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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针叶林

“二五异声是永明句律”的说法是荒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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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30 23:58: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山有乔松 于 2021-1-31 00:27 编辑

论八病恐怕不能简单化地按今人的概念去理解前人,文镜秘府论中的八病已是后人所理解的八病而多不是沈约的原意,其中含空海、刘滔、刘氏和元兢,但也辑有一些沈约之语,简单来说,文镜秘府论中的八病已是属于初唐声律观了。
平头主论出句与对句之间前二参差而用四声,上尾主论句末的用韵问题,蜂腰主论分句末的用声问题,鹤膝主论白脚问题,大小韵主论犯韵问题,正紐主论声母问题,这些问题多有与今人论近体诗律有所不同,故,论八病要回到前人的观念上为宜,但是,要回到沈约的原始八病中去恐怕会很成问题,因为沈约的八病除了病名留下来了外只留下了极少的论述,基本上已无法系统性地窥探沈约的本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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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31 00: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山有乔松 于 2021-1-31 02:27 编辑

关于蜂腰属不属于句律问题这得看如何理解韵,韵如果属于声律则蜂腰就应属于句律,文镜秘府论中的八病论句律的首推平头,平头有点跟后世的对仗类似,事关一联,其次蜂腰,止论单句却偏扯上分句,白脚则是鹤膝,用韵是上尾,加上其余四病而基本上构成了篇律,这八病是在沈约八病基础上的发展,理论上假若八病中前面的基本释义为沈约所留下来才能反向去推导永明体的诗律;若说蜂腰是永明诗律中的次级问题这点我并不反对,但若要完全否认也不赞同,仔细琢磨一下,永明诗律中的句律当结合平头和蜂腰去研究,后四病比较无关紧要可先暂且略过。

平头诗者,五言诗第一字不得与第六字同声,第二字不得与第七字同声。同声者,不得同平上去入四声,犯者名为犯平头。
按四声碎用而言,山方翻类矩,波圆更若规。这联是犯病的,树表看猿挂,林侧望熊驰。这联却是允许的,“秋月照绿波,白云隐星汉。”也同样是允许的,树表看猿挂和秋月照绿波都同样不犯蜂腰,撇开文意而言,把这两句结合在一块就能看出单句句律来么
好象很难;树表看猿挂,林侧望熊驰。”和“秋月照绿波,白云隐星汉。”这两联也同时不犯平头和蜂腰,假若把这两联结合起来去推导单句句律的话好象也不容易。。。
到了刘滔之后又把沈约视为无碍的“秋月照绿波,白云隐星汉。”给否定了,这永明诗律该如何推导实在是头大的问题,假若回到简单上来的话,撇开分句而言,蜂腰反而成了论单句句律最为便捷的一条途径。。。
但问题又来了,蜂腰诗者,五言诗一句之中,第二字不得与第五字同声。言两头粗,中央细,似蜂腰也。按理来说,腰是在中间的,护腰术能确认这点,第三字的问题解决了,第四个字又该如改如何避忌呢第四个字的问题解决两头粗,中央细就会难于理解;若按刘滔的话其最多也就只能推导到大同句律了,而在刘滔之前的好象并无片言论及到第四位置,但第五位置因有上尾和鹤膝在好象还比较容易去推导,这么看的话就应把平头、上尾、蜂腰、鹤膝和护腰都结合起来才能够推导出永明诗律的单句句律来了,这最起码先得把不违犯这五个要素的句式都列出来才基本上能看出永明诗律的单句句律来,有谁做过这个工作吗?好象从来就没有,哪么,言之凿凿地说永明诗律的单句句律是什么的依据又是什么呢
相较而言,近体的单句句律还真是太简单了,只须要平仄两两相替节点重心落在246上就OK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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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31 02:47: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山有乔松 于 2021-1-31 03:14 编辑

察看了一下杜晓勤的调查表,姑把25异声作永明句律看的话,汉五言在45%--49%之间,沈约的在47%--61%之间,还有更少的,如劉孝綽在25%--27%之间,这样的25异声还能有什么意义呢?
或有的表有所不同,沈约的在70%之上,也即是在四分三左右,较之几近一半的汉五言又算进步了几多?

