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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三羊

唐朝律句蜂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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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3-17 12:54:21 | 显示全部楼层
苏星空 发表于 2020-3-17 10:48
依正常的理解应是这样:
文二十八种病:一曰平头,(或一六之犯名水浑病,二七之犯名火灭病。)二曰上尾, ...

你举例的说法,夹杂着空海的说法,或者说,空海行文的一些说法是错误的。
比如,在《文二十八种病》之前的章节:
1
【一曰平头,(或一六之犯名水浑病,二七之犯名火灭病。)】的说法,是正确的。
2
【二曰上尾,(或名土崩病。)】的说法,就是错误的。
另外,
1
【但,联系上下文,是不难理解原文的含义,是定义“蜂腰病”而非“蜂腰法”。】,怎么也得不出【定义“蜂腰病”而非“蜂腰法”】的!
2
你将【五言诗一句之中,第二字不得与第五字同声】,叫做【规则】,是对的;叫做【蜂腰病】,则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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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羊: 你举例的说法,夹杂着空海的说法,或者说,空海行文的一些说法是错误的。 比如,在《文二十八种病》之前的章节: 1【一曰平头,(或一六之犯名水浑病,二七之犯名火灭病。)】的说法,是正确的。 2【二曰上尾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0-3-17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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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3-17 14:06: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三羊 于 2020-3-17 14:08 编辑
苏星空 发表于 2020-3-17 10:48
依正常的理解应是这样:
文二十八种病:一曰平头,(或一六之犯名水浑病,二七之犯名火灭病。)二曰上尾, ...

张伯伟编校《全唐五代诗格汇考·诗髓脑》

  《诗髓脑》一卷,唐元兢撰。此书中国历代书目未有著录,《日本国见在书目》“小学家”类著录有“《诗髓脑》一卷”,“《注诗髓脑》一卷”。“髓脑”一词,本为佛典用语。《大乘理趣六波罗蜜多经》卷六:“能探一切头目、髓脑、身肉、手足,乃与身命心无悋惜。”《大方等大集经》卷二十三:“观于内身,皮肤、肌肉、筋骨、髓脑,如空中云。”《佛说佛名经》卷六:“头目髓脑,如弃涕涶。”“髓脑”为人体最为重要之部分,可引申为关键、要旨等义。六朝著作已开始使用“髓脑”一名。如《隋书·经籍志》“五行类”有“《周易髓脑》二卷”(《旧唐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则著录为《易髓》、《易脑》各一卷)。《诗髓脑》一书之书名亦有取于此,其意指作诗之秘诀或关键。遗文散见于《文镜秘府论》。此外,元氏还著有《沈约诗格》一卷(此据《宋秘事省四库阙书目》著录。《新唐书·艺文志》作“《宋约诗格》”,误。《宋史·艺文志》乃径作《诗格》)、《古今诗人秀句》二卷,见录于《新唐书·艺文志》、《崇文总目》、《通志·艺文略》及《宋史·艺文志》等书。其中《沈约诗格》一书,据中沢希男《唐元兢著作考》(载《东洋文化》复刊十一期,一九六五年九月),则为《诗髓脑》之别名。

  元兢,字思敬。生卒年不详,大致活动于唐高宗至武则天时期。唐高宗龙朔元年(六六一年)为周王府参军,与上官仪之子上官庭芝为同僚。总章(六六八—六七○年)中为协律郎,预修《芳林要览》,其后又编成《古今诗人秀句》二卷,摘录汉、魏至初唐近四百名诗人秀句,迄于上官仪。其中部分内容乃采自《芳林要览》,成为“秀句集”之祖。事迹见《旧唐书·元思敬传》。

  《诗髓脑》内容,目前可考者为“调声”、“对属”及“文病”三部分,反映出古诗向律诗过渡阶段之理论总结。“调声”为律诗之基本条件,其中亦引元氏己作为例;“对属”则显然比上官仪之说宽泛;“声病”则在沈约“八病”基础上,又提出新“八病”,其重点不在声律,而在字义。

