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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枫”只能视为是一种“诗家语”,今人应予以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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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0 09:05: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如观 于 2017-6-20 09:22 编辑


月落乌啼霜满天, 江枫渔火对愁眠。
姑苏城外寒山寺, 夜半钟声到客船。


“江枫”只能视为是一种“诗家语”,我查了一下,没有“河枫”,“湖枫”与“海枫”。

“江枫”,江岸边生长的枫树,是古代在江岸边的一种特有景象,诗人为了表达便捷便简化为“江枫”。

这样的组词我是反对的,把江与枫两者不相容的字去组词是属于乱制。

古人这样写,成为了“即成事实”也就罢了,但是今人不可再有类似的效仿。

“乌啼”,“渔火”。今人已经不把单独的“乌”字解释为鸟了,再这样写就不妥。

还有“渔火”,古代用火把照明很平常,今人已经很少见,因此不应该再这样写。

还有“霜满天”,只有在地面结成冰碴的才能称为霜,这些表意不精准的语句都应该淘汰。

这些和“一壶春雪”一样,只能视为是历史产物,今人应予以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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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0 10:55:44 | 显示全部楼层
古体诗讲究词语精炼,一些长期形成的诗家语是允许使用的,也是普遍能得以理解接受的。比如江枫,从南北朝到现代诗词中常见,一般读者并不感到生硬。同理乌啼,渔火也是可以用的。现在漓江捕鱼还是有用渔火的。这些含义清楚的诗家语没有理由“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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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0 11:42: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刚刚 于 2017-6-20 12:31 编辑

渔火,乡间渔火仍常见,用松脂块枝为燃料,可在船上用,也可在田间照鱼用。同时手电筒也加入了渔火的行列。不能因自己住在城市,便想当然认为此词消失了。“今人已经很少见,”说明自己也还承认存在,少就不能用?非多才能用?又比如“挑灯夜读”这个词,有人也说不能用了,其实也只是城镇已不常见,小山村中点蜡烛仍然常见。因此要看你写哪里的情景,并不能一言以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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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0 11:56: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刚刚 于 2017-6-20 12:09 编辑

有人读诗连题都不读,便妄断是非。比如江枫这首的题目是《枫桥夜泊》题目是枫桥,那么江枫有何不对?有的人一边讲承继,说对古诗不要乱怀疑,自己却妄谈古诗,甚可笑也。江枫今天为什么不能用?江南之水多称江,江边有枫乃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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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0 13:05: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渔火,有用火把的,有用油灯的,也有用电灯的。现在也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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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以前的渔火单一,现在丰富多了  发表于 2017-6-20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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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0 13:20: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霜满天,并不是说霜满天飞舞。霜本是地表水汽结晶而成,满也是满地。诗人是把秋月下一片冷冰冰白茫茫的夜色形容成了霜,衬托出诗人的心情。乌,专指乌鸦,与龟无关,你不理解是你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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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0 13:59:35 | 显示全部楼层
针叶林 发表于 2017-6-20 10:55
古体诗讲究词语精炼,一些长期形成的诗家语是允许使用的,也是普遍能得以理解接受的。比如江枫,从南北朝到 ...

渔火一词,不仅在古诗中所常见,在现实也经常所见,特别是住在长江边有人,渔火是普遍能看到的,过去,每逢长江刀鱼入湖口,渔人一排排布罾,到了晚上,长江入湖口的地方,那渔火特别多。其他三个季节,渔火也是多的,但没有二、三月份多,住在长江边上的人,看渔火是经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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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0 14:04:34 | 显示全部楼层
刚刚 发表于 2017-6-20 11:56
有人读诗连题都不读,便妄断是非。比如江枫这首的题目是《枫桥夜泊》题目是枫桥,那么江枫有何不对?有的人 ...

枫桥属地名,不能说江边就有枫,江枫一词,本来就是诗家常用的词,江枫一般是指深秋的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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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0 14: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江城子 发表于 2017-6-20 14:04
枫桥属地名,不能说江边就有枫,江枫一词,本来就是诗家常用的词,江枫一般是指深秋的季节, ...

