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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祁因為”紅杏枝頭春意鬧“一句而得”紅杏尚書“尚書志美號,可見人們對這句之喜愛,千年而來,詞家對這句是欣賞有加,王士禎在《花草蒙拾》中說“紅杏枝頭春意鬧尚書,當時傳為美談,吾友公x極歡之,以為卓絕千古”。至晚清,詞學大家王國維更是對這句推崇不已,在其主張的”境界說“中甚至用近乎誇張的語氣說道”(紅杏枝頭春意鬧),著一鬧字而境界全出矣”。不過,每個人的欣賞口味是不一樣的,同樣是清朝的李漁,就對這句頗為不滿,甚至憤憤.他在《窺詞管見》中說“若紅杏之在枝頭,忽然著一鬧字,此語殊難解。爭鬥有聲謂之鬧。桃李爭春則有之,紅杏鬧春,予實未之見也。鬧字可用,則吵字、鬥字、打字皆可用矣。予謂鬧字極粗俗,且聽不入耳。非但不可加於此句,并不當見之詩詞。”老李的這段話有點悻悻然,大有翻案的味道。但他這段話說的卻是蠻不講理且自相矛盾,在承認桃李可以爭春的時候,卻又堅持紅杏不能鬧。對這個鬧字好像是冤家一樣,大肆其粗俗,非但粗俗,而且在詩詞中竟不能有這個鬧字,專橫的有點可愛。以李漁之學識,豈有不知道鬧字並非宋祁一個人用於詩詞之中的,蘇東坡的“睡眠忽驚醒,繁燈鬧河塘。”黃庭堅的“車馳馬逐燈方鬧。”晏殊的”宿蕊鬥攢金粉鬧。“無不著一鬧字。你看,燈火、宿蕊、金粉這些,那個不是無聲的鬧,用劉逸生先生的話說”它們都能鬧,為什麼紅杏在枝頭就不能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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