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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6 12: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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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筑子谬论记录:
《文镜秘府论》天卷调声谈(一)
唐朝,在隋朝的基础上巩固了中国的大统一,文学上继承发展了两百来年的永明体四声律句诗,开创了近体诗这种形式,历千多年而不衰,究其原因,一本叫《文镜秘府论》的日本古书为我们提供了原始材料。
《文镜秘府论》,作者空海(774-835),贞元二十年(804)七月到中国留学。元和元年(806)八月回日本,记述了中国南朝至中唐时期的四声律句诗理论,分天、地、东、南、西、北、六卷。此书于上世纪三十年代才传回中国,所述理论与中国唐后历代人的理论多有不同,特别是拗救理论:《文镜秘府论》的记述很朴实,为平衡声律而已;我们清朝的国人却把它弄得很玄虚,把下句的第三个平声字说成是万能救助字,既可本句自救,又同时救上句的任何一处拗字。这一救,本来拗得不得了的句子就不拗了,就如一个大病之人,不管他是头疼、胸闷、肠炎、疝气、关节痛,一济平声药就哪里有病医哪里,药到病除!
本来,唐人诗中上句四连仄五连仄,下句三连平的组合是存在的。唐人的解释是:上句仄声多,下句用三平承之。指这一联在声律的平衡上下句多承担一些力。就好比一个人举一件重物,左手力气小,右手多出一些力承之。这个比喻合情合理。在永明体讲四声交替的時代,上句只用上去入交替也是可以的,只是当这种情况出现时,下句多用平声承之罢了。并非上句为不合理“拗”了。下句也并非上句为不合理“拗”了。到后宋人特别是清人,就把合理视为不合理,上句也“拗”,下句也“拗”,以“拗”对“拗”反而不“拗”,上下都正常了!这种解释还不算太荒唐。更为荒唐的是“救”。下句“拗”“救”上句“拗”。就如右手残可以救左手残。当右手不残只左手残时就叫“不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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