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艰涩难懂的诗之二 茍简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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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9 14:35: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茍简诗
又叫跳脱诗。
“苟简”一词出自《庄子.天运》:
“古之至人,假道于仁,托宿于义,以游逍遥之虚,食于苟简之田,立于不贷之圃。逍遥,无为也;苟简,易养也;不贷,无出也。古者谓是采真之游。”
翻译:古代道德修养高的至人,对于仁来说只是借路,对于义来说只是暂住,而游乐于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境域,生活于马虎简单、无奢无华的境地,立身于从不施与的园圃。自由自在、无拘无束,便是无为;马虎简单、无奢无华,就易于生存;从不施与,就不会使自己受损也无裨益于他人。古代称这种情况叫做神采真实的遨游。
写作文在语言的运用上应该说是以精练为佳的。但是有的人为了自己的方便,想省时省力,过分精简词语,造出别人难以理解的词或词组,这种做法叫做苟简。
中国诗一怪,要属苟、简到不加解释,不会让人明白的诗,人称这类诗为“苟简诗”。它的怪,在于令人费解,不过稍加解释后,人们往往会恍然大悟。
苟简诗本来是诗病,但有的作者有意利用语言的断缺现象写成的诗歌样式。其特点是语法结构残缺不全,语意关系断而不接,但实际又点线不分地潜藏着作者的思维线索,本质上属于语言的变态甚至病态。此法在古乐府中自然出现,尚颇有古拙意趣。然一经刻意模仿,或使用不当,则形成不当断而断,不当缺而缺.令人不知所云的字句拼凑。
秋日述怀    唐·权龙褒
檐前飞七百,雪白后园僵。
饱食房里侧,家粪集野螂。
此诗不顾约定俗成的语言表达规范,随意拼凑字句,给人以没头没脑的感觉。
诗的作者左卫将军权龙褒,史称他“不知声律”、却“好赋诗”。然所著多佶屈聱牙,难以卒读。堪称苟简诗的鼻祖,这首诗无人能解,参军请他解释一下,他自鸣得意地解释;“鸽子从檐前飞过,价值七百文,衣衫洗过挂在后园,洁白如雪。我酒足饭饱,在房中侧卧,忽然要上厕所,不料大便招来野地里一堆蜣螂(屎壳蜘)。”听者无不掩口嗤笑。唐中宗也戏谐地称他“权学士”,太子更是题诗讽刺他是“龙褒才子,秦州人士。如此作诗,趁韵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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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哲宗时有个皇室子弟滔大使者作了一首诗:
日暖看三织,风高斗两厢。
蛙翻白出阔,蚓死紫之长。
    众人闻听,大为不解,还以为此诗妙不可测,就试探着问这人。这人哈哈一笑,随口解释道:“一日我晒太阳时看见有三只蜘蛛在房檐下织网,紧接着又看见两只麻雀在两厢廊中争斗,还看见有只死青蛙肚皮翻天,四脚屈着象‘出’字,还看见有只死蚯蚓弯曲如‘之’字。”众人听了,大笑不已。此时宋哲宗扎了针刚要用艾灸,听了小太监念了上边这首诗,笑得前俯后仰,便不再用针灸了。
也许因为经中宗、哲宗御览钦评的原因,此诗体虽一派热昏妙语,却偏偏屡有人拟作,并且形成令人无法卒读的特殊诗体。唐宋至元明清,不断有稗史、杂记、戏曲、小说夹杂这类诗体的作品。
这类诗的语言虽残破断缺.但形式上却又合乎粘对、押韵合辙地符合格律.故而多系文人恶作剧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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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绿野仙踪》也叙有某腐儒的一句跳脱诗云:
二八烧酒斤米尽,四三鸡煮块无余。
据说晚清有位文人,生有四子,个个能诗词歌赋,幼子更有小诗人之称。某日家中宴客,文人要幼子即景吟诗娱众,以为炫耀。不料其幼子作的,竟是一首苟简诗,诗云:
厅钉挂景春,梅壶溅衣新;
肉耳环金假,況妻顶簪真。
众人听了此诗,都不知诗在说些什么,小诗人于是解释道:“厅上的钉子挂着一幅春景图;小梅(佣人)拿壶子倒茶弄湿了她的新衣;我妻子所戴的耳环是假货;我三位嫂嫂头上的簪子才是真金做的”。
众人听后便追问:“哪些字是指你的妻子,哪些字又是指你的三位嫂嫂呢?”小诗人说:“‘肉’字是‘内人’,‘内人’就是妻子;‘况’字形似‘三兄’,‘況(况)妻’乃三兄之妻,也就是三位嫂嫂嘛!”