1.可能是地名,2.可能非地名,是作者以景临时命名。是地名的话多半也是以景命名,古人环境变化不大,江枫实实在在存在。这里的江枫是写实,江南常有的景,不是什么诗家语,读出来也才有味,不像今天老干体,漫山遍野的诗家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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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0 22:59:06 | 显示全部楼层
江南最贱的树就是枫树,不择地的到处生长,而且长得快,两三年就成大树。做柴火烧的话烟大,因此我们砍柴都不愿砍枫,这样就更助长了枫的繁殖。因此不管枫桥是地名也好,还是作者见景临时取的,或者叫封桥,作者写到的江枫是一定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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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1 00:27:1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少说为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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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枫,河柳 这里的形容词江与河对枫与柳都是可以构成侵害的。枫与柳在水里是无法生长的,虽然实际上是表达在水岸旁也不可。 形容词是为中心词服务的,字义不可对中心词构成伤害。诗门不避讳,但是不代表它就正确。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6-21 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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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6-21 00:55: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如观 于 2017-6-21 01:19 编辑
三羊 发表于 2017-6-21 00:27
楼主,少说为佳!

江枫,河柳

这里的形容词江与河对枫与柳都是可以构成侵害的。枫与柳在水里是无法生长的,虽然实际上是表达在水岸旁也不可。

形容词是为中心词服务的,字义不可对中心词构成侵害。诗门不避讳,但是不代表它就正确。

易生歧义,表意含混的都应尽量弃用。

在佛门,看你平时怎样组词就能知道你修行的高低。这也是辩别真佛子,伪佛子的“指标”之一。今天既然说到这里了就索性讲出来。很多东西师父事先都不会说,靠你自己参悟出来。所以你的修行程度在佛门中很难造假。

渔火,乌啼都是属于表意含混的俗家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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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中词汇忌讳生造和粗暴省略,因谁也看不懂。而江枫河柳渔火乌啼皆是含义明晰的常见词。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6-21 07:02
你也是吃谷拉糠的料。初中未毕业的水平,还是少说两句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6-21 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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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1 06:23: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如观 发表于 2017-6-21 00:55
江枫,河柳

这里的形容词江与河对枫与柳都是可以构成侵害的。枫与柳在水里是无法生长的,虽然实际上是表 ...

你也是吃谷拉糠的料。初中未毕业的水平,还是少说两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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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看到版主的理解力如此,我无言了。——难道又是想借乱弹名诗来博个眼球?  发表于 2017-6-21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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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1 06:28: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江枫,名+名,偏正结构,哪来的形容词?满嘴跑火车,不着调。江枫,江边的枫树。秋树,秋天的树木。路人,路上的行人。逻辑上有什么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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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1 07:02:4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观 发表于 2017-6-21 00:55
江枫,河柳

这里的形容词江与河对枫与柳都是可以构成侵害的。枫与柳在水里是无法生长的,虽然实际上是表 ...

诗中词汇忌讳生造和粗暴省略,因谁也看不懂。而江枫河柳渔火乌啼皆是含义明晰的常见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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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火,渔家的灯火,渔船的灯火,渔船上的火把。也可以解释为渔船着火。 就直接写渔灯。 佛门中了义的概念,分俗谛了义,圣谛了义。 俗谛了义是指在语言文字范畴无上解,无它解,不生岐义。组词要尽量避生岐义。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6-21 07:21
枫树不能在江里生长,所以不宜组词为江枫。虽然是表达的江岸边的枫树也不可以。 岸枫,秋枫都可以。岸与秋不与枫发生冲突。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6-21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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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6-21 07: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针叶林 发表于 2017-6-21 07:02
诗中词汇忌讳生造和粗暴省略,因谁也看不懂。而江枫河柳渔火乌啼皆是含义明晰的常见词。 ...

枫树不能在江里生长,所以不宜组词为江枫。虽然是表达的江岸边的枫树也不可以。

岸枫,秋枫都可以。岸与秋不与枫发生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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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6-21 07: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如观 于 2017-6-21 08:17 编辑
针叶林 发表于 2017-6-21 07:02
诗中词汇忌讳生造和粗暴省略,因谁也看不懂。而江枫河柳渔火乌啼皆是含义明晰的常见词。 ...