  由于《诗髓脑》在唐代已传入日本,市河宽斋《半江暇笔》谓此书由空海携归,并将其文辑入《文镜秘府论》中,故在东土产生较大影响。如《本朝文粹》卷七《省试诗论》记载,当时文人每引元氏书为立论依据;作于天庆二年(后晋天福四年,九三九年)藤原宗忠之《作文大体》(见《群书类从》卷一百三十七),前半部份乃大江朝纲(八八六—九五八年)所撰,其论“诗病”、“字对”、“调声”等,多受《诗髓脑》影响。如论“平头”之“第一字用平声不为病也”;“上尾”之“发句连韵不为病”,“蜂腰”之“平声不为病”等,显然因袭《诗髓脑》。古代日本歌论著作,亦往往以“髓脑”命名。如藤原公任《新撰髓脑》、源俊赖《俊赖髓脑》等,而《八云御抄》卷一“正义”亦将《新撰髓脑》,《能因歌枕》、《俊赖无名抄》、《绮语抄》、《奥羲抄》统称“五家髓脑”。《基俊和歌口传抄》卷上有“家家髓脑”之说,《悦目抄》亦云:“上古歌仙,髓脑口传。”均可见元兢《诗髓脑》影响之一斑。

    今以《定本弘法大师全集》第六卷《文镜秘府论》为底本,并以《文笔眼心抄》、《本朝文萃》、王利器《文镜秘府论校注》、兴膳宏《文镜秘府论》译注及王梦鸥《初唐诗学著述考》参校。

  哈哈儿据张伯伟编校,江苏古籍出版社2002年繁体竖排本《全唐五代诗格汇考》录校制作。

录校后记
  一、本书由哈哈儿据据张伯伟编校,江苏古籍出版社2002年繁体竖排本《全唐五代诗格汇考》录校制作。
  二、原书为繁体,录校时已全部转为简体。本版为终校版,差错已极少,今后不再重校。网友阅读中如发现错误,请到恶人谷珠楼留言本留言,以便修改。
  三、网友转贴或制作E书时请保留作者及录校信息。
        恶人谷珠楼哈哈儿记

作者:元兢 录校制作:恶人谷珠楼 版本:终校版  转贴请注明
==========================================================

元兢《诗髓脑》(张伯伟编校版)

调 声……三羊略
对 属……三羊略
文 病
一、平头。
    (平头诗者,五言诗第一字不得与第六字同声,第二字不得与第七字同声。同声者,不得同平上去入四声,犯者名为犯平头①。)
    此平头如是,近代成例,然未精也。欲知之者,上句第一字与下句第一字,同平声不为病,同上去入声,一字即病。若上句第二字与下句第二字同声,无问平上去入,皆是巨病②。此而或犯,未曰知音。今代文人李安平、上官仪,皆所不能免也③。


此段文字未必出于元氏,然《诗髓脑》既有对八病旧说之补正,则当先列旧说,后作补正。下同。

②《本朝文萃》卷七亦引及《诗髓脑》文:“平头有二等之病,上句第二字与下句第二字同声者,巨病也,必避之。上句第一字与下句第一字同上去入者,难立为病之文,不避之。”

③三宝原本注:此文出于元兢。

二、上尾。
    (上尾诗者,五言诗中,第五字不得与第十字同声,名为上尾。)
    如陆机诗云:“衰草蔓长河,寒木入云烟①。”“河”与“烟”平声。此上尾,齐、梁已前,时有犯者。齐、梁已来,无有犯者。此为巨病。若犯者,文人以为未涉文途者也。唯连韵者,非病也。如“青青河畔草,绵绵思远道②”是也。下句有云“郁郁园中柳③”也④。

①陆机诗句
②古诗
③古诗十九首
④三宝原本注:此文出于元兢。

三、鹤膝。(鹤膝诗者,五言诗第五字不得与第十五字同声。言两头细,中央粗,似鹤膝也。)【羊注:原版只有目录,目录之下的30字内容,是三羊添加的】

四、蜂腰。
    (蜂腰诗者,五言诗一句之中,第二字不得与第五字同声。言两头粗,中央细,似蜂腰也。)
    诗曰:“闻君爱我甘,窃独自雕饰。①”“君”与“甘”非为病;“独”与“饰”是病。所以然者,如第二字与第五字同去上入,皆是病,平声非病也。此病轻于上尾、鹤膝,均于平头,重于四病。清都师皆避之。已下四病,但须知之,不必须避②。


古诗句

此段文字亦见于《本朝文萃》卷七,《诗髓脑》云:蜂腰者,每句第二字不得与第五字同声是也。古诗曰:“闻君爱我甘,窃独自雕饰”,“君”与“甘”平声,“独”与“饰”同入声。元兢曰:“君与甘,非为病;独与饰,是病。所以然者,如第二字与第五字同去上入,皆是病,平声非病也。此病轻于上尾、鹤膝,均于平头,重于四病”。三宝院本注,此文出于元兢。

