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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马凯再谈格律诗的“求正容变”[size=0.75em]2014-08-11 09:45阅读: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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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0.75em]原文作者:游龙__邹家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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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凯:复兴中华文化不能少了格律诗
格律诗是大美的诗体,是中华文化瑰宝中的明珠。历史告诉我们,因其大美,格律诗没有被打倒、被取代,也永远不会被打倒、被取代。只要汉字不灭,格律诗就不会亡。经过一段历史曲折后,格律诗从复苏走向复兴有着历史的必然性。改革开放后,我们提出复兴中华文化。依我看,复兴中华文化不能少了格律诗。
格律诗为什么具有永久的生命力?就是因为这种形式实在是太美了。格律诗是以汉字为载体的。汉字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以单音、四声、独体、方块为特征的文字。汉字把字形和字义、文字与图画、语言与音乐等绝妙地结合在一起,这是以拼音为特征的文字所不可比拟的。格律诗的基本规则,把汉字的这些独特优势发挥得淋漓尽致,为格律诗的无比美妙和无穷魅力提供了形式上的支撑。以五、七言格律诗为例:
第一,它给人以均齐美。格律诗,充分利用了汉字独体、方块的特点。在五、七言格律诗中,每个字就像一位士兵,按照规定的行数(句)和列数(字),排列成整齐的队列和方阵,就像阅兵式上的仪仗队,在视觉上给人以均齐的而不是散乱的美感。
第二,它给人以节奏美。五、七言格律诗,整体上有均齐美,但均齐中又不呆板,“队列和方阵”中词组停顿、音调升降有规律的变化,给人以强烈的参差感、节奏感。单音独体的汉字,便于灵活地组成单字、二字、三字、四字的音组,形成错落有序的停顿(节奏点),加之每个字都有四声的变化,特别是按照平仄或相间或相对的有规律的变化,呈现出结构上和语调上的差异性、多样性,词组长短相间,声调阴阳相错,使人吟诵起来抑扬顿挫、和谐悦耳。
第三,它给人以音乐美。格律诗,最讲究声调和押韵。声韵,是格律诗的“乐谱”,它使节奏美插上了音乐的翅膀。正是借助有规律的韵脚,使全诗的联句之间相互照应,在全诗中发挥着整体性、稳定性的作用;正是借助有规律的韵脚,看似参差无序的音节“贯穿成一个完整的曲调”,同一韵的声音间隔出现,往复回应,使人听起来悦耳动听,产生一种和谐回环 的美感;正是借助于有规律的韵脚,使人读起来朗朗上口,比起其他任何诗作更便于人们吟诵和记忆。
第四,它给人以对称美。对称是一种高级美感。格律诗充分利用了“单音”、“独体”、“方块”的独特优势,把对称融于句型、结构、音调、词意中,使对称美发挥得淋漓尽致。“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试问,世界上,哪一种以拼音文字为载体的诗有这样悦目、顺口、赏心的对称美?
第五,它给人以简洁美。格律诗,从句数看,多则八句,少则四句。从字数看,多则56个字,少则20个字,这种“苛刻”的规定,客观上要求作者必须在炼字、炼句、炼意、炼格上狠下功夫,以最简洁的语言文字描绘多彩的客观世界和表述丰富的内心情感。
总之,格律诗借助于汉字的独特优势,创造出美妙的情感表达形式。它是先贤们在长期的诗歌创作过程中,经过千锤百炼后形成的“黄金定律”,是宝贵的艺术财富。如此美妙的文学形式,为什么要摒弃、否定呢?复兴中华文化,怎么能少了格律诗呢?(马凯: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诗人,著有《马凯诗集》 2010-11-16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
马凯再谈格律诗的“求正容变”
对于格律诗的“求正容变”问题,总觉得言犹未尽。最近,又查阅了一些资料,请教了一些学长、诗友,想就这个问题再谈一些看法,与诗友们共同探讨。
一、问题的提出
