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罝疑蜂腰病,兼论三羊二五大法2017.06.02 沈约之四声八病之蜂腰病 “八病”之三蜂腰其一:顾名思义是两头大,中间小。指五言诗一句内第二字与第四字的声调不能相同。 “八病”之三蜂腰其二:第二字与第四字不能同是浊音声母而第三字是清音声母,不然就犯了蜂腰的毛病。如:饮马长城窟:客从远方来,遗我双鲤鱼。从、方都是平声字,我、鲤又都是浊音字,中间的双则是清音,读起来两头重,中间轻,这就是犯了蜂腰的毛病。 沈约之四声八病之蜂腰病很好理解,即五言诗二四不能同声。近体诗完全采纳入律,即标准律句无一二四同声。 文二十八种病之蜂腰病 第三,蜂腰。
蜂腰诗者,五言诗一句之中,第二字不得与第五字同声。言两头粗,中央细,似蜂腰也。诗曰:“青轩明月时,紫殿秋风日,瞳陇引夕照,ㄙ暧映容质。”又曰:“闻君爱我甘,窃独,自雕饰,”又曰:“徐步金门出,言寻上苑春。”
释曰:凡句五言之中,而论蜂腰,则初腰事须急避之。复是剧病。若安声体,寻常诗中,无有免者。
或曰:“君”与“甘”非为病;“独”与“饰”是病。所以然者,如第二字与第五字同去上入,皆是病,乎声非病也。此病轻于上尾,鹤膝,均于平头,重于四病,清都,师皆避之。已下,四病,但须知之,不必须避。
刘氏曰:“蜂腰者,五言诗第二字不得与第五字同声。古诗曰:‘闻君爱我甘,窃独自雕饰’是也。此是一句中之上尾。沈氏云;‘五言之中,分为两句,上二下三。凡至句末,并须要杀。’即其义也。刘滔亦云:‘为其同分句之末也。其诸赋颂,皆须以情斟酌避之。如阮《止欲赋》云:“思在体为素粉,悲随衣以消除。”即“体”与“粉”、“衣”与“除”同声是也。又第二字与第四字同声,亦不能善。此虽世无的目,而甚于蜂腰。如魏武帝《乐府歌》云:“冬节南食稻,春日复北翔”是也。’刘滔又云:‘四声之中,入声最少,余声有两,总归一入,如征整政只、遮者柘只是也。平声赊缓,有用处最多,参彼三声,殆为大半。且五言之内,非两则三,如班婕妤诗曰:“常恐秋节至,凉风夺炎热。”此其常也。亦得用一用四:若四,平声无居第四,如古诗云:“连城高且长”是也。用一,多在第二,如古诗曰:“九州不足步”此,谓居其要也。然用全句,平上可为上句取,固无全用。如古诗曰:“迢迢牵牛星”,亦并不用。若古诗曰:“脉脉不得语”,此则不相废也。犹如丹素成章,盐梅致味,宫羽调音,炎凉御节,相参而和矣。’”
文二十八种病之蜂腰病是要求二五不能同声,这一点就令人狐疑了。因为标准律句就有两种句式二五同声,即仄仄平平仄和平平仄仄平。除此两句,那写诗将均为顺风调,即: 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 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 或云同声是指平上去入四声,非平仄二元也。且同平不为病。 此说正确吗?且看其举诗例 诗曰:“青轩明月时,紫殿秋风日,瞳陇引夕照,ㄙ暧映容质。” 又曰:“闻君爱我甘,窃独自雕饰,” 又曰:“徐步金门出,言寻上苑春。”
既然同平不为病,我们仅从同仄诗例分析 紫殿秋风日--二五为:去入 瞳陇引夕照--二五为:上去 ㄙ暧映容质--二五为:上入 窃独自雕饰--二五为:入入 徐步金门出--二五为:去入 五句中只有“窃独自雕饰”一句二五为入入。 以此推断,二五不能同声是指不能同平仄,非四声也。
网上有三羊者,言唐律是遵二五大法,非二四律也。因用二四法检则唐诗,多有不合律处。而用二五法,少有不合律处。雨梦审之再三,谓此法且稚又愚。何哉?且听分解: 1.二四律是強调二四必须合律,第五字属句脚,都定死了的,把五提出来,无异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 2.二四律实是二四五字都要讲究,而二五大法少了一个约定,故不合律的都被其大开绿灯。 3.四句标律句中只有一句,即仄仄平平仄二四可能同上去入,其它三种句式(即75%)除二五确定外,其它一三四处尽可乱写,均合二五大法。如: 平平仄仄平可写成:平平平平平,仄平平平平,仄平仄平平,仄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平,平平仄平平; 平平平仄仄可写成:仄平仄仄仄,仄平仄平仄,仄平平平仄,平平平平仄; 仄仄仄平平可写成:平仄平平平,仄仄平仄平...... 也就是75%乱写都合律了。 4.再看仄仄平平仄句: 可写成:平仄平平仄,平仄仄平仄,平仄仄仄仄,仄仄仄仄仄,只要二五不同上去入都行。这样25%又有80%合律了,即剩下5%的句式再进行分解 二五为上上,去去,入入不可; 上去,上入,去上,去入,入上,入去均可 则5%中又有65%顺利过关。所有诗句98.3%都合律了。 那剩下的不合律的有1.7%应无疑了吧,非也!三羊自有妙策让它们顺利过关,即怪读也,(标错的不算)只举数例:
醉来且复【去】过此日【入】,莫为砧杵悲无裘。 虚斋无复【入】客满座【去】,败橐空余诗百篇。 读书虽复【入】具只眼【上】,贮酒其如无别肠。 衰迟分作【去】骥伏枥【入】,敛退敢求锥出囊。 此生犹著【去】几两屐【入】,长日惟消一局棋。 幸能胸著【去】云梦泽【入】,何恨家无担石储。 生前犹著【去】几两屐【入】,身后更须千载名。 | | | | | | | 音芍。 被服也。 《晋书·宣帝纪》关中多蒺䔧,帝使军士二千人着软材平底木屐前行。 | | | | 音芍。 被服也。 《晋书·宣帝纪》关中多蒺䔧,帝使军士二千人着软材平底木屐前行。 | | |
| | | | | 音箸。 《博雅》明也。 《中庸》形则着。 《晏子·谏上篇》君之德着而彰。 |
不管词义,一经怪读,不合者仅九牛一毛耳。 雨梦认为,二五同声仅为修辞小病,非关格律,避为上,并非大忌,何必怪读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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