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浪诗人评点写论副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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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6 17:5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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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写诗虽不是什么难事,但是一当有人真的以为不是什么难事的时候,又有可能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
其中之一就是孤芳自赏,以为自己写的什么都是诗。
诗词书画既有被人认为所谓“雅兴”的一面,又有一定的专业性,因而很容易被有些人当做一种本事来炫耀,以为别人不如他有诗意、能诗兴、会作诗,故强迫人认为他写的都是诗。其实这样的危害很大,久而久之这真的能影响到那些还不会写诗的人的判断,并不知不觉地使人上了贼船。
我一向认为“新诗”类在这方面是好判断的。如一首《当你老了》:
当你老了,亲爱的︱那时候我也老了︱我还能给你什么呢?︱如果到现在都没能够给你的话
还如《爱情》:
当我不写爱情诗的时候︱我的爱情已经熟透了︱当我不再矫情、抱怨或假装清高地炫耀拒绝︱当我从来不提“爱情”这两个字,只当它根本不存在︱实际上它已经像度过漫长雨季的葡萄︱躲在不为人知的绿荫中,脱却了酸涩
这仅是把一段段及普通的话打成了分行的格式,枉有诗之皮表,算不上诗。另外,这样的话语也谈不上是对诗意的记录。它没有诗意,因为它混淆了诗与日常说话、诗意与日常正常情感的关系。
诗是在人特定情感催生下的心灵火花和语言记录,凡不具有这个特点便不是诗。换言之,诗不是人日常生活的说话的方式,如果把诗当做人日常生活的说话方式来使用,要么人是疯子,要么诗死矣,除此之外日常说话就是日常说话,和诗毫无关系。但是那些对人诗意的记录而成的诗,也来自于日常语言,这是要分清的。又如:
《茶》:
醉了骚客,︱醒了神农。
《彗星》:
用长长的尾巴︱告诉人们︱这世界我曾经来过
有人称这为微型诗。亦如上面所说它混淆了诗与日常说话的关系。不要以为话里有想象、有哲理就是诗。可是像下面:
《城里的农村人》:
居高楼 住别墅︱难忘 那两间︱茅草屋
《征途》:
苍海梦一帆 稻草不敢松︱甭管东南西北风︱上岸自然可呼风
这两首还是可以看做微型诗的,因为它有其语言内在的独特的节奏和韵律感,不管是否分行都不影响这种感受,而且情感也具有特定感,这样就与日常说话区别了开来。
本人也写过这样的短诗,如:
我愿︱衔一束花︱送给你‖可是︱怕它不是玫瑰︱所以我老是在飞
生活中确常见到有人善于运用哲理、逻辑、联想、比喻、引用等来说话,这只表明说话的深刻性,还与诗距离甚远。诗意也不是人想这样说话的念头。坚持认同诗是特定情感下精神火花的迸发,就不会把诗意混同于一般情况下人想说话的念头,这样才好谈诗。
旧体诗,以绝句为例,很像上面说的微型诗,其实它一点不微,在短短的20字或28字之内概括了全部起承转合的技巧,它的表面的“微”是这种古老的语言艺术在历史中的定型,已经符合人们独特的欣赏需要和对某种美感的需求。如:
王维《送别》:
山中相送罢,日暮掩柴扉。春草年年绿,王孙归不归。
李白《送孟浩然之广陵》:
故人西辞黄鹤楼,烟花三月下扬州。孤帆远影碧空尽,惟见长江天际流。
很明显,除了情感的特定性和诗中语言独特的节奏和韵律感,它提供给人的信息量也是不可忽视的一个内容。绝句是这样,其它旧体诗自不必说。
如此看来,那些不能表达独特情感需要的话语和以引人无边无际想象为能事的所谓诗作,不论新体还是旧体,是不是诗也就不攻自破了。
用诗的格式将语言填进去,本身就具有一定的韵律和某种感官上的和谐,但这不意味着就是诗。一个人学诗写诗,弄来弄去写出的却不是诗岂不冤枉?如果在这种情形下还不自知岂不愚昧?更甚者如果连写成诗的能力都不具备,竟大言不惭地美其名曰“探索”,那么资格何在?