格律诗是中华传统诗词中最具典型意义的诗体。它有多种具体形式,主要包括五言、七言律诗和绝句,以及按词牌和曲调填写的词和曲等。各种形式格律诗的共同特点是,在形式上有确定的语言格式,句数、字数、平仄、用韵等都有一定的规则。对这种格律体诗,近百年来一直存在激烈的论争:有的主张彻底废除,有的主张绝对固守,有的主张既要继承又要创新。
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从黄遵宪、梁启超倡导“诗界革命”之后,随着白话文运动的兴起,自由体新诗应运而生,成为新文化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胡适对提倡白话文、白话诗是作出了历史贡献的,但或许是因为矫枉过正,他却走到另一个极端,对格律诗采取了一棍子打死、彻底否定的态度。他提出,作诗要“不拘格律、不拘平仄、不拘长短”,认为“五七言八句的律诗决不能容丰富的材料,二十八个字的绝句决不能写精密的观察,长短一定的七言、五言决不能委婉表达出高深的理想与复杂的感情”。他甚至把格律诗与小脚、太监等并列为林林总总的中国陈腐文化之一种。尽管新文化运动以来近百年的历史表明,在自由体新诗发展的同时,格律诗并没有被取代、被消灭,相反经过曲折的发展过程,又进入一个新的繁荣期。但是,当代还有些人认为,格律诗的基本形式、美学范式和表现形式,“已不适宜表现现代人复杂的生活和丰富的情思” 。有的断言:“汉语诗歌的自由体对古代格律诗体的代替,是中外诗歌运动嬗变的一个历史性必然结果。”这种观点的延续更反映在许多“中国现代文学史”都把近百年的格律诗创作排斥在外,直到今天人们还在为格律诗创作要不要写入“现代文学史”争论不休。不少全国性诗歌创作、交流、研讨活动也竟然没有格律诗的一席之地。
当然,“五四”运动以后,也有一部分人,他们在重视民族文化传统、反对摒弃格律诗的同时,又走到另一个极端,认为既然要作格律诗,就要“原汁原味”地固守规则,不能有丝毫变动。这种观点也延续到现在。去年有一些人联名发布了一个反对诗词“声韵改革”的《宣言》,认为中华诗词学会倡导新声韵是“短视的改革,把媚俗附势当作与时俱进”,会“导致劣诗泛滥、伪诗横行”。他们坚持当今作格律诗,仍然必须固守七八百年前的平水韵,否则“传统诗歌创作的标准语言系统将不复存续,维系整个民族的历史文化的基石将无法巩固,势必造成民族文化传统的断裂、破碎和消释”。还有些人提出要对平水韵“正名”和“保护”,以反对任何“离经叛道”。一些诗词刊物、集选、评奖等,也以“平水韵”为尺子决定作品的取舍。
与上述两种观点不同,对格律诗主张既继承又发展的越来越多。近百年来,格律诗经过曲折已从复苏走向复兴,出现了一大批格律诗大家,创作出大量脍炙人口的经典,在毛泽东同志那里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峰。需要关注的一个看似奇怪其实并不奇怪的现象是,一些格律诗的反对者后来又成了热衷的赞同者,像闻一多先生所说的“勒马回缰作旧诗”的人不在少数。60多年前,柳亚子曾经预言:“再过五十年,是不见得会有人再作旧诗的了。”然而他自己和他所领导的南社创作了不少为革命鼓与呼的格律体战斗诗篇。著名诗人臧克家自称是“两面派”,既作新诗又作格律诗,并认为:“声韵、格律,是定型的,应该遵守,但在某种情况(限制了思想、感情)下,也可以突破(李、杜等大诗人几乎都有出格之处)。也就是说,不以辞害意。”聂(绀弩)体诗,承古而不泥古,瓶旧而酒新,平中出奇,俗里见雅,信手拈来,随心流出,堪称当代格律诗既继承又创新的典范。中华诗词学会始终坚持既要继承又要发展的方针,在声韵上提出“倡今知古、双轨并行”的主张,编发了新声韵表,是历史性贡献。
我是赞成第三种观点的,即对格律诗应当持既继承传统又发展创新的态度。我理解,对格律诗的继承与发展,概括起来说,在内容上,就是要“求真出新”,即继承“诗言志”、“抒真情”的传统,同时又反映时代风采和现代人的思想情感;在形式上,就是要“求正容变”,即尽可能地遵循“正体”——严格的诗词格律规则,同时又允许有“变格”。对内容上要求真出新,已成为共识,但对形式上要不要“求正容变”,怎样“求正容变”,认识并不一致。这个问题事关格律诗的生存、发展和繁荣,有必要深入进行讨论。
二、先谈“求正”
这里需要回答两个问题:什么是“正体”,为什么要尽力追求“正体”。任何事物都有多种属性或特征,其中事物的本质属性是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本质规定性。本质属性不能变,变了,一个事物就转化为另一个事物;而本质属性以外的其他属性,在一定程度上则是可以有所变化的。那么,中华格律诗作为一种特定的文学形式,区别于其他文学形式的质的规定性是什么呢?也就是说其基本属性和特征是什么呢?
