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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寅|“平平仄平仄”的句调算合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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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4 09: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在《金陵生论学》微信公众号推出的唐诗鉴赏文章,讲到平平仄平仄的句律,我说是出律,不断有读者留言说它合律,并说这是个常识。我讲唐诗欣赏,提到李白《越中览古》“越女如花满春殿”不合律,也有读者指出有悖常识。我当然知道这种句律被视为合律的常识,但常识未必就确定无误,正像“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众所周知就是个有漏洞的常识。
    以“平平仄平仄”为合律的常识,大概出于王力先生讲诗词格律的书。王先生在《汉语诗律学》中将它视为拗的特殊形式,称作“特拗”,并说“多数用于尾联的出句,这也是唐人的一种风尚”(第101页)。比如我公众号讲的戴叔伦五律《除夜宿石桥馆》第七句“愁颜与衰鬓”就是一例,七律则杜甫《曲江二首》其二第七句“传语风光共流转”是其例。由于这种句律从齐梁体到唐近体诗中都很常见,后人遂视为合律。王力先生《汉语诗律学》称之为“特拗”,也归入律句,相沿为常谈。其实这是误将惯例当成定律的结果,招致今人对格律问题产生一连串的误解。
    讨论“仄仄平仄平”句律是否合律的问题,首先要明白,格律和惯例是两个概念。格律是需要遵守的定式,惯例是根据实际需要而采取的变通。我们知道,近体诗的格律是经过六朝文人的长期摸索,以四种完美的句律(1仄仄平平仄·2平平仄仄平·3平平平仄仄·4仄仄仄平平)循环叠加而成的。除2式外第一字可不拘平仄,第二、四字为声眼,非常严格,律调和古调从而区分。经过初唐盛行的集体唱和的磨合,粘对规则逐渐定型,就完成了近体诗格律的定型。
    平平仄平仄一式,二、四同为平声,自然是不合律的。问题是唐人的创作观念以意为尚,不以辞害意是基本准则。为求语意自然,或迁就专有名词,牺牲声律的严谨是很常见的。初盛唐诗中各种出律现象尤不鲜见,当时并不在意。可是为什么在种种失律句调中,唯独平平仄平仄最常用,最醒目,以至于被后人视为合律呢?道理也很简单。四式中,首字除2式外本可不拘,第二字涉及失粘不容变动,句尾也不能变动,一错不成律,那么五字中能够变易的只有三四两字。因此诗中声调所有的变化,无论是拗体还是不得已失律,关键都在于这两个字。1式变作仄(平)仄仄平仄是拗调,若作仄(平)仄平仄仄,调恶不可取。2式变作平(仄)平平仄平,是常见的拗句,若作平(仄)平仄平平,也是恶调,王力先生都说过。3式变成平(仄)平平平仄,二四同调且三平声相连,中间塌陷,只有平平仄平仄相对平衡。4式若变作仄(平)仄仄仄平,中间突起三仄相连,也是恶调,只有仄仄平仄平略可读。但即便是平平仄平仄和仄仄平仄平两句,首字也不能平仄互换,否则变成仄平仄平仄和平仄平仄平,就彻底调散无韵律可言了。
    唐人作近体诗,首尾两联的声律较为宽松,第七句本来只有仄仄平平仄和平平平仄仄两式,而我们知道平起入韵式是诗家很少写作的,那么扣除四分之一的第七句仄仄平平仄式的概率,第七句仄仄平平仄式和平平平仄仄式的比例就约为1:2。而仄仄平平仄式如前所说第四字不能变,那么第七句的变化就只剩下4式平平仄平仄这一种变调了。既然唐代三首五律中就有两首第七句是平平平仄仄式,那么因迁就字义而权变为平平仄平仄并且出现在第七句,还有什么奇怪的呢?这就是平平仄平仄一式最为常见的道理。后世的诗律学家未究此义,只见唐人常用,遂将这种权变视为律句的一个拗格,实在是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
