   自从金筑子上网以来,我基本看过他的所有“诗文”,所以有权对他做个全面评价。他的诗作暂不作评,他的文则谬论百出,到令人发笑的程度。主要观点有:
   1,写诗用韵今古混用论,如上。还说毛泽东朱德董必武甚至唐诗都“今古混用”。
   2,反对中诗学会的双轨制,他叫“伤轨制”。骂中诗学会是“一帮改革老干”。
   3,反对制定“联律通则”骂中联学会“不联不会”。
   4,骂王力不会对联(实际上是金筑子本人不懂句中自对)。反对王力孤平拗救论。说拗救理论是“断了左手再打断右手”。仄收句也有孤平。孤平非忌。
   5,攻击毛诗“诗艺一般,时间造假”“一九二七年武昌没有铁路”“沉沉一线穿南北是指长江分南北”,等等。
   6,成吉思汗姓汗,鲁迅姓鲁;
   7,唐寅用北方话写诗。落花诗“青草池塘乱活东应该是青草池塘乱蛙鸣”...
   诸如此类胡说八道,让人捧腹。
   现在竟然还汇集印刷,不知是否保留了上述高见?
附:
《金筑子网络诗文续集》后记

    今年是中华诗词学会成立三十周年、中华诗词学会的团体会员云南省诗词学会成立二十九周年纪念。我童年时代所处的湄江边上,曾经是浙江大学抗战时期大后方的迁栖地,因此我的幼学发蒙就既学新课本“来来来,来上学,大家来上学”。又学旧刻本“云对雨,雪对风”,“云淡风清近午天,傍花随柳过前川”。成年后我工作在云南的水电站,白班夜班轮换在发电站的中央控制室里,因机器运转是高度自动化的,我身为值班工程师多数时间是闲着的。于是我就有大量的时间来读鲁迅,郭沬若,以及《唐诗三百首》和《三百年名家词选》。偶然也手痒痒,学诌几句旧诗。于是,改革开放以后我成了云南省诗词学会的创始人之一(三十分之一或二十分之一吧),那就是很自然的事了。
   (当然,也读高尔基、托尔斯泰,也知道夏衍翻译《母亲》是在日本的水轮机旁的轰隆声中完成的。但我在水轮发电机旁只有读的能力,况且五八年反右后的文学界只能是一片左的声音,否则我也是想挣点稿费的。再后来,也因此在文革中我读了列宁选集、斯大林文集;毛选我通读了三遍。曾想读资本论,但当时没有找到这册书。)
   十年前,我又学会了上网,开始对旧体诗词中的疑问寻找答案,于是就更对诗词理论发生了兴趣。十年来,我自认为我的理论文章观点一直都没有走偏,觉得只发在网上有些可惜,因为还有很多诗友不上网,于是在2013年就自印了一本《金筑子网上诗文集》。现在,又可印一本续集了,其目的跟前一本一样。前一本集子,我得出了“近体诗的口诀:平仄从严,押韵从宽,宽至词韵,乃至方言,甚至新韵”。我认为这就是近体诗从唐人到毛泽东时代的发展变化。这一本集子的主要贡献是:近体诗是怎样从永明体中脱胎而来的。这是大师王力先生所没有涉及的领域。尽管有人如针叶林、知味堡人对我的研究大不以为然,他们说“这是几百年间无数诗人集体创造的结果”。管他呢,我坚持我的结论,好在网上是一个自由的天地,针叶林还在不遗佘力地对金筑子进行着“相对论”,金筑子走到哪里他跟到哪里,我这本集子中的一些文章还真得感谢他的启发和辩驳!
    至于所收诗词,也仍然是针叶林抨击了十年的大雾诗混押之流,很是伤了他”默认平水否则标新”的双轨制的心,实在对不住得很。就此打住吧,我的文字就够使人心烦的了!
(针叶林评:金筑子脸皮真够厚!)
    在印前册《金筑子诗文集》时,一个设计封面的电脑制版人对我封面的作者介绍中的一句话:“众所周知的原因,鲁迅是只能读而不可学的”这句话很有感触,这说明我的文字还是无处沒有知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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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2 03:26:1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一本集子的主要贡献是:近体诗是怎样从永明体中脱胎而来的。这是大师王力先生所没有涉及的领域。