  五、大韵。(大韵诗者,五言诗若以“新”为韵,上九字中,更不得安“人”、“津”、“邻”、“身”、“陈”等字,既同其类,名犯大韵。)此病不足累文,如能避者弥佳。若立字要切,于文调畅,不可移者,不须避之。

  六、小韵。(小韵诗,除韵以外,而有迭相犯者,名为犯小韵病也。)此病轻于大韵,近代咸不以为累文。

  七、傍纽。傍纽者,一韵之内,有隔字双声也。此病更轻于小韵,文人无以为意者。又若不隔字而是双声,非病也。如“清切”、“从就”之类是也。

  八、正纽。正纽者,一韵之内,有一字四声分为两处是也。如梁简文帝诗云:“轻霞落暮锦,流火散秋金。”“金”、“锦”、“禁”、“急”是一字之四声,今分为两处,是犯正纽也。此病轻重,与傍纽相类,近代咸不以为累,但知之而已。

  兢于八病之别为八病。自昔及今,无能尽知之者。近上官仪识其三,河间公义府思其余事矣。八者何?一曰龃龉,二曰丛聚,三曰忌讳,四曰形迹,五曰傍突,六曰翻语,七曰长撷腰,八曰长解镫。

  一、龃龉病。龃龉病者,一句之内,除第一字及第五字,其中三字,有二字相连同上去入是。若犯上声,其病重于鹤膝,此例文人以为秘密,莫肯传授。上官仪云:“犯上声是斩刑,去入亦绞刑。”如曹子建诗云:“公子敬爱客”。“敬”与“爱”是,其中三字,其二字相连同去声是也。平声不成病,上去入是重病,文人悟之者少,故此病无其名。兢案《文赋》云:“或龃龉而不安”,因以此病名为龃龉之病焉。

  二、丛聚病。丛聚病者,如上句有“云”,下句有“霞”,抑是常。其次句复有“风”,下句复有“月”,“云”、“霞”、“风”、“月”,俱是气象,相次丛聚,是为病也。如刘铄诗云:“落日下遥林,浮云霭曾阙。玉宇来清风,罗帐迎秋月。”此上句有“日”,下句有“云”,次句有“风”,次句有“月”,“日”、“云”、“风”、“月”相次四句,是丛聚。盖略举气象为例,触类而长,庶物则同。上十字已有“鸾”对“凤”,下十字不宜更有“凫”对“鹤”;上十字已有“桂”对“松”,下十字不宜更用“桐”对“柳”,俱是丛聚之病,此又悟之者鲜矣。

  三、忌讳病。忌讳病者,其中意义,有涉于国家之忌是也。如顾长康诗云:“山崩溟海竭,鱼鸟将何依。”“山崩”、“海竭”,于国非所宜言,此忌讳病也。此病或犯,虽有周公之才,不足观也。又如咏雨诗称“乱声”,泝水诗云“逆流”,此类皆是也。

  四、形迹病。形迹病者,谓于其义相形嫌疑而成。如曹子建诗云:“壮哉帝王居,佳丽殊百城。”即如近代诗人,唯得云“丽城”,亦云“佳丽城”。若单用“佳城”,即如滕公佳城,为形迹病也。文中例极多,不可轻下语也。

  五、傍突病。傍突病者,句中意旨,傍有所突触。如周彦伦诗云:“二亩不足情,三冬俄已毕。”“二亩”涉其亲,宁可云“不足情”也?此与忌讳同,执笔者咸宜戒之,不可辄犯也。

  六、翻语病。翻语病者,正言是佳词,反语则深累是也。如鲍明远诗云:“鸡鸣关吏起,伐鼓早通晨。”“伐鼓”,正言是佳词,反语则不祥,是其病也。

  七、长撷腰病。长撷腰病者,每句第三字撷上下两字,故曰撷腰。若无解镫相间,则是长撷腰病也。如上官仪诗云:“曙色随行漏,早吹入繁笳。旗文萦桂叶,骑影拂桃花。碧潭写春照,青山笼雪花。”上句“随”,次句“入”,次句“萦”,次句“拂”,次句“写”,次句“笼”,皆单字,撷其腰于中,无有解镫者,故曰长撷腰也。此病或名“束”。

  八、长解镫病。长解镫病者,第一、第二字意相连,第三、第四字意相连,第五单一字成其意,是解蹬;不与撷腰相间,是长解镫病也。如上官仪诗云:“池牖风月清,闲居游客情。兰泛樽中色,松吟弦上声。”“池牖”二字意相连,“风月”二字意相连,“清”一字成四字之意。以下三句,皆无有撷腰相间,故曰长解镫之病也。撷腰、解镫并非病,文中自宜有之,不间则为病。然解镫须与撷腰相间,则屡迁其体。不可得句相间,但时然之。近文人篇中有然,相间者偶然耳。然悟之而为诗者,不亦尽善者乎。此病亦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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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3-17 15:22:58 | 显示全部楼层
苏星空 发表于 2020-3-17 10:48
依正常的理解应是这样:
文二十八种病:一曰平头,(或一六之犯名水浑病,二七之犯名火灭病。)二曰上尾, ...