    就现存文献来看,王渔洋《律诗定体》大概是最早称这种变化为拗的书籍。王渔洋以明金幼孜《夏日喜雨写怀》颔联“好风天上至,凉雨晓来过”为例,说明:“如‘上’字拗用平,则第三字必用仄救之。”既然将平平平仄仄式的三四字平仄互易称作“拗”,那就是视它为律句的一种拗格。关于“拗”的定义,自宋代以来就有宽严之别。严者以声眼不误为拗的底线,声眼一错即为古调;宽者则不限于声眼,凡诸不合律之格皆属拗。我是倾向于前者的,而王渔洋属于后者。后来李宪乔《拗法谱》也承其说,将平平仄平仄列为“单拗法”的第一种。但只消看他将所有不合四种“正律调”的变格都归于拗,甚至包括李白“朱亥已击晋,侯嬴尚隐身”(《送侯十一》)这样的全仄句,就知道他对“拗”的理解已宽得无边,很难说与合律有什么关系了。
    王渔洋称平平仄平仄为拗,就等于承认此式合律。他举的例子见于颔联,确实这种句律并不限于第七句,任何一联都可用。像刘得仁《监试莲花峰》也是用于第二联:“当秋倚寥泬,人望似芙蓉。”七律的情形相同,王渔洋《律诗定体》举己作《登金山》为例,在尾联“我醉吟诗最高顶,蛟龙惊起暮潮秋”的“最高”下加按语云:“二字本宜平仄,而‘最高’二字系仄平,所谓单句第六字拗用平,则第五字必用仄以救之,与五言三四一例。”王渔洋虽然是古典诗歌声律学的奠基人,但这种看法却出自后人臆见,不足为凭。即以他举出的“好风天上至”一句而言,三四字也不能平仄互易,因为“好”是仄声,三四再互易就成了仄平仄平仄,这样的句律还成调么?五言句律的关键,是句中必须有两平声相连,这才不至于迫促。只有在首字用平声的情况下,三四方可互易为平平仄平仄的格式。总而言之,近体诗格律有定格,有变例,变例只是迁就意义而从权,并非声调有什么特别出色之处。平平仄平仄式虽很常见,也只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变,并不是对特殊声律效果的刻意追求。有兴趣的朋友不妨一一核验唐诗中使用此式的例子,看看是不是这样。
    也许有的朋友要说,平平仄平仄的句调在试律中也可以使用,这不说明官方也承认其合律吗?我的回答是,唐人考试一向严于出韵(见《唐国史补》卷下“宋五坦率”条)而宽于出律。只要是迁就专有名词,或取其语意自然,都可以变通。所以试律中也能见到平平仄平仄一式。纪昀《唐人试律说》所收陆贽《御园芳草》首句“阴阴御园里”,白行简《金在熔》第七句:“何当得成器”,杜荀鹤《御沟新柳》第十一句“何如帝城里”,均为其例。齐梁体格的仄韵试律放得更宽,徐晓峰《唐代科举与应试诗研究》所举的16首齐梁体格试律中有14首用了平平仄平仄式句律。但问题是现存府试省试之作,并不都是中式的合作。元稹集中有三首试律都在第十一句用了平平仄平仄式,即《数蓂》“尧年始今岁”、《河鲤登龙门》“回瞻顺流辈”、《春雪映早梅》“今朝两成咏”,但我们熟悉的名作如钱起《湘灵鼓瑟》、张乔《华州试月中桂》,却没有一字用拗。
    其实,在唐人试律中这种不合律根本算不了什么,今存约500首试律中什么样的拗法都有。最惊人的是李勋《泗滨得石磬》,竟然到了无句不拗的地步:浮磬潜清深,依依呈碧浔。出水见贞质,在悬含玉音。对此喜还叹,几秋怀到今。○●○○○ ○○○●○ ●●●○● ●○○●○  ●●●○● ●○○●○器古契良睹,韵和谐宿心。何为值明鉴,适得离幽沉。自此入清庙,无复泥沙侵。●●●○● ○○○●○ ○●●○● ●●○○○  ●●●○● ○●○○○诗中没有一个严格合律的句子。首句的“潜”字虽也有上声的读音,但唐人诗中都读平声。这样全诗就出现了三次被视为古调典型的三平尾,其余也无句不拗。尽管如此,各句声眼都没有错误,所以仍不算是出律。纪昀信奉王渔洋之说,又将它扩展到“拗律每联以第三字平仄互换,乃定格也”,就确定了“平平仄平仄”合律的看法。纪昀由此还发挥道:
凡律诗有单拗,“何时一樽酒”三四互换,“小园花乱也”一三互换,是也。有双拗,“落日鸟边下,秋原人外闲”,第三字上下互换,是也;皆可以入之试律。他若“向晚意不适,趋车登古原”,“流水如有意,暮禽相与还”,上句不拘平仄,下句以第三字救之,亦为谐律。故李义山“桃李无言”诗,落句即用此格,然施于今日则骇矣。如此种拗律,今日亦不可效。(《唐人试律说》)
唯唐是尊的态度,使他放弃了原则,虽然承认“向晚意不适”以下诸句今日不可效,仍肯定单拗双拗可入试律。实则唐人作试律与一般近体诗一样,都崇尚不以辞害意,清人既然连这类明显的违例都为之回护曲说,那失律的问题就自然不存在了。所以论声律必须区分什么是定格,什么是惯例,什么是例外,否则格律就无规则可言了。
    其实纪晓岚自己是清楚这一点的,《唐人试律说》评陆复礼《中和节诏赐于卿尺》首联“□乎令初吉,欢娱大乐中”说:“第一句‘令’字用仄,平仄失调。唐人起结原不拘,如文昌《反舌无声诗》并二四亦不谐是也。今则不可,必不得已,下句当以平仄平救之。”可见他是知道平(仄)平仄平仄一式不合律的,只不过唐人起结两联比较宽松,即便二四声眼不谐也不在意,所以就出现这样的惯例。但既然王渔洋承认这一惯例为合律,纪晓岚《唐人试律说》又从而张扬之,无形中就确认了平平仄平仄一式的合律地位。毕竟《唐人试律说》是清代第一部经典的试帖教材,纪晓岚随后又以《庚辰集》和《我法集》奠定其试帖大宗师的地位,他的鼓吹最终使平平仄平仄一式合律成为人所共知的常识,并通用于试帖诗中。
    事实上,从清代第一部试帖经典《庚辰集》五卷中,已看不到唐人那种恣意率性的句律,大多数作品都远比唐人句律严谨,仅少数诗句为迁就语意使用了拗格句律。如卷一陈德华《禁林闻晓莺》“长乐闻钟声”,汪由敦《蚕月条桑》“闺中携伴侣”,张鹏翀《更达四门聪》“赓飏微意存”,董邦达《芙蓉出水》“应无雕饰嫌”,刘纶《山空气相合》“山山秋色同”,卷二金甡《风软游丝重》“晴丝空际游”、《清济贯浊河》“宁同江出沱”,卷四王鸣盛《残月如新月》“欣逢久照日”,沈业富《蝉以翼鸣》“斜阳无限情”,周升恒《紫玉见南山》“精含朱鸟殷”之类。但平平仄平仄一式却一再出现,且多在倒数第二句即五律第七句的位置。如卷一沈德潜《蝉鸣高树间》(六韵)第十一句“因怀傅休弈,幽兴满园林”,卷二金甡《群鸟养羞》(八韵)第十一句“居然富珍膳,宁止备干餱”,金甡《海水献冰蚕》(八韵)第十五句“从教致东赆”,金甡《昭文不鼓琴》(八韵)第七句“惟教伴书策,不遣应钧韶”,第十一句“清音寄山水”,德保《梅花》(八韵)第三句“来从众香国”,卷四裘麟《太阿如秋水》(八韵)第十一句“藏应射牛斗”,陈锷《高树早凉归》(八韵)第十一句“此时对芳树”,褚寅亮《金在熔》(八韵)第十五句“荆扬贡三品”。这只能说是清初以来王渔洋、纪晓岚两人诗学大师误导的结果,而表面上又远承唐人惯例,一切都顺理成章,没有人去质疑其中的道理。卷四韦谦恒《剑化为龙》(八韵)末两联“两美灵终合,千年首重搔”,也是很糟糕的句律。这正是误信三四平仄可易之说的结果。
    时至今日,五言三四字平仄可互易以及由此带来的平平仄平仄合律之说,已深入人心成为常识,却不知道它只是后人习见唐人常用而不深究其理的误解。常用是为了迁就语意,出现在倒数第二句是缘于唐人的写作原则和格律的自然结果。它不具有撼动二四声眼为律句基础的正当理由,所以终究不能成为定格。我们可以承认平平仄平仄是唐人常用的句律,但不能因此说它合律。正像清人冒春荣说的:“律用平仄,固有定体,时亦有变体。”他在《葚原诗话》中列举杜审言《春日京中有怀》,苏瓌《兴庆池应制》,李白《凤凰台》,杜甫《咏怀古迹》、《赠严武》、《喜严武见过》,韦应物《自巩洛舟行入黄河即事寄府县僚友》诸作的失粘之处,肯定“如此数首,七言律之变也”。这种变体,也只能说是例外,没有人会说它合律,道理是一样的。
原载《文史知识》2022年第12期