----这是金筑子贬低唐代诗人对近体诗贡献的铁证。金筑子胡说唐代近体诗是南北朝时代发明的,沈宋只是从永明体中“挑选”出了近体诗这一“最好的形式”“利用他们考官的身份让大家照着写就是”!
     我已多篇文章驳斥了这种谬论。主要论点是:
1,沈宋成了育种专家。请问他们选择“好诗”的标准是谁制定的?
2,永明体中有唐代的七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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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 08: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已认真看过一遍,
周泽安-半山楼_新浪博客  http://blog.sina.com.cn/u/201206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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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 12:45:36 | 显示全部楼层
针叶林 发表于 2017-5-2 03:26
这一本集子的主要贡献是:近体诗是怎样从永明体中脱胎而来的。这是大师王力先生所没有涉及的领域。

----这 ...

不喜欢总是揪住不放。他自可写他的,也自可出他的书,又有几个会看啊。遥握。

点评

不是我就揪住他不放,而是他在公布的“后记”中点名针叶林进行了谩骂和攻击,这可是印成铅字的,属于名誉侵权之违法行为!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5-4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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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 15:50:07 | 显示全部楼层
“反对王力孤平拗救论。说拗救理论是“断了左手再打断右手”。”
我的观点与金先生相同,虽然王力的古代汉语是我们上大学时的教科书,但我对这点已反对了40多年。不过我反对的不是本句救孤平,而是反对救大抝。大抝本就是残了一只手,为了救他,干脆把另一只手也自废了,平衡倒是平衡了,却从二级残废变成了一级残废。
至于金先生出书,确实是人家的自由,他坚持某种观点也是金先生的自由。只是金先生在序文中对意见不同者进行攻击是不大当的。楼主则一礼还一拜,也欠宽容

点评

再将你随声附和金筑子的观点帖在此: “反对王力孤平拗救论。说拗救理论是“断了左手再打断右手”。” 我的观点与金先生相同,虽然王力的古代汉语是我们上大学时的教科书,但我对这点已反对了40多年。不过我反对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5-4 17:44
针叶林抨击了十年的大雾诗混押之流,很是伤了他”默认平水否则标新”的双轨制的心,实在对不住得很。就此打住吧,我的文字就够使人心烦的了!(金筑子) ------请金筑子的拥趸们明白:是你们的师父在此又率先发动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5-3 19:24
他们两人本就是欢喜冤家吧。针不离金,金不离针的。就算是针消停了,金也会再翻些老账的。呵呵,就当是给论坛灌水吧。  发表于 2017-5-2 18:03
大抝本就是残了一只手,为了救他,干脆把另一只手也自废了 …… 这种观点实际是现代正格观与古代调声术的矛盾,平仄律实质是调声术的固化,如同唐代律诗仍留有永明体痕迹,清代拗救是唐代调声术的发展。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5-2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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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 16:29: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刚刚 发表于 2017-5-2 15:50
“反对王力孤平拗救论。说拗救理论是“断了左手再打断右手”。”
我的观点与金先生相同,虽然王力的古代汉 ...

大抝本就是残了一只手,为了救他,干脆把另一只手也自废了
……
这种观点实际是现代正格观与古代调声术的矛盾,平仄律实质是调声术的固化,如同唐代律诗仍留有永明体痕迹,清代拗救是唐代调声术的发展。

点评

唐代律诗仍留有永明体痕迹,----自然现象 清代拗救是唐代调声术的发展。----错上加错  发表于 2017-5-2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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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 17:39:01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四海艺文中国诗词论坛就开始说这个了,到现在还在说。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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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 18: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图书府吏 发表于 2017-5-2 16:29
大抝本就是残了一只手,为了救他,干脆把另一只手也自废了
……
这种观点实际是现代正格观与古代调声术的 ...