○文二十八种病
  一曰平头(或一六之犯名水浑病,二七之犯名火灭病。)。二曰上尾(或五十之犯名土崩病。)。三曰蜂腰。四曰鹤膝。…………。
第一,【平头】。
  平头诗者,五言诗第一字不得与第六字同声,第二字不得与第七字同声。同声者,不得同平上去入四声,犯者名为犯平头。
第二,【上尾】。(或五十之犯名土崩病。)
  上尾诗者,五言诗中,第五字不得与第十字同声,名为上尾。
第三,【蜂腰】。
  蜂腰诗者,五言诗一句之中,第二字不得与第五字同声。言两头粗,中央细,似蜂腰也。
第四,【鹤膝】。
  鹤膝诗者,五言诗第五字不得与第十五字同声。言两头细,中央粗,似鹤膝也。
……………………
第九,水浑病,谓第一与第六之犯也。
第十,火灭病,谓第二与第七之犯也。
第九(又),木枯病,谓第三与第八之犯也。
第十(又),金缺病,谓第四与第九之犯也。
=========================================
红字部分,是三羊模仿平头的【一六之犯名水浑病,二七之犯名火灭病】,加上的。
加上红字,行文就不矛盾了!
如若不然,岂不是【上尾】与【平头·蜂腰·鹤膝】自相矛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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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7 16:36: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三羊 发表于 2020-3-17 12:54
你举例的说法,夹杂着空海的说法,或者说,空海行文的一些说法是错误的。
比如,在《文二十八种病》之前 ...

三羊:
你举例的说法,夹杂着空海的说法,或者说,空海行文的一些说法是错误的。
比如,在《文二十八种病》之前的章节:
1【一曰平头,(或一六之犯名水浑病,二七之犯名火灭病。)】的说法,是正确的。
2【二曰上尾,(或名土崩病。)】的说法,就是错误的。

苏回:如果说:2【二曰上尾,(或名土崩病。)】的说法,就是错误的。
请说明一下:怎样写才是正确的?


--另,请不要大块叠搬没有必要的文章,集中在前三种文病,重点在“蜂腰”,重点在“蜂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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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3-17 16:52:44 | 显示全部楼层
苏星空 发表于 2020-3-17 16:36
三羊:
你举例的说法,夹杂着空海的说法,或者说,空海行文的一些说法是错误的。
比如,在《文二十八种病 ...

上尾诗者,五言诗中,第五字不得与第十字同声,名为上尾。


第五字不得与第十字同声】是规则,怎么叫【上尾病】呢?
假定是【第五字与第十字同声】,叫做【上尾病】,就没有错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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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于理解三羊为何不明白? “ 文二十八种病   一曰平头,(或一六之犯名水浑病,二七之犯名火灭病。)二曰上尾,(或名土崩病。)三曰蜂腰,---。”即是指“文二十八种病”中的病,---简而言之:三曰蜂腰即指 蜂腰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0-3-17 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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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7 21:54: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苏星空 于 2020-3-17 22:07 编辑
三羊 发表于 2020-3-17 16:52
上尾诗者,五言诗中,第五字不得与第十字同声,名为上尾。

难于理解三羊为何不明白?
“ 文二十八种病
  一曰平头,(或一六之犯名水浑病,二七之犯名火灭病。)二曰上尾,(或名土崩病。)三曰蜂腰,---。”即是指“文二十八种病”中的病,---简而言之:三曰蜂腰即指 蜂腰病。----所举项目无一不是文病。
    这是很简单的道理,一个大前提下的小项目。覆巢之下无完卵。 猪不识字--大前提。10号的白猪,13号的母猪,9号的大猪,2号的小猪---。都是不识字的猪。尽管,有时会把编号写得模糊,但猪是不识字的。

     古文,因历史原因,是会有些我们现在看不明白和看不清楚的地方,这就要靠分析和比较。找到一个小洞口也不看看是否是出口,就一头栽进去。还有活路吗?

