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水龙 于 2017-11-27 13:02 编辑
诗要有节奏美,诗句首先要有鲜明的节奏,节奏和韵律都是诗的重要要素。 “诗歌要求有节奏,有韵律(不是韵脚),这是只有适当地运用每个民族的语言特征(即语音、语调等等)才能取得的。”⑴。汉语是一种以元音为主的声调语言,富于高低升降变化。汉语的语音特点决定了汉语特有的音乐性,具有独特的、不同于西方语言的声调节奏。 声调节奏是诗节奏的基础,诗者在组句时需要注意句子的声调节奏。 南朝周颐、沈约等人发现了汉语四声,后来四声又分为平仄。经二百多年对诗句声调节奏的探索和实践,唐代成熟的近体诗才将诗句定型为偶数字平仄相间的排列形式,这就是律句的平仄律。 律句以两字音步构筑并形成特有的声调节奏,每音步以后一音节的声调保证句子偶数字的平仄交替,所以诗界有“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的说法。启功先生用“平仄竿”⑵形象地描述了偶数字平仄相间的律句节奏,无论诗句字数多寡,只要符合这个规律就是广义上的律句。广义律句是汉语音乐美的典型表现。 诗句的节奏可以由音调的抑扬顿挫形成,也可以由音义的语顿形成。音义语顿依诗句的内容而定,声调节奏按诗句各字的声调排列而出。两者形成的节奏有可能吻合,也有可能不吻合,两种节奏协调一致是诗者的追求。 律句的基本句式由双音节词或词组连续叠加构成,在音义上往往是两字一顿与声调节奏同步并产生共鸣,这种音义语顿与声调节奏完全重合的律句称为典型律句。古诗词为了使音义语顿与声调节奏重合,在对口语进行精约时多使用双音节词或词组,并且很少使用“之乎者也矣焉哉”等语助词。 在实用中,由于多音节词和词组的使用,或者是囿于语法和句法的限制,一些律句的音义语顿点与声调节奏点不完全重合。两种节奏点不合拍会对律句的节奏感产生不利的影响,这种律句称为非典型律句。除三音节音步的句尾外,非典型律句一般只发生一处两种节奏点不合拍现象。 例如: 读/《散宜生》/恨见迟(仄仄/平平/仄仄/平)。 指尖/轻点/乐难支(仄平/平仄/仄平/平)。 第一句有一个节奏点不重合,是非典型律句。第二句除三字尾外其它节奏点都重合,是典型律句。 古往今来,尽管汉字的读音有了不少变化,但是律句在节奏感上还是那样完美,读起来还是朗朗上口。这是前人留给当代的宝贵文化遗产,需要我们继承和发展。 现代使用的口语,“在语言结构上与古汉语并无本质区别,所使用的记录符号依然还是单音独体的汉字”⑶,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为了加强诗的节奏感和可诵性,应该汲取和承传前人在音律方面的探索成果,结合现代语境的变化进行创新。其中的一个方法是以“声调代平仄”,创作新律句⑷。 新律句是诗句偶数字声调不同的诗句,遵守“二四六分明”的写作原则。新律句应该避免“四同调”和“三同尾”⑸的现象出现,但允许拗救句的存在。新律句在用语也应该主要以现代的双音节词或词组为主,少用助词。努力做到音义语顿与声调节奏协调,但不强求全部使用典型律句。 新诗体的诗句应以讲究声调律的新律句为主体。使用新律句,一样会使诗的声调节奏流畅起伏,优美和谐,这是对传统的继承。
注: ⑴ 赵朴初·《片石集·前言》 ⑵ 启功·《诗文声律论稿》。 ⑶ 公木·《新诗鉴赏辞典序言》 ⑷ 新律句的概念见拙作《声调律与新律句》 ⑸ 四同调,指四个同声调的字在句中连续出现;三同尾,指三个同声调的字在句尾连续出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