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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7 01:5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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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是顽固不化,那就再给你百度一份资料看看:
《关于孤平与拗救探究》(节选,作者:逸云轩主)
当代四家两派的学说
1、当代学者王力说
著名语言学家兼诗人王力(1900 -1986),在其《诗词格律》第三节 律诗的平仄(四)孤平的避忌中提到:“在五言‘平平仄仄平’这个句型中,第一字必须用平声;如果用了仄声字,就是犯了孤平。因为除了韵脚之外,只剩一个平声字了。七言是五言的扩展,所以在‘仄仄平平仄仄平’这个句型中,第三字如果用了仄声,也叫犯孤平。”“孤平是律诗(包括长律、律绝)的大忌,所以诗人们在写律诗的时候,注意避免孤平。在词曲中用到同类句子的时候,也注意避免孤平。”
在《汉语诗律学》中说:“五言的‘平平仄仄平’不得改为‘仄平仄仄平’;七言的‘仄仄平平仄仄平’不得改为‘仄仄仄平仄仄平’。如果近体诗违犯了这一个规律,就叫做‘犯孤平’。因为韵脚的平声字是固定的,除此之外,句中就单剩一个平声字了。”
“五言的B式句子里(即“平平仄仄平”),第一字该平而用仄,则第三字必须用平以为补救(这样,除了韵脚之外还有两个平声字,就不至于犯孤平),七言的B式句里(即“仄仄平平仄仄平”),第三字该平而用仄,则第五字必须用平以为补救。七言第一字是平声是不中用的,因为它的地位太不重要了。”
王力的理论是从否定“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不能一概而论说起的,即“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不是绝对的,如“平平仄仄平”或“仄平平仄平”的句式就不能不论。否则,就犯“孤平”。这与赵执信的“‘仄平仄仄平’则古诗句矣。此格人多不知者,由一三五不论二语误之也”是一个观点。他对“孤平”的定义,基本是在王士祯、赵执信与李汝襄的理论基础上总结的,但摒弃了赵执信非用韵句也存在“孤平”的观点。
2、当代学者吴丈蜀说
著名学者、诗人吴丈蜀(1919~2006),在其《词学概说》中提到:“所谓孤平,从字义来看,就是孤立的平声字,是指一句诗的范围说的。如果诗句中出现孤立的平声字,就叫做‘犯孤平’。特指两种句式:‘仄平仄仄平’,‘仄仄仄平仄仄平’;除了句末是平声字而外,句中就只有一个平声字,而且是孤立的,所以这两种句式都犯孤平。置于句子末尾是仄声的句子,不受此种制约,即便全句只有一个平声字,也不算犯孤平”。
吴丈蜀的理论与王力的定义基本相同,都认为只有在“仄平”单平韵脚的句子才会犯“孤平”。但吴丈蜀特别提出:“置于句子末尾是仄声的句子,即便全句只有一个平声字,也不算犯孤平”。
他们二位的观点比较宽松,被绝大多数人所接受。而另一派理论,启功与林正三的“夹平”(仄平仄)说,就另是一番说法了。
3、当代学者启功说
国学大师启功(1912—2005),在他的《诗文声律论稿》中提到: “律句中忌‘孤平’,是从来相传的口诀,但没有解释的注文,也没说哪个字的位置例外。如果有人看到‘孤’字而推论到句首句尾的单个平声也要避忌,岂不大错?因为‘孤平’实指一平被两仄所夹处,句子首尾的单平并不在内。”并引用:
“君至石头驿(‘头’字孤平)”
“往日用钱禁私铸(‘私’字孤平)”
“如果己处(引者注:五言第四字或七言第六字)孤平被两仄所夹,或孤仄被两平所夹,都是非律的。”
启功先生用“夹平”一词解释了“孤平”,这是完全沿用了董文焕的理论。认为不管是平脚句还是仄脚句,除了句首尾字,凡句中出现二仄夹一平(仄平仄)就是犯“孤平”。从此,“两仄夹一平”即是“孤平”一说,被现代人所知。但在大陆好像也仅是一说而已,附和者甚少。而把它又进一步推广的,却是另外一个人——台湾学者林正三。
4、台湾•当代学者林正三说
台湾学者、诗人林正三(1943年生),在其《诗学概要》说:“所谓‘孤平’,即是句中前后字皆为仄声,而中间夹一平声之谓。犯孤平既俗称之‘拗句’,然如‘拗而能救,既不算拗’。且七言之第一字,因离音节较远,平仄可以完全不论。故虽第二字‘犯孤平’亦所容许。至于他处之犯孤平而未救者,可说少之又少。前人有自全唐诗之中去搜寻者,唯得以下两例:
醉多适不愁,(高适《淇上送韦司仓》)
百岁老翁不种田。(李颀《野老曝背》)”
林正三谓:“至于四声 递用一说,乃是声调之最高境界。近世诗人,已鲜能发之,唯清人董文焕之【声调四谱】论之甚详。”故其“孤平”之论与启功同宗,都是用“两仄夹一平”(夹平)来说明“孤平”的,但比启功责之稍宽。“七言之第一字,因离音节较远,平仄可以完全不论。故虽第二字‘犯孤平’亦所容许。”当是指“仄平仄仄仄平平、仄平仄仄平平仄”这种情况了。
显然,启功与林正三二位的说法都是依据清人董文焕的“夹平”理论,顾名思义而提出来的。董文焕没有说明“夹平”与“孤平”的关系,而启功和林正三明确提出了“两仄夹一平”即是“孤平”。这个定义要比王力与吴丈蜀的定义更加严了些,也正是由于林正三的“两仄夹一平”即是“孤平”说,在台湾很流行,现也渐渐影响了大陆。
不过这里有个问题,王力所谓的“孤平”,是只发生在五言“平平仄仄平”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之中;而林正三所谓的“夹平”,是在诗的任何句式,只要出现两仄夹一平,就是“孤平”。很显然林正三的“孤平”定义要比王力的定义严格的多,但他示例证明《全唐诗》“至于他处之犯孤平而未救者,可说少之又少”的两个例句,却是引用的王力在《汉语诗律学》证明其“孤平”之论的示例,这恐难证明其说吧?其科学探究的态度还显不够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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