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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14 09: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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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温柔的风 于 2021-7-14 09:26 编辑
三,关于对仗的问题
《沧浪诗话》卷五说:“有律诗彻首尾对者,少陵多此体,不可概举。有律诗彻首尾不对者,盛唐诸公有此体。如孟浩然诗:‘挂席东南望,青山水国遥。轴轳争利涉,来往接风潮。问我今何适?天台访石桥。坐着霞色晚,疑是赤城标。’,又’水国无边际’之篇,又太白‘牛渚西江夜’之篇。皆文从字顺,音韵铿锵,八句皆无对偶。”,严羽在这里讲的是特殊情况,因为就一般情况说,中两联对仗最为常见,其次是前三联对仗(这样则首句往往不入韵),彻首尾全对是相当少见的,至于彻首尾不对则更为罕见了。真正彻首尾对的律绝是不多见的。平常总是保留尾联不用对仗,这样才便于结束。《四溟诗话》说:“排律结句不宜对偶。若杜子美“江湖多白鸟,天地有青蝇’①似无归宿。”,依我看来岂但排律即以一般律绝而论,结句用对偶也令人有“似无归宿”之感。杜甫《绝句》:“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有点儿像话还没有说完。绝句本来就是断句还容许有这种做法,至于律诗就更不合适了。杜甫的律诗尾联用对仗的虽然较多,但是往往用流水对,语意已完也就收得住了,例如《闻官军收河南河北》尾联:“即从巴峡穿巫峡,便下襄阳向洛阳”,又如《垂白》尾联:“甘从千日醉,未许七哀诗‘’都是《沧浪诗话》所谓“十四字对”和“十字对”(按:即流水对),这样绝不嫌没有归宿。另有一种情况是半对半不对,收起来更觉自然。胡鉴在《沧浪诗话》“有律诗彻首尾对者,少陵多此体,不可概举”下面注云:杜少陵“登高”一首是也。诗曰:“风急天高猿啸哀,渚清沙自鸟飞回。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艰难苦恨繁霜鬓,潦倒新停浊酒杯”,依我看来,尾联正是半对半不对。“艰难”对“潦倒”可以算是对仗,但其余的就不好说是对仗。“繁霜鬓”应以“霜鬓”连读,不应以“繁霜”连读。《佩文韵府》在“繁霜”条下不收杜句,而在“霜鬓”条收杜句,那是很有道理的。杜甫《送何侍御归朝》有“春日垂霜鬓”,《宴王使君宅》有“泛爱容霜鬓”,可见“霜鬓”是杜甫诗中的熟语。“苦恨繁霜鬓”只是“苦恨霜鬓已繁”而不是“苦恨繁霜之鬓”,因此就不能认为是以“繁霜”与“浊酒”为对仗。这种半对半不对的句子正是适宜于作结句的,更不能算是真正彻首尾对的例子。严羽所说“少陵多此体,不可概举”的话也是夸大了的。至于彻首尾不对那只是律诗尚未成为定型的时候的种特殊情况。赵执信《声调后谱》说:“开元天宝之间,巨公大手颇尚不循沈宋之格。至中唐以后,诗赋试帖日严,古近体遂判不相入。”,这话虽说的是平仄,但是关于对仗也可以这样说。杨慎《升庵诗话》卷二说:“五言律八句不对,太白浩然集有之,乃是平仄稳贴古诗也。”,杨氏的话是对的,平仄稳贴是律,但彻首尾不对则还不完全符合律诗的规格。《四溟诗话》卷四说:“江淹《贻哀常侍》曰:‘昔我别秋水,秋月丽秋天。今君客吴坂,春日媚春泉。’,子美《哭苏少监》诗曰:‘得罪台州去,时违弃硕儒。侈官蓬阁后,谷贵殁潜夫。’,此皆隔句对,亦谓之扇对格。”,我在《汉语诗律学》也讲到扇面对,举了一些例子。至于《诗词格律》和《诗词格律十讲》则因扇面对不是常见的情况所以没有讲。
借对则是比较常见的,我认为值得提一提。《沧浪诗话》说:“有借对。孟浩然‘厨人具鸡黍,稚子摘杨梅'、太白‘水春云母碓,风扫石楠花'、少陵‘竹叶于人既无分,菊花从此不须开’是也。”按:借“杨”为“羊”来对“鸡”、借“楠为“男”来对“母”,这是借音;“竹叶”是酒名,借“叶”来对“花”,这是借意。沈括《梦溪笔谈》卷十五又引了“当时物议朱云小,后代声名白日长”①,以“朱云”对“白日也是借对。《四溟诗话》卷四引沈王西屏道人诗句:“九关甲士图功日,三辅丁男习战秋”,以为“后联假对干支,妙”。我们并不提倡借对,但是必须承认古代诗人有借对的事实。像刘长卿《长沙过贾谊宅》:“汉文有道恩犹薄,湘水无情吊岂知?”,借汉水的“汉”来对“湘”字绝不是偶合的。特别是颜色的借对更为常见。李商隐《锦瑟》:“沧海明月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借“沧”为“苍”以对“蓝”。杜甫《赴青城县出成都》“东郭沧江合,西山白雪高”,以“沧”对“白”也是这个道理。甚至《秋兴》第五首“一卧沧江惊岁晚,几回青琐点朝班”,尾联前半句也用对仗,以“沧”对“青”。
讲律诗必须分别三种不同的情况:第一是正格,也就是近体诗的一般作法。正格很重要,特别是对初学的人来说,若不讲求正格也就无从掌握诗律。第二是变格,变格只是变通一下仍然合律,这是赵执信所谓“拗律”和“变而仍律”。赵氏虽然讲的是平仄,但是对于押韵和对仗,也可以由这个原理类推。第三是例外,不构成格律。具体说来是这样:
1正格就平仄说:五言平仄脚、仄仄脚、平平脚的句子第一字不论,仄平脚的句子每字就论;七言平仄脚、仄仄脚、平平脚的句子一三不论,仄平脚的句子第一字不论。就押韵说:必须严格地依照平水韵;就对仗说:律诗中两联用对仗。
2.变格就平仄说:可用各种拗救,又仄仄脚可以连用三仄收尾,如果倒数第五字用平声的话。就押韵说:可以起
句借韵;就对仗说:可以在颔联和颈联当中只用一个对仗,又可以共用三个对仗(只有尾联不对)
3例外就平仄说:用古体诗的平仄,如“昔闻洞庭水(“昔”字仄声)、“八月湖水平”(仄平脚的律句倒数第四字不能用仄声)等等。就押韵说:用了通韵(实际上是出韵又叫落韵);就对仗说:彻首尾用对仗。
讲诗律必须区别一般和特殊、正格和变格。如果过于强调特殊、以例外乱正规,那就简直无诗律可言。如果只讲正格、不讲变格,那又不够全面,会引起读者许多疑问。因此,我认为必须把正格和变格同时讲透,例外可以少讲,对初学者来说,甚至可以不讲,以免重点不突出,妨碍掌握格律。
(原载《光明日报·东风》,1962年8月6日;又收入《龙虫并雕斋文集》第一册。)
按:本转帖因来自于图文转换器,虽经重新编辑,但可能仍有讹误,如有疑惑或引用请核对纸质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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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王力理论来吗?
得,去找找王力哪里说过近体诗律可以不用对仗了
得,别忘了王力说过‘’讲诗律必须区别一般和特殊、正格和变格。如果过于强调特殊、以例外乱正规,那就简直无诗律可言。‘’,去教教孙明,去教教50童子,去教所谓格律派,顺便教教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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