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体无论如何都不该入诗
资深诗友大多知道,某版一些朋友是以下体入诗著称的,捧场者自是大有人在,有人甚至美其名曰某某体,可称当今诗界一景。所谓下体,梅花山人先生曾以若干俚俗的专有名词做过解释,此处不赘,无非那些裆中之物。愿闻其详者,一窥某些人近期所谓诗作便知。
笔者对下体入诗向来是深恶痛绝的,半眼珠子也看不上。原因是多方面的,举其要者如下:
其一,诗乃文学皇冠上的明珠,就人体而言,下体实乃丑处,将其公然置于文学皇冠之上当然有失体统;
其二,妇体者,母体也。某种意义上完全可以这样说。谁无父母、谁无姑姨、谁无姐妹?侮人即侮己也;
其三,历代名家从来不屑以下体入诗博人眼球,偶有市井逢场作戏者,终究登不得大雅之堂。此乃传统。
下体入诗者之所以乐此不疲,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不学无术,不知诗文有别,诗与韵文也有别,诗与律体韵文同样截然有别,无疑是重要原因之一。不能因为诗之外的文体中有涉下体,便可连篇累牍、堂而皇之地将下体堆砌诗中,那不是诗,而是律体黄段子,是市井行径,在真诗者群体中是根本没有市场的。
忽然想起日前与五四老人先生就《终审判决》中出身一词交流时还留下一个尾巴,那是大约三十年前曾经读过的清人吴炽昌的《客窗闲话》,其中的鸾仙五则有这样一个片段:
“扶鸾之术,南方为盛,真伪不一,传闻者夥矣。录以助一粲。
有狂生不信鸾仙者,适友家,见骈集多士开坛请仙,其诚肃之容,如对严师,如临大祀,咸端庄拱立,无敢出声者。狂生大笑曰:清平世界,敢以妖言惑众,我将治之。其友曰:慎毋哗,真仙在此,汝若不信,可作文字,固封以叩之,能直言其隐。岂我辈所妄托耶?生曰:果尔,请尝试之,然公等所请者何仙?友曰:“麻姑耳。生又大笑,至密室,潜书一封掷坛上,曰:请判!鸾少息,生曰:其技穷矣。忽大书曰:
调寄《耍孩儿》,其词曰:立似沙弥合掌,坐如莲瓣微开。无知小子休弄乖,是你出身所在。
狂生失色而遁,众开其封,大书一“屄”字也。
芗厈曰:可谓夫人必自侮,然后鬼侮之。
狂生辱仙姑在前,自取其辱在后,可谓自作自受。鸾仙,也称扶乩,也叫请坑三姑娘。儿时听父母说起过。二人扶住淘米箩,桌上铺满米,请仙后,仙会在米上写字,言人意中事云。”
窃以为,下体如此入文未尝不可。可笑的是,时下一些热衷于下体入诗的朋友文字功夫不仅远逊两百多年前的清人吴昌炽,甚而至于远远不如一介江湖鸾仙,却企图藉此标新立异,扬名立万,实在让人不敢恭维。
不由得想起一桩公案:
几年前,中华诗词论坛西部诗声版块曾有一场轰动一时的新声旧韵之争,不少腕儿级人物都去围观了。双方斗到分际,西部诗声版主老枪先生贴了一首题图,图片是一座惟妙惟肖的象形山,一时热评如潮。吟者先生一时心血来潮,也据此图片贴了一首,题为神器,就是这个:
初时点评极为正常,几位西部诗声版主也对这首《神器》持肯定意见。当旧韵阵营逐渐不支、行将惨败时,时任西部诗声常管的大白诗话先生便开始转移话题,并借题发挥,引领一干人发起对《神器》的声讨,继而无理删之,进而演化为对吟者先生的无端人身攻击......
现在看来,即便在当时背景下,吟者先生这首《神器》尚且可以被人作为批评的标靶——尽管是别有用心,何况近来某版某些人所谓诗中充斥的赤裸裸的裆中之物呢?
忽又想起三十余年前曾经读过的英人劳伦斯的《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其中有大量的下体描写,其铺陈之细致入微,连自然主义名家莫泊桑也远远不及。可是,即便作为小说,即便在西方世界,即便不受中华传统伦理道德约束,该书也曾被禁多年。何况东西方毕竟有别呢?
窃以为,古典诗词向来有着极其浓郁的中国特色,是中国传统文化与传统伦理道德长期滋养的产物。裆中之物堂而皇之地入诗,古代名家不屑,现代名家不屑,未来名家同样不屑。真诗者一概不屑。须知,现在提倡与时俱进,并不是一股脑儿把什么传统都抛弃了——无论出于何种考虑,那不是与时俱进,而是败家子儿!
试问热衷于下体为诗的朋友,你在给孩子洗澡后泼脏水时,难道可以连孩子一起泼掉吗?如果回答是否定的,那么下体便无论如何不该入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