对于大拗,我不赞同拗救说。但是可用对大拗的容忍度上来理解。因为,无认是唐,还是宋,都有大拗不救的也看作律诗的情况。拗句多,虽然对仗合律,也只能当拗格看吧。遥握。

点评

对于律诗,我们应当在正律(合乎平仄)之外,承认还有另格存在,即别体。如黄鹤楼诗,首先承认他是律诗,同时还应看到拗了。当拗格看吧。  发表于 2017-5-2 18:18
我认为应像清朝人写回文词,当回文时不合谱便加一个“变”字,承认是不合谱的变式,这样就不必争论了  发表于 2017-5-2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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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 20: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金筑子 于 2017-5-2 20:22 编辑

针叶林:
-----金筑子是在欺骗读者。在网上的帖子里你是这样写的吗?你写的是“(诗)句中平仄用古韵千年不变,押韵用普通话韵”----就如你的“大雾诗”句中用古音(例如“白”是仄声),押韵用新韵(“滑”本是古入声字你用普通话音作平声用)------所以才说你是今古混用!
------------
    闻一多先生在《律诗之研究》《第三章组识》第三节《韵》中:“通韵之法,独非古诗所有,律诗亦然,盖自唐已如是也。所通之韵以东、冬,鱼、虞为多”。“又元人律进退格者。如元好问《华不注山》乃“删”韵,末联用“塞”字》”。(元好问即用“塞”入声去押删韵。可见针叶林骂了十年的“混押”是在骂他自己的老祖宗!)
   
百度:
    元好问的《济南游记》一文中曾明确地说在那次济南之游期间“前后所得诗凡十五首”,这十五首诗当是指《济南杂诗十首》和《历下亭怀古分韵得“南”字》《舜泉效远祖道州府君体》《华不注山》《绣江泛舟有怀李郭二公》《题解飞卿山水卷》五诗,并不包括《济南庙中古桧同叔能赋》和《药山道中二首》等诗元好问还创作了《历下亭怀古》、《华不注山》、《绣江有怀》、《舜泉效远祖道州府君体》等诗歌,诗人热爱济南、赞美济南、甚至“有心长作济南人”了。清人王士祯在《居易录》中说:“元遗山济南题咏,尤:多而工。”

点评

你的“今古混用论”是指“通韵”吗?别葫芦搅茄子好不好? 通韵是在某一语音体系内的宽押,绝非不同语音体系之间的“通押”。你的“白”取其入声入诗,而“滑”取其今音入韵,这是混淆了今古两个语音系统,这么明显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5-3 17:19
针叶林所说的“混押”与你的“混押”好像不是一个概念,概念都不搞清楚,两个人就胡争一通,有意思么??  发表于 2017-5-2 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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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3 17: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是自己的研究心得,不管对与否,都比抄袭别人观点要有价值。

----------请弄懂这个概念:赞成≠抄袭。
前人对很多自然或社会或文艺科学都有研究结论和成果,后代人只有站在前人肩膀上才能登高望远,看清前进的方向,所以绝大多数情况下是赞成,个别地方可以修正或补充。像金筑子这样不学无术却自以为是,动则否定前人,自以为与前人唱反调就是创新,就是发现,是愚昧无耻的狂妄作法。
比如金筑子关于诗词理论的谬论,其实都是已经解决的简单问题。金筑子不知为了什么目的,无端否定,毫无道理。比如:
1,        诗词用韵双轨制问题。难道很难理解吗?金筑子既反对用平水韵,又反对用新韵,算是哪一轨呢?奇怪的是这么简单的问题还有一些“版主”级人物支持,会起到什么作用呢?
2,        拗救问题。律诗使用拗句是常见的现象。上句拗下句救更是习以为常。什么打断左手又打断右手?这不是无知之论是什么?这些人根本不懂起码的诗词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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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3 17:19:14 | 显示全部楼层
金筑子 发表于 2017-5-2 20:19
针叶林:
-----金筑子是在欺骗读者。在网上的帖子里你是这样写的吗?你写的是“(诗)句中平仄用古韵千年不 ...

你的“今古混用论”是指“通韵”吗?别葫芦搅茄子好不好?
通韵是在某一语音体系内的宽押,绝非不同语音体系之间的“通押”。你的“白”取其入声入诗,而“滑”取其今音入韵,这是混淆了今古两个语音系统,这么明显的谬误金筑子犟了十年不改,还出书宣传,除了归因于其执拗性格,也和一些人纵容其胡说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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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3 17:26:55 | 显示全部楼层
针叶林 发表于 2017-5-3 17:11
只要是自己的研究心得,不管对与否,都比抄袭别人观点要有价值。

----------请弄懂这个概念:赞成≠抄袭。 ...

