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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7 19:4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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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如观 于 2018-11-27 20:00 编辑
《切韵》,揉合各地方言音。揉合,各地的方言音都部分采纳,区别是采纳的比例不一样。原则是尽量满足中原地区,尽可能地满足大多数人群。
所以《切韵》在制定一开始就不能满足所有方言的人都能读准,只是规范了一个上切音与下切音,它是一种不同于汉语拼音的、宽泛的模糊注音。
这样注音的目的:现实不允许更细致地规范注音,另外是利于跨朝代传承。
掌握《切韵》必须通过一定时间的学习才能掌握,越是接近中原地区的人掌握起来越是省力,越便捷。
唐宋元明清,各朝代的发音都会有变异,但是这种变异是在把《切韵》立为正统官韵之下的变异,所以这种变异是缓慢的,渐进的。只要发音合于《切韵》上切音与下切音注音原理即可,就可以沿用。
区别在于各地各朝代掌握《切韵》的难度会有所不同。同理,作为诗韵《平水韵》也可以沿用,唐宋元明清都在沿用。
今人的发音违背《切韵》的注音原理了吗?究竟违背了多少?除了入声趋近消亡归入另外三声外,还有多少违背的?是违背的多还是不违背的多?这需要统计吗?当然是违背的占比很少。
如观所说的能正确读出平水韵的绝大多数字,是建立在符合《切韵》上切字、下切字注音原理下的。不是回到宋朝去采样,那是刻舟求剑,根本没有必要。
格律诗的核心不在于具体每个字发音是否随朝代有变化,而是在于体会整体的长、短、促音的丰富变化。这一点上方言音有优势,普通话的这种特点很不突出。
你所说的求取宋朝的标准发音根本就是荒唐的,毫无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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