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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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8 10:5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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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明声律论最迟在永明六年沈约著《宋书•谢灵运传论》时就已出现,此时距周颙提出“四声说”尚有数年时间,由此也可以看出,永明声律的声调分类法不会是“四声”;沈约著《四声谱》将创始之功归于周颙而非王融,钟嵘论永明声律将创始之功归于王融而不提周颙,也从侧面证明,“永明声律”与“四声”是两个属于不同范畴的概念。
“永明体”与“四声”并无关系,“永明体”的独特之处在于使用了声律,而不是使用了“四声”。
甄琛所谓的“古典”,正是“五声”,这在当时是主流,是范式,而沈约所著的《四声谱》颠覆了传统,所以才受到甄琛的责难(梁武帝“雅不好之”或许也与此有关)。考察前人记载,“宫商代指四声”这一观念最迟在陈代后期就已出现,《梁书•庾肩吾传》中以“四声”来代称声调,说明此时四声分类法已经普及,并且成为了主流的声调分类法,又因为当时文人对“五声”分类法缺乏了解,看到前代用“宫商”来代称声调,便产生了“宫商”即是“四声”的误解,这也在情理之中。不过萧子显并没有混淆“宫商”与“四声”的概念,这点只要对比下《南齐书》和《南史》的原文就能看出来,《南史•陆厥传》中关于“永明体”的原文是:“时盛为文章,吴兴沈约、陈郡谢朓、琅邪王融以气类相推毂。汝南周颙善识声韵。约等文皆用宫商,将平上去入四声,以此制韵,有平头、上尾、蜂腰、鹤膝。五字之中,音韵悉异,两句之内,角徵不同,不可增减。世呼为‘永明体’。”与《南齐书》相比,这段文字除增加了“有平头、上尾、蜂腰、鹤膝。五字之中,音韵悉异,两句之内,角徵不同”之外,还将“以平上去入为四声”改成了“将平上去入四声”。“以平上去入为四声”带有解释“四声”为何物的意思,这说明在萧子显著《南齐书》时,四声分类法尚未普及,《梁书•王筠传》中沈约称“知音者希”,《诗品》中钟嵘称“至如平上去入,则余病未能”也都体现出这点,而李延寿著《南史》时,却不需要再对“四声”进行解释了,说明此时已普及四声(或许在李延寿的观念里,“四声”就是“平上去入”,而“以平上去入为四声”在他看来,等同于“以平上去入为平上去入”,是个病句,所以才进行了修改,当然,这也是以四声的普及为前提的)。从萧子显的行文来看,当时虽然已经出现了“平上去入”四声,但人们在言及“声调”时,仍习惯用“宫商”来代称,这也说明当时主流的声调分类法仍是“五声”,“四声”分类法影响尚小。萧子显能够分清“宫商”与“四声”的区别,所以后面他说沈约“四声”是齐梁之际文人的新发现,当时文人已意识到这一发现是对于前人观念的一种革新,因此其相关著述基本都以“四声”为名,以体现与前人论述的不同,如周颙《四声切韵》、沈约《四声谱》、王斌《四声论》等皆是此类,而王融生前仍“欲造《知音论》”,从这一书名来看,他大概是未接触到“四声”说的。 “四声”提出时只含四个声调,“平声”并未再度分化,殷正林对此有论述,《宋书•谢灵运传》“后又论宫商”, 而李延寿则改成了“沈约《宋书•谢灵运传》后又论其事”,前者“宫商”“四声”分明可辨,而后者却已混为一谈。 其实如果“宫商”与“四声”是一回事的话,那“用宫商”三字就显得多余,这段文字完全可以写成“约等文皆以平上去入为四声,以此制韵,不可增减”。萧子显虽然没有混淆“宫商”与“四声”的概念,但他的行文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南齐书•陆厥传》在撰写时,“四声”尚未普及,而“永明体”却早已出名,说明“永明体”与“四声”并无关系,“永明体”的独特之处在于使用了声律,而不是使用了“四声”,萧子显将“以平上去入为四声”这句话放在“文用宫商”和“以此制韵,不可增减”之间,实际上并不恰当,无怪乎后人产生误解。萧子显本人可能也不太清楚“以平上去入为四声,以此制韵”的实际起始时间,毕竟永明十一年他只有七岁,对当时和之前的情况不可能了解得十分确切,而等他进入文坛时,“永明体”早已闻名于世,沈约也提出了“四声”律,开始将四声运用到诗文创作中,在这种情况下,他对“永明体”与“四声”的关系作出误判,也是很正常的。其实王融、沈约、陆厥作为在永明时代就已参与声律讨论的当事人,在当时的讨论中都是只言“宫商”,而未提到“四声”的,而作为亲历者的刘勰后来著《文心雕龙》,单立“声律”一章,也未言及“四声”,另一位亲历者钟嵘在其《诗品》中称“千百年中,而不闻宫商之辨,四声之论”,虽同时提到了“宫商”与“四声”,但却是将两者并举,而非混为一谈。“宫商之辨”指“五声”律,“四声之论”指“四声”律,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后面的行文中,钟嵘对它们也是分开论述的:从“古曰诗颂”到“斯为足矣”这部分讨论的是“宫商之辨”,而“至如平上去入,则余病未能;蜂腰、鹤膝,闾里已具”这部分则是讨论“四声之论”的。从“今既不备于管弦,亦何取于声律耶”一句可以看出,钟嵘所谓的“声律”正是“五声”律,因为只有“五声”才会在意义上与“管弦”有所关联,“四声”已与音乐无关,而钟嵘对“四声”及当时沈约新提出的“四声”律尚不了解(“余病未能”不是自谦,而是事实),所以没有对它们展开论述,只是一笔带过了。真正将“宫商”与“四声”混在一起,正是从萧子显开始的,而萧子显连“亲历者”都算不上。陈寅恪先生在其《四声三问》中,已经提出了对于萧子显等人的记载与沈约等人的言论不同的疑问,但是因为他也抱着“凡约之所论,及厥之问约、约之答厥,融之语嵘者,皆四声之问题也”的先入之见,最终还是曲为之说,将“宫商”附会到四声上了。 (《从“五声”到“四声”--齐梁声调分类之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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