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近体诗双轨制
近体诗使用十四韵声调重新定平仄标准,这是中华诗词学会这个学术团体,于2004年提出来的一个试行方案,用于自己这个学术团体内部的期刊编辑标准。它只能约束一首具体的作品的平仄标准,不能约束一个具体的人的写诗标准。一个具体的人,可以实行这个双轨制,也可以反对这个双轨制。任何学术团体、任何个人无权干涉别人使用或反对这个标准。但任何人都可以在理论上阐述这个标准的对与错。
然而今有知味堡人、针叶林二人,使用蚂蝗功能十年来紧紧吸住金筑子,批金筑子不执行这个标准。
作为近体诗的双轨制本身是不是双重标准,从理论上为什么不可以辩论呢?知味堡人把近诗的双轨制比成一国两制,我认为这是错误的。因为一个国家,对大陆、港台实行不同的社会管理制度,这是可以的。就如联合国,对有的国家可以拥有核武器,有的国家和地区则不能拥有核武器一样。这不叫双重标准。我们作为中国这个国家的具休个人,大陆人只能用社会主义制度,港台人则用的是资本主义制度。港台人到大陆来就只能遵守社会主义制度。同样,作为一个具体的诗人,你只能用新韵写诗,或只能用旧韵写诗。而知味既用旧韵写诗,又用旧韵写诗,哪一轨对他有利他就用哪一轨。这就叫双重标准。好比港人到大陆开车,你只能靠右行而不能用港准靠左行。如果有谁,认为自己既可靠右行也靠左行,这个人就是在搞双重标准。又假如某人,一夫一妻制对他有利,他就实行一夫一妻制。一夫多妻制对他有利,他就实行一夫多妻制。他这就是在搞双重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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