在格律诗的具体形式中,五言、七言律诗和绝句最具代表性。为了叙述方便,本文重点以五言、七言律诗和绝句(以下简称五、七言格律诗)为研究对象。作为五、七言格律诗,其“正体”至少有以下五个要素:
一是篇有定句,即每首诗都有固定的句数。“绝句”四句为一首,“律诗”八句为一首。每两句为一联,上句称“出句”,下句称“对句”。
二是句有定字,即篇中每一句都有固定的字数。五言绝句和五言律诗,每句五字;七言绝句和七言律诗,每句七字。
三是字有定声,即句中每一字位的声调都有明确的规定。有的字位,必须是平声;有的字位,必须是仄声;有的字位可平可仄。平仄排列是有规律的:一般地说,①一句中平仄相间,要力避末三字“三连平”或“三连仄”;②一联间平仄相对,要力避“失对”即出句与对句的节奏点平仄相同;③两联间平仄相粘,即后联出句的二、四、六字与前联对句的二、四、六字平粘平、仄粘仄,要力避“失粘”。
四是韵有定位,即每首诗必须押韵,且押韵的位置和要求是有明确规定的。除个别特定格式要求首句也入韵外,逢偶句句尾要押韵,且一般要押平声韵,要一韵到底。
五是律有定对,即作为五言律诗或七言律诗,除首、尾两联可以不对仗外,中间颔联、颈联两联的出句与对句,要讲究对仗。对仗的基本规则是对句与出句要做到:①词性相同,即上、下句中处于相同位置的词,其词类属性要相同,如名词对名词、动词对动词,数量词对数量词、形容词对形容词等;②语法相当,即上、下句的句法结构要一致,如主谓结构对主谓结构,动宾结构对动宾结构,偏正结构对偏正结构等,句子成分也要一一对应,如主语对主语、谓语对谓语、定语对定语;③节奏相协,即上、下句词组单元停顿的位置(节奏点)必须一致;④声调相反,即上、下句对应节奏点的用字平仄相反,节奏点之间平仄交替;⑤语意相关,即上、下句在表意上主题统一、内容关联,或是并列关系,或是正反关系,或是因果关系,或是延续关系等,但要避免意思重复、雷同,即“合掌”。
上述五个基本要素,共同构成了五、七言格律诗质的规定性,成为其区别于其他诗体的显著特征。这些就是五、七言格律诗的“正体”。丢掉了这些基本要素,即非五、七言格律诗。
为什么要尽力追求“正体”呢?道理很朴素,就是因为这种形式实在是太美了。格律诗是以汉字为载体的。汉字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以单音、四声、独体、方块为特征的文字。汉字把字形和字义、文字与图画、语言与音乐等绝妙地结合在一起,这是以拼音为特征的文字所不可比拟的。格律诗的上述五个基本特征,把汉字这些独特优势发挥得淋漓尽致,为格律诗的无比美妙和无穷魅力提供了形式上的支撑。仍以五、七言格律诗为例:
第一,它给人以均齐美。格律诗,充分利用了汉字独体、方块的特点。在五、七言格律诗中,每个字就像一位士兵,按照规定的行数(句)和列数(字),排列成整齐的队列和方阵,就像阅兵式上的仪仗队,在视觉上给人以均齐的而不是散乱的美感。同样是以汉字为载体的自由体诗,每首诗的句数不定,少则几行,多则十几行、几十行甚至更多;每行字数也不定,短则一个字,长则十几个、几十个字。其优点是形式更自由,有的也可做到大体整齐或有规律地排列,但其中也有不少自由体诗显得过于散漫,甚至给人以散乱无序的感觉。至于以拼音文字为载体的诗,由于每个字位本身的长短不同,少则单字母单音节,多则十几个字母多个音节,要做到均齐美显然是困难的。
第二,它给人以节奏美。五、七言格律诗,整体上有均齐美,但均齐中又不呆板,“队列和方阵”中词组停顿、音调升降有规律的变化,给人以强烈的参差感、节奏感。单音独体的汉字,便于灵活地组成单字、二字、三字、四字的音组,形成错落有序的停顿(节奏点),加之每个字都有四声的变化,特别是按照平仄或相间或相对的有规律的变化,呈现出结构上和语调上的差异性、多样性,词组长短相间,声调阴阳相错,使人吟诵起来抑扬顿挫、和谐悦耳。
第三,它给人以音乐美。格律诗,最讲究声调和押韵。声韵,是格律诗的“乐谱”,它使节奏美插上了音乐的翅膀。正是借助有规律的韵脚,使全诗的联句之间相互照应,在全诗中发挥着整体性、稳定性的作用;正是借助有规律的韵脚,看似参差无序的音节“贯穿成一个完整的曲调”,同一韵的声音间隔出现,往复回应,使人听起来悦耳动听,产生一种和谐回环的美感;正是借助于有规律的韵脚,使人读起来朗朗上口,比起其他任何诗作更便于人们吟诵和记忆。
第四,它给人以对称美。对称是一种高级美感。格律诗充分利用了“单音”、“独体”、“方块”的独特优势,把对称融于句型、结构、音调、词意中,使对称美发挥得淋漓尽致。“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这样巧妙工对的句子,在格律诗中比比皆是。试问,世界上,哪一种以拼音文字为载体的诗有这样悦目、顺口、赏心的对称美?
第五,它给人以简洁美。格律诗,从句数看,多则八句,少则四句。即使少到四句,也符合一般作文“起承转合”的规律,为完整表意留下了必要空间。从字数看,多则56个字,少则20个字,这种“苛刻”的规定,客观上要求作者必须在炼字、炼句、炼意、炼格上狠下功夫,以最简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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