渔火,渔家的灯火,渔船的灯火,渔船上的火把。也可以解释为渔船着火。
就直接写渔灯。

佛门中了义的概念,分俗谛了义,圣谛了义。

俗谛了义是指在语言文字范畴无上解,无它解,不生岐义。组词要尽量避生岐义。
当然,连“渔”字在佛门也避讳。在这里可以这样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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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么生吞活剥,还悟得了佛义?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6-21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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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1 08:59: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如观 发表于 2017-6-21 07:21
渔火,渔家的灯火,渔船的灯火,渔船上的火把。也可以解释为渔船着火。
就直接写渔灯。


你这么生吞活剥,还悟得了佛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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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太对了。生吞活剥,如何悟得了佛义?骗人骗己,何苦  发表于 2017-6-21 10:26
什么叫作“偏正词组”? 主将为正,偏将为偏。正职为正,副职为偏。 你肯定要选一个既能干又服从你领导的人当你的副手,能选一个天天和你对着干,天天顶撞你的人吗? 岸枫,岸,富含水份的土壤,既滋养你又不给你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6-21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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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6-21 10: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大眼怪 发表于 2017-6-21 08:59
你这么生吞活剥,还悟得了佛义?

什么叫作“偏正词组”?

主将为正,偏将为偏。正职为正,副职为偏。

你肯定要选一个既能干又服从你领导的人当你的副手,能选一个天天和你对着干,天天顶撞你的人吗?

岸枫,岸,富含水份的土壤,既滋养你又不给你带来伤害。

秋枫,秋天的枫树是最艳丽的,“色身”最圆满的时候。

江枫,江水是来淹你的,把你的根泡烂,让你死亡。

如果你是枫树是会选择谁?肯定是岸和秋,不会是江。

佛门重视它的寓意,严苛来说,一丝一毫的不如法都不允许。一漏生万漏。何为无余涅槃?就是无漏,圆满。

世俗社会比较宽松,不重视这些寓意。但是严格来说也是要尽量避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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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儒释道缺少恭敬,对中华文化缺少敬畏心的人永远是门外汉。 你学得再多,再用功都没有用。因为你的路走错了,你走上了一条岐路。我们身边的很多诗友就存在这些问题,都是活生生的例子。 经常爱违律的,乱押韵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6-21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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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1 10:23: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刚刚 于 2017-6-21 10:25 编辑
如观 发表于 2017-6-21 00:55
江枫,河柳

这里的形容词江与河对枫与柳都是可以构成侵害的。枫与柳在水里是无法生长的,虽然实际上是表 ...

生拉硬套,哎,无语了。看来语法是一窍不通,无法交谈了。建议:看几本现代汉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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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6-21 10:28:3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如观 发表于 2017-6-21 10:14
什么叫作“偏正词组”?

主将为正,偏将为偏。正职为正,副职为偏。

对儒释道缺少恭敬,对中华文化缺少敬畏心的人永远是门外汉。

你学得再多,再用功都没有用。因为你的路走错了,你走上了一条岐路。我们身边的很多诗友就存在这些问题,都是活生生的例子。

经常爱违律的,乱押韵的。遣词造句胡乱组词,偷机取巧的。这些行为都是源于他缺乏对中华传统文化的敬畏。这些人至多哗众取宠一时,难有太高的成就。

我本人就遇到过很多这样的人,熟悉我的人都能多少有点了解。路走错了很可惜。希望他们能早日幡然悔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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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1 10:29:4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观 发表于 2017-6-21 10:14
什么叫作“偏正词组”?

主将为正,偏将为偏。正职为正,副职为偏。

笑,好笑,真好笑;
悲,可悲,太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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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1 11: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针叶林 于 2017-6-21 12:03 编辑

