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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大家算算这道数学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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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4 23:36: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晓风轻送 于 2017-5-25 03:44 编辑

请大家算算这道数学题:
我的“理论需要严谨,再发律诗平仄小议”的帖子,最后发表时间是629分。针叶林将我的帖子复制后改了下(故意将第一段分作两段),再发到论坛进行歪曲式的解读,以便好使他的棍棍。我指出他的不对。他却说:我的原帖本就是这样,是他反驳了我之后,我再改的。呵呵。真是无言了。按针自己的说法,他反驳我的时间是735分。那么我该帖的最后发表时间——他还在做梦吧。这道数学题,大家不妨就算算,好让谎话连篇者无处遁形吧。
针这人无知也就算了,最下作的还是他的大言不惭。他说,我的原帖是分两段的,是在他反驳后,我再改为一段的。大家只要一看我原帖的最后发表时间,也就自然清楚——那时他在哪啊。他不想想,他有几斤几两啊?我会因他的反驳就改了原帖?!况且就他那个弱智,除了想凑个老脸的,也就只是个使棍棍的。哎。这个论坛里,无耻莫过于针叶林!



附针叶林在我原帖下的跟帖(只有两个)
第一个跟帖:
金筑子 发表于 2017-5-19 08:04
你在这里说吃饭要用碗用筷子,难道叫别人说吃饭该用手抓?
金筑子在家里吃饭用碗用筷子(使用拗救方法写诗),但对外宣传说他吃饭用手抓,不用任何工具,显示他的原始和质朴:本能就会吃饭(反对拗救)。

第二个跟帖:
刚看了一遍主贴,若是楼主自己的总结,确实是下了一番功夫的,可见楼主是个讲究严谨的人,这点甚为欣赏。观点基本赞同。但有两点有可斟酌处。
1,一首押韵诗,是不是律诗,要看它是否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字数合律;二是对仗合侓。
-------押韵诗的提法含混。注意律诗一般是指唐代以后的近体诗,不能包括以前的各种诗。以前的古诗即使字数和对仗和唐代律诗一致,也不能叫律诗,即:时代性是关键。比如汉乐府中就有字数和平仄能合上绝句的,也不能叫近体诗。
2,在许多诗论中,讲拗救的很多,却不能自圆其说。拗救论的“小拗可救可不救、大拗有救有不救”,不正是否定了自己吗?
------说不能自圆其说过分。关于拗救,是对前人使用方法的总结。结果是除非你说的“等律句”外,小拗和大拗多数是救的。对大拗而言,虽然不是经常出现,但几乎每个诗人都有,虽然有救有不救的,但救的比不救的多。这就是前人的一种技法。后人总结出来参考并使用,无疑开拓了诗艺。  “但书”的存在是客观的,合法的。三羊说但书就是否定法律的说法是极端错误的。

我对他跟帖的回复:
针叶林 发表于 2017-5-19 11:57
刚看了一遍主贴,若是楼主自己的总结,确实是下了一番功夫的,可见楼主是个讲究严谨的人,这点甚为欣 ...
老针没看仔细呢。近体还需要讲平仄合律。平仄不合律的,即使有前两个条件 ,也只是拗律。遥握。

从针叶林的跟帖看,第一个跟帖当在金筑子帖子之后,即在8时04分之后。
从我对他的跟帖的回复可以知道:针叶林的第二个跟帖时间是11时57分。同时也可看出,他的反驳强吗?!我会改帖子的内容吗?特别是我原帖的最后发表时间点可是6时29分啊。针所谓的在他反驳之后,我还怎么改啊,难道我有特殊功能,让时光倒流?这个针叶林啊,真是说谎不脸红,让人笑掉大牙!

从以上这些可以看出,针叶林这个人的人品极差,除了无知无耻,更是造谣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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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5 00:41:1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谁写的?

