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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文镜秘府论》论蜂腰知二四同声病甚于二五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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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31 08:56: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从《文镜秘府论》论蜂腰知二四同声病甚于二五同声
    《文镜秘府论》西卷二十八种病:
    第三,蜂腰。蜂腰诗者,五言诗一句之中,第二字不得与第五字同声。言两头粗,中央细,似蜂腰也。诗曰:“青轩明月时,紫殿秋风日,瞳陇引夕照,晻暧映容质。”又曰:“闻君爱我甘,窃独自雕饰,”又曰:“徐步金门出,言寻上苑春。”释曰:凡句五言之中,而论蜂腰,则初腰事须急避之。复是剧病。若安声体,寻常诗中,无有免者。或曰:“君”与“甘”非为病;“独”与“饰”是病。所以然者,如第二字与第五字同去上入,皆是病,平声非病也。此病轻于上尾,鹤膝,均于平头,重于四病,清都,师皆避之。已下,四病,但须知之,不必须避。刘氏曰:“蜂腰者,五言诗第二字不得与第五字同声。古诗曰:‘闻君爱我甘,窃独自雕饰’是也。此是一句中之上尾。沈氏云;‘五言之中,分为两句,上二下三。凡至句末,并须要杀。’即其义也。刘滔亦云:‘为其同分句之末也。其诸赋颂,皆须以情斟酌避之。如阮《止欲赋》云:“思在体为素粉,悲随衣以消除。”即“体”与“粉”、“衣”与“除”同声是也。又第二字与第四字同声,亦不能善。此虽世无的目,而甚于蜂腰。如魏武帝《乐府歌》云:“冬节南食稻,春日复北翔”是也。’刘滔又云:‘四声之中,入声最少,余声有两,总归一入,如征整政只、遮者柘只是也。平声赊缓,有用处最多,参彼三声,殆为大半。且五言之内,非两则三,如班婕妤诗曰:“常恐秋节至,凉风夺炎热。”此其常也。亦得用一用四:若四,平声无居第四,如古诗云:“连城高且长”是也。用一,多在第二,如古诗曰:“九州不足步”此,谓居其要也。然用全句,平上可为上句取,固无全用。如古诗曰:“迢迢牵牛星”,亦并不用。若古诗曰:“脉脉不得语”,此则不相废也。犹如丹素成章,盐梅致味,宫羽调音,炎凉御节,相参而和矣。’”
   把六言举例当五言用:
    沈氏云;‘五言之中,分为两句,上二下三。凡至句末,并须要杀。’即其义也。刘滔亦云:‘为其同分句之末也。其诸赋颂,皆须以情斟酌避之。如阮《止欲赋》云:“思在体为素粉,悲随衣以消除。”即“体”与“粉”、“衣”与“除”同声是也。
   犯二四同声比犯二五同声严重:
    又第二字与第四字同声,亦不能善。此虽世无的目,而甚于蜂腰。如魏武帝《乐府歌》云:“冬节南食稻,春日复北翔”是也。’
    初唐人的论述混乱:把六言当五言举例。把三国诗当四声举例。
    实则,永明体少有犯二四同声的。永明体既少有犯二四同声,也少有犯二五同声。然而依我分析,永明体少有犯二四同声是自觉的有认识的,而少有犯二五同声则是因所犯的机率不高,无自觉没有认识的(只是后人才总结出来解释蜂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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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6-1 18:05: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文太专,只好发去理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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