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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一个知识点——“对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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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30 20:04:0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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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30 20:07:16 | 显示全部楼层
刘翼翔 发表于 2025-1-30 20:04
**** 该帖被屏蔽 ****

无关诗词理论问题,屏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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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看到31楼具体内容,如有不宜,批之就是。何必屏蔽?解开又何妨呢?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5-2-1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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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30 20:07: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温柔的风 发表于 2025-1-30 17:59
不就问了你一个格律理论中的一个小问题吗,你说的是什么话嘛?
所谓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刘首 ...

平时在诗词牌放荡形骸就罢了,即然到理论版来解释理论,就必须把自己的理论基础的根据解释清楚,不能溥衍了事,误导广大诗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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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理论问题,理论解决 既然提出了所谓‘对救’问题就应该提供相关的论述以证明之 个人理解,所谓‘对救’其实只是闲聊之语,姑可接受,但不作为理论依据 拗救理论的确是存在上拗下救的说法,但不论怎么救,下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5-1-30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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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30 20: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韵初成 发表于 2025-1-30 20:07
平时在诗词牌放荡形骸就罢了,即然到理论版来解释理论,就必须把自己的理论基础的根据解释清楚,不能溥衍 ...

是的,理论问题,理论解决

既然提出了所谓‘对救’问题就应该提供相关的论述以证明之

个人理解,所谓‘对救’其实只是闲聊之语,姑可接受,但不作为理论依据

拗救理论的确是存在上拗下救的说法,但不论怎么救,下句都必须是律句,这就是出宽对严

悠悠华夏佳节到,脉脉春风倩怀嘉。----上句既拗为非律句,下句再拗成非律句,哪有这样的拗救理论?

点评

那一位在论坛从属堆砌词语,制造垃圾太多,没有内涵,不讲规矩,希望广大学诗者能正视听,以古为鉴,重视传承,弘扬中华文化,不会被叛道者带偏!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5-1-30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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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30 20:25: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温柔的风 发表于 2025-1-30 20:16
是的,理论问题,理论解决

既然提出了所谓‘对救’问题就应该提供相关的论述以证明之

那一位在论坛从属堆砌词语,制造垃圾太多,没有内涵,不讲规矩,希望广大学诗者能正视听,以古为鉴,重视传承,弘扬中华文化,不会被叛道者带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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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不拉扯人事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5-1-30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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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韵初成 发表于 2025-1-30 20:25
那一位在论坛从属堆砌词语,制造垃圾太多,没有内涵,不讲规矩,希望广大学诗者能正视听,以古为鉴,重视 ...

咱不拉扯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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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咱们理论解释很清楚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5-1-30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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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柔的风 发表于 2025-1-30 20:26
咱不拉扯人事

行,咱们理论解释很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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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年好! 您这话也对也不对。理儿是那么个理儿,事儿却不是那么个事儿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5-2-1 15:21
王力先生在《诗律余论》中明确指出:“讲诗律必须区别一般和特殊、正格和变格。如果过于强调特殊、以例外乱正规,那就简直无诗律可言。”,必须区别一般和特殊、正格和变格、例外和正规,这便是理论的科学性;王力先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5-1-30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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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30 20:43: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韵初成 发表于 2025-1-30 20:31
行,咱们理论解释很清楚了!

王力先生在《诗律余论》中明确指出:“讲诗律必须区别一般和特殊、正格和变格。如果过于强调特殊、以例外乱正规,那就简直无诗律可言。”,必须区别一般和特殊、正格和变格、例外和正规,这便是理论的科学性;王力先生同时也把近体律诗中的正格和变格、正体和变体给分别清楚了:讲律诗必须分别三种不同的情况:第一是正格,也就是近体诗的一般作法。正格很重要,特别是对初学的人来说,若不讲求正格也就无从掌握诗律。第二是变格,变格只是变通一下仍然合律,这是赵执信所谓“拗律”和“变而仍律”。赵氏虽然讲的是平仄,但是对于押韵和对仗,也可以由这个原理类推。第三是例外,不构成格律。具体说来是这样:
     1正格就平仄说:五言平仄脚、仄仄脚、平平脚的句子第一字不论,仄平脚的句子每字就须论;七言平仄脚、仄仄脚、平平脚的句子一三不论,仄平脚的句子第一字不论。就押韵说:必须严格地依照平水韵;就对仗说:律诗中两联用对仗。
     2.变格就平仄说:可用各种拗救,又仄仄脚可以连用三仄收尾,如果倒数第五字用平声的话。就押韵说:可以起句借韵;就对仗说:可以在颔联和颈联当中只用一个对仗,又可以共用三个对仗,只有尾联不对。
     3例外就平仄说:用古体诗的平仄,如“昔闻洞庭水“昔”字仄声、“八月湖水平”仄平脚的律句倒数第四字不能用仄声等等。就押韵说:用了通韵实际上是出韵又叫落韵;就对仗说:彻首尾用对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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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体诗在正格的基础上,先讲究二四六分明,然后从对仗上演变,加上三仄尾,再三平尾收,然后过渡到古诗风?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5-1-30 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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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柔的风 发表于 2025-1-30 20:43
王力先生在《诗律余论》中明确指出:“讲诗律必须区别一般和特殊、正格和变格。如果过于强调特殊、以例外 ...