有这样的一个比较资料:
  上尾病者,近来尤避之。五言诗第五字与第十字。又七言诗第七字与第十四字,同平上去入是也。
随四声诗分别之,但发句连韵不为病矣。  
       蜂腰病者,近来尤避之。五言七言共每句第二字与第四字,同平上去入是也[谓之二四不同矣]。平声不为病,但上句云云。
                                              《日《作文大体》试析(修定版)2016.11.02--潭州雨梦》 --我亦有此文的影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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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3-17 23:35:46 | 显示全部楼层
苏星空 发表于 2020-3-17 21:54
难于理解三羊为何不明白?
“ 文二十八种病
  一曰平头,(或一六之犯名水浑病,二七之犯名火灭病。) ...

有这样的一个比较资料:
  上尾病者,近来尤避之。五言诗第五字与第十字。又七言诗第七字与第十四字,同平上去入是也。
随四声诗分别之,但发句连韵不为病矣。  
    蜂腰病者,近来尤避之。五言七言共每句第二字与第四字,同平上去入是也[谓之二四不同矣]。平声不为病,但上句云云。
                        《日《作文大体》试析(修定版)2016.11.02--潭州雨梦》 --我亦有此文的影印本。

===================================
日本的【上尾病】,
当是针对平上去入的【相同】而言!
不是针对平上去入的【不同】而言!
同样道理,假定中国的蜂腰定义为:
第二字与第五字同声。当然就是【蜂腰病】,这个没有任何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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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8 06: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苏星空 于 2020-3-18 06:21 编辑

重引 10#  三羊 :
第三,【蜂腰】。
  蜂腰诗者,五言诗一句之中,第二字不得与第五字同声。言两头粗,中央细,似蜂腰也。诗曰:“青轩明月时,紫殿秋风日,瞳陇引夕照,晻暧映容质。”又曰:“闻君爱我甘,窃独自雕饰,”又曰:“徐步金门旦,言寻上苑春。”
  释曰:凡句五言之中,而论蜂腰,则初腰事须急避之。复是剧病。若安声体,寻常诗中,无有免者。
  或曰:“君”与“甘”非为;“独”与“饰”是。所以然者,如第二字与第五字同去上入,皆是,平声非也。
此病轻于上尾,鹤膝,均于平头,重于四病,清都,师皆避之。已下,四病,但须知之,不必须避。
  刘氏曰:“蜂腰者,五言诗第二字不得与第五字同声。古诗曰:‘闻君爱我甘,窃独自雕饰’是也。此是一句中之上尾。沈氏云;‘五言之中,分为两句,上二下三。凡至句末,并须要杀。’即其义也。刘滔亦云:‘为其同分句之末也。其诸赋颂,皆须以情斟酌避之。如阮瑀《止欲赋》云:“思在体为素粉,悲随衣以消除。”即“体”与“粉”、“衣”与“除”同声是也。又第二字与第四字同声,亦不能善。此虽世无的目,而甚于蜂腰。如魏武帝《乐府歌》云:“冬节南食稻,春日复北翔”是也。’刘滔又云:‘四声之中,入声最少,余声有两,总归一入,如征整政只、遮者柘只是也。平声赊缓,有用处最多,参彼三声,殆为大半。且五言之内,非两则三,如班婕妤诗曰:“常恐秋节至,凉风夺炎热。”此其常也。亦得用一用四:若四,平声无居第四,如古诗云:“连城高且长”是也。用一,多在第二,如古诗曰:“九州不足步”此,谓居其要也。然用全句,平上可为上句取,固无全用。如古诗曰:“迢迢牵牛星”,亦并不用。若古诗曰:“脉脉不得语”,此则不相废也。犹如丹素成章,盐梅致味,宫羽调音,炎凉御节,相参而和矣。’”
=====================
红色部分,是元兢的修正
-------

苏回:如不想按日本的“蜂腰”的话,那为何不按中国 元兢的修正来论“蜂腰”?  总比三羊独创的莫名奇妙的“唐朝律句蜂腰”好得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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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3-18 07:29:30 | 显示全部楼层
苏星空 发表于 2020-3-18 06:17
重引 10#  三羊 :
第三,【蜂腰】。
  蜂腰诗者,五言诗一句之中,第二字不得与第五字同声。言两头粗, ...