归纳此文
永明体(古风)-------近体的演化过程
腰的变化     25异声-------24异声---------24异平仄
节奏的变化   23-------------221-------------221
声律变化     四声-----------四声------------平仄
可见大同律是近体从古风中决裂出来的过渡阶段。这个表格可以看出第一阶段与第三阶段是绝然不同的,第一阶段是永明体,是百分百的古风,硬要说永明已是格律化的人可以休矣,硬要把近体诗的节奏划为212与221两种的人可以休矣。硬要把近体诗句子分析为25异声的人,哈哈,呆瓜一个。---------刚刚

个人对于许传刚虽多有批评,不得不承认许传刚这个归纳的后半部分还是基本上认同的,说永明体已格律化明显有误,但若把大同之后也算在永明体的话则可以说是趋向格律化了,这不得不承认刘滔的24异声深刻地影响了大同及其之后的五言诗作,但刘滔的话虽被刘氏引入在论蜂腰中其实24异声论的却不是蜂腰而是‘世无的目’,这个‘世无的目’的24同声声病比25同声的蜂腰声病要严重得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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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31 09: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二五异声的永明律”是不存在的。
沈约八病论,是基于他的“八音协畅,宫羽相变,低昂舛节,前有浮声,则后须切响。一简之内,音韵尽殊;两句之中,轻重悉异”的宗旨而制定的规则。若说“永明律”,则平头上尾鹤膝都应包括,为何独提蜂腰?因为在这里提到刘滔的二四的话?
  二五同声既是病犯,为何“平声不算病”?若只计算仄声,那么在自然状态下,两个字同上或同去或同入声的概率是50%。真要避忌同声,那么为什么在沈约谢朓等的诗中,蜂腰病句还那么多?
   不仅蜂腰,其实“平头”执行的也不严格。若严格执行,就不会有那么多失对的联。事实直到唐初,失对依然是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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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31 09:26:01 | 显示全部楼层
简单说来,自沈约四声论一出并带头在自己的诗中实践,诗句就已经开始了平仄二元化式的律化了。既然沈约提出“平头”的二字一节的概念,为什么沈约没有提出“二四异声”?部分原因在于古诗中“平平仄平仄”句式的存在。可见“二四同声”是允许的,这种句子与“浮切”理论是不矛盾的。
“永明句论”可以存在,但绝非“二五异声”,而是根据沈约“浮切”声论的律化。二五异声,是与律化相矛盾的、或者说不相干的。

点评

依照你的说法,二十四史的《南史》也要依据针管的谬论而改写:唐朝·李延寿《南史》: 吴兴沈约、陈郡谢朓、琅琊王融,以气类相推毂。汝南周颙,善识声韵。约等文皆用宫商,将平上去入为四声,以此制韵。有平头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1-31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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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31 09:48: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针叶林 于 2021-1-31 09:50 编辑

比如沈约这首“携手曲”就完全符合唐近体五律的平仄粘对律,但有两句“特殊拗句”:可以说“平平仄平仄”句式的容留是“永明句律”之一。

携手曲 南北朝·沈约
舍辔下雕辂,更衣奉玉床。 
斜簪映秋水,开镜比春妆。  
平平仄平仄 
所畏红颜促,君恩不可长。  
鵁冠且容裔,岂吝桂枝亡。  
平平仄平仄  

特殊拗句的广泛存在,使刘滔的“二四同声亦不能善”打了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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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平仄平仄。既然是永明句律!何来不三不四的【特殊拗句】?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1-31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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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31 09:52:40 | 显示全部楼层
针叶林 发表于 2021-1-31 09:26
简单说来,自沈约四声论一出并带头在自己的诗中实践,诗句就已经开始了平仄二元化式的律化了。既然沈约提出 ...

依照你的说法,二十四史的《南史》也要依据针管的谬论而改写:唐朝·李延寿《南史》:
    吴兴沈约、陈郡谢朓、琅琊王融,以气类相推毂。汝南周颙,善识声韵。约等文皆用宫商,将平上去入为四声,以此制韵。有平头、上尾、蜂腰、鹤膝。五字之中,音韵悉异;两句之内,角徵不同。不可增减,世呼为永明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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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31 09:57: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平平仄平仄”句型从两汉乐府--永明体--近体诗,一直流传至今?因为这句平仄均衡,符合沈约“八音协畅,宫羽相变,低昂舛节,前有浮声,则后须切响。一简之内,音韵尽殊;两句之中,轻重悉异”的声律理论,所以自古至今受到诗人的青睐。这也是“二四六分明铁门坎”(桂召普,三羊)的不完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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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31 09:58: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山有乔松 于 2021-1-31 10:18 编辑

