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针叶林 于 2017-9-15 13:59 编辑
对“元兢理论”的评说 诗髓脑 唐·元兢 ●调声
声有五声,角徵宫商羽也。分于文字四声,平上去入也。宫商为平声,徵为上声,羽为去声,角为入声。故沈隐侯论云:“欲使宫徵相变,低昂舛(交错)节,若前有浮声,则后须切响。一简之内,音韵尽殊;两句之中,轻重悉异。妙达此旨,始可言文。”固知调声之义,其为用大矣。
----该段肯定了沈约的四声声律原则。 调声之术,其例有三:一曰换头,二曰护腰,三曰相承。
一,换头者,若竞《于蓬州野望》诗曰: 飘飖宕渠域,旷望蜀门隈,水共三巴远,山随八阵开。桥形疑汉接,石势似烟回。欲下他乡泪,猿声几处催。
此篇第一句头两字平,次句头两字去上入;次句头两字去上入,次句头两字平;次句头两字又平,次句头两字去上入;次句头两字又去上入,次句头两字又平。如此轮转,自初以终篇,名为双换头,是最善也。
1, 该诗声律为标准五律形式。双换头证明二字一节,规定了头节的粘对律。 2, 证明平仄二元化规定已经产生:平声和“上去入”为对立的两种声调。 若不可得如此,则如篇首第二字是平,下句第二字是用去上入;次句第二字又用去上入,次句第二字又用平。如此轮转终篇,唯换第二字,其第一字与下句第一字用平不妨,此亦名为换头,然不及双换。又不得句头第一字是去上入,次句头用去上入,则声不调也。可不慎欤!此换头,或名括二。括二者,谓平声为一字,上去入为一字。第一句第二字若安上去入声,第二第三句第二字皆须平声。第四第五句第二字还须上去入声,第六第七句第二字安平声,以次避之。如庾信诗云:今日小园中,桃花数树红。欣君一壶酒,细酌对春风。“日”与“酌”同入声。只如此体,词合宫商,又复流美,此为佳妙。
----单换头表明一个音节第二字的重要性。则可换平,但平不可以换仄,原因不明。也许为日后“平不可令单”的忌孤平规定埋下伏笔。
二,护腰者,腰,谓五字之中第三字也。护者,上句之腰不宜与下句之腰同声。然同去上入则不可用,平声无妨也。庾信诗曰:谁言气盖代,晨起帐中歌。
“气”是第三字,上句之腰也;“帐”亦第三字,是下句之腰:此为不调。宜护其腰,慎勿如此。
-----护腰论言五言两句第三字不可同仄,也未讲明原因,此说无凭。
三,相承者,若上句五字之内,去上入字则多,而平声极少者,则下句用三平承之。用三平之术,向上向下二途,其归道一也。三平向上承者,如谢康乐诗云: 溪壑敛暝色,云霞收夕霏。 上句唯有“溪”一字是平,四字是去上入,故下句之上用“云霞收”三平承之,故曰上承也。
------符合小拗拗救原则。
三平向下承者,如王中书诗曰: 待君竟不至,秋雁双双飞。 上句唯有一字是平,四去上入,故下句末“双双飞”三平承之,故云三平向下承也。
----该法将导致三平尾,与唐诗实际不符。
●对属(列举八种对,略。)
●文病
一、平头。(平头诗者,五言诗第一字不得与第六字同声,第二字不得与第七字同声。同声者,不得同平上去入四声,犯者名为犯平头。)此平头如是,近代成例,然未精也。欲知之者,上句第一字与下句第一字,同平声不为病,同上去入声,一字即病。若上句第二字与下句第二字同声,无问平上去入,皆是巨病。此而或犯,未曰知音。今代文人李安平、上官仪,皆所不能免也。
(此与前“换头”内容相同)
二、上尾。(上尾诗者,五言诗中,第五字不得与第十字同声,名为上尾。)如陆机诗曰:“衰草蔓长河,寒木入雲烟。”此上尾,齐、梁以前,时有犯者。齐、梁以来,无有犯者。此为巨病。若犯者,文人以为未涉文途者也。唯连韵者,非病也。如“青青河畔草,绵绵思远道”是也。
(一联内句尾平仄相反,已经成为律诗格律)
三、鹤膝 鹤膝诗者,五言诗第五字不得与第十五字同声。 (由于律诗押平韵为主,单句自然是要押仄韵。押仄韵而不同声,只能是指不同上去入,此规定等于没用)
四、蜂腰。(蜂腰诗者,五言诗一句之中,第二字不得与第五字同声。言两头粗,中央细,似蜂腰也。诗曰:“闻君爱我甘,窃独自彫饰。”)“君”与“甘”非为病;“独”与“饰”是病。所以然者,如第二字与第五字同去上入,皆是病,平声非病也。 (也没道理。为何仄韵同声是病平声就不是病?) 此病轻於上尾、鹤膝,(上尾是规定上下两句不能同声,是格律。说蜂腰为句中二五两字不同上去入,轻于上尾可以理解。鹤膝只是单数句不同上去入声,怎么比蜂腰还严重?) 均於平头,(把蜂腰提高到与平头相同的重要性,难以理解) 重於四病。(这四病应该是下面大韵小韵旁纽正纽吧?) 清都师皆避之。 已下四病,但须知之,不必须避。
(指大韵,小韵,旁纽,正纽四病,故略去)
元兢新八病:
一、龃龉病。 龃龉病者,一句之内,除第一字及第五字,其中三字,有二字相连同上去入是。(若犯上声,其病重于鹤膝,此例文人以为秘密,莫肯传授。上官仪云:“犯上声是斩刑,去入亦绞刑。”)如曹子建诗云:“公子敬爱客。”“敬”与“爱”是,其中三字,其二字相连同去声是也。平声不成病,上去入是重病,文人悟之者少,故此病无其名。竞案《文赋》云:或龃龉而不安。因以此病名为龃龉之病焉。
(该病是说五言诗句中第二、三、四字不能有两字连同仄声。殊无道理!)