上句拗下句救,不管怎么救都违背了“本句平仄相间”的基本原则。违背原则的事你也赞成?那我就要问,那制定格律的原则还有什么用?这就是打断左手又打断右手,求得了平衡,却双手全废了。总不能因为你有一大伙人支持,甚至有专家学者支持,便说本句平仄相间的原则不适用于你,因为你人多,人多为王,因此错误的也是正确的,正确的也是错误的了?我只服从真理,不管他是金先生还是针先生,你金克针也好,针磨针也好,我统统看不见,我只知谁手握真理就支持这只手,假如另一只是握屎的手,我就不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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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多,人多为王,因此错误的也是正确的,正确的也是错误的了? -----你这说对了一半。人多为王是对的。但这“人”是指发明了格律的唐代诗人,而非后来的理论家。正因为唐诗有大量的拗救句,所以就是正确的,在这里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5-3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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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3 17:38:27 | 显示全部楼层
刚刚 发表于 2017-5-3 17:26
上句拗下句救,不管怎么救都违背了“本句平仄相间”的基本原则。违背原则的事你也赞成?那我就要问,那制 ...

人多,人多为王,因此错误的也是正确的,正确的也是错误的了?

-----你这说对了一半。人多为王是对的。但这“人”是指发明了格律的唐代诗人,而非后来的理论家。正因为唐诗有大量的拗救句,所以就是正确的,在这里你刻板地要求“平仄交替”才是错误的。
   格律不是一个僵化的模板,请你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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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3 18:28:5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弄懂这个概念:赞成≠抄袭。
前人对很多自然或社会或文艺科学都有研究结论和成果,后代人只有站在前人肩膀上才能登高望远,看清前进的方向,所以绝大多数情况下是赞成,个别地方可以修正或补充。像金筑子这样不学无术却自以为是,动则否定前人,自以为与前人唱反调就是创新,就是发现,是愚昧无耻的狂妄作法。
比如金筑子关于诗词理论的谬论,其实都是已经解决的简单问题。金筑子不知为了什么目的,无端否定,毫无道理。比如:
1,        诗词用韵双轨制问题。难道很难理解吗?金筑子既反对用平水韵,又反对用新韵,算是哪一轨呢?奇怪的是这么简单的问题还有一些“版主”级人物支持,会起到什么作用呢?
2,        拗救问题。律诗使用拗句是常见的现象。上句拗下句救更是习以为常。什么打断左手又打断右手?这不是无知之论是什么?这些人根本不懂起码的诗词知识!
-----------
1、唐近体诗1300年来只有一轨:即切韵平仄千年不变。改革老干十多年前发明的新轨平仄是荒唐的!
2、上句拗下句救,尤如左手残了(上句拗),再将右手弄残(下句拗救)使之平衡左手。----启功先生论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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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3 18:48:35 | 显示全部楼层
1、唐近体诗1300年来只有一轨:即切韵平仄千年不变。改革老干十多年前发明的新轨平仄是荒唐的!
2、上句拗下句救,尤如左手残了(上句拗),再将右手弄残(下句拗救)使之平衡左手。----启功先生论拗救。

------
1,只有当代国家规定并推行普通话为国家通用语,故产生了新韵这一轨,你否忍不了。
2,请列出启功原文,别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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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刚刚 于 2017-5-3 19:09 编辑
针叶林 发表于 2017-5-3 17:38
人多,人多为王,因此错误的也是正确的,正确的也是错误的了?

-----你这说对了一半。人多为王是对的。 ...

