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浪诗人月影诗社执行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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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24 17: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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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认真回复月老的观点,谈谈个人见解。
第一类情况属于存大同求小异,大同的是正体,小异的是变体,一般不会出现太大的争议。对于这一条,我赞同。
第二类情况就复杂多了。
首先,这些避忌的理论,在提出来以后,就不是所有诗家都赞同,有些理论在诗词发展过程中逐渐就失去意义了,比如:蜂腰、鶴膝,于律诗正格就不合用了。所以我觉得,有些理论存在过,有一定的参考价值(蜂腰、鶴膝就可以用来研究一下永明体),如今却不一定完全合用。其次,数据统计很有说服力,这个必须承认,但是不能忽略一个问题:即诗家的主观选择有时候不一定符合数据,也不一定符合主流,这里面有非理性因素存在,个人主观的见解有着相对强的独立性。
举个例子来说。假设:三仄尾的句子数量足够多,数据证明三仄尾不必作为避忌。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也绝对不会所有人都不避三仄尾。因为在有着主观独立思维的诗人当中,必然会有人不在乎什么数据统计并且坚持个人观点不认同三仄尾;别人不说,就在我看来,三仄尾就不是很协调,我会尽量避开,实在避不开就想办法补救,不会完全放任。我相信,肯定有比我激进的反对派。
同理,我赞同挤韵、撞韵学说,我觉得有一定的道理,有其存在价值。那么我就不会在乎数据统计的多少,我更在乎理论其本身存在的实际意义。普遍与特殊是共存的,诗家的思维不可能都一样,主观见解有时候不是凭借客观数据就可以说明的。
保持争议,有利于学术进步,不同的见解促成了不同的观点流派,我觉得这样蛮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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