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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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11 11:3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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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里的“好、恶、喜、怒、哀、乐”等情感是“志”,用带韵律节奏的语言把这些情感表达出来就是“诗”。所以“在心为志,发言为诗”,即“诗言志”。 诗是志的表达,由心达于言,是情感由内到外的“表达”,也是生长、走往的过程,也就是“之”。所以,“詩”的古文形体为“訨”,实际是“从言从之(止)”。小篆“詩”从言寺声,“寺”本从“之”。
“寺”,原本指近侍,后指阉人,读shì。《诗·大雅·瞻卬》:“匪教匪诲,时维妇寺。”毛传:“寺,近也。”孔颖达疏:“寺即侍也。”《诗·秦风·车邻》:“未见君子,寺人之令。”郑玄笺:“寺人,内小臣也。”《周礼·天官·序官》:“寺人,王之正内五人。”郑玄注:“寺之言侍也。”贾公彦疏:“云寺之言侍者,欲取亲近侍御之义。”《说文·寸部》:“寺,廷也。有法度者也。从寸之声。”官署名(廷)读sì,汉代才专称佛教庙宇。“寸”字构形是用一点指示人手(又)的“寸口”或“寸脉”所在,引申指长度、法度,作构字偏旁时多表示有力的手。“寺”从寸从之(兼声符),最初造字意图是有力的手(寸)伸出去(之)。早期的“寺”或“寺人”是王公的侍卫,当然是最有力者。侍奉义的“寺”后加人旁为“侍”,恭敬承奉之意,“寺—侍”是古今字。从“寺”字多含有力量(有力的手伸出)义,如“持”训“握也”,是有力地握住;“待”训“竢也”,是着力坚守;“特”训“牛父也”,是特别有力的公牛;“等”训“齐简也”,是用力等齐写完字的竹简。“寺人”后来渐渐变指近臣、阉人(阉人充当近侍),再转指近臣所在的官署(廷),汉代白马驮经放入洛阳白马寺之后,“寺”就逐渐专指佛教庙宇了。
从读音上看,“诗”《广韵》书之切,书母之韵平声,今读 shī;“寺”《集韵》时吏切,禅母志韵去声,今读 shì、又《广韵》止而切,章母之韵平声,今读sì;“志”《广韵》职吏切,书母志韵去声,今读zhì;“之”《广韵》止而切,章母之韵平声,今读zhī;“止”,《广韵》诸市切,章母止韵上声,今读zhǐ。“诗、寺、志、之、止”上古都是之部字,中古“之、止、志”是“之韵”的平上去之分,“章、书、禅”同属章组声母(照三),几字读音的细小区别,仅是改变声母、声调以区别派生的词义而已。
从词义上看,“诗、寺、志、之、止”都含有“向外(上)生长(出)”的核心义素。“止”是脚板向上,可以表示移动;“之”是脚板(草芽)向上(外)伸出(生长);“志”是心中生出情感;“寺”是有力的手向外伸出的侍卫;“诗”是心中的情感(志)用语言向外发出的文体。
因此,“诗、寺、志、之、止”是一组派生分化形成的音近义通的同源词。按甲金文的字形看,“之”由“止”来,“志、寺”从“之”得声义,“诗”从“之、寺”得声义。如果按《说文》小篆的字形说解,“之”为“从草过屮”,那么“志”就是心内生青草,“诗”就是长出心外的青草。所以我在讲座中说过:“诗是心头一棵青青的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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