走火入魔
    属于灵魂医学(soulmedicine)范畴。我们练气功时,会不断体会到一些气功效应,其中大部分气功效应是正常期望的,但有时也有些是不妥当的,后者通常持续时间较短,经过适当调整后很快会消失,但也有很少部分未得到及时纠正,持续存在,逐渐引起持久的心理和行为异常,严重者可影响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这些不同程度的心身障碍称为练功出偏,俗称走火入魔,属于心理精神病范畴,轻者为心理障碍,重者则为精神病。自古以来讨论气功的文章都有大量纪录。(百度)
    很不幸,在文学理论界也有类似病症。例如:
    1,某羊先生的“二五交替大唐律”。上了书的理论才算当时正确的理论。元兢在解释沈约八病时对蜂腰说了句“同平非病”,于是二五不同上去入成了大唐诗格律,殊不知五律出现这种句子的概率只有1/12,根本无须刻意避忌。
    2,今古混用。某筑子先生十年前听信一人说写诗可用词韵,于是写律诗从故意押词林正韵到今古混押,写任何诗刻意如此押。
    3,押韵是押韵母,反对任何韵书,罗某反对一切韵书,金某自己感到顺口就行。
    4,某观先生认为特拗句入诗非正统,并反对名+名词组,称狭义律诗无拗句。
    5,某吟者认准了诗乃诗心声乃声韵,平水韵已无人会读,故凡用平水韵写诗者皆是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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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某观先生认为特拗句入诗非正统,并反对名+名词组,称狭义律诗无拗句。 ―――――――――――――――――― 你看看你曲解了我多少原意? 我反对名十名词组了吗?我是反对象江枫这样的词,不反对岸枫,秋枫。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6-21 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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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叶林 发表于 2017-6-21 11:13
走火入魔
    属于灵魂医学(soulmedicine)范畴。我们练气功时,会不断体会到一些气功效应,其中大部分气 ...

4,某观先生认为特拗句入诗非正统,并反对名+名词组,称狭义律诗无拗句。

――――――――――――――――――
你看看你曲解了我多少原意?

我反对名十名词组了吗?我是反对象江枫这样的词,不反对岸枫,秋枫。

此贴的墨迹未干,你就敢歪曲。偏正词组有中心词,比如岸枫,枫是中心词。岸虽是名词,但是来修饰枫的,所以起到的形容词的作用。是配角。枫是主角。

本句拗救也可以归入狭义律诗中。特拗句不可以,只能归入广义律诗中去。

特拗,特殊违逆。皇家施恩特别开许,特别赦免。但是“罪”同大拗。所以要严格剥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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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拗...但是“罪”同大拗。所以要严格剥离。 -----谁说的?是你个人的规定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6-21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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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枫,当然是江边的枫树,谁也不会理解为枫树浸在江里。就如海日,谁也不会理解为太阳泡在海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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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尽我的责任在这里揭示一下。 很多东西都被当作封建礼教、文化糟粕予以废除了。大家普遍没有这些概念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现在已经肯定了传统文化的地位。“精华是占主流,糟粕是从属”。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6-21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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霜后,越是离水近的枫树,颜色越红,各位留意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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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1 14:52:0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观 发表于 2017-6-21 12:08
4,某观先生认为特拗句入诗非正统,并反对名+名词组,称狭义律诗无拗句。

―――――――――――――― ...

特拗...但是“罪”同大拗。所以要严格剥离。

-----谁说的?是你个人的规定吧?

点评

平平仄平仄 ―――――――――― 特拗,违反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的基本原则,此性质本属于大拗不救。 但是因是属于群体性违律,故暂不究。 狭义律诗排除此例,故今人不可以再效仿。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6-21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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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6-21 15:02: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如观 于 2017-6-21 15:16 编辑
针叶林 发表于 2017-6-21 14:52
特拗...但是“罪”同大拗。所以要严格剥离。

-----谁说的?是你个人的规定吧? ...

平平仄平仄
――――――――――
特拗,违反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的基本原则,此性质本属于大拗不救。

但因是属于群体性违律,故暂不究。

狭义律诗排除此例,故今人不可以再效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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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1 16:38:11 | 显示全部楼层
平平仄平仄、仄仄平平仄平仄,可视为三四易位、五六易位,不必研究谁救谁。因广泛使用,已经等同律句,丰富了格律句式,今后自然还要用。

点评

特拗句就是违律句,不存在救的问题。所以说,违律、出韵在诗门频发,给后人的研究造成了很多麻烦。以前的就算了,以后就应该严格。严格制定狭义律诗的标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6-21 17:53
这个句子如同下句救拗一样,已成定式,有什么好争的?反对需要摆出理由来。反正我能解释得通,不存在问题。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6-21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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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1 17:44: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植杖叟 发表于 2017-6-21 16:38
平平仄平仄、仄仄平平仄平仄,可视为三四易位、五六易位,不必研究谁救谁。因广泛使用,已经等同律句,丰富 ...

这个句子如同下句救拗一样,已成定式,有什么好争的?反对需要摆出理由来。反正我能解释得通,不存在问题。

点评

所以你就会写出很不爽的特拗律诗来显摆  发表于 2017-6-21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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