近体诗在正格的基础上,先讲究二四六分明,然后从对仗上演变,加上三仄尾,再三平尾收,然后过渡到古诗风?

点评

王力先生在汉语诗律学8·6曾论述过所谓的下拗上救,但也决无救成象‘曾经流连乌衣巷,如今跋扈三九冬’既失粘又失替之理 8·6 普通总说在出句为拗,在对句为救;其实,有时候诗人却为了对句有一个拗字,就索性在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5-1-30 21:43
近体诗是由汉魏古风先过渡到齐梁格再过渡到近体的,而不是相反 近体诗避三仄尾只是基本避忌,属于普适性,但其实允许变格和例外,如仄平仄仄仄,赵执信称为古诗句,启功则称为非律句,而平平仄仄仄则属于变格律句,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5-1-30 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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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30 21:33: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韵初成 发表于 2025-1-30 20:55
近体诗在正格的基础上,先讲究二四六分明,然后从对仗上演变,加上三仄尾,再三平尾收,然后过渡到古诗风 ...

近体诗是由汉魏古风先过渡到齐梁格再过渡到近体的,而不是相反

近体诗避三仄尾只是基本避忌,属于普适性,但其实允许变格和例外,如仄平仄仄仄,赵执信称为古诗句,启功则称为非律句,而平平仄仄仄则属于变格律句,如潮平两岸阔,例外如向晚意不适之类,五连仄都是允许的,但对句一般会多用平声去补救出句的仄多平少,这就是平衡平仄,稳顺声势

三平尾属古风句,古风不忌,齐梁格也不忌,但却是近体的大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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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30 21:43: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韵初成 发表于 2025-1-30 20:55
近体诗在正格的基础上,先讲究二四六分明,然后从对仗上演变,加上三仄尾,再三平尾收,然后过渡到古诗风 ...

王力先生在汉语诗律学8·6曾论述过所谓的下拗上救,但也决无救成象‘曾经流连乌衣巷,如今跋扈三九冬’既失粘又失替之理

8·6   普通总说在出句为拗,在对句为救;其实,有时候诗人却为了对句有一个拗字,就索性在出句里安置一个拗字以为补救(两拗相消,即成为正)。比如“雨中草色绿堪染”绿字本可用青字以求合于平仄,就在出句故意用一个绿字,使它们平仄相应,虽然王维当时未必有这样的构思历程,但类比的情事应该是后代讲究拗救的诗人所常注意去做的。【王力】

雨中草色绿堪染的对句是水上桃花红欲燃,律句无疑,不论是上拗下救还是下拗上救,其意义都在平衡平仄稳顺声势,哪有什么对句成非律句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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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31 11:45:3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来少 发表于 2025-1-29 15:40
大致看了一下,原“帖主”于“拗救”方面的确独树一帜,绝非偶然:

[七律] 步韵深波钓叟首版咏雪二首

这个问题已经有了结论,很明确的结论,不必纠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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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年好! 问题已经有了结论?而且还是很明确的结论?恐怕未必吧?在“双唇接地天”者流面前,君等(当然,也包括我在内)的结论几毛钱一斤呀?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5-2-1 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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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1-31 18: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韵初成 发表于 2025-1-27 21:35
这个,各版块有自己的规矩吧。以前,九门任小中华首版时,当时我问过,是不合律的。诗友可到当前权威版块请 ...

过年好!
"可到当前权威版块请教一下首版,人家说允许就行”?
哪些版块最权威呀?版块能定格律规则、抝救规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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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1-31 18:57:51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江咆哮 发表于 2025-1-28 14:56
以讹传讹罢了,对救怎么可能是这样简单粗暴的救法。基础知识,没必要讨论,祝过年好。 ...

