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刚刚 于 2017-7-9 15:5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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拗句的理论探讨 格律诗诞生已1300年,格律诗定型也已千年,可是格律诗的理论体系则还只是一个大框框,尤其是拗句的理论,至今多无定论,还处在战国时代。 我的探索,以平仄的246分明、相间、相对、相粘为准则,任何古人、今人的专家、学者的议论都只是参考。 因此我的探索结果是: 1.拗中的折腰体、三平收、三仄收、大拗、特拗,各自违背了平仄的一条要素,因此都是出律的,非正格的,它们可称为格律诗中的变式(变格),即格律诗中的杂体。大拗特拗当格律诗中的变式是从宽。从严讲大拗特拗应开除出格律诗的队伍,把它们当准格律是种误导。建议大家尽量不写大拗、特拗句,以免破坏格律诗的纯洁性。 2.孤平是小拗的一种,但它却没违反任何一条要素,只是平仄协调中的问题,从宽仍属于合律。千年来都把它作为大忌,这是河中无鱼虾充称,蜀中无大将,廖化当先锋的现象。 3. 能避免孤平、三平收、三仄收等的小拗句仍然属于合律。 4.本句救的小拗句没违反任何一条要素,仍然属于合律。 5.可救可不救的小拗没违反任何一条要素,仍然属于合律。 6.本句拗救是有效的,是格律诗灵活机动的措施。 7.下句救属于自欺欺人,虚化而神化。下句救小拗有的可能有点协调平仄的效果。下句救大拗,纯属传销,根本无法改变上句的大拗违背了24分明的事实。大拗的下句救与平仄的各要素毫无关系,救与不救一回事,多数情况下是一条腿拐反成了两条腿拐。 8.本句救的特拗,可缓解病况,但不能解决24分明的根本问题。不能因为癌症暂时缓解而误认为是健康,甚至赞扬这种“巧妙”的治法。 9. 注意大拗特拗的危害性。由于大拗特拗的作怪,诗词界居然只避三平收和孤平,246分明竟成虚设,你说他仄仄仄仄仄为五仄句违律,他说你不懂诗,连大拗都不知。你说他平平仄平仄24不分明,他说这是特拗,准律句。真不知什么情况下才是246分明,什么情况才是违反246分明,任何24不分明都可以狡辩为大拗或特拗,因此人人缄口,格律诗成一锅糊了。更有甚者,许多才子显示文采,故意写拗句诗,孙悟空大闹天宫,246分明的底线已被突破,格律诗岌岌其危矣。
具体论述太长,三天后分章慢慢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