二、丛聚病。丛聚病者,如上句有“云”,下句有“霞”,抑是常。其次句复有“风”,下句复有“月”,俱是气象,相次丛聚,是为病也。如刘铄诗曰:“落日下遥林,浮云霭曾阙,玉宇来清风,罗帐迎秋月。”此上句有“日”,下句有“云”,次句有“风”,次句有“月”,“日”、“云”、“风”、“月”,相次四句,是丛聚。盖略举气象为例,触类而长,庶物则同。上十字已有“鸾”对“凤”,下十字不宜更有“凫”对“鹤”;上十字已有‘桂’对‘松’,下十字不宜更用“桐”对“柳”。俱是丛聚之病,此又悟之者鲜矣。
(谓近义同小类字不能太多,有避忌合掌之意,仅供参考吧)
三、忌讳病。忌讳病者,其中意义,有涉于国家之忌是也。如顾长康诗云:“山崩溟海竭,鱼鸟依将何。”“山崩”、“海竭”,于国非所宜言,此忌讳病也。此病或犯,虽有周公之才,不足观也。又如咏雨诗称“乱声”,泝水诗云“逆流”,此类皆是也。
(有回避文字狱之先见之明也,和诗艺关系不大)
四、形迹病。形迹病者,谓于其义相形嫌疑而成。如曹子建诗云:“壮哉帝王居,佳丽殊百城。”即如近代诗人,唯得云“丽城”,亦云“佳丽城”。若单用“佳城”,即如滕公佳城,为形迹病也。文中例极多,不可轻下语也。
(该条与上忌讳病相似,滕公佳城是指墓地,不吉利。这条亦与诗艺无关)
五、傍突病。傍突病者,句中意旨,傍有所突触。如周彦伦诗云:“二亩不足情,三冬俄已毕。”“二亩”涉其亲,宁可云“不足情”也?此与忌讳同,执笔者咸宜戒之,不可辄犯也。
(该条也与上面二条同,与诗艺无关)
六、翻语病。翻语病者,正言是佳词,反语则深累是也。如鲍明远诗云:“鸡鸣关吏起,伐鼓早通晨。”“伐鼓”,正言是佳词,反语则不祥,是其病也。
(该条也与前三条同,与诗艺无关)
七、长撷腰病。长撷腰病者,每句第三字撷上下两字,故曰撷腰,若无解镫相间,则是长撷腰病也。如上官仪诗曰:“曙色随行漏,早吹入繁笳。旗文萦桂叶,骑影拂桃华。碧潭写春照,青山笼雪花。”上句“随”,次句“入”,次句“萦’,次句“拂”,次句“写”,次句“笼”,皆单字,撷其腰于中,无有解镫者,故曰长撷腰也。此病或名“束”。
(该条是指对仗之两联之间句法结构方面的注意事项,有如现在讲的“摞眼”)
八、长解镫病。长解镫病者,第一、第二字意相连,第三、第四字意相连,第五单一字成其意,是解镫;不与撷腰相间,是长解镫病也。如上官仪诗云:“池牖风月清,闲居游客情,兰泛樽中色,松吟弦上声。”“池牖”二字意相连,“风月”二字意相连,“清”一字成四字之意。以下三句,皆无有撷腰相间,故曰长解镫之病也。撷腰、解镫并非病,文中自宜有之,不间则为病。然解镫须与撷腰相间,则屡迁其体。不可得句相间,但时然之,近文人篇中有然,相间者偶然耳。然悟之而为诗者,不亦尽善者乎。此病亦名“散”。 (同上) -----由上可见元兢理论对于建立平仄二元化和粘对律有一定贡献,但道理比较片面,没有讲彻底。比如句间只讲了换头,没有讲句中其余三字的平仄变化规则。至于护腰和相承没有被采用。 其他理论例如对八病的解释,对属对和新八病,对于格律贡献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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