三羊给你发了两个,请看32楼的元兢的《诗髓脑》三羊已经查过,所有谈论沈约八的,其排列都是:
平头、上尾、蜂腰、鹤膝。
独有元兢《诗髓脑》的排列是:
平头、上尾、鹤膝、蜂腰
以致于空海编辑的《文二十八种病》出现行文错误:


四、蜂腰。
    (蜂腰诗者,五言诗一句之中,第二字不得与第五字同声。言两头粗,中央细,似蜂腰也。)
    诗曰:“闻君爱我甘,窃独自雕饰。①”“君”与“甘”非为病;“独”与“饰”是病。所以然者,如第二字与第五字同去上入,皆是病,平声非病也。此病轻于上尾、鹤膝,均于平头,重于四病。清都师皆避之。已下四病,但须知之,不必须避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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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3-18 07:54:43 | 显示全部楼层
苏星空 发表于 2020-3-18 06:17
重引 10#  三羊 :
第三,【蜂腰】。
  蜂腰诗者,五言诗一句之中,第二字不得与第五字同声。言两头粗, ...

依据三羊能够百度搜索的网络文章,罗根泽算是最早的。
将【八病】纠正为【八体】,网文很多。罗根泽是第一人。

罗根泽《音律论》摘抄:
○一 沈约八病说蠡测
  沈约等所定的文学上的音律,分积极建设与消极避忌两方面。积极建设的是四声,消极避忌的是八病。四声说已述之于上,此下再述八病说。宋王应麟困学纪闻引诗苑类格载沈约云:
  诗病有八:平头、上尾、蜂腰(泽案南史陆厥传作蠡腰)、鹤膝、大韵、小韵、旁纽、正纽。惟上尾鹤膝最忌,余病亦通。
  但八病是否出于沈约,颇有人怀疑。王通中说天地篇说李伯药“上陈应刘,下述沈谢,四声八病。刚柔清浊,各有端序。”阮逸注云:“四声韵起自沈约,八病未详。”纪昀沈氏四声考卷下云:“按齐梁诸史,体文但言四声五音,不言八病;言八病自唐人始。所列名目,惟诗品载蜂腰、鹤膝二名,南史载平头上尾蜂腰鹤膝四名,其大韵小韵正纽旁纽之说,王伯厚但据李淑诗苑类格,不知淑又何本,似乎辗转附益者。”(《畿辅丛书》本)
  今案沈约答甄公云:“作五言诗者,善用四声,则讽咏而流靡;能达八体,则陆离而华洁。”(详上章六节)秘府论西卷论病序述及病犯的名称,有“八体、十病、六犯、三疾,”知八体即八病,沈约既言及八体,当然不是后人的“辗转附益”。不过八病虽确乎创始沈约,而沈约所谓八病究竟如何,则无从知道。秘府论论病类共举二十八种病,于第四鹤膝病下引沈约东阳著辞曰:“若得其会者,则唇吻流易;失其要者,则喉舌塞难。事同暗抚失调之琴,夜行坎Б之地。”并未举出具体的条律。其他各病亦时引沈氏说(详五节),但似非沈约。知者,鹤膝病下引沈氏云:“人或谓鹤膝为蜂腰,蜂腰为鹤膝,疑未辨。”沈约是八病的创始者,不会有这种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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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3-18 08:07: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三羊 于 2020-3-18 08:13 编辑
苏星空 发表于 2020-3-18 06:17
重引 10#  三羊 :
第三,【蜂腰】。
  蜂腰诗者,五言诗一句之中,第二字不得与第五字同声。言两头粗, ...

苏回:如不想按日本的“蜂腰”的话,那为何不按中国 元兢的修正来论“蜂腰”?  总比三羊独创的莫名奇妙的“唐朝律句蜂腰法”好得多了吧?
========================拙文题目《唐朝律句蜂腰法》,原想是《唐朝元兢律句蜂腰法》、《元兢律句蜂腰法》
基于体现不出唐朝来,最后定为《唐朝律句蜂腰法》。
元兢的《诗髓脑》不是给你发了吗?回车看看前面三羊给你发的帖子便知。
空海编辑的《文二十八种病》,包括多人的说法,都是【法·病】的杂糅。
通过叫交流,你对这类问题,还是了解甚少,有空百多一下,没有坏处的。
观点不同,各自存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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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一下做一个小结如下: 三羊的唐朝律句蜂腰法: 对于五言来说,就是: 【蜂腰法】 二五俩字,只可同平,不可同上同去同入。 ---(现代)三羊的唐朝律句蜂腰法--1# 整理后作文大体: 【蜂腰病】 二五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0-3-18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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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8 21:27: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苏星空 于 2020-3-18 22:01 编辑
三羊 发表于 2020-3-18 08:07
苏回:如不想按日本的“蜂腰”的话,那为何不按中国 元兢的修正来论“蜂腰”?  总比三羊独创的莫名奇妙的 ...
有误,删除。订正后再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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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3-18 21:32:42 | 显示全部楼层
整理后作文大体:   【蜂腰病】 二五俩字,      同平,      同上同去同入。
元兢的修正【蜂腰病】 二五俩字,      同平,      同上同去同入。