律诗平仄小议
一首押韵诗,是不是律诗,要看它是否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字数合律;二是对仗合侓。字数合律,是指律诗是有字数限制的,如五律每句五字,共四联八句计四十字(七律五十六字)。对仗合律,是指律诗的第二、第三两联,一般都要求对仗(注:至少第三联对仗)。只要符合上述两个条件,即可以说,该首押韵诗就是律诗了。

既然如此,我们又何必要讲平仄呢?这是因为律诗还有近体律诗(正律)和古体律诗(拗律)的区分呢。正律是要讲究平仄粘对的。对,是指一句中居于偶位上的字要平仄相对(句中对),以及一联中的两句居于同一偶位上的字和尾字也要平仄相对(联中对,但首句押韵的尾字例外)。粘,是指上下两联相粘,即上联的下句(对句)和下联的上句(出句)居于同一偶位上的字要平仄相同。讲究平仄粘对,是为了声调抑扬顿挫之美。由此,只要知道首句的第二个字的平仄(即平起、仄起),就可推知全首律诗的平仄规律了。下面,我就以正体五律(押平韵)为例来议一下。
其一仄起式
仄仄平平仄,(或首句押韵: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仄,
仄仄仄平平。
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仄,
仄仄仄平平。
其二平起式
平平平仄仄,(或首句押韵:平平仄仄平)
仄仄仄平平。
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仄,
仄仄仄平平。
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
显然的,对于五律言,无论是仄起还是平起,其基本句式无非这么四种,统称标律句:
①  平平仄仄平;②平平平仄仄;③仄仄仄平平;④仄仄平平仄。
那么句式变化的规律又当怎样呢?这可以用以下的几句话来概括:
二五句型定,一字多可变。三字违小拗,拗救时需选。孤平三平调,正律忌之焉。二四违大拗,特拗准律言。拗用需有度,违之拗律篇。
1.“二五句型定,一字多可变”:在五言律句中,第二字的平仄称为起,第五字的平仄称为收。如句型①平平仄仄平,即为平起平收句。在四种基本句型中,除句型①平平仄仄平的第一字为有条件可变外,其它三种句型的第一字都是无条件可变的,三个变式句:仄平平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平平仄,统称为等律句。
2.“三字违小拗,拗救时需选”:在五言律句中,第三字平仄变了,即为小拗句。然当句型①平平仄仄平的第一字作仄时,则为孤平了。为救孤平,则必需将第三字的仄改用平。即成“仄平平仄平”句式,称为本句自救。又有为了救出句A种拗“中仄仄平仄”或B种拗“中仄中仄仄”,在对句选用“中平平仄平”句式相救的。两个拗救句“中平平仄平”,是视同等律句用的(注:中表示平仄皆可意)。
3.“孤平三平调,正律忌之焉”:在五言律句中,句型①平平仄仄平的第一字平用仄时,成“仄平仄仄平”句式,称孤平句。句型②平平平仄仄”、“ ③仄仄仄平平”句式,若第三字平仄变动,就成句脚三连仄或三连平了,称三仄调或三平调。在正体律诗中,孤平、三平调是禁忌的。(有人作过统计,孤平、三平调在唐人诗句中占比不到千分之二。)
4.“二四违大拗,特拗准律言”:在五言律句中,第二、四字平仄有违,称为大拗句。其中句式“平平仄平仄”,因在唐人律诗中常用,故称为特拗句,是作为准律句用的(视同平平平仄仄)。五言仄收大拗句有:句式“中平中平仄”(除特拗外)称大拗O;句式“中仄中仄仄”称B种拗;五言平收大拗句统称大拗A类。
5.“拗用需有度,违之拗律篇”:在五言诗句中,合律的只有十个句式,即:四个基本句(标律句)、三个变式句(等律句)、两个拗救句、一个特拗句。除此皆为拗句。其中小拗句,并不影响平仄粘对,故除了禁忌句孤平、三平调外,句式:中平仄仄仄(三仄调)和中仄仄平仄(A种拗)不受限制。而大拗句,因违反平仄粘对的规律,故除了特拗作准律句外,在近体律诗中是要受到限制的。在近体诗中,分上下各半言,对大拗禁忌句的容忍度只有一句。对整首近体诗言,律句(标律句和等律句)必须过半,即不能少于四句。超过这个容忍限度,就只能作为拗体律诗了(注:拗体律诗没有孤平、三平调的禁忌)。
(注:在许多诗论中,讲拗救的很多,却不能自圆其说。拗救论的“小拗可救可不救、大拗有救有不救”,不正是否定了自己吗?!)
在了解五言律诗的平仄规律后,七言律诗的平仄要求就非常容易掌握了。简要的说:七言律句的后五字,要严格地按五言律句来要求;前两字,其第一字不论平仄,第二字的平仄与第四字平仄相对。七言仄收大拗句统称大拗B类,七言平收大拗句统称大拗C类。
一首押韵诗,如果字数合律,但对仗不合律,即使平仄合律,也不能算是律诗,那就当作律式古风看吧。
(注:律诗中也有押仄声韵的,与押平声韵的区别是:押平声韵的,出句仄声收尾[首句押韵例外],忌犯孤平和三平调;而押仄声韵的[作拗律看],则是出句平声收尾[首句、五句可例外],不忌孤平和三平调。又:若出句的收式乱了,则作古风看待。)
开化县国税局:叶晓风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从统计学的角度,理解唐人律诗孤平、三平调的禁忌
一首律诗,若以各种句型是等机会言,则在理论上的各律句随机占比为:
仄仄平平仄1/4
平平仄仄平1/4
平平平仄仄1/4
仄仄仄平平1/4
而事实上,由于有首句押韵的关系,句型“平平仄仄平”和“仄仄仄平平”的占比是高于 1/4的。
再以第二、五字定句型,则每种句型的本式合变式有八式。以随机理论推算,则:
孤平句“仄平仄仄平”的理论占比大于1/4/8= 31.25‰;
三平调句“中仄平平平”的理论占比大于(1/4/8)*2= 62.5‰;
然在唐人律诗中,有人作过统计:孤平句、三平调句占比不到2‰。
可此可知,在唐人律诗中,犯孤平者占理论数小于(2‰/31.25‰)=6.4%,即93.6%以上被有意回避或被拗救了;用三平调者占理论数小于(2‰/62.5‰)=3.2%,即96.8%以上被刻意回避了。再考虑到,在拗律(含仄押律诗)中,对孤平句、三平调句是开放的。那么,在实际的近体律诗中,孤平句、三平调句的现象也就更少了。所以,我们有理由认定:在唐人的近体律诗中,孤平句、三平调句是禁忌的;若有就当是例外吧。——如《全唐诗》收戴叔伦五律110首,犯孤平的只有”出关送故人”这一句。