规矩定下来就是刻板的,是“法律”,要改先得理论上说得过去。要知道理论是指导实践的。哪有你这样蛮不讲理的少数服从多数?何况你未必是多数呢?因为多数人其实未发言,只有某些专家和学者以及一些被雾霾迷失心智的粉丝在不厌其烦的提倡救拗,于是营造出一种“多数”的假象。而那些专家学者却又说不出什么有力的道理,只会强调历来大家“认为合理”的“理由”,这样说理,小学一年级的学生只凭“本句平仄相间还存不存在”就能驳倒他们。正因为唐诗有大量的拗救句,所以就是正确的,--------它本身就存在问题,因为你要以唐诗立论,大前提就必须是唐诗是格律规矩划定的时代。但我们知道,除了少数人这样认为(这一下我也用一下“多数”这个词),多数人,以及所有有权威的文学史都异口同声的说,唐朝晚期(或说李贺时代)格律才开始定型,由定形到定规,又有一段时间,所以说格律诗的规矩是从唐末、五代、宋初才完整了。那么你的大前提都是假的,能推出拗救是正确的结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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蛮不讲理的少数服从多数? ---------你是否神经有问题?这是理论探讨。我给你规定什么了?少数多数是你先提出来的,什么叫“人多为王”?我说唐诗人就是王,不对吗?哪里来的规定?沈约发明声律理论,前有浮声后有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5-3 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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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3 19:08: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针叶林 于 2017-5-3 19:09 编辑
刚刚 发表于 2017-5-3 18:57
规矩定下来就是刻板的,是“法律”,要改先得理论上说得过去。要知道理论是指导实践的。哪有你这样蛮不讲 ...

蛮不讲理的少数服从多数?

---------你是否神经有问题?这是理论探讨。我给你规定什么了?少数多数是你先提出来的,什么叫“人多为王”?我说唐诗人就是王,不对吗?哪里来的规定?沈约发明声律理论,前有浮声后有切响,除了八病论并没其他禁止项,唐代也没有不可以拗的任何规定,平仄不交替又违反了什么法律?您这样激动真有点可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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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八病论还会少吗  发表于 2017-5-3 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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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3 19: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平仄不交替当然违反了法律,这法律就是格律的基本规定:本句平仄相间。我看你已经坐不住了,才真的激动了,要不怎会连常识都忘记了,说出“平仄不交替又违反了什么法律”这种蛮横的话呢
何况金先生说了“上句拗下句救,尤如左手残了(上句拗),再将右手弄残(下句拗救)使之平衡左手。----启功先生论拗救。”并不是金先生首创的。我不知道启功先生什么时候说的,但我几十年前就这样认为,要说激动吗,激动了几十年了。激动的目的就是破除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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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呀,我也说它们仍然是律诗。这里论的是理论,不是这些诗是不是律诗。拗救的理论是彻头彻尾错误的。  发表于 2017-5-3 19:32
上句拗下句救,尤如左手残了(上句拗),再将右手弄残(下句拗救)使之平衡左手。----启功先生论拗救。”并不是金先生首创的。我不知道启功先生什么时候说的,但我几十年前就这样认为,要说激动吗,激动了几十年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5-3 19:30
你是三羊的马甲还是三羊的学生?三羊先生就是把“二四六分明”当成法律,而且不准有“但书”的。你也要如此蛮横一下?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5-3 19:28
各家诗论都看下,就不会太偏执了。对于拗救说,就当他调声好了,无论救与不救,都不影响对是否是律诗的评判。这是我从唐宋诗的现象得出的。  发表于 2017-5-3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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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3 19:24: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针叶林 于 2017-5-3 19:25 编辑
刚刚 发表于 2017-5-2 15:50
“反对王力孤平拗救论。说拗救理论是“断了左手再打断右手”。”
我的观点与金先生相同,虽然王力的古代汉 ...
至于金先生出书,确实是人家的自由,他坚持某种观点也是金先生的自由。(刚刚)
针叶林抨击了十年的大雾诗混押之流,很是伤了他”默认平水否则标新”的双轨制的心,实在对不住得很。就此打住吧,我的文字就够使人心烦的了!(金筑子)

------请金筑子的拥趸们明白:是你们的师父在此又率先发动了无礼又无理的攻击。不准点灯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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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3 19:28:05 | 显示全部楼层
针先生,关于“混押”我是支持你的,引用帖子里的话:“针叶林所说的“混押”与你(金先生)的“混押”好像不是一个概念,概念都不搞清楚,两个人就胡争一通,有意思么??”你的混押指古今混押,他的混押指邻韵通押,他糊啦

点评

你的混押指古今混押,他的混押指邻韵通押 -----我说过,我最了解金筑子的观点,因为他的今古混用N论我逐篇批驳过。金筑子是一个一贯用混淆概念胡搅蛮缠的人,你不了解他。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5-3 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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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3 19:28:49 | 显示全部楼层
刚刚 发表于 2017-5-3 19:20
平仄不交替当然违反了法律,这法律就是格律的基本规定:本句平仄相间。我看你已经坐不住了,才真的激动了, ...

