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浪诗人奇文神韵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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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7 06:2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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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评诗"没真正砸在诗问题上,或是赞在人情上,对诗作,其实都是一种怠慢”。说得很好。可是你对“红杏”之评却不是这样的。
红杏是很好的诗吗?恐怕也说不上,但真如你说的那么不堪吗?恐怕也不是。
第一句的“选入”就有点意思。有选入,则红杏就有了外延。也就是红杏可以不是红杏。第二句形象或意象还是比较饱满的。这个饱满是比较的结果。总之,这两句,通是没有问题的,至于妙,那就在人理解和感觉。不深,但意象还是立了起来。
第三句只是第四句的原因。原因说得清清楚楚。句子虽不出彩,但以意抑为后句之意扬作了准备。第四句的“就”字很不错的,可见动作,可味情绪。总之,第四句,形象也饱满,寓义也丰富。
红杏这个形象,不是新形象。翻新到这种程度,已经不错。要知道翻新是很难的。我对这首诗的评价是,形象在,寓义有,十分精妙说不上,存在价值还是有的。可算一首中等或略偏上之作。在这个诗坛,不到中等水平的诗多的是,有的连通也不通,是下下之作。如果按你的标准,这个诗坛能剩下几个人?
写诗最好不要写已经太熟的形象,翻新太难;评诗最好不要带太多主观情结,容易偏颇。
誉诗要找准优点,砸诗要找准问题。即便全盘否定,也要有让人信服的理由,或自圆其说。
一句“直接删除,不要了”,好像法官。判决词也是前边写缘由,后边写结果。当然倒装也可。但只有结果恐怕既不是对当事人的尊重,也不是对法的尊重,更不是对职业的尊重。怠慢依然不好,傲慢就更加不好了。平易近人的法官,未必是没有权威的法官。
理论与实践真是一对天生的矛盾。别人总是这样说我,我当然也没有解决好其关系。看来,解决不好这个关系的人,也不仅是我。当然,也不仅是你。这个家,那个家,多数都是你我一样的糊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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