有死法,不可無活詩。但有活潑潑的詩,法于我何有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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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2-14 09: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蒋寅作为当代古典文学研究家,对这个句式的理解显然存在误区。
有死法,不可無活詩。但有活潑潑的詩,法于我何有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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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4 09:18:31 | 显示全部楼层
平平仄平仄,这是公认的救拗句,唐代很多人也将其视为正格。

仄仄平平仄平仄,丙六五救平三守。演变到五言,就是平平仄平仄。

王勃《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城阙辅三秦,风烟望五津。
与君离别意,同是宦游人。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

无为在歧路 平平仄平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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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无人信高洁。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3-2-17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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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4 09:37: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杜甫也同时用在第三句与第七句;
今夜鄜州月, 中只独看。遥怜小儿女, 未解忆长安。香雾云鬟湿, 清辉玉臂寒。何时倚虚幌, 双照泪痕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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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4 10:32:0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孤鹤 于 2023-2-14 10:49 编辑

非律句还能合律,不知这些人是怎么想的
时至今日,五言三四字平仄可互易以及由此带来的平平仄平仄合律之说,已深入人心成为常识”,此话是有逻辑漏洞的。它实际上是两句,因混为一句而造成理论上的混乱:
时至今日,五言三四字平仄可互易以及由此带来的平平仄平仄之说,已深入人心成为常识。
但是平平仄平仄是非律句,非律句是不合律的,是犯律的,律句明明白白246分明,不分明也合律,还要“分明”干什么?它是古风句,古风句岂能与律句相提并论?如果它合律,那么律句和古风句还有什么区别?这也是常识。
因此时至今日,五言三四字平仄可互易以及由此带来的平平仄平仄合律之说,已深入人心成为常识”,是把两个常识混为一谈的。
至于平平仄平仄大家喜欢用,那是人们打破格律诗的束缚,与古风结合而产生的一种边缘诗体,没有改名仍叫格律诗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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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4 10:40:4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破例的准拗句,得到了公认而已,不是合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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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赞同“公认”二字,写了若干年的“律”,从来没有见过 正经八百的律诗的法定的“律”在哪里。 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公认”的东西,就是“律”!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3-2-14 14:25
作为另类去研究是大有作为的。理论方面会有突破,甚至可以创造出许多新的诗体。 但是大拗、特拗句、准拗句,绝不是律句,这是常识,这是规矩,任何专家学者大咖都不允许破坏。不能因为常见喜用便把它拉进律句中,这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3-2-14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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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4 10:57: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海刘工 发表于 2023-2-14 10:40
这是破例的准拗句,得到了公认而已,不是合律。

