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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4 21:4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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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律詩詞創作中的潛在規則--重字、重詞 (轉)
文章轉自:中國詩詞文學網 作者:河馬
在格律詩創作中,原則上講不應該重字或重詞,因為重複常常意味著意思和形象的雷同,意味著貧乏和單調。
但在古人詩中也有重字重詞現象,可歸納成幾個潛在的規則:
1、有時字、詞的重複,也可以起到反復強調以加強語氣的效果。 如:
《黃鶴樓》的前四句,中「黃鶴」二字,重複了三次,造成了語氣的活潑和詩句的空靈。
昔人已乘黃鶴去,
此地空余黃鶴樓。
黃鶴一去不復返,
白雲千載空悠悠。
2、在某些情況下為了表示詩意的遞進而故意重複,則是完全必要的。 大致可分為三種形式:
其一、句中單字重複出現在一句中前後兩個短句。 如:
相見時難別亦難;
別時容易見時難。
其二、句中自設問答中的重複。 如:
君問歸期未有期。
其三、在句(聯)中的重複。 如:
去年今日此門中,
人面桃花相映紅。
人面不知何處去?
桃花依舊笑春風。
3、有時在全詩章法安排上,故意重複某些詞藻,相互作用,前後呼應,以突出主體思想的發展過程。 如:
梅雪爭春未肯降,
騷人擱筆費評章。
梅需遜雪三分白,
雪卻輸梅一段香。
橫看成嶺側成峰,
遠近高低各不同。
不識廬山真面目,
只緣身在此山中。
有梅無雪不精神,
有雪無梅俗了人。
日暮詩成天又雪,
與梅並作十分春。
避重字只是一種技巧,不是一種規律。
我們在創作中,使用這種技巧,儘量掌握分寸:
一是疊字句不算重字;
二是一句之中不避重字;
三是首聯或尾聯的出句和對句可用重字,以示勾連(這又分兩種情況:一是出句末字和對句首字勾連;二是出句中有一二字和對句的一二字相同)。
四是同形不同義的字也不算重字(有時會因為簡化字引起形同義不同的情況)。
但律詩的頜聯和頸聯因對仗緣故,限制較嚴,儘量不得重字的。
至於「詞」,雖原則上可不避重字。 但為了避免語氣單調和意象雷同,也儘量避之。 使用重字、重詞可參見上述意見。
個人見解,僅供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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