其二是不考虑读者,自以为是。
所谓“秀才不出门遍知天下闻”。中国文人自古就有自闭的传统,到今天还有人以为这是“清高”的表现。他们盲目地以自我为核心,专注于一己得失,囿于个人情感的小圈子里而不能自拔。如《香水女郎》:
走在灰色的长街上,︱热浪卷走了所有的清凉。︱身边飘过一位女郎,︱带着香水的芬芳。‖女郎的裙裾轻扬,︱她不在乎异样的目光。︱百花芳魂,︱自己喜欢。
这样的人自以为看破红尘,或自以为超凡脱俗或自以为获得世外之功,其实都逃不出无奈中的狭隘或狭隘中的无奈之个人情感现实。如:
《七绝·小妞》
长眉入鬢髮如丝,玉笛清音夜不辞。月裏嫦娥怜我少,臨风贈送一仙芝。
《五绝·咏牡丹》
牡丹千万株,花放一城呼。铜雀二乔会,重修三国图。
第一首只顾表达对女孩的欣羡、想象和爱恋,除了作者自顾自的态度,完全看不出他眼里还有没有更宽阔一点的视界。
第二首应该说作者眼里的意境还是不错的,可他没能逃出古人的境界,更看不出作者和他吃饭的这个社会有什么联系。
不能否认这种作品有时从诗的技巧和语言运用上可能具有很高的水平,但把读者和读者所在的社会抛置一边的做法,让诗缺少了时代的美感。对读者而言,这样的诗人家不把你当做一回事,你还有必要去读、去迎合它吗?
像上面第一首用这样境界谈男女之事,除非有同样“爱好”的人,否则是难以得到共鸣的。比较李煜《菩萨蛮》:
花明月黯笼轻雾,今霄好向郎边去!刬袜步香阶,手提金缕鞋。
画堂南畔见,一晌偎人颤。奴为出来难,教君恣意怜。
这首词从关注点上看,似乎也只是男欢女爱之事,但人们之所以欣赏这首词,并非因其男女之事多么满足人的猎奇心理,而在于作者对人物和动作刻画的艺术水平,最重要的是作者通过这种耽于情爱的奢靡生活反衬出了作为亡国之君的必然。因而说这首词和上面《一斛珠》异曲同工,是艺术与心灵警醒的结合。
诗不能离开作者的思想和人生经历,更不能不让人发现作者与身外自然与社会的联系,通过这些读者才能获得深受启迪并与之共鸣的愉悦,才能有欣赏的必要和意愿。
当然小的、哪怕狭窄的视界也是可以入诗的,不过以小见大总是符合人的精神需求的,也是有益的,而不是就事说事,迷恋于自我玩味。拿本人拙作为例,以供批评:
《一半儿·二首》:
(其一)老来也学少年狂,爱恨情仇齐上床,晚恋竟当初恋尝。看姑娘,一半儿亲妈,一半儿谎。
(其二)花儿尽是向阳红,哪个枝头偏爱穷?当个小三凭靓容,叫馋虫,一半儿干爹,一半儿宠。
这是对米戈博文《一半儿·愿扶摇》曲调的互动。米戈谈情我也谈情,却互不干涉,旨在以此来探讨此曲调的意趣特点。一般而言,曲调在意趣上有别于词调。曲调的意趣多少类似于打油诗,正统时如诗如词,然而更多却是适合表现人嬉笑怒骂的一种情绪。
本人这首拙作,显然作者的重心不在于表现社会上婚外情本身,而在于对这种现象的讽刺和揶揄。这种态度就是从对个别字眼的选择上才得以表现出来的。这些字眼对现象是批评,对当事者是提醒,读者也能会意,它的调侃味道谁都能看的出来。
写诗的人心里必须有读者。这虽与是不是诗无关,但却是写诗者的责任。如辛弃疾《鹧鸪天·代人赋》:
陌上柔桑破嫩芽,东邻蚕种已生些。平岗细草鸣黄犊,斜日寒林点暮鸦。
山远近,路横斜,青旗沽酒有人家。城中桃李愁风雨,春在溪头荠菜花。
这首词填于作者被罢官之后,然而作者并没有因身处逆境而迁怒于生活,也不屑作悔恨人生之态,反之却对乡村的美好加以无私的歌颂,既让人见诸了作者的虚怀和坚韧,又让人感悟到“对生活的热爱才是人生美好和实现希望的根本”这一重要启发。
写诗毕竟是艺术的行为,不是抱着一点写诗技巧而进行的自我呻吟。有人钟于技巧而止于技巧,是极其不可取的。技巧不是诗的全部,也不是写诗的目的,而是写诗的工具。任何美好的可以被人欣赏的事物或行为,都不是止于技巧或技术,而是要把它们上升为艺术,写诗亦不例外。但是怎样从一种技巧上升为一门艺术呢?这之间的距离怎样?我想这是每一个写诗欣赏的人都应该思考的问题,尽管现实的答案是有的人一辈子也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或他根本就不愿意思考这个问题。但无论如何诗意是需要有技巧地运用语言来记录的,可绝不是止于技巧。
观察所有能够被人口口相传下来的古代诗词,不难发现,其实从技巧到艺术简单的很。它们之间的距离就是写诗的人对自己与读者关系的认知程度,从技巧到艺术的上升也就是作者对这个程度的上升。再说白一点,诗到底需要运用技巧,但为什么而运用技巧,怎样对待技巧,这里也有一个境界问题。如何理解和处理这个境界,自然就关乎到了艺术问题。
