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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20 00:4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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潭州雨梦【沈约有一字可能误,正确应为四声八美】的说法,是极为不严肃的说法。如此说法,一是损伤了你的风度,二是暴露了你的无知。在下三羊,转载网文,也好让你,长长见识!
第六章 永明体与齐梁诗坛(孟二冬撰) http://www.xiexingcun.com/Philology/02/022.htm
第一节 沈约、谢朓与永明体
永明体的兴起 声律:诗歌创作中新的追求 沈约的诗歌 谢朓的诗歌阴铿、何逊等
齐梁陈三代是新体诗形成和发展的时期。所谓新体诗,是与古体诗相对而言,其主要特徵是讲究声律和对偶。因为这种新体诗最初形成于南朝齐永明(齐武帝萧赜年号,483~493)间,故又称“永明体”。对偶的诗句,《诗经》中已有,魏晋以来渐渐增多;宋齐之际,诗人更著意追求,形成了“俪采百字之偶”(刘协《文心雕龙·明诗》)的风气。新体诗产生的关键是声律论的提出。《南齐书·陆厥传》载:
永明末,盛为文章,吴兴沈约、陈郡谢朓、琅琊王融以气类相推毂;汝南周颙,善识声韵。约等文皆用宫商,以平上去入为四声,以此制韵,不可增减,世呼为“永明体”。
可见,发现四声,并将它运用到诗歌创作之中而成为一种人为规定的声韵,这就是永明体产生的过程。四声是根据汉字发声的高低、长短而定的。音乐中按宫商角徵羽的组合变化,可以演奏出各种优秀动听的乐曲;而诗歌则可以根据字词声调的组合变化,使声调按照一定的规则排列起来,以达到铿锵、和谐,富有音乐美的效果。即所谓“一简之内,音韵尽殊,两句之中,轻重悉异”(沈约《宋书·谢灵运》),或“五字之中,音韵悉异,两句之内,角徵不同”(《南史·陆厥传》)。
在永明体产生的过程中,沈约所起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南史·沈约传》载沈约撰《四声谱》,“以为在昔词人,累千载而不悟”,然而关于“此秘未睹”之说,陆厥与沈约曾有过争论{《南齐书·陆厥传》载陆厥与沈约书云:“......但观历代众贤,似不都闇此处,而云‘此秘未睹’,近于诬乎?......自魏文属论,深以清浊为言,刘桢奏书,大明体势之致,岨峿妥怗之谈,操末续颠之说,兴玄黄于律吕,比五色之相宣,苟此秘未睹,兹论为何所指邪?故愚谓前英已早识宫徵,但未屈曲指的,若今论所申。”又载沈约答陆厥书云:“自古辞人,岂不知宫羽之殊,商徵之别。虽知五音之异,而其中参差变动,所昧实多,故鄙意所谓‘此秘未睹’者也。以此而推,则知前世文士便未悟此处。”},后来钟嵘对此也有过异议{钟嵘《诗品序》云:“昔曹、刘殆文章之圣,陆谢为体贰之才,锐精研思,千百年中,而不闻宫商之辨,四声之论。或谓前达偶然不见,岂其然乎?尝试言之,古曰诗颂,皆被之金竹,故非调五音,无以谐会。若‘置酒高堂上’、‘明月照高楼’,为韵之音。故三祖之词,文或不工,而韵入歌唱。此重韵之义也,与世之言宫商异矣。今既不备管弦,亦何取于声律耶?”(此文与《历代诗话》电子版《诗品序》有异,未知孰是。)},其实问题的关键即在于是否将声律的知识自觉地运用到实际创作之中。
在齐梁声律论产生之前,诗赋创作并非不讲声韵,但那时讲的是自然的声韵,而且又多与音乐有关。从诗歌自身的发展来看,随著文人五言诗创作的不断繁荣,五言古诗已逐步脱离乐府而独立发展成为不入乐的徒歌,即钟嵘所说“不备管弦”(《诗品序》)的五言诗,那么摆脱对于乐律的依附而创造符合诗之声律的要求,已经成为必然之势。与此同时,随著佛教的传入和佛经翻译的逐渐繁荣,也进一步促进了我国音韵学的发生与发展。汉末发明的反切注音之法即与此有关。这对后来音韵学的发展是关键的一步。此外,三国时孙炎的《尔雅音义》,魏李登的《声类》,晋代吕静的《韵集》,这些韵书的研究成果,推动了当时人们对于声韵学的认识。
晋代陆机和(南朝)宋范晔就已经提出了文学语言要音声变化和谐的要求{见陆机《文赋》、范晔《狱中与诸甥侄书》。},但他们所讲的都还属于自然的声韵;直到齐梁声律论提出,才人为地总结并规定了一套五言诗创作的声律韵调。而声律论的提出,又以四声的发现为前提。如《南史》所载:“(周颙)始著《四声切韵》行于时”(《周颙传》);“(沈约)撰《四声谱》,以为在昔词人,累千载而不悟,而独得胸襟,穷妙其旨,自谓入神之作”(《沈约传》);“时有王斌者,......著《四声论》行于时”(《陆厥传》);“齐永明中,王融、谢朓、沈约,文章始用四声,以为新变,至是转拘声韵,弥为丽靡,复逾往时”(《庾肩吾传》)。四声得以在这个时期发现,原因是多方面的,如传统音韵学的自然发展、诗赋创作中声调音韵运用的经验积累等,均对四声的发明有促进的作用。