以上两行,不知从何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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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贴有误,删除、  发表于 2020-3-18 22:00
作文大体:蜂腰病者,--五言七言共每句第二字与第四字,同平上去入是也[谓之二四不同矣]。平声不为病。 --已订正  发表于 2020-3-18 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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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3-18 22:00:19 | 显示全部楼层
苏星空 发表于 2020-3-17 10:48
依正常的理解应是这样:
文二十八种病:一曰平头,(或一六之犯名水浑病,二七之犯名火灭病。)二曰上尾, ...

你的理解有点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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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再说清楚一点吗?  发表于 2020-3-18 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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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3-18 22:07:15 | 显示全部楼层
苏斑竹,你认为以下两种【八体】的内涵,应该是什么?
  沈氏《答甄公论》云:“昔神农重八卦,卦无不纯,立四象,象无不象。但能作诗,无四声之患,则同诸四象。四象既立,万象生焉;四声既周,群声类焉。经典史籍,唯有五声,而无四声。然则四声之用,何伤五声也。五声者,宫商角徵羽,上下相应,则乐声和矣;君臣民事物,五者相得,则国家治矣。作五言诗者,善用四声,则讽咏而流靡;能达八体,则陆离而华洁。明各有所施,不相妨废。昔周、孔所以不论四声者,正以春为阳中,德泽不偏,即平声之象;夏草木茂盛,炎炽如火,即上声之象;秋霜凝木落,去根离本,即去声之象;冬天地闭藏,万物尽收,即入声之象:以其四时之中,合有其义,故不标出之耳。是以《中庸》云:“圣人有所不知,匹夫匹妇,犹有所知焉。斯之谓也。”
  魏秘书常景为《四声赞》曰:“龙图写象,鸟迹摛光。辞溢流徵,气靡清商。四声发彩八体含章。浮景玉苑,妙响金锵。”虽章句短局,而气调清远;故知变风俗下,岂虚也哉。齐仆射阳休之,当世之文匠也,乃以音有楚、夏,韵有讹切,辞人代用,今古不同,遂辨其尤相涉者五十六韵,科以四声,名曰《韵略》。制作之士,咸取则焉,后生晚学,所赖多矣。齐太子舍人李节,知音之士,撰《音韵决疑》,其序云:“案《周礼》:‘凡乐:圜钟为宫,黄钟为角,大蔟为徵,沽洗为羽。’商不合律,盖与宫同声也。五行则火土同位,五音则宫商同律,暗与理合,不其然乎。吕静之撰《韵集》,分取无方。王微之制《鸿宝》,咏歌少验。平上去入,出行闾里,沈约取以和声之,律吕相合。窃谓宫商徵羽角,即四声也。羽,读如括羽之羽,亦之和同,以拉群音,无所不尽。岂其藏埋万古,而未改于先悟者乎?”经每见当世文人,论四声者众矣,然其以五音配偶,多不能谐;李氏忽以《周礼》证明,商不合律,与四声相配便合,恰然悬同。愚谓钟、蔡以还,斯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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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蜂腰“概念还没搞清呢,应集中于此。 其他的以后再谈。  发表于 2020-3-18 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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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3-18 22:37:56 | 显示全部楼层
苏星空
一个“蜂腰“概念还没搞清呢,应集中于此。 其他的以后再谈。  发表于 3 分钟前---------------------------
弄明白了【八体】这个重要问题,其他次要问题迎刃而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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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8 22:41: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苏星空 于 2020-3-18 22:46 编辑

到此,整理和小结一下。

三羊的唐朝律句蜂腰法:
   对于五言来说,就是:【蜂腰法】 二五俩字,只可同平,不可同上同去同入。
整理后(唐)元兢的修正【蜂腰病】 二五俩字,不论同平,      同上同去同入。平声非病也。

资料:(唐)元兢的修正:  如第二字与第五字同去上入,皆是病,平声非病也。   ----10# 三羊按:红色部分,是(唐)元兢的修正!)

