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詩歌發展到唐代形成了幾種固定的模式,即所謂格律。其中以七律最具代表性,以至於後來的人一寫起詩來大多都是從七律寫起,仿佛除此之外都不是詩了一樣。
七是一個很好的數字。三雖也是多但還是太少,五雖是奇數,但為十之半而趨於穩定,九為過多且近於十就更要不得,只有七不是太少也非為過多,最不穩定因此最富於變化,雖然比黃金分割的0.618還是多了一些也只好到此為止了。八也許並不是一個很好的數字,但中國人是很喜愛對稱的,於是在每句七字之後又有了每首八句和平仄對應、詞語對仗、一韻到底等規定,似乎是給寫詩的人戴上了鐐銬。到了宋代又有了詞。詞最初是用來唱的,但後來即便不唱了,人們也還是要按著唱的要求來填,即雖然根據調的不同,句子會或長或短,每篇的句子也會或多或少(這或許是對黃金分割的進一步趨近),但句子的長短和句數的多少以及許多字的平仄、一些詞語和整個篇章的結構等等還是被死死地規定着,幾乎是要將寫詩的人五花大綁起來了。
但中國的詩人們對這些束縛並不在意,久而久之還形成了一種近乎病態的依賴。中國的詩人們無疑都是駕馭語言的高手,即便是戴着鐐銬,即便是被五花大綁,甚至是走在被押赴刑場的路上,他們仍能跳出最美麗的舞蹈。詩既是靈魂的閃光也是智慧的結晶,也許正因為有了這種種的束縛,詩人才不得不使出渾身的解數來經營此道,於是才有了詩的想像、形象、意象、象徵、比喻、起承轉合、騰挪跳躍、言在此而意在彼、言有盡而意無窮等等招術,才使得語言這世界上最為樸素的東西成了最為豪華的東西。中國詩詞的格律甚至還會使得寫詩和讀詩都成為一種奢侈,讓才疏學淺者望而卻步。
但也正是因為有了格律的束縛,那靈魂之光也才閃爍得更加燦爛。屈原做過左徒但也被逐出郢都,李白做過翰林但也曾被流放夜郎,蘇軾做過宰相但也曾被貶謫海南,我們每個人來到這世界上做了人不也正如同一名囚徒麼?但願我們都能將自己的人生跳成美麗的舞蹈。但寫詩卻只是詩人的事,那是真正的天才的事業。
宋代以後中國的詩詞就走了下坡路,這既有政治的原因也有經濟的原因,未必一定要歸罪於詩詞的形式,後來出現的白話詩直到現在也仍不能深入人心就是最好的明證。作為新文化運動主將的魯迅曾慨歎“一切好詩到唐已被做完,此後倘非能翻出如來掌心之‘齊天大聖’,大可不必動手”,說明後來的許多人之所以不再寫格律詩或沒有寫得更多並不是不能寫而是擔心不能寫得更好。他們被唐人的才華震懾住了,雖然他們的才華也未必就在唐人之下。比如魯迅的《自嘲》和唐人的詩比起來,無論從那個角度講都毫不遜色。也許魯迅的話只是託辭,因為他覺得自己有更重要的事要做。在上個世紀,毛澤東是少有的只寫格律詩而不寫白話詩並將格律詩寫到最後的人。或許他正是那個“能翻出如來掌心的‘齊天大聖’(或至少是其身上的毫毛一撮)”,而他這一翻不僅僅翻出了個大詩人還翻出了一個新中國。
談中國詩詞之美或許更應該着眼於形式上。事實是正因為有了固定的形式,寫詩才成了人人都可為之的樂事。只要你按照規矩工作,想不寫出詩來都難,也因此有所謂玩兒詩者;因為除了格律什麼都沒有的詩是不存在的。格律的門檻一旦邁入,登堂入室即成為可能;而那些除了格律什麼都有的白話詩卻會將你扔到霧裏去,甚至讓你連東南西北也找不到。
但我們在感受中國詩詞之美的時候也不能排斥其他形式的詩歌之美,在七律之外還有七絕,在七言之外還有五言,在近體之外還有古體,在律體之外還有行體、騷體,在詞之外還有曲;即便是白話詩也還有著許多不同的樣式,而那種讓人連東南西北也找不到的感覺也同樣是一種美麗。萬物皆備於我,詩人們自會從中選取到適合自己的方式來表達自己的心之聲。只要這個世界還需要,只要你確有才華,翻出如來的掌心也不是什麼難事。
人生如囚徒兮,吾將戴鐐銬而狂舞!
二零一八年三月於北京西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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