点评

你最大的错误,就是发的帖子与我的原帖不一致。你应该用你的原帖,而不你自己改动过的帖子。只要我的原帖在,你想赖都赖不掉的!  发表于 2017-5-25 12:41
只要你有任何的反驳我的跟帖主帖是前于我原帖最后发表时间的,都可作为我在你批驳我后才改了原帖,若无,你不是太笑话了吗?我能让时光倒流?  发表于 2017-5-25 07:02
你去看下我原帖发表的最后时间!你自己弱智,不要认为他人也与你一般!  发表于 2017-5-25 06:55
人们只要看到我原帖发表的最后时间,也就自然知道你改了我帖子的内容再发到论坛来的。我的原帖就在哪里,这不允否认吧  发表于 2017-5-25 02:25
你如果只是转发我的原帖,我不会愤怒。——但你改了我的原帖作歪曲解读,这是我不允许的。  发表于 2017-5-25 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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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25 00:50:38 | 显示全部楼层
针叶林 发表于 2017-5-25 00:41
这是谁写的?

律诗平仄小议

本帖最后由 晓风轻送 于 2017-5-19 06:29 编辑


律诗平仄小议
一首押韵诗,是不是律诗,要看它是否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字数合律;二是对仗合侓。字数合律,是指律诗是有字数限制的,如五律每句五字,共四联八句计四十字(七律五十六字)。对仗合律,是指律诗的第二、第三两联,一般都要求对仗(注:至少第三联对仗)。只要符合上述两个条件,即可以说,该首押韵诗就是律诗了。既然如此,我们又何必要讲平仄呢?这是因为律诗还有近体律诗(正律)和古体律诗(拗律)的区分呢。正律是要讲究平仄粘对的。对,是指一句中居于偶位上的字要平仄相对(句中对),以及一联中的两句居于同一偶位上的字和尾字也要平仄相对(联中对,但首句押韵的尾字例外)。粘,是指上下两联相粘,即上联的下句(对句)和下联的上句(出句)居于同一偶位上的字要平仄相同。讲究平仄粘对,是为了声调抑扬顿挫之美。由此,只要知道首句的第二个字的平仄(即平起、仄起),就可推知全首律诗的平仄规律了。下面,我就以正体五律(押平韵)为例来议一下。
其一仄起式
仄仄平平仄,(或首句押韵: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仄,
仄仄仄平平。
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仄,
仄仄仄平平。
其二平起式
平平平仄仄,(或首句押韵:平平仄仄平)
仄仄仄平平。
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仄,
仄仄仄平平。
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
显然的,对于五律言,无论是仄起还是平起,其基本句式无非这么四种,统称标律句:
①  平平仄仄平;②平平平仄仄;③仄仄仄平平;④仄仄平平仄。
那么句式变化的规律又当怎样呢?这可以用以下的几句话来概括:
二五句型定,一字多可变。三字违小拗,拗救时需选。孤平三平调,正律忌之焉。二四违大拗,特拗准律言。拗用需有度,违之拗律篇。
1.“二五句型定,一字多可变”:在五言律句中,第二字的平仄称为起,第五字的平仄称为收。如句型①平平仄仄平,即为平起平收句。在四种基本句型中,除句型①平平仄仄平的第一字为有条件可变外,其它三种句型的第一字都是无条件可变的,三个变式句:仄平平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平平仄,统称为等律句。