三羊:空海编辑的《文二十八种病》,包括多人的说法,都是【法·病】的杂糅。
     ----实为唐元兢,空海、等人可惜早死而叹息,为何“蜂腰病”想出来,却仅差一步之遥,就是没想到“蜂腰法”。

最后想问一句:除唐朝律句“蜂腰法”以外,还有唐朝律句“平头法”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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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3-19 02:05:17 | 显示全部楼层
苏星空 发表于 2020-3-18 22:41
到此,整理和小结一下。

三羊的唐朝律句蜂腰法:

弄不明沈约的【八体】,再谈其他的,就没有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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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苏星空 于 2020-3-20 19:18 编辑

略析《蜂腰》

空海有 ○文二十八种病。
第三,蜂腰。
    蜂腰诗者,五言诗一句之中,第二字不得与第五字同声。言两头粗,中央细,似蜂腰也。诗曰:“青轩明月时,紫殿秋风日,瞳陇引夕照,晻暧映容质。”又曰:“闻君爱我甘,窃独自雕饰,”又曰:“徐步金门出,言寻上苑春。”  --一段文。

先来看看犯有蜂腰病的诗。
一、“青轩明月时,紫殿秋风日,瞳陇引夕照,晻暧映容质。”第一句的“轩”和“时”同是平声。第三句的“陇”和“照”同是去声。
二、“闻君爱我甘,窃独自雕饰,” 第一句的“君”和“甘”同是平声。“独”和“饰”同是入声。
三、“徐步金门出,言寻上苑春。” 第一句的“步”和“出”同是去声。第二句的“寻”和“春”同是平声。---同平声不为病。
   从示例诗的共同的病可以看出,五言诗一句之中,第二字  与第五字同声。言两头粗,中央细,似蜂腰也。有这样的文病的诗句,在历史上就称为“蜂腰病”。联系到上下文,整段文章的意思是明白无误地说明了是写多种“文病”中的第三项“蜂腰病”。

    但仅看“蜂腰诗者,五言诗一句之中,第二字'不得'与第五字同声。”这一句话的话。照现代的观点来看是前后文略感难于链接。但因在漫长的历史上种种原因,如虫蚀、脱落、文法等等原因。重要的整段文章通过对比分析,其意还是明白的,就不苛求了。

   我是这样看,原文的“蜂腰诗者,五言诗一句之中,第二字不得与第五字同声。言两头粗,中央细,似蜂腰也。” 这仅是一种旁注提醒用文。
   古文的旁注文,往往是以小字跟在原文后面竖写的。即蜂腰诗者,(五言诗一句之中,第二字不得与第五字同声。--竖写小字提醒)言两头粗,中央细,似蜂腰也。后来经人的反复手抄写,就成了现在如上的行文。因为对比前后文整段文章的意思是很明白的,也因是古文,也就默认了此种写法。 除了空海,其他人如 元兢《诗髓脑》、刘氏的版本亦如此说,可见这并非空海的失误。

   可惜此好景不长,不料被现代的三羊发现了一个翻天复地的大问题,“五言诗一句之中,第二字'不得'与第五字同声。”这一句话。特在'不得'两字上做大文章。称:异声是法,同声是病。而“空海的文病,第三,蜂腰。” 不是说文病,而是“文法,第三,蜂腰法。”---在下三羊,认为:空海的《文二十八种病》,实为文体【法·病】的杂糅

    并据此创立了,地动山摇的 “三羊唐朝律句蜂腰法”即:对于五言来说,就是:二五俩字,只可同平,不可同上同去同入。并推出“唐朝律句蜂腰法,共有4种律句格式”云云。

    历史上的诗八病,据此是可以推论出现在所知道的律句平仄格式的。但仅靠这么一种蜂腰-无论是法是病,是无法推出共有4种律句格式。

    更何况,后期的“蜂腰”的概念,是以刘滔的“又第二字与第四字同声,亦不能善。”为版本,进行了概念上的修改。如  《四庫全書·唐音癸籖》 云:“蜂腰謂第二字與第四字同聲犯在一句内如蜂身之中細。 ” 还有,《作文大体》云:蜂腰病者,近来尤避之。五言七言共每句第二字与第四字,同平上去入是也[谓之二四不同矣]。----。

   此乃“第二字与第四字同声,亦不能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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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3-20 18:57:28 | 显示全部楼层
要看就看元兢的《诗髓脑》,不要去看《文镜秘府论·文二十八种病》很多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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