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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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北极星辰 于 2021-10-30 11:49 编辑
61、公家臣(中华新韵)
不畏高官公共甫,主持正义苟弗同。
做人就做公平事,官正依然不为名。
注:
明朝万历初年,万历皇帝年幼,不能理政,一代能臣张居正担任内阁首辅,相当于宰相,权倾天下,开始进行各项改革。万历五年,张居正的父亲去世,在世人看来,他应辞官回家守孝三年,即停职守制,称“丁忧”。这时正值张居正掌握权力不久,各项改革刚刚铺开,他不愿意就此离职。恰逢小皇帝这时也不同意他辞官回家,于是下旨夺情。
此时,公家臣担任翰林院典纂修官,他的同事翰林院编修吴中行、赵用贤两人因上疏反对夺情,被张居正忌恨,遭到杖罚,被贬出京城。临行前,公家臣派长子公鼐送至潞河码头,吴、赵二人十分感激。不料,这件事后来被张居正知晓,公家臣由此被贬为山西泽州判官,再移河北广平司理。
直到万历十一年(1583年),张居正死后,公家臣才奉召迁任南京户部主事。
张居正是一代能臣,他的改革对于整个大明王朝都有巨大意义。但是,在“丁忧”“夺情”这件事情上,张居正的所作所为让很多儒生难以苟同。
丁忧是从汉代传下来的一项制度,儒家提倡“以孝治国”,公家臣学的是四书五经,尊奉的是儒家治国理政的理念,张居正不回乡守孝,显然违背了公家臣的原则,以公氏族人不妥协的性格,他无论如何都要反对张居正的做法。
不只为人刚直,在明万历、天启年间两度担任内阁首辅的叶向高还写诗一并称赞公家臣的文才。诗云:“词场当代扼名流,涉世宁能曲如钩”,大意为公家臣在当代词坛上属于名流,在处事上不会像钩那样弯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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