2.“三字违小拗,拗救时需选”:在五言律句中,第三字平仄变了,即为小拗句。然当句型①平平仄仄平的第一字作仄时,则为孤平了。为救孤平,则必需将第三字的仄改用平。即成“仄平平仄平”句式,称为本句自救。又有为了救出句A种拗“中仄仄平仄”或B种拗“中仄中仄仄”,在对句选用“中平平仄平”句式相救的。两个拗救句“中平平仄平”,是视同等律句用的(注:中表示平仄皆可意)。
3.“孤平三平调,正律忌之焉”:在五言律句中,句型①平平仄仄平的第一字平用仄时,成“仄平仄仄平”句式,称孤平句。句型②平平平仄仄”、“ ③仄仄仄平平”句式,若第三字平仄变动,就成句脚三连仄或三连平了,称三仄调或三平调。在正体律诗中,孤平、三平调是禁忌的。(有人作过统计,孤平、三平调在唐人诗句中占比不到千分之二。)
4.“二四违大拗,特拗准律言”:在五言律句中,第二、四字平仄有违,称为大拗句。其中句式“平平仄平仄”,因在唐人律诗中常用,故称为特拗句,是作为准律句用的(视同平平平仄仄)。五言仄收大拗句有:句式“中平中平仄”(除特拗外)称大拗O;句式“中仄中仄仄”称B种拗;五言平收大拗句统称大拗A类。
5.“拗用需有度,违之拗律篇”:在五言诗句中,合律的只有十个句式,即:四个基本句(标律句)、三个变式句(等律句)、两个拗救句、一个特拗句。除此皆为拗句。其中小拗句,并不影响平仄粘对,故除了禁忌句孤平、三平调外,句式:中平仄仄仄(三仄调)和中仄仄平仄(A种拗)不受限制。而大拗句,因违反平仄粘对的规律,故除了特拗作准律句外,在近体律诗中是要受到限制的。在近体诗中,分上下各半言,对大拗禁忌句的容忍度只有一句。对整首近体诗言,律句(标律句和等律句)必须过半,即不能少于四句。超过这个容忍限度,就只能作为拗体律诗了(注:拗体律诗没有孤平、三平调的禁忌)。
(注:在许多诗论中,讲拗救的很多,却不能自圆其说。拗救论的“小拗可救可不救、大拗有救有不救”,不正是否定了自己吗?!)
在了解五言律诗的平仄规律后,七言律诗的平仄要求就非常容易掌握了。简要的说:七言律句的后五字,要严格地按五言律句来要求;前两字,其第一字不论平仄,第二字的平仄与第四字平仄相对。七言仄收大拗句统称大拗B类,七言平收大拗句统称大拗C类。
一首押韵诗,如果字数合律,但对仗不合律,即使平仄合律,也不能算是律诗,那就当作律式古风看吧。
(注:律诗中也有押仄声韵的,与押平声韵的区别是:押平声韵的,出句仄声收尾[首句押韵例外],忌犯孤平和三平调;而押仄声韵的[作拗律看],则是出句平声收尾[首句、五句可例外],不忌孤平和三平调。又:若出句的收式乱了,则作古风看待。)
开化县国税局:叶晓风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从统计学的角度,理解唐人律诗孤平、三平调的禁忌
一首律诗,若以各种句型是等机会言,则在理论上的各律句随机占比为:
仄仄平平仄1/4
平平仄仄平1/4
平平平仄仄1/4
仄仄仄平平1/4
而事实上,由于有首句押韵的关系,句型“平平仄仄平”和“仄仄仄平平”的占比是高于 1/4的。
再以第二、五字定句型,则每种句型的本式合变式有八式。以随机理论推算,则:
孤平句“仄平仄仄平”的理论占比大于1/4/8= 31.25‰;
三平调句“中仄平平平”的理论占比大于(1/4/8)*2= 62.5‰;
然在唐人律诗中,有人作过统计:孤平句、三平调句占比不到2‰。
可此可知,在唐人律诗中,犯孤平者占理论数小于(2‰/31.25‰)=6.4%,即93.6%以上被有意回避或被拗救了;用三平调者占理论数小于(2‰/62.5‰)=3.2%,即96.8%以上被刻意回避了。再考虑到,在拗律(含仄押律诗)中,对孤平句、三平调句是开放的。那么,在实际的近体律诗中,孤平句、三平调句的现象也就更少了。所以,我们有理由认定:在唐人的近体律诗中,孤平句、三平调句是禁忌的;若有就当是例外吧。——如《全唐诗》收戴叔伦五律110首,犯孤平的只有”出关送故人”这一句。


