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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新的时代 推进诗的改革
——《中华新韵(十四韵)》编写始末
赵京战
《中华诗词》2004年第5期刊发了《中华新韵(十四韵)》,在诗坛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很多读者纷纷来信,有赞成的,有欢呼的,有提意见建议的,也有评头品足的。大家表现出的热烈的关心、积极的参与,说明了新韵的重要性,也是新韵能够逐渐成熟、逐渐完善最有利的条件。本文拟就新韵的产生过程与广大诗词爱好者做一交流,以便大家能够更好地了解和掌握新韵。
改革缘起
首先,为什么要改革呢?旧体诗词所使用的音韵体系,如《平水韵》、《词林正韵》等,都是以古音为依据划分的。几百年来,汉语的语言、汉字的读音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五四”以来很多语言学者如黎锦熙等,对现代汉语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整理和推广工作,取得了丰富的研究成果。50年代,国家确立了普通话和汉语拼音方案,给诗韵改革打好了基础。时过“音”迁,代有新韵,这是历史的必然规律。经过近一个世纪的历史进程,诗韵改革已经是大势所趋、呼之欲出了。
中华诗词学会《21世纪初期中华诗词发展纲要》指出:“为促进声韵改革和推行新声新韵,很有必要组织学者、专家尽快编出新韵书。新韵书可先出简本,以应急需,然后在简本试行的基础上再出繁本。”中华诗词学会会长孙轶青在2003年8月第十七届中华诗词研讨会及9月中华诗词学会浏阳工作会议的主题报告中指出:“《21世纪中华诗词发展纲要》提出以普通话作基础,实行声韵改革。这是从语言发展现状出发,获得最大诗词效果,深受广大群众欢迎的必要措施。”
《中华诗词》杂志作为中华诗词学会主办的诗词艺术刊物,具体着手实施声韵改革的工作。2002年第1期发表了中华新韵府编委会的《中华新韵府简表》和星汉的《中华今韵简表》,紧接着又在第4期发表了赵京战的《“同身等韵”说》,第一次提出了以“同身等韵”作为划分新韵的原则。两个简表和一个原则的发表,标志着新韵在理论上已经成熟。两个简表发表后,一边试行,一边研讨,并广泛听取诗词界各方面的不同意见。用新韵创作的诗词陆续在《中华诗词》杂志发表。
编写始末
此后两年多时间里,《中华诗词》编辑部收到了大量的来信、来稿,对新韵进行理论的和实践的探索,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这说明诗韵改革深入人心,新韵势在必行。
2003年下半年,《中华诗词》杂志社对有关新韵的来信、来稿进行综合的分析研究后认为,经过两年多的试行,20 02年发表的两个简表各有长处和不足,应当广泛吸取各方面的意见,博采众长,按照“同身等韵”的原则,编写《中华新韵》,在《中华诗词》杂志发表,继续试行。
按照杂志社的决定,由副主编赵京战执笔,起草了《中华新韵(十四韵)》的草稿,并起草了《简介》和《关于几个具体问题的说明》,一并印发给在京部分诗人、词家及语言音韵学的专家学者,进行更深入的研讨和征求意见。
《中华诗词》杂志2004年第1期刊登启事,宣布第5期发表《中华新韵简表》。
2004年上半年,中华诗词学会、《中华诗词》杂志社邀请部分语言音韵学专家学者,在北京召开了关于新韵的座谈会。座谈会的主要学术成果有以下6个方面:
1.与会者普遍同意“同身等韵”的划韵原则,以此划分新韵是可行的,但“等韵”的提法不妥,容易与语言音韵学中的“等韵”相混淆,建议改为“同身同韵”;
2 .与会者对“e、o同韵”虽有分歧,但仍是可行的。黎锦熙先生在60年代曾经作过调查,多数还是同意“e、o同韵”的;
3.与会者大多数认为,“支、齐合一”是不恰当的。“支、齐”发音差别明显,且此二韵的字量很大,分开为宜;
4.与会者大多数认为,“鱼”韵应并入“齐”韵;