而更为重要的原因,则是与当时佛经翻译中考文审音的工作有著直接的关系{参见陈寅恪《四声三问》,原刊《清华学报》九卷二期,后收入《金明馆丛稿初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8月第1版,第328~329页)。}。沈括在《梦溪笔谈》中就曾指出过:“音韵之学,自沈约为四声,及天竺梵学入中国,其术渐密。”与此同时,沈约等人将四声的区辨同传统的诗赋音韵知识相结合,研究诗句中声、韵、调的配合,并规定了一套五言诗应避免的声律上的毛病,即“病犯”,也就是后人所记述的“八病”{按当时永明体对于病犯的具体要求,从现存沈约等人的资料中已不可得知。后世所记述的永明体“八病”的名称分别为:平头、上尾、蜂腰、鹤膝、大韵、小韵、旁纽、正纽。然现存最早的资料中,唯钟嵘《诗品序》言及“蜂腰、鹤膝”二病;初唐李延寿《南史·陆厥传》进而有“平头、上尾、蜂腰、鹤膝”四病之称。隋王通《中说·天地篇》始有“四声八病”之称;初唐卢照邻《南阳公集序》亦有“八病爰起,沈隐侯永作拘囚”之语,但“八病”的具体内容仍上详。此后盛唐殷璠的《河岳英灵集·集论》、中唐皎然的〈诗式·明四声〉以及封演的《封氏闻见记·声律》亦皆言及“八病”,但并无详论。而中唐时期日本僧人遍照金刚的《文镜秘府论·西卷》载有“文二十八种病”,其前八种即为:平头、上尾、蜂腰、鹤膝、大韵、小韵、旁纽、正纽,并作了具体的解释,但并未说明这“八病”为何人所创。而明确地将上述“八病”的创始权归属于沈约名下的,则是宋代以后的事了。如北宋李淑《诗苑类格》:“沈约曰:‘诗病有八:平头、上尾、蜂腰、鹤膝、大韵、小韵、旁纽、正纽。唯上尾、鹤膝最忌,馀病亦通。’”(王应麟《困学纪闻》卷十引)南宋魏庆之《诗人玉屑》卷十一所引亦同此说。严羽《沧浪诗话·诗体》亦云:“有四声,有八病。”自注:“四声设于周颙,八病严于沈约。八病谓平头、上尾、蜂腰、鹤膝、大韵、小韵、旁纽、正纽之辨。”然而南宋阮逸对此说便已产生了怀疑,他在注王通的《中说·天地篇》中说;“四声韵起自沈约,八病未详。”到清代纪昀所撰《沈氏四声考》卷下就更明确地说:“按齐梁诸史,休文但言四声五音,不言八病,言八病自唐人始。所列名目,唯《诗品》载蜂腰、鹤膝二名,《南史》载平头、上尾、蜂腰、鹤膝四名,其大韵、小韵、正纽、旁纽之说,王伯厚据李淑《诗苑类格》,不知淑又何本,似乎辗转附益者也。”又说:“宋人所说不病,微有不同,然皆不详所本,大抵以意造之也。”(见《畿辅丛书》)近代以来,有不少学者认为“八病”即创始于沈约,较有代表性的意见如郭绍虞《永明声病说》(见《照隅室古典文学论集》上编)、罗根泽《魏晋南北朝文学史》、刘大杰等编著《中国文学批评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10月新1版)等。}。
合理地调配运用诗歌的音节,使之具有和谐流畅的音韵美,是完全有必要的。但如果要求过分苛细,则势必会带来一定的弊病。从现存的一些资料中,可以看出沈约等人对声律的要求是相当精细繁琐并十分严格的。就连沈约本人也说:“宫商之声有五,文字之别累万。以累万之繁,配五声之约,高下低昂,非思力所学,又非止若斯而已。十字之文,颠倒相配,字不过十,巧历已不能尽,何况复过于此者乎?......韵与不韵,复有精粗,轮扁不能言之,老夫亦不尽辩此。”(《南史·陆厥传》载沈约答陆厥书)就其创作实践而言,李延寿说:“约论四声,妙有诠辩,而诸赋亦往往与声韵乖。”(同上)连沈约自己也难以达到要求{郭绍虞不同意此说,他认为沈约的诗之所以多不合八病的规定,有四种原因:(一)当时的诗有新体旧体二种,沈约所撰,也有新旧体之别,故当区别对待。(二)新体初起尚未确定,偶有出入原不足怪。(三)八病之中有轻有重,其避忌有严有不严。(四)当时的新体诗,正在试验期间,其体屡变,直至永明之际方才渐趋固定。而沈约所作本有早晚年之别,故亦当区别对待。(《永明声病说》,见《照隅室古典文学论集》上编)},可见其难度之大了。永明体对声律的苛细要求,无疑会给诗歌创作带来一些弊病,前人已多有指出。然而前人的评价,一般只是充分注意了永明体给诗坛带来的消极因素的一面。而文学史发展的事实證明,四声的发现和永明体的产生,使诗人具有了掌握和运用声律的自觉意识,它对于增加诗歌艺术形式的美感、增强诗歌的艺术效果,是有积极意义的。永明体的诗人,即不乏优秀之作;更何况后来格律诗的成熟也正是以此为基础的!{刘跃进总结“永明体”的特徵是:句式渐趋于定型,以五言四句、八句为多,律句大量涌现,平仄相对的观念比较明确,但是还没有形成“粘”的概念。此外,用韵由疏而密,押平声韵居多,押仄声韵很严,至于通韵,很多已接近唐人。见其所著《门阀士族与永明文学》,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6年3月第1版。}可以想见,如果没有四声的发明和永明体的出现,唐代的诗歌恐怕也就不会那样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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