小诗人说完,大家笑得肚子都疼了了!原来这位文人的幼子借着此诗,埋怨父亲对待媳妇有厚薄之心啊。
诗或作
厅钉挂景春,园竹笛我心,
况指搬玛假,肉耳缀金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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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据《七修类稿》所载,成化年间,宁波好事者有一诗,嘲分守官,诗云;
布议苏昆李(布政司参议,苏州昆山县人,姓李),
分宁只点工。
怒挥门不炮(以指挥门上不放炮),
卖铺夜无笼(笼,灯笼也)。
库出收阶晒(盘库出阶,收人家晒场),
生烧接县东(生日烧纸,接县家东西)。
买真兼得皂(为买真皮靴,并要皂靴),
留绿老宜葱(买绿缎铺户,偶持葱白者至,则曰:老亦宜之)。
此诗风格,直是滔大使一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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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苏吴百,多兄挂官纳。
船向浙头航,货从阊店发。
肉头插金针,况妻玉簪假。
哪堪两三个,衣单逢天刮。
作者本是苏州府吴县的百姓,靠其大哥帮忙用钱买了官。后乘船去浙江做生意而写此诗。别人读不懂,他摇头晃脑地解释诗意云:我本是苏州吴县的平头百姓,多亏兄长帮忙,花钱纳了个挂名的官。我乘的船向浙江那头航去。岸上的货物从苏州阊门外店中发出。肉,是内人的合写,即他的妻子,头上插的是金针;况,是二兄的合写,况妻即他二嫂,头上的玉簪是假的。看那里坐的两三个侄子,衣衫单薄,偏又逢天刮大风,哪里经受得住?说完,又吹嘘云:古人云,诗文贵简,所以我把内人合写为肉、二兄合并为况,我这首诗真正是文约意丰,精炼而又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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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某学究诗:
村居即事
日出台八脚,风吹衫再浆。
瓦上立三十,檐前走万章。
三千卧墙下,十八弄路旁。
隔壁二叔婶,日日夜夜相。
这首诗,学究自己解释云:太阳照着台脚,连同影子,正好八只脚。晒着的衣服被风吹落地,只好再浆洗。瓦檐上站着鸽子,值三十文钱,房檐前有个叫万章的人走过。一只肥猪卧在场下,值三干文钱。路旁有—只丢弃的草鞋,按市价也值十八文。隔壁是二叔夫妇,日日夜夜地互相打骂。
这样语句随意跨越跳跃,中间脱漏太多,语意自然残缺难解。因此这类诗虽然在音韵格律上并无大错,但充其量不过是趁韵而巳的热昏妙语。关键在于没有一个主题,东拉西扯,终于不知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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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脱诗一首    山中村夫
午宴
排王黑土青,勇军保阿公。
小寒浑乳温,梅油老未空。
前一句说的是桌上的菜,“排(骨)”“王(八)”“黑(鱼)”“土(豆)”“青(椒)”,后一句是在座的朋友,除了沙诗人之外的五个人名,“勇”“军”“保”“阿”“公”。但如果仅仅是以菜名、人名组句,亦不能称诗。其句还有别意。如“勇军保阿公”,就可别解成“英勇的军队保护阿公”,而实际意义是“勇”和“军”这两个人,在喝酒的时候,照顾了“阿”和“公”。后两句作者没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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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刚按,今人写古诗,也常会写出近似茍简诗的诗来。原因是今人多用合成词,若大量用古代才用的单音词,读起来必然很涩,使人读不懂。其次是对古代的字构词能力与搭配习惯不甚了然,强扭在一起而造成。写茍简诗可不是好事,因为它实际上是病态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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