问题是你将我的第一段话改作两段了——干吗要分作两段。这不是改吗?!你给称合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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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25 00:53:55 | 显示全部楼层
针叶林 发表于 2017-5-25 00:41
这是谁写的?

律诗平仄小议

又:你看看我发表的最后时间,你还在做梦呢。还有在你反驳我之后,我才改成一段的吗?!你连时间的前后都分不清!谎话连篇很好玩吗!——这个论坛的人会怎么看你,你自己不清楚吗!

点评

你把我的第一段分作两段,作岐解歪曲,难道不是改了我的帖子再发到论坛! ----原来你修改帖子只是将第二段合并到第一段去啊,那能解决问题吗?意思不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在哪儿吗?你为什么不将“两个条件”的“两”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5-25 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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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5 00:58:03 | 显示全部楼层
晓风轻送 发表于 2017-5-25 00:53
又:你看看我发表的最后时间,你还在做梦呢。还有在你反驳我之后,我才改成一段的吗?!你连时间的前后都 ...

你把我的第一段分作两段,作岐解歪曲,难道不是改了我的帖子再发到论坛!

----原来你修改帖子只是将第二段合并到第一段去啊,那能解决问题吗?意思不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在哪儿吗?你为什么不将“两个条件”的“两”改个“三”呢?这多省事?不比打马虎眼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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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你弱智不懂。他人看了整段话,自然清楚我所讲的。只符合前两个条件的为拗体律诗,若再符合平仄粘对,便是近体律诗。  发表于 2017-5-25 12:47
不是我修改,是你将我的原帖的第一段分作两段!去看看时间——白痴!  发表于 2017-5-25 06:56
不是我修改,而是你故意分开。我的原帖就在哪里,你想批驳完全可以用我的原帖,但不能用你改了的帖。  发表于 2017-5-25 02:09
人该有点羞耻心啊。从发表的最后时间上,你不会看吗?!在你反驳我后,我有改的吗?!如果改了,也就不是这个时间了吧。无知到这个程度。。...  发表于 2017-5-25 01:11
我原本就是一段。是你将我的一段分作两段,作歪曲解释!  发表于 2017-5-25 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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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5 01:07:2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真可笑!原来你后悔分错了段啊!这明显的两段,你合并到一起也成不了一段啊?

律诗平仄小议
一首押韵诗,是不是律诗,要看它是否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字数合律;二是对仗合侓。字数合律,是指律诗是有字数限制的,如五律每句五字,共四联八句计四十字(七律五十六字)。对仗合律,是指律诗的第二、第三两联,一般都要求对仗(注:至少第三联对仗)。只要符合上述两个条件,即可以说,该首押韵诗就是律诗了。

既然如此,我们又何必要讲平仄呢?这是因为律诗还有近体律诗(正律)和古体律诗(拗律)的区分呢。正律是要讲究平仄粘对的。对,是指一句中居于偶位上的字要平仄相对(句中对),以及一联中的两句居于同一偶位上的字和尾字也要平仄相对(联中对,但首句押韵的尾字例外)。粘,是指上下两联相粘,即上联的下句(对句)和下联的上句(出句)居于同一偶位上的字要平仄相同。讲究平仄粘对,是为了声调抑扬顿挫之美。由此,只要知道首句的第二个字的平仄(即平起、仄起),就可推知全首律诗的平仄规律了。下面,我就以正体五律(押平韵)为例来议一下。

修改后:

律诗平仄小议
一首押韵诗,是不是律诗,要看它是否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字数合律;二是对仗合侓。字数合律,是指律诗是有字数限制的,如五律每句五字,共四联八句计四十字(七律五十六字)。对仗合律,是指律诗的第二、第三两联,一般都要求对仗(注:至少第三联对仗)。只要符合上述两个条件,即可以说,该首押韵诗就是律诗了。既然如此,我们又何必要讲平仄呢?这是因为律诗还有近体律诗(正律)和古体律诗(拗律)的区分呢。正律是要讲究平仄粘对的。对,是指一句中居于偶位上的字要平仄相对(句中对),以及一联中的两句居于同一偶位上的字和尾字也要平仄相对(联中对,但首句押韵的尾字例外)。粘,是指上下两联相粘,即上联的下句(对句)和下联的上句(出句)居于同一偶位上的字要平仄相同。讲究平仄粘对,是为了声调抑扬顿挫之美。由此,只要知道首句的第二个字的平仄(即平起、仄起),就可推知全首律诗的平仄规律了。下面,我就以正体五律(押平韵)为例来议一下。


------这就会变成第三个条件了?蒙混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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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妨把帖的地赴放在这里,让人看看。是什么时间。。。我加红是三个条件都红的,会是你弱知这样的。。  发表于 2017-5-25 07:05
你连说谎都说不圆。我加红字会少了前两个条件吗?人家一看便知,又是你这个弱智的拙劣表演!  发表于 2017-5-25 06:59
我的原帖本就是一段,是你故意改了我帖子的内容,再发到论坛歪曲解释。你这人太无耻了!说谎都不会脸红!  发表于 2017-5-25 01:34
呵呵,你的理解力真弱!近体律诗还要讲平仄粘对,这不是第三个条件是什么!  发表于 2017-5-25 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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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25 02:13:12 | 显示全部楼层
针叶林 发表于 2017-5-25 01:07
你真可笑!原来你后悔分错了段啊!这明显的两段,你合并到一起也成不了一段啊?

律诗平仄小议


金筑子 发表于 2017-5-19 08:04
你在这里说吃饭要用碗用筷子,难道叫别人说吃饭该用手抓?

金筑子在家里吃饭用碗用筷子(使用拗救方法写诗),但对外宣传说他吃饭用手抓,不用任何工具,显示他的原始和质朴:本能就会吃饭(反对拗救)。

呵呵。看看你所谓反驳我的跟帖吧。这是反驳谁的啊。这还是你在我主帖下的第一个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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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25 02: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晓风轻送 于 2017-5-25 02:23 编辑
针叶林 发表于 2017-5-25 01:07
你真可笑!原来你后悔分错了段啊!这明显的两段,你合并到一起也成不了一段啊?

律诗平仄小议

金筑子 发表于 2017-5-19 08:04
你在这里说吃饭要用碗用筷子,难道叫别人说吃饭该用手抓?

金筑子在家里吃饭用碗用筷子(使用拗救方法写诗),但对外宣传说他吃饭用手抓,不用任何工具,显示他的原始和质朴:本能就会吃饭(反对拗救)。

呵呵。看看你所谓反驳我的跟帖吧。这是反驳谁的啊。这还是你针叶林在我主帖下的第一个跟帖。你所说的7时35分反驳我,又是在说谎啊。——这时间明显是8时之后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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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25 03:26:07 | 显示全部楼层
针叶林 发表于 2017-5-25 00:41
这是谁写的?

律诗平仄小议


附针叶林在我原帖下的跟帖(只有两个)
第一个跟帖:
金筑子 发表于 2017-5-19 08:04
你在这里说吃饭要用碗用筷子,难道叫别人说吃饭该用手抓?
金筑子在家里吃饭用碗用筷子(使用拗救方法写诗),但对外宣传说他吃饭用手抓,不用任何工具,显示他的原始和质朴:本能就会吃饭(反对拗救)。