你是三羊的马甲还是三羊的学生?三羊先生就是把“二四六分明”当成法律,而且不准有“但书”的。你也要如此蛮横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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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3 19:30: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针叶林 于 2017-5-3 19:32 编辑
刚刚 发表于 2017-5-3 19:20
平仄不交替当然违反了法律,这法律就是格律的基本规定:本句平仄相间。我看你已经坐不住了,才真的激动了, ...

上句拗下句救,尤如左手残了(上句拗),再将右手弄残(下句拗救)使之平衡左手。----启功先生论拗救。”并不是金先生首创的。我不知道启功先生什么时候说的,但我几十年前就这样认为,要说激动吗,激动了几十年了。激动的目的就是破除无知。

-----破除无知要靠学习,不能靠无畏。劝你先读读启功的著作再决定是否符合金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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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3 19:38:03 | 显示全部楼层
刚刚 发表于 2017-5-3 19:28
针先生,关于“混押”我是支持你的,引用帖子里的话:“针叶林所说的“混押”与你(金先生)的“混押”好像 ...

你的混押指古今混押,他的混押指邻韵通押

-----我说过,我最了解金筑子的观点,因为他的今古混用N论我逐篇批驳过。金筑子是一个一贯用混淆概念胡搅蛮缠的人,你不了解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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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3 19:38: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许传刚,不是任何人的马甲。金先生是谁我不知道,他的诗没读过,他的文我不敢恭维。他的观点我认为对的就挺,我认为错的就批。我就是我,不崇拜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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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连他的混押内容都不了解,挺他作甚?如果他的“混押”指古诗的通押,谁会反对他??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5-3 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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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3 19:4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刚刚 发表于 2017-5-3 19:38
我是许传刚,不是任何人的马甲。金先生是谁我不知道,他的诗没读过,他的文我不敢恭维。他的观点我认为对的 ...

你连他的混押内容都不了解,挺他作甚?如果他的“混押”指古诗的通押,谁会反对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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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3 19:41: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刚刚 于 2017-5-3 19:43 编辑

三羊先生就是把“二四六分明”当成法律,而且不准有“但书”的。---对。我支持他的说法。凡是“但书”的都是歪理。但三羊是谁,我不知道。在这儿我只认我认为的理,任何人只是一个符号而已,我也用不着与任何人攀交情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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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请问:何法律不准有“但书”?你这思维是否僵化?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5-4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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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3 19:55:01 | 显示全部楼层
针叶林 发表于 2017-5-3 19:30
上句拗下句救,尤如左手残了(上句拗),再将右手弄残(下句拗救)使之平衡左手。----启功先生论拗救。” ...

我是无知还是无畏,这都无所谓,这不会使我“激动”。倒是劝你不要动不动拿马甲乱套,会把自己套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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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3 20:05:32 | 显示全部楼层
针叶林 发表于 2017-5-3 19:38
你的混押指古今混押,他的混押指邻韵通押

-----我说过,我最了解金筑子的观点,因为他的今古混用N论我逐 ...

他的混押,我每次都批驳了,有帖 为证。你一定要纠正凡是不同意你看法的就是人家的马甲、学生、粉丝等错误观念。理论别站队才行,这个板块才有出路,大家才会获得真正的知识。我认为你正确的我当然支持你,事实也支持了无数,但不能要求每个观点都支持你。金先生也有许多闪光点,有值得支持的观点。理论版的人都应是“侠客”,帮理不帮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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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3 20:07:25 | 显示全部楼层
针叶林 发表于 2017-5-3 19:40
你连他的混押内容都不了解,挺他作甚?如果他的“混押”指古诗的通押,谁会反对他?? ...

我挺了他的混押吗?一码归一码,小葱拌豆腐要一清二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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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3 20: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晓风轻送 发表于 2017-5-2 18:09
对于大拗,我不赞同拗救说。但是可用对大拗的容忍度上来理解。因为,无认是唐,还是宋,都有大拗不救的也 ...

对大拗要容忍,这是对的,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它属于变式,可以存在。我们这所论的不是大抝这种诗可不可以存在的问题,而是救大抝的理论正确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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