作为另类去研究是大有作为的。理论方面会有突破,甚至可以创造出许多新的诗体。
但是大拗、特拗句、准拗句,绝不是律句,这是常识,这是规矩,任何专家学者大咖都不允许破坏。不能因为常见喜用便把它拉进律句中,这是反科学的思维,是诗词界的一股逆流,决不能放任它泛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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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处不拘小节,偶尔破例不要紧,重要的是诗的造诣,不必喧宾夺主。形式服从于内容是根本,形而上学的规范不可取。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3-2-14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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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4 12:58:02 | 显示全部楼层
平平仄平仄合不合律?一个字概之,太合律了。原因倒也灰常简单。在这里先等大家掌声响起来,俺要装逼啦。
大家应该知道,平仄的功用就是为了使句子声调富于变化,赋予它音乐性。所以格律诗的句子由音节构成,双声一节,交替延续。由此引申,格律诗的基本句式就两句(以五言为例,七、九言同理):
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仄
1 2 / 3 4 / 5
这就是传说中的平起and仄起啦。也许有人马上反驳:还有收呢?不是说平起平收、平起仄收的么?俺在这里可以不负责任地告诉你,没这回事。
为毛?
上面说了,基本句式就两句。但出于押韵、对仗等方面的需要,句尾的一个半音节(重申一下,是音节,而不是三个字,我们只讲节奏,也就是声调的排列。从这个意义来说,所谓的三字尾是不严谨的。)是经常改动的。具体就是句尾的半音节(五言句中的5)前移一个位置:
平平/仄仄/平--→平平/平/仄仄
仄仄/平平/仄--→仄仄/仄/平平
1 2 / 3 4 / 5--→ 1 2 / 5 / 3 4
很直白,句尾从34/5变成了5/34。
也就是说,四句标准句式,由两基本句和两派生句组成。正是因为屁股是可以摆动的,我才说不用理会收的问题。
如有不服,自己可以验证一下,起一定,不管是平收还是仄收,以下各句是不是一模一样?如果有错,俺让隔壁老王把姓倒过来写。
废话半天,只不过想让大家重新认识一下诗的本质。现在开始步入正题。
平平仄平仄,这一句明显来自于平平仄仄平的派生:平平/平/仄仄。这时候句中第二个半音节是由句尾前移而来,它与前面和后面的两个音节是独立的。34坠尾后成了表面上45,但还是一个完整的音节。音节内第一声平仄可不论,所以,理论上平平平仄仄这一句,可以变成平平/平/平仄。但又出现了另一个问题,平太多,没有了界限,节奏不见了。因此得再作一些调整。怎么调?12双平是中心音节,不最好别动(至于中心音节是嘛玩二,兹事体大,我不告诉你,只需知道它关乎孤平就行了。);而3一定要飞,只能让5来做变性手术,从平变仄,反正它是独立的半音节,牺牲一下问题不大。这就是平平/仄/平仄的真相,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而传统的说法,说34对调,那就扯到恐龙蛋去啦,不着调。这两个分属不同的音节,能对调的么?望文生义不可娶,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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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平仄平仄合不合律?一个字概之,太合律了 平平仄平仄,应为12534, 平平仄平仄,可谓24 分明,25 交替,的确是太合律了。 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仄 1 2 / 3 4 / 5 以上两个句式为基本句式。而以下两个句式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3-2-17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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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4 13:35:55 | 显示全部楼层
孤鹤 发表于 2023-2-14 10:57
作为另类去研究是大有作为的。理论方面会有突破,甚至可以创造出许多新的诗体。
但是大拗、特拗句、准拗 ...

