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理论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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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23 18: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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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苏星空 于 2021-11-23 18:11 编辑
24异声,第五字怎么办呢?!
三羊的这个问题,问得非常好 。我们首先要看到,在沈约之前,永明体的诗虽然“五音妙其调,六律精其响,--。”但是“四纽未显,八病无闻”。因此,“约已降,兢、融以往,声谱之论郁起,病犯之名争兴。”
由于历史的局限,沈约、兢、融亦未能对后来的律诗(近体诗)提出过整套的声韵的明确的构成方案。
沈约说:一简之内,音韵尽殊;两句之中,轻重悉异。妙达此旨,始可言文。 起码,从这句话可以看到,他认为主要明白了两句里低昂、輕重、浮聲、切響,相對比的四声聲效果。始可言文。 其他句也如法处理即可。
这就可以知道,句的四声的运用,重点是对“联句”的论说。
沈氏云;‘五言之中,分为两句,上二下三。凡至句末,并须要杀。’即其义也。刘滔亦云:‘为其同分句之末也。其诸赋颂,皆须以情斟酌避之。 在这里,他们两人都是同一观点。
简略地用平仄来代替复杂的四声来表示 沈氏 的话,就是:平平仄仄仄, 或 仄仄平平平。这已经是包括了24字,25字相杀(异声)。但25字异声是由于是为其同分句之末也,这也是避免上尾病的一个理由。
在“联句”的条件下,25字异声是比24字异声的地位要高。 永明时代古风体,多数也只是讲究联句的四声的运用。
但是,随着历史的进步,联与联之间的关系,慢慢就上升为不考虑不可的地步。刘滔首先提出:“--,又第二字与第四字同声,亦不能善。 ” 这有远见的观点。 为格律的结构立下最重要的一说。也如他说,此虽世无的目,而甚于蜂腰。
在联与联之间的关系中,24字异声说,实际是升到最高地位,而25字异声说的地位就变得过时了。
现代的律诗平仄格式的单句是这样:
1)A: 平平/仄仄/平,
a: 仄仄/平平/仄。
2)B: 仄仄仄/平平,
b: 平平平/仄仄。
这可以看到在整体的结构上, 25字异声说在这个时候,已经没有立足之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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