第二个跟帖:
刚看了一遍主贴,若是楼主自己的总结,确实是下了一番功夫的,可见楼主是个讲究严谨的人,这点甚为欣赏。观点基本赞同。但有两点有可斟酌处。
1,一首押韵诗,是不是律诗,要看它是否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字数合律;二是对仗合侓。
-------押韵诗的提法含混。注意律诗一般是指唐代以后的近体诗,不能包括以前的各种诗。以前的古诗即使字数和对仗和唐代律诗一致,也不能叫律诗,即:时代性是关键。比如汉乐府中就有字数和平仄能合上绝句的,也不能叫近体诗。
2,在许多诗论中,讲拗救的很多,却不能自圆其说。拗救论的“小拗可救可不救、大拗有救有不救”,不正是否定了自己吗?
------说不能自圆其说过分。关于拗救,是对前人使用方法的总结。结果是除非你说的“等律句”外,小拗和大拗多数是救的。对大拗而言,虽然不是经常出现,但几乎每个诗人都有,虽然有救有不救的,但救的比不救的多。这就是前人的一种技法。后人总结出来参考并使用,无疑开拓了诗艺。  “但书”的存在是客观的,合法的。三羊说但书就是否定法律的说法是极端错误的。
我对他跟帖的回复:
针叶林 发表于 2017-5-19 11:57
刚看了一遍主贴,若是楼主自己的总结,确实是下了一番功夫的,可见楼主是个讲究严谨的人,这点甚为欣 ...
老针没看仔细呢。近体还需要讲平仄合律。平仄不合律的,即使有前两个条件 ,也只是拗律。遥握。

从针叶林的跟帖看,第一个跟帖当在金筑子帖子之后,即在8时04分之后。
从我对他的跟帖的回复可以知道:针叶林的第二个跟帖时间是11时57分。同时也可看出,他的反驳强吗?!我会改帖子的内容吗?特别是我原帖的最后发表时间点可是6时29分啊。针所谓的在他反驳之后,我还怎么改啊,难道我有特殊功能,让时光倒流?这个针叶林啊,真是说谎不脸红,让人笑掉大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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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25 03:26:38 | 显示全部楼层
针叶林 发表于 2017-5-25 01:07
你真可笑!原来你后悔分错了段啊!这明显的两段,你合并到一起也成不了一段啊?

律诗平仄小议

附针叶林在我原帖下的跟帖(只有两个)
第一个跟帖:
金筑子 发表于 2017-5-19 08:04
你在这里说吃饭要用碗用筷子,难道叫别人说吃饭该用手抓?
金筑子在家里吃饭用碗用筷子(使用拗救方法写诗),但对外宣传说他吃饭用手抓,不用任何工具,显示他的原始和质朴:本能就会吃饭(反对拗救)。

第二个跟帖:
刚看了一遍主贴,若是楼主自己的总结,确实是下了一番功夫的,可见楼主是个讲究严谨的人,这点甚为欣赏。观点基本赞同。但有两点有可斟酌处。
1,一首押韵诗,是不是律诗,要看它是否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字数合律;二是对仗合侓。
-------押韵诗的提法含混。注意律诗一般是指唐代以后的近体诗,不能包括以前的各种诗。以前的古诗即使字数和对仗和唐代律诗一致,也不能叫律诗,即:时代性是关键。比如汉乐府中就有字数和平仄能合上绝句的,也不能叫近体诗。
2,在许多诗论中,讲拗救的很多,却不能自圆其说。拗救论的“小拗可救可不救、大拗有救有不救”,不正是否定了自己吗?
------说不能自圆其说过分。关于拗救,是对前人使用方法的总结。结果是除非你说的“等律句”外,小拗和大拗多数是救的。对大拗而言,虽然不是经常出现,但几乎每个诗人都有,虽然有救有不救的,但救的比不救的多。这就是前人的一种技法。后人总结出来参考并使用,无疑开拓了诗艺。  “但书”的存在是客观的,合法的。三羊说但书就是否定法律的说法是极端错误的。
我对他跟帖的回复:
针叶林 发表于 2017-5-19 11:57
刚看了一遍主贴,若是楼主自己的总结,确实是下了一番功夫的,可见楼主是个讲究严谨的人,这点甚为欣 ...
老针没看仔细呢。近体还需要讲平仄合律。平仄不合律的,即使有前两个条件 ,也只是拗律。遥握。

从针叶林的跟帖看,第一个跟帖当在金筑子帖子之后,即在8时04分之后。
从我对他的跟帖的回复可以知道:针叶林的第二个跟帖时间是11时57分。同时也可看出,他的反驳强吗?!我会改帖子的内容吗?特别是我原帖的最后发表时间点可是6时29分啊。针所谓的在他反驳之后,我还怎么改啊,难道我有特殊功能,让时光倒流?这个针叶林啊,真是说谎不脸红,让人笑掉大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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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5 04:05:42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这次没想到你会在分段问题上耍赖而没留18:54分你发的原文截图,但从电脑自动记录发帖时间上可以看出先后和事实。