大处不拘小节,偶尔破例不要紧,重要的是诗的造诣,不必喧宾夺主。形式服从于内容是根本,形而上学的规范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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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敢苟同。这也就是网络上一锅糊的原因。形式是诗体的范围(外在的),内容是质(内在的)二者各不相属,不能因为他们关系密切,混为一谈。网络上正因为混为一谈,二十年谈不出个子卯l来 形式服从于内容你们知道是指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3-2-14 15:36
大处不拘小节,偶尔破例不要紧,重要的是诗的造诣。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3-2-14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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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安铜川 于 2023-2-14 14:15 编辑

平平仄平仄,在古体诗里经常出现,且违反了二四交替原则,还能成为律句,或特拗句?律诗也不是万能的,不要啥事都用律诗去写,硬写律诗,拗写律诗,救写律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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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4 14:25: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海刘工 发表于 2023-2-14 10:40
这是破例的准拗句,得到了公认而已,不是合律。


    很赞同“公认”二字,写了若干年的“律”,从来没有见过
  正经八百的律诗的法定的“律”在哪里。
   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公认”的东西,就是“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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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离了文学理论,想当然是谈不出什么的。不与你们谈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3-2-14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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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刘工 发表于 2023-2-14 13:35
大处不拘小节,偶尔破例不要紧,重要的是诗的造诣,不必喧宾夺主。形式服从于内容是根本,形而上学的规范 ...

大处不拘小节,偶尔破例不要紧,重要的是诗的造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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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的造诣,另题再议。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3-2-15 09:47
那是另一个话题,你们总是混淆,叫人无可奈何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3-2-14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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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4 15:36: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海刘工 发表于 2023-2-14 13:35
大处不拘小节,偶尔破例不要紧,重要的是诗的造诣,不必喧宾夺主。形式服从于内容是根本,形而上学的规范 ...

不敢苟同。这也就是网络上一锅糊的原因。形式是诗体的范围(外在的),内容是质(内在的)二者各不相属,不能因为他们关系密切,混为一谈。网络上正因为混为一谈,二十年谈不出个子卯l来
形式服从于内容你们知道是指什么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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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律是一种严谨的态度,不是必须的格式,李白好多诗不合律也挺好。杜甫的诗也有不严格的律诗,依然是律诗典范,不必求全责备!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3-2-14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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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4 15:37:45 | 显示全部楼层
弋攱 发表于 2023-2-14 14:25
很赞同“公认”二字,写了若干年的“律”,从来没有见过
  正经八百的律诗的法定的“律”在哪里。
  ...

脱离了文学理论,想当然是谈不出什么的。不与你们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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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4 15:38:40 | 显示全部楼层
兰台居士 发表于 2023-2-14 14:27
大处不拘小节,偶尔破例不要紧,重要的是诗的造诣。

那是另一个话题,你们总是混淆,叫人无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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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诗不一定都是规范的格律诗,我只是赞同刘工以境至上不拘小节的观点而已。当然,既然格律诗,就要在不伤意境的前提下,尽量符合格律要求。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3-2-14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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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4 16:24:23 | 显示全部楼层
孤鹤 发表于 2023-2-14 15:36
不敢苟同。这也就是网络上一锅糊的原因。形式是诗体的范围(外在的),内容是质(内在的)二者各不相属, ...

格律是一种严谨的态度,不是必须的格式,李白好多诗不合律也挺好。杜甫的诗也有不严格的律诗,依然是律诗典范,不必求全责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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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平仄平仄,这一句还是合律的,只不过大家看不懂罢了。 有人说它是大拗、特拗,这些都不准确。what is 拗?孤平为拗。但这一句12双平完完整整,并不存在拗的问题。它只是在一三五不论情况下冒出来的一个小问题,并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3-2-14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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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4 16:37: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海刘工 发表于 2023-2-14 16:24
格律是一种严谨的态度,不是必须的格式,李白好多诗不合律也挺好。杜甫的诗也有不严格的律诗,依然是律诗 ...