5.与会者对于“eng、ong”合韵,争议较大,最后举手表决,多数人还是同意合为一韵;
6.与会者一致认为,新韵出台后,每个韵的字量都扩大了,可以不再存在通押。
正式发表
2004年5、6月《中华新韵(十四韵)》在《中华诗词》发表。上述成果,都已吸纳进韵表中。同时发表了《简介》和《关于几个具体问题的说明》。 《中华新韵(十四韵)》的发表,标志着新韵的建立已经完成了初创阶段,即理论创建的阶段,进入了中期阶段,即诗词创作的实践阶段,在创作中对新韵加以检验,使其更加合理,为广大作者和读者所接受、认可,用新韵创作出大批诗词精品,真正对繁荣诗坛起到促进作用。
几点说明
《中华新韵(十四韵)》发表以后,编辑部收到了大量读者来信和电话,对新韵的使用还存在一些疑点,要求派人前往授课,进行讲解和辅导,或者举办新韵培训班,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掌握和使用新韵。因此,本文拟对中华新韵(十四韵)使用中的几个具体问题,谈谈我们的看法,与广大读者进行交流。
1.倡今知古、双轨并行
创作旧体诗,提倡使用新韵,但应熟知旧韵,如《平水韵》、《词林正韵》《词林正韵》等。只有熟知旧韵,才能更好地继承古典诗词的优秀传统,才能更好地使用新韵进行创作。但在诗词创作中,我们还是提倡使用新韵,大力推进诗韵改革,这就是“倡今知古”的含义。创作中既可使用新韵,又可使用旧韵,完全尊重创作的自由,这就是“双轨并行”的含义。
2. 何为“双轨并行”
所谓“双轨并行”是对整个诗坛而言,是对诗人的整个创作而言,不是对一首诗而言,在同一首诗中,不能实行“一诗两制”。在同一首诗中,对于新旧韵的不同部分不得混用,主要是出于平仄格律和诗韵的要求。如果同一首诗中新旧韵混用,对于新旧韵归属相同的字,如“花”字,并无影响;但对于新旧韵归属不同的字,如“八”、“发”等入派平声的字,就可能出现按新韵读有不合律不押韵之处、按旧韵读也有不合律不押韵的现象。对同一首诗,我们不能要求读者,这句按照新韵去读,那句按照旧韵去读,这无论对于创作和欣赏来说,都是不合理的。因此,同一首诗作中,要么按新声韵,要么按旧声韵,不能新旧混用。
3.音随义定、韵依音归
对于多音字,在使用时,根据该字在句子中的具体含义确定其读音,这就是“音随义定”的含义。其读音确定以后,就可以根据读音确定其韵部和平仄,这就是“韵依音归”的含义。
4.今不妨古、宽不碍严
一般来说,新韵比旧韵要宽泛,且字量大,这对于繁荣诗词创作应该是有促进作用的。有人认为,有了新韵,旧韵就该淘汰了,这是不切实际的想法。我们的方针是新韵旧韵“双轨并行”。我们提倡今韵,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新韵还处于新兴的阶段,还未在诗坛形成波澜壮阔的局面,所以要大声疾呼地提倡它、发展它。至于旧韵,几百年来已经被诗坛普遍接受,用不着再特意去提倡了。我们提倡新韵,并不妨碍继续使用旧韵,按照“双轨并行”的方针,仍可以继续使用旧韵进行诗词创作,这就是“今不妨古”的原则。
即使使用新韵,也可以使用比《中华新韵》更严、更细的韵目,比如“o、e”分韵、“i、ü”分韵、eng、ong”分韵、“er”列单韵等。在《中华新韵(十四韵)》的韵部中分出更细的韵目,并不违反新韵,也不影响新韵的实行,这就是“宽不碍严”的原则。
5. “变音”的处理
“变音”现象是在实际语言环境中发生的,不是一个字正式的、标准的读音。而诗词是属于高雅艺术,使用的是书面语言,不使用口语。因此,语言中的“变音”现象,不属于诗词用韵、诗词格律的范畴。《中华新韵(十四韵)》使用的是一个字正式的、标准的读音,不可能也不必要涵盖普通话中的“变音”现象。诗词不是民间文学,不是通俗文艺,不同于歌谣、快板书、顺口溜之类的文学形式。
(原载于《中华诗词》杂志2004年第8、9、10期,有删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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