过年好!
恐怕不宜简单地这么说吧?焉知不是哪位权威人士全新的抝救理论呢?
若按"上下句不合律,只要平仄相对就是对救"这样的解释,"佳节到"与"倩怀嘉"平仄不是正好相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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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1-31 19:30:02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江咆哮 发表于 2025-1-28 14:56
以讹传讹罢了,对救怎么可能是这样简单粗暴的救法。基础知识,没必要讨论,祝过年好。 ...

关键还是这句,前半句令我震惊,后半句令我汗颜啊:“整个诗坛都这样用,唯独你不知道吧?”
鉴于原帖主的"某文学院副首版"身份,谁敢不信呀?


点评

诗词理论是谁权大就谁说了算的吗? 金池长老在世时还诋毁过拗救理论是‘左腿瘸了再把右腿打瘸’,谁信谁完蛋 话说回来,你所举之例倒正符合了‘左腿瘸了再把右腿打瘸’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5-1-31 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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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31 19:44:37 | 显示全部楼层
每日七千步A 发表于 2025-1-31 19:30
关键还是这句,前半句令我震惊,后半句令我汗颜啊:“整个诗坛都这样用,唯独你不知道吧?”
鉴于原帖主 ...

诗词理论是谁权大就谁说了算的吗?
金池长老在世时还诋毁过拗救理论是‘左腿瘸了再把右腿打瘸’,谁信谁完蛋

话说回来,你所举之例倒正符合了‘左腿瘸了再把右腿打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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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问一句:"权大、势大、名大、嘴大、脸大"者流中,动辄乱喷之徒还少吗?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5-2-1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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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柔的风 发表于 2025-1-31 19:44
诗词理论是谁权大就谁说了算的吗?
金池长老在世时还诋毁过拗救理论是‘左腿瘸了再把右腿打瘸’,谁信谁 ...

借问一句:"权大、势大、名大、嘴大、脸大"者流中,动辄乱喷之徒还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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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样的饭养百样的人,动辄乱喷之徒是用得着鸟的吗? ‘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理论的要义是务实、求真、科学、严谨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5-2-1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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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温柔的风 于 2025-2-1 16:52 编辑
老来少 发表于 2025-2-1 10:58
借问一句:"权大、势大、名大、嘴大、脸大"者流中,动辄乱喷之徒还少吗? ...

一样的饭养百样的人,动辄乱喷之徒是用得着鸟的吗?

‘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理论的要义是务实、求真、科学、严谨,吾师尚不及真理,又何况"权大、势大、名大、嘴大、脸大"者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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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非“说嘴呱呱滴,尿炕哗哗滴”,必须赞一个!若是说一套做一套,那就......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5-2-1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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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2-1 15:21: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韵初成 发表于 2025-1-30 20:31
行,咱们理论解释很清楚了!

过年好!
您这话也对也不对。理儿是那么个理儿,事儿却不是那么个事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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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2-1 17: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温柔的风 发表于 2025-1-30 20:07
无关诗词理论问题,屏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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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你管的事少管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5-2-1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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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温柔的风 于 2025-2-1 17:12 编辑
每日七千步A 发表于 2025-2-1 17:09
没看到31楼具体内容,如有不宜,批之就是。何必屏蔽?解开又何妨呢?

不是你管的事少管,俺只能告诉你的是‘俺可不是夏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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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柔的风 发表于 2025-2-1 13:49
一样的饭养百样的人,动辄乱喷之徒是用得着鸟的吗?

‘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理论的要义是务实、求 ...

若非“说嘴呱呱滴,尿炕哗哗滴”,必须赞一个!若是说一套做一套,那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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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诗联大总裁,你管天管地还来管我?管好你自己就行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5-2-1 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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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咆哮 发表于 2025-1-31 11:45
这个问题已经有了结论,很明确的结论,不必纠结了。

过年好!
问题已经有了结论?而且还是很明确的结论?恐怕未必吧?在“双唇接地天”者流面前,君等(当然,也包括我在内)的结论几毛钱一斤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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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胡搅蛮缠者 不予理会 就是最好的答复和态度。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5-2-2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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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来少 发表于 2025-2-1 18:18
若非“说嘴呱呱滴,尿炕哗哗滴”,必须赞一个!若是说一套做一套,那就...... ...

