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理论研讨也应适当讲求一下定义域 时常看到一些朋友屏间研讨时各说各话,你说东她说西,你说南他说北,根本无法形成有效交集,结果往往南辕北辙,辩了半天也辩不出个所以然来。如此辩论固然可以博得一时热闹,却很难分出高下,没有输家,也没有赢家,丝毫无益于诗词理论水平的提高,然则不辩也罢。解决办法其实很简单,无外乎适当讲求一下定义域而已。 学过数学的朋友都知道,所谓定义域,是指 函数三要素(定义域、 值域、对应法则)之一,是 对应法则的作用对象。某个函数在相应定义域内是成立的,所对应的运算法则是适用的,在给定自变量的前提下,便能求出相应的函数值。笔者认为,诗词理论研讨其实也有各自的定义域,只不过这种定义域通常是隐含着的,因而易被忽视。 “古人押韵是依照韵书的。古人所谓“官韵”,就是朝廷颁布的韵书。这种韵书,在唐代,和口语还是基本上一致的;依照韵书押韵,也是比较合理的。宋代以后,语音变化较大,诗人们仍旧依照韵书来押韵,那就变为不合理的了。今天我们如果写旧诗,自然不一定要依照韵书来押韵。不过,当我们读古人的诗的时候,却又应该知道古人的诗韵。” 这是王了一先生的原话,曾令诸多平水韵拥趸兼王了一崇拜者登时哑口无言。唯有梅花山人、许多许多等极个别诗友苦撑了一阵,直至理屈词穷,黯然收场。或许是眼见二〇一九五四越来越近,连各大诗词中央也无力阻挠新声旧韵的实质性更迭,近日一些朋友又老调重弹,大有死灰复燃之势,这当然是徒劳的,是于事无补的。 笔者认为,倡导现代读书音的朋友们大可不必陷入前述各说各话式的无谓之争,以致白白浪费时间和生命,而只需设定一个定义域即可。在定义域内可以自由研讨,超出定义域范围的任何规则研讨一概不理,因为不存在相应值域。如此当可免却大量的无谓之争,让有关诗词理论研讨回归学术,回归理性,回归王道。如此一来,热衷于狡辩的朋友们势必失去市场,然而只要静心想想,对版块、论坛乃至当今诗界而言,又何尝不是一件幸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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