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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25 19: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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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如观 于 2018-4-25 19:19 编辑
“甲听起来押韵,乙听起来不一定押韵。”针大师终于承认了这一点,这算是我俩十二年来的第一个共识。剩下来的:“所以押韵是一种规定”了,那么,语音是发展的,当时这个规定是“大部分人认可即可”的,后来当大部份人不认可时,这“规定”是不是应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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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方言众多,民族众多,谁也从来没有否认过这一点。《切韵》的制定不是考虑到了这种情况了吗?
明朝与民国不是都试图去改吗?但是事实上为什么会失败?这不就间接地证明了平水韵的生命力?今人也可以继续编新韵,但是究竟能不能取代平水韵需要时间的检验。但是目前为止我还没有看到一部新韵编得很完美,能够可预见地取代平水韵。
诗人也不是傻子,他要把自己完美的作品留在世间。如果使用新韵而执行不下去,他的诗作在历史上就会被视为是出韵的不合格的诗。稍了解诗韵发展史的诗人谁也不会去冒这个风险。
针叶林批评你的不是这个,是不可以以“甲听起来押韵,乙听起来不一定押韵“为借口就随意乱押韵。
你的这个混押观点是错误的。早该翻篇了。欧巴看烦了,读者也看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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