宇宙诗联大总裁,你管天管地还来管我?管好你自己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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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南江咆哮 于 2025-2-2 09:09 编辑
老来少 发表于 2025-2-1 18:23
过年好!
问题已经有了结论?而且还是很明确的结论?恐怕未必吧?在“双唇接地天”者流面前,君等(当然 ...

很简单的一个基础知识问题,对于胡搅蛮缠者 建议君不予理会 就是最好的答复和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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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就“破五”了,再问一声过年好! “胡搅蛮缠者流”尤其是“恶意带节奏者流”若是“位高权重”、“威势滔天”呢?那就只能“惹不起,躲得起”了吗?那不正中彼等下怀了吗?然则如之奈何?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5-2-2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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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咆哮 发表于 2025-2-2 09:07
很简单的一个基础知识问题,对于胡搅蛮缠者 建议君不予理会 就是最好的答复和态度。 ...

明天就“破五”了,再问一声过年好!
“胡搅蛮缠者流”尤其是“恶意带节奏者流”若是“位高权重”、“威势滔天”呢?那就只能“惹不起,躲得起”了吗?那不正中彼等下怀了吗?然则如之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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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碰上位高权重、威势滔天者流,除了"惹不起,躲得起",难道还有更好的办法吗?,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5-2-7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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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又发现,"某文学院副首版"这首七律新作,颔联疑似出句救对句呢:

[七律] 即兴步韵悟明诗友诗尊

从戎投笔显英雄,亘古男儿陆放翁。自比梅花少人赏,可怜香气同雪融

诗中但见行军乐,梦里常怀收土功。一盏黄藤醉春色,锦书难托怨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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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联“自比梅花少人赏,可怜香气同雪融”未必就是“对句救出句”。理由如次: 首先,若按“某文学院副首版”所谓“上下句不合律,只要平仄相对就是对救”之说,“少人赏”恰好与“同雪融”平仄相对。 其次,“自比梅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5-2-4 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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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4 18:48:4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来少 发表于 2025-2-4 13:34
昨又发现,"某文学院副首版"这首七律新作,颔联疑似出句救对句呢:

[七律] 即兴步韵悟明诗友诗尊

这联“自比梅花少人赏,可怜香气同雪融”未必就是“对句救出句”。理由如次:
首先,若按“某文学院副首版”所谓“上下句不合律,只要平仄相对就是对救”之说,“少人赏”恰好与“同雪融”平仄相对。
其次,“自比梅花少人赏”之类句式,古来应用相当普遍,根本就不算毛病,更无“拗救”之必要。余称之为“变格常例”。
第三,对句之“病”是明摆着的,“可怜香气同雪融”,哪儿这么奇葩的用法呀?出句无病,对句有病,应属出句救对句。


点评

不谙“中仄中平平仄仄”句式五六字平仄位置可以互换,因而在对句中施救。也有这种可能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5-2-5 16:54
关于“孤平拗救”、“变格常例”之类,王力先生《汉语诗律学》中有段话说得很好: “谈律诗必须兼谈拗救,这等于法律上的‘但书’;‘但书’应认为法律的一部分,并非法律以外的东西。”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5-2-4 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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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4 18:56:5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来少 发表于 2025-2-4 18:48
这联“自比梅花少人赏,可怜香气同雪融”未必就是“对句救出句”。理由如次:
首先,若按“某文学院副首 ...

关于“孤平拗救”、“变格常例”之类,王力先生《汉语诗律学》中有段话说得很好:
“谈律诗必须兼谈拗救,这等于法律上的‘但书’;‘但书’应认为法律的一部分,并非法律以外的东西。”

点评

"但书"理应视为法条有机组成部分,王力先生确论!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5-2-5 19:43
关于基本格式以外的“但书”,要而言之,无非孤平拗救、五律“中平平仄仄”句式三四字平仄互换(七律为五六字平仄互换)、五律“中平中平仄,平平仄仄平”句式的出句与对句互救(七律类同)等等。时至今日,“文学院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5-2-4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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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4 20:02:5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来少 发表于 2025-2-4 18:56
关于“孤平拗救”、“变格常例”之类,王力先生《汉语诗律学》中有段话说得很好:
“谈律诗必须兼谈拗救 ...

关于基本格式以外的“但书”,要而言之,无非孤平拗救、五律“中平平仄仄”句式三四字平仄互换(七律为五六字平仄互换)、五律“中平中平仄,平平仄仄平”句式的出句与对句互救(七律类同)等等。时至今日,“文学院”的高级诗官怎就仍未拎清,反而振振有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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