例如李白《登金陵凤凰台》:
凤凰台上凤凰游,凤去台空江自流。吴宫花草埋幽径,晋代衣冠成古丘。
三山半落青天外,二水中分白鹭洲。总为浮云能蔽日,长安不见使人愁。
李白作为浪漫主义诗人的代表,一般认为不如杜甫对现实的针砭特色更浓郁,但诗中不论作者怎么借景施展他浑忆苦想的技巧,其最终都是为了抒发“总为浮云能蔽日,长安不见使人愁”的忧国伤时的精神怀抱。读者完全可以会心地与作者共鸣,因为李白发出了很多人想发出的声音。
任何文字只要它的作者没有主动阻止除自己之外的第二个读者出现,他就不敢说这些文字是专门写给自己看的,他就有责任对读者负责,即为什么要写这些文字?如果只是为了发泄个人的情绪,那么这些文字仅是为自己服务的,完全没有必要公之于众,否则就是自私的。如果他认为他的情绪公布出来对人有益,且本着这种有益的方式,或作为经验或作为教训,或启迪人心怀或发人深省,那么他就是一个有良知的作者。他会尽量让这些文字充满独到的信息并为读者服务,艺术便来自于后者而永远不会是前者。
例如这首典型的哀婉悲情之作,陆游《钗头凤》:
红酥手,黄藤酒,满城春色宫墙柳。东风恶,欢情薄,一杯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
春如旧,人空瘦,泪痕红悒鲛绡透。桃花落,闲池阁,山盟虽在,锦书难托。莫,莫,莫!
表面看陆游在抒发他对个人婚姻不幸的怨恨之情,而事实上这种现象具有很深的社会根源,作者揭露出来对读者尤其当时的人们有启发深思、引导认识的益处,这首词也就成了对当时社会封建传统的写照和控诉,也就一点没有文人“小家子气”似的矫情之嫌。我一向认为这首词如果由当代人创作出来,它的情感和内容便成了不堪一击的东西,它的作者也必定是一个狭隘庸俗的舞文弄字之呻吟者。
所以,时代感是维系作者与读者的最根本的纽带,而一己之情是破坏这个纽带的罪魁祸首。正是:
热议人间百不厌,耽于私欲惹人烦。万物千情皆可表,不从一己赋诗篇。
诗不是病态的个人情感的自我爆料,这样虽可能是生活的真实却不符合艺术的真实,因为不具有广泛的可读性。诗也不是迎合了某些人的猎奇心理就叫“有读者”,那还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猎奇心理是人空虚的产物,诗虽不是救世主,但作者也应该主动本着把人从空虚中解救出来的意愿来写诗,而不是推波助澜。反之一个作者如果不能主动和个人的“小心怀”告别,他的修养就很有限,他的诗也注定要枯竭。诗由情和理引发,尤其多以表现情怀为多,以情寓理历来是中国诗歌的主流,也是诗歌得以流传和被人玩味的奥妙之处,因而诗歌虽然重视情感的分量却不是以“矫情”为能事,也没有哪一首诗歌是因为“矫情”而让人百读不厌的。
当然,不管一首诗的作者是不是为了艺术,完全可以由他个人决定,也没有人逼迫他非得为艺术写诗,但不用自己的自私而给读者的耳目造成污染,必须是一个懂道德的作者的首选。自然这是对作者的情感倾向和诗的内容而言的,而不包括那些仍处于写诗过程中的不成熟之作。再不成熟的作品也不像那些囿于表现自我情感的诗作,不成熟的作品只不过存在有缺憾,这是可以理解的。
上述足以证明,诗离开读者就不会有艺术,更不可能空然存在。艺术是要有人欣赏的。诗可以用“曲高和寡”来当借口,但绝不应成为空中楼阁。也不要用“仅仅写着玩”这句话来迁就自己,因为既能“写着玩”,为什么不“玩”出点艺术?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既然做都做了,干嘛不做好一点?”要知道这“好一点”可是好得不得了——自己看着愉悦,别人也不会感觉别扭。
简而言之,诗意是人人都会有的东西,既是人不经意的感觉,也是人主动的精神需求,用恰当的语言记录下来不但能让诗意保持长久,还能增加个人的精神修养,有百利而无一害。但这只是第一步。除了会写诗,人还要有写好诗的追求,尽量靠近艺术的本质。距自己近一点:真情实感创作。离自己远一点:超越自我局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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