平平仄平仄,这一句还是合律的,只不过大家看不懂罢了。
有人说它是大拗、特拗,这些都不准确。what is 拗?孤平为拗。但这一句12双平完完整整,并不存在拗的问题。它只是在一三五不论情况下冒出来的一个小问题,并采取的不寻常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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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4 17:52:57 | 显示全部楼层
孤鹤 发表于 2023-2-14 15:38
那是另一个话题,你们总是混淆,叫人无可奈何

好诗不一定都是规范的格律诗,我只是赞同刘工以境至上不拘小节的观点而已。当然,既然是格律诗,就要在不伤意境的前提下,尽量符合格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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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4 18:01: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对于格律诗来说,一三五不论明显是错误的,那二四六分明是不是错误的呢?很明显,仄仄平平仄平仄的六是不分明的;可古往今来都认可这是允许的格律。

点评

你得先会分节奏。仄仄平平仄平仄,是仄仄/平平/仄/平仄,而不是仄仄/平平/仄平/仄。如果连这个都分不对,肯定是看什么都一头雾水。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3-2-14 20:36
一三五不论明显是错误的, 错在哪里?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3-2-14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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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4 18: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平平仄平仄,是写诗或写古体诗的作法,不是写律诗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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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4 18: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s://zhuanlan.zhihu.com/p/436170039

英语诗还有“头韵法”,挺有意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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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4 18:25:35 | 显示全部楼层
兰台居士 发表于 2023-2-14 18:01
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对于格律诗来说,一三五不论明显是错误的,那二四六分明是不是错误的呢?很明显, ...

一三五不论明显是错误的,

    错在哪里?

点评

针对格律诗而言,一三五不论,容易犯孤平的诗病。比如平平仄仄仄平仄,这五不论,就犯了孤平。当然,可以在对句救拗。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3-2-14 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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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4 19: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平平仄平仄句式,是一种偷工减料,敷衍塞则的作法。
好比吹巴乌,人家要求吹353的低音,结果一些人拿565的低音来应付。

点评

有节奏、不孤平,就是合律句。 所谓二四互平,就是吃谷屙糠的机械主义。因为此句中的四,并不是4,而是后移了的3。 句子的节奏为12/5/34,而不是12/34/5。看不到这一点的人,实在没资格来论道。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3-2-14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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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铜川 发表于 2023-2-14 19:17
平平仄平仄句式,是一种偷工减料,敷衍塞则的作法。
好比吹巴乌,人家要求吹353的低音,结果一些人拿565的 ...

有节奏、不孤平,就是合律句。
所谓二四互平,就是吃谷屙糠的机械主义。因为此句中的四,并不是4,而是后移了的3。
句子的节奏为12/5/34,而不是12/34/5。看不到这一点的人,实在没资格来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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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变成212,也有道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3-2-15 11:42
句子的节奏为12/5/34,?而不是12/34/5。 应该是:12/34/5,即二二一二;12/34/5,即二二二一。 写律诗时,如果每句的音韵节奏都一成不变,就会显得呆板。您连音韵节奏都不明白,我就无法和您交流下去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3-2-14 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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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4 20:36:3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兰台居士 发表于 2023-2-14 18:01
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对于格律诗来说,一三五不论明显是错误的,那二四六分明是不是错误的呢?很明显, ...

你得先会分节奏。仄仄平平仄平仄,是仄仄/平平/仄/平仄,而不是仄仄/平平/仄平/仄。如果连这个都分不对,肯定是看什么都一头雾水。

点评

所谓节奏,就是律诗音韵的节奏,简称音节。仄仄平平仄平仄的救拗句,与音节无关;只有是符合救拗格律的,不管音节是二二一二二,还是二二二一,都是允许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3-2-14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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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4 20:48:11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河钓叟 发表于 2023-2-14 20:36
你得先会分节奏。仄仄平平仄平仄,是仄仄/平平/仄/平仄,而不是仄仄/平平/仄平/仄。如果连这个都分不对, ...