沈约老先生对于律诗的产生居功至伟。他的八病说也都是有意义的。
一、他在“宋书-谢灵运传论”中论述的声韵论是律诗声律的基础。
二、“平头”奠定了句间平仄相对论。
三“上尾”“鹤膝”奠定了律诗韵律。
四、“蜂腰”奠定了律句语法结构的基础。
五、其余四病“大韵”“小韵”“正纽”“旁纽”作为律诗第二层级,细致地规定了律诗的音韵注意事项。

这段归纳应是对的
作为蜂腰鹤膝而言其实是连沈约自个都还是蒙查查的,刘氏在释鹤膝中云:沈氏曰:‘人或谓鹤膝为蜂腰,蜂腰为鹤膝。疑未辨。’然则孰谓公为该博乎!盖是多闻阙疑,慎言寡尤者欤。”而空海则在释鹤膝中云:蜂腰、鹤膝,体有两宗,各互不同。王斌五字制鹤膝,十五字制蜂腰,并随执用。若论单句,本应头颔腰鹤足五比俱全,今独不见句中之鹤膝,不见鹤膝则腰无从说起,这么看来的话反而是王斌五字制鹤膝更符合论单句之律,但王斌之论阙如。
所谓蜂腰,按刘滔之论,实类似于后世所说的‘两仄夹一平’或‘两平夹一仄’,中间之声被前后两个同声字夹住而孤零零地独处其中,如此才能解释什么是两头粗,中间细,依此也可见刘滔之论才是对蜂腰的完善,也说明了为什么会在大同之后二四多异声;如此的话则大同句律才是永明句律的代表,而大同之前的所谓永明体其实是在延袭汉魏五言之风,几无多少改变,仅是把五音简略成四声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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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31 10:01:12 | 显示全部楼层
针叶林 发表于 2021-1-31 09:48
比如沈约这首“携手曲”就完全符合唐近体五律的平仄粘对律,但有两句“特殊拗句”:可以说“平平仄平仄”句 ...

平平仄平仄。既然是永明句律!何来不三不四的【特殊拗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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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理简单,为了方便解释什么是“声律”。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1-31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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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31 10:04: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三羊 发表于 2021-1-31 10:01
平平仄平仄。既然是永明句律!何来不三不四的【特殊拗句】?

道理简单,为了方便解释什么是“声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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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也好,不简单也罢! 永明律诗,岂能没有【律句】之说?!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1-31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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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31 10:32:34 | 显示全部楼层
针叶林 发表于 2021-1-31 10:04
道理简单,为了方便解释什么是“声律”。

简单也好,不简单也罢!
永明律诗,岂能没有【律句】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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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2-3 13:52:18 | 显示全部楼层
转:
不可不知四声八病 令人糊涂的蜂腰 空海法师是要表达什么意思
2018-10-06 18:15
前言

上文说了,王力教授在《汉语诗律学》引用了清朝学者仇兆鳌的说法:

沈约标律诗八病,有平头、上尾、蜂腰、鶴膝等名,不可不知,若为“大韵、小韵、旁钮、正钮”尚非所重。
看了昨天的文章《诗词创作不可不知的四声八病 10分钟搞懂平头与上尾》,应该明白,平头和上尾不仅是不可不知,而且不可不会。因为在学习格律的基础知识时,会发现沈约“平头与上尾”的理论研究在格律化的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唐人的格律诗确实是避免了“平头与上尾”。

八病除了前两项,还有六病:蜂腰、鹤溪、大韵、小韵、旁钮、正钮,下面一一道来。今天探讨一下八病的第三项:蜂腰。

首先要强调的是,文中的“同声”,不是指相同的声母,而是指四声平上去入,同声就是同为上声、同为去声、同为平声、同为入声四种情况。

三、蜂腰

1、 蜂腰的定义

关于蜂腰,看看空海法师的解释:

蜂腰詩者,五言詩一句之中,第二字不得與第五字同聲。言兩頭粗,中央細,似蜂腰也。詩曰:“青軒明月時,紫殿秋風日,瞳隴引夕照,晻曖映容質。”又曰:“聞君愛我甘,竊獨自雕飾,”又曰:“徐步金門出,言尋上苑春。”
釋曰:凡句五言之中,而論蜂腰,則初腰事須急避之。復是劇病。若安聲體,尋常詩中,無有免者。
空海举例子的这首诗,是南朝 虞炎的《咏帘诗》,这是一首仄韵的五言古体诗:

青轩明月时,紫殿秋风日。曈昽孔光晖,晻暧映容质。
清露依檐垂,蛸丝当户密。褰开谁共临,掩晦独如失。
按照这首诗来说,第一句:平平平仄平蜂腰,五言诗一句之中,第二个字“轩”与第五个字“时”不可以同声,再看第二句“平平仄平平”第二个字与第五个字也都是平声。这麻烦了,为什么? 因为后来的格律诗是很难避免蜂腰病的。

2、君与甘不是蜂腰,独与饰是蜂腰

空海下面又说了:

或曰:“君”與“甘”非為病;“獨”與“飾”是病。所以然者,如第二字與第五字同去上入,皆是病,乎聲非病也。此病輕於上尾,鶴膝,均於平頭,重於四病,清都,師皆避之。已下,四病,但須知之,不必須避。
空海又引用其他人的说法:有人说了,“闻君爱我甘,窃独自雕饰”中,君与甘不是蜂腰,独与饰是蜂腰。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第二个字和第五个字同是上去入的话,就是蜂腰。

独与饰都是入声,按照蜂腰理论,确实是蜂腰;但是君与甘为什么不是蜂腰呢?这两个字今天看都是平声,而且都是阴平(一声),难道是因为,这两个字在唐朝或者齐梁时期一个是阴平一个是阳平吗?

3、什么是一句中之上尾?

再看看空海下面又说什么:

劉氏曰:“蜂腰者,五言詩第二字不得與第五字同聲。古詩曰:‘聞君愛我甘,竊獨自雕飾’是也。此是一句中之上尾。沈氏云;‘五言之中,分為兩句,上二下三。凡至句末,並須要殺。’即其義也。
昨天讲了上尾,是指两句诗的结尾不能同声。在这里刘氏说一句中的上尾,是指五言诗按照节奏分为二、三结构。闻君---爱我甘,窃独---自雕饰,把一句分成2、3结构的类似于两句,所以说是“一句中的上尾”。 看看空海下面又说了什么?

4、蜂腰不仅存在于诗中

劉滔亦云:‘為其同分句之末也。其諸賦頌,皆須以情斟酌避之。如阮瑀《止欲賦》云:“思在體為素粉,悲隨衣以消除。”即“體”與“粉”、“衣”與“除”同聲是也。
刘氏叫做刘滔,是南北朝梁中后期的声律学者,他说除了诗以外,其他赋颂(都是韵文)也要注意蜂腰的问题。



5、蜂腰的疑惑 蜂腰是格律诗常见之病吗?

在后来的格律诗中,四种句式: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前两个句式很明显都是蜂腰之病。

,平平仄仄平。这两个句式中第一个句式,第二个字和第五个字都是仄,为了避免蜂腰之病,可以采取不同的仄,上、去、入分别对应;平平仄仄平第二个句式只好用阴平、阳平来区别。我们看看以下的例子,

1)杜甫《春望》:

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
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白头搔更短,浑欲不胜簪。
先看仄仄平平仄:国破山河在,破,入声,在,去声;烽火连三月,火,上声,月,入声。避开了蜂腰之病,杜甫真是讲究人。

再看平平仄仄平:城春草木深,家书抵万金,春、深、书、金,都是阴平,没有区别。没有避开蜂腰之病。

2)再看看李白《渡荆门送别》

渡远荆门外,来从楚国游。山随平野尽,江入大荒流。月下飞天境,云生结海楼。仍怜故乡水,万里送行舟。
先看仄仄平平仄:渡远荆门外,远,上声,外,去声;月下飞天境,下,有上声的发音,境,去声声。潇洒自在的李白也很有讲究。避开了蜂腰之病。

再看平平仄仄平: 来从楚国游,云生结海楼。 从、游都是阳平,生、楼是有区别的。没有避开蜂腰之病。

3)看看沈约自己的诗《君子有所思行》

晨策终南首,顾望咸阳川。戚里溯层阙,甲馆负崇轩。
复途希紫阁,重台拟望仙。巴姬幽兰奏,郑女阳春弦。
共矜红颜日,俱忘白发年。寂寥茂陵宅,照曜未央蝉。
无以五鼎盛,顾嗤三经玄 。
仄仄平平仄:晨策终南首,策、入声,首,上声;戚里溯层阙,一上声一入声;

