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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3 20: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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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如观 于 2017-8-13 21:10 编辑
发表一项声明,林金建没有权力要求如观不去评论他的作品,如观已经同他讲明了,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作品一经发表,即对公众利益构成影响,他人有权评价。不是他不想让人评别人就必须不能评的。林金建没有权力凌驾于《著作权法》之上来限制如观的这项权利。
如观作为一名普通的读者、普通的诗友也有权评论他人的作品,更何况作为一名理论版版主更应该尽职。防止一些错误知见、一些粗制滥造的诗词作品充斥整个诗坛也是如观及其他任何一名普通读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希望此坛能够维护如观的这项正当权益。
还有下午被删除的林金建所发的那个贴中,一些版主聚集在此帖之下对如观恶意抹黑与诋毁,诗友们有目共睹,希望管理层能够予以重视,不能再对此类行为进行容忍。再次重申,谤佛违反《宗教事务条例》,如观是依条例进行管理,并非是滥用版主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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