所谓节奏,就是律诗音韵的节奏,简称音节。仄仄平平仄平仄的救拗句,与音节无关;只有是符合救拗格律的,不管音节是二二一二,还是二二二一,都是允许的。

点评

之所以我不认为是拗救,是因为仄仄/平平/仄/平仄(12/34/7/56)一句中,34双平是完整的,不存在拗与救的问题。它纯粹是56音节中5太过跳跃,非要玩一三五不论不可,迫使它前面的7改平为仄而已。 如果7它不改为仄,句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3-2-14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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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4 20:54: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兰台居士 于 2023-2-14 21:19 编辑
安铜川 发表于 2023-2-14 18:25
一三五不论明显是错误的,

    错在哪里?

针对格律诗而言,一三五不论,容易犯孤平的诗病。比如平平仄仄仄平仄,这第五字不论,就犯了孤平。当然,可以在对句救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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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桃含笑竹篱短,犯孤平吗?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3-2-14 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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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4 21:03:2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兰台居士 发表于 2023-2-14 20:48
所谓节奏,就是律诗音韵的节奏,简称音节。仄仄平平仄平仄的救拗句,与音节无关;只有是符合救拗格律的, ...

之所以我不认为是拗救,是因为仄仄/平平/仄/平仄(12/34/7/56)一句中,34双平是完整的,不存在拗与救的问题。它纯粹是56音节中5太过跳跃,非要玩一三五不论不可,迫使它前面的7改平为仄而已。
如果7它不改为仄,句子变成仄仄平平平平仄,就没有节奏感了。这是律句所不允许的。
再重申一点,孤平为拗。不孤平就不存在拗了。所以,不要把正常的变格统统往拗救上推。
另,离开音节谈平仄,都是耍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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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确搞不懂您的节奏理论,七言每句七个字,这第七个字,怎么就到了第五字的前面?很多方家教我的音韵节奏,不是像您这样划分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3-2-14 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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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4 21:06: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兰台居士 于 2023-2-14 21:09 编辑
天河钓叟 发表于 2023-2-14 20:32
有节奏、不孤平,就是合律句。
所谓二四互平,就是吃谷屙糠的机械主义。因为此句中的四,并不是4,而是后 ...

句子的节奏为12/5/34,?而不是12/34/5。

应该是:12/3/45,即二一二;12/34/5,即二二一。

写律诗时,如果每句的音韵节奏都一成不变,就会显得呆板。您连音韵节奏都不明白,我就无法和您交流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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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是个白丁。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3-2-14 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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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4 21: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兰台居士 发表于 2023-2-14 20:54
针对格律诗而言,一三五不论,容易犯孤平的诗病。比如平平仄仄仄平仄,这五不论,就犯了孤平。当然,可以 ...

野桃含笑竹篱短,犯孤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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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是孤平了。而这句式,出现孤平,唯有在联内下句来补救。 孤平,特指某个部位的平声音节不完整。这一句中就是竹篱这个位置。而竹为仄,所以孤平了。而前面的含补野,补与不补都无关紧要,它不是特指的部位,即我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3-2-14 21:34
由乙派所定義的孤平就會有很多種實例,任何位置,只要是兩仄夾一平,就是犯孤平,如仄平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仄平仄。這種拗句在古人的詩中出現之多,使人覺得它根本就不是拗句。 现在公认的仄平仄仄平平仄,第二字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3-2-14 21:30
百度百科 孤平 孤平有兩種定義。現在一般所奉的是現代詩律學者王力的定義。孤平自古至今沒有統一的定義。唐宋時沒有,直至到清代乾隆以前也還沒有。 一派即如王力所述(簡稱甲派),孤平的定義是,韻句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3-2-14 21:25
平平仄仄仄平仄 第六字犯了孤平。您如不信,百度“孤平”一查便知。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3-2-14 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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