平平仄仄平:重台拟望仙,一阳平一阴平;

沈约的时期,格律诗没有唐朝那么严格,因为还没有粘连的规则,所以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的句式完全可以不用,那个时期第二个字与第五个字避免蜂腰(同声)太容易了。下面看看永明诗人的一首标准格律诗,

4)永明体诗人 阴铿的诗《新成安乐宫》

新宫实壮哉。云里望楼台。迢递翔鹍仰。连翩贺燕来。
重櫩寒雾宿。丹井夏莲开。砌石披新锦。梁花画早梅。
欲知安乐盛。歌管杂尘埃。
仄仄平平仄:迢递翔鹍仰,递、仰二字都有上声和去声,不好判断。砌石披新锦,石,入声。锦,上声。再看平平仄仄平:连翩贺燕来,梁花画早梅。两句诗的第二个字和第三个字阴平和阳平都是不一样的。

阴铿的这首诗完全避开了蜂腰之病。



结语

从蜂腰之病来看,永明体诗人还是比较注意的。但是在唐朝的诗人手里,格律诗渐渐完备,对于蜂腰似乎没有那么讲究了,特别是科举种的试贴诗有蜂腰现象,可见蜂腰在唐朝人那里不是什么大毛病。

在民国诗人刘坡公的《作诗百法》里也提到了蜂腰,他回避了平声的问题,只是简单的说:谓一句中第二字不得与第五字同声。如古诗“远与君别久”句,“与”字、“久”字,同为上声之类。

至于仇兆鳌说不可不知,当然有道理,在作诗的时候,注意避免同声,在声韵上会增加诗的美感。特别是仄声字有上去入三种,我以为避免蜂腰还是可以做到的,这样可以增加声韵的变化,诗友们作诗的时候可以尝试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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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叶林 发表于 2021-1-30 21:38
粘二原则你怎么看?

拈二,是古体诗作法的规则。与135不论、246分明的近体格律诗作法规则,分属两套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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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2-3 14:01: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针叶林 于 2021-2-3 14:04 编辑

“沈约标律诗八病,有平头、上尾、蜂腰、鶴膝等名,不可不知,若为“大韵、小韵、旁钮、正钮”尚非所重。”
    平头和上尾不仅是不可不知,而且不可不会。因为在学习格律的基础知识时,会发现沈约“平头与上尾”的理论研究在格律化的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唐人的格律诗确实是避免了“平头与上尾”。
-----沈约“八病”,前两病“平头”“上尾”是建立唐近体格律的基础理论,属于第一层级的格律理论。而其余六病,都是关系声韵细部的理论,属于第二层级。即他们执行的如何与格律没什么关系,最多是“好不好”的问题,不是“行不行”的原则问题。
    所以不能根据次级理论“二五字不能同上同去同入”建立一个“声律”“永明律”。若根据蜂腰可建立一个“永明律”,根据“大韵”是否也可以建立一个“不准挤韵”的“永明律”呢?

三羊所以至今在“大唐二五律”的泥沼中不能自拔,就是因为受到了一些糊涂学者的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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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2-3 14:06: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针叶林 于 2021-2-3 14:31 编辑

