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针叶林 于 2019-2-2 08:49 编辑
沈约的四声八病理论中的上尾与蜂腰,是声律的奠基理论
空海:《文镜秘府论》:二十八种病: 第二,上尾。上尾诗者,五言诗中,第五字不得与第十字同声,名为上尾。诗曰:“西北有高楼,上与浮云齐。”(如此之类,是其病也。)又曰:“可怜双飞凫,俱来下建章,一个今依是,拂翮独先翔。”又曰:“荡子别倡楼,秋庭夜月华,桂叶侵云长,轻光逐汉斜。”(若以“家”代“楼”,此则无嫌。) 或云:如陆机诗曰:“衰草蔓长河,寒木入云烟。”(“河”与“烟”平声。)此上尾,...
-----上尾定义:五言诗句句尾字同声(但非同平韵)。
第三,蜂腰。
蜂腰诗者,五言诗一句之中,第二字不得与第五字同声。 或曰:“君”与“甘”非为病;“独”与“饰”是病。所以然者,如第二字与第五字同去上入,皆是病,平声非病也。 刘氏曰:“ 此是一句中之上尾。沈氏云;‘五言之中,分为两句,上二下三。凡至句末,并须要杀。’即其义也。刘滔亦云:‘为其同分句之末也。其诸赋颂,皆须以情斟酌避之。如阮瑀《止欲赋》云:“思在体为素粉,悲随衣以消除。”即“体”与“粉”、“衣”与“除”同声是也。又第二字与第四字同声,亦不能善。此虽世无的目,而甚于蜂腰。如魏武帝《乐府歌》云:“冬节南食稻,春日复北翔”是也。’
由此看出:
------ 1,蜂腰定义:五言诗句之第二字与第五字同声。(沈约) 2,同平非病。(元兢) 3,非五言句之赋句句中断句同样不能同声。 4,由此刘滔推论到五言诗音步交替处也不能同声为善,即不一定是“句末”,即与断句(意节)无关。这是平仄交替声律的奠基理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