句律与尾字无关----评“永明律”
    有人将沈约“蜂腰”的规则(二五字不能同声)命名为“永明律”。既不全面,也不合理。蜂腰是一种次级的病犯名,又因为牵涉到句尾韵字,而句尾韵字与句子能否成为律句是无关的。
以一句五言诗由2个双字词组(相对独立的汉语意义组合)+一个单字,构成解镫句(二二一)句型为例,每个双字词只考虑第二字的平仄即可,这样共可以组成8种自然句型:
在自然条件下组成的解镫句型,有8种:
字位1 2  3 4  5    (注:○表示可平可仄)
1, ○平-○平-平   非律句
2, ○平-○平-仄   非律句(含特拗句平平仄平仄)
3, ○仄-○仄-平   非律句
4, ○仄-○仄-仄   非律句
5, ○平-○仄-平   律句(含孤平句)   
6, ○平-○仄-仄   律句(含 平平平仄仄)
7, ○仄-○平-平   律句(含 仄仄仄平平)
8, ○仄-○平-仄   律句
由上可见,所有8种句型中,
凡2,4位平仄交换的,皆可以组成律句,
而2,4位平仄不交换的,皆不可以组成律句,
即该句律与非律只与前四字有关。句尾字无论是平是仄皆可,与能否组成律句无关。
  而命名为“永明律”者说是“二五位不能同声”,即意味着下面4种句型是“违律”的:
1,○平-○平-平   非律句
4,○仄-○仄-仄   非律句
5,○平-○仄-平   律句(含孤平句)   
8,○仄-○平-仄   律句
“永明律”不考虑第四字,仄分三声,等于这4种句型:
○平-○○-平      非律句
○上-○○-上      非律句
○去-○○-去      非律句
○入-○○-入      非律句
因诗的押韵是平、上、去、入任意的,这等于规定第二字有的字音是不允许使用的。 连标准律句“平平仄仄平”“仄仄平平仄”也成了“非律句”。如沈约这首:
临高台 南北朝·沈约  
高台不可望,望远使人愁。 连山无断绝,河水复悠悠。 
平平仄仄仄 仄仄仄平平  平平平仄仄 平仄仄平平 
所思竟何在,洛阳南陌头。 可望不可见,何用解人忧。  
仄去仄平去 仄平平仄平   仄去仄仄去 平仄仄平平 
违律句      违律句        违律句
-----因为押去声韵,第二字是去声的词就不能用了,这种限制不是很荒唐吗?
     五言诗句内的声律变化是由前四字决定的。句尾字是韵脚,是由该句在诗中的位置决定的,无论前四字是何种音律,都可以安排在诗的任意一行,加句尾字即可。句尾字的音调(平仄)与全句能否成为律句是没有关联的。比如前四字是“仄仄 平平”,若在单数行,句末可加一仄声字:仄仄平平仄,若安置在双声行,则句尾可加一平声字押韵:仄仄平平平。

      所以根据“蜂腰”命名一“永明句律”是不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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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2-3 14:24: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与“蜂腰”二五字不能同四声相似,“鹤膝”第五第十五字不能同声,“大韵”韵字之前十字甚至前二十字之中不能有同音韵的字。
------岂不是都可以设为“永明律”?

 第五,大韵。(或名触绝病。)     挤韵
  大韵诗者,五言诗若以“新”为韵,上九字中,更不得安“人”、“津”、“邻”、“身”、“陈”等字,既同其类,名犯大韵。诗曰:“紫翮拂花树,黄鹂闲绿枝,思君一叹息,啼泪应言垂。”又曰:“游鱼牵细藻,鸣禽瞬好音,谁知迟暮节,悲吟伤寸心。”
  释云:如此即犯大韵。今就十字内论大韵,若前韵第十字是“枝”字,则上第七字不得用“鹂”字,此为同类,大须避之。通二十字中,并不得安“簏”、“羁”、“雌”、“池”、“知”等类。除非故作叠韵,此即不论。
  元氏曰:“此病不足累文,如能避者弥佳。若立字要切,于文调畅,不可移者,不须避之。”
  刘氏曰:“大韵者,五言诗若以,‘新’为韵,即一韵内,不得复用‘人’、‘津’、‘邻’、‘亲’等字。若一句内犯者,曹植诗云:‘泾渭扬浊清’,即‘泾’、‘清’是也。十字内犯者,古诗曰:‘良无磐石固,虚名复何益。’即‘石’、‘益’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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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2-6 15: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将“蜂腰”声韵的避忌看为一诗之律是错误的,说不通的,是这些砖家们闹错了概念:沈约八病中的声纽之病是“疥廯微疾,知之可也,不须为注。”蜂腰、鹤膝是分四声,大韵小韵正纽旁纽是句内字的声韵问题,历来无人关注。将蜂腰病列为关乎全诗声律,是错化了层级。
蜂腰是将一句看成上二下三的“两句”,那么也就是一句两节。若以平仄二元论只有声律变化只有同与不同两种方式,谈得上什么声律变化?若异声为律,岂不是50%的句子要出律?这律还有什么意义?元兢又说“二五同平不是病”,那还有多大比例的同四声的句子违律?自然状态下犯蜂腰病的几率已经很小,制定成律还有什么意义?
   若是不管何种“八病”都可制定为“律”,岂不是“大韵”的挤韵也要制定成声律?
   所以将蜂腰之病制定成“永明句律”是错误的,没有意义的,与沈约声律原则相违背的。
   其实沈约声律理论“浮切相变”本身就是二元化的声律理论。他的诗证明除了二四同平的“特殊拗句”之外,绝大多数是二四平仄异声的律句的。只是他没在理论上规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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