我18:49要求你发帖,

你是在18:54回复我这贴时贴出“律诗平仄小议”的, 字体是黑色,我当即复制为WORD文档。

我是在19:24发表批评你第一段的回帖,帖中有你第一段的原文引文(黑色)。该帖中显示你的这贴发表时间是19:03,距离你发文时间错后9分钟,

但从19:03又过了13分钟19:16分你又进行了修改:合并了段落为一大段并改为红色,而我保存的是你18:54分发表的“小议”文档。所以我说你是“后来修改的”。

-----请你解释:你19:16分为什么编辑?既然是早就发表过的旧帖,复制过来即可,你还编辑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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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你帖的内容只是第一段呢。你复制我的是全篇啊,与我不同的便是你改了!  发表于 2017-5-25 06:44
你这人真是说谎不脸红哪。我的原帖还在,发表的最后时间是19日6时29分!你的那些时间与我的相合吗?我改的是跟帖的字号和颜色。  发表于 2017-5-25 06:43
你想怎样,也该是我的原帖。有你这样做的吗?!  发表于 2017-5-25 06:39
我对复制的内容只是小小的一段。发后,发现字小,后又改字号,再后来,加红色罢了。自己的东东与原帖内容相同。但你却将复制的内容改过再发...  发表于 2017-5-25 06:38
你针叶林赖不掉的。我的原帖还在啊。那可是正据!你太无耻了,我发帖的最后时间,你还在做梦,哪有我在个反驳之后修改的道理!  发表于 2017-5-25 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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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25 06:28: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晓风轻送 于 2017-5-25 06:30 编辑

本帖最后由 晓风轻送 于 2017-5-19 06:29 编辑


律诗平仄小议
一首押韵诗,是不是律诗,要看它是否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字数合律;二是对仗合侓。字数合律,是指律诗是有字数限制的,如五律每句五字,共四联八句计四十字(七律五十六字)。对仗合律,是指律诗的第二、第三两联,一般都要求对仗(注:至少第三联对仗)。只要符合上述两个条件,即可以说,该首押韵诗就是律诗了。既然如此,我们又何必要讲平仄呢?这是因为律诗还有近体律诗(正律)和古体律诗(拗律)的区分呢。正律是要讲究平仄粘对的。对,是指一句中居于偶位上的字要平仄相对(句中对),以及一联中的两句居于同一偶位上的字和尾字也要平仄相对(联中对,但首句押韵的尾字例外)。粘,是指上下两联相粘,即上联的下句(对句)和下联的上句(出句)居于同一偶位上的字要平仄相同。讲究平仄粘对,是为了声调抑扬顿挫之美。由此,只要知道首句的第二个字的平仄(即平起、仄起),就可推知全首律诗的平仄规律了。下面,我就以正体五律(押平韵)为例来议一下。
其一仄起式
仄仄平平仄,(或首句押韵: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仄,
仄仄仄平平。
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仄,
仄仄仄平平。
其二平起式
平平平仄仄,(或首句押韵:平平仄仄平)
仄仄仄平平。
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仄,
仄仄仄平平。
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
显然的,对于五律言,无论是仄起还是平起,其基本句式无非这么四种,统称标律句:
①  平平仄仄平;②平平平仄仄;③仄仄仄平平;④仄仄平平仄。
那么句式变化的规律又当怎样呢?这可以用以下的几句话来概括:
二五句型定,一字多可变。三字违小拗,拗救时需选。孤平三平调,正律忌之焉。二四违大拗,特拗准律言。拗用需有度,违之拗律篇。
1.“二五句型定,一字多可变”:在五言律句中,第二字的平仄称为起,第五字的平仄称为收。如句型①平平仄仄平,即为平起平收句。在四种基本句型中,除句型①平平仄仄平的第一字为有条件可变外,其它三种句型的第一字都是无条件可变的,三个变式句:仄平平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平平仄,统称为等律句。
2.“三字违小拗,拗救时需选”:在五言律句中,第三字平仄变了,即为小拗句。然当句型①平平仄仄平的第一字作仄时,则为孤平了。为救孤平,则必需将第三字的仄改用平。即成“仄平平仄平”句式,称为本句自救。又有为了救出句A种拗“中仄仄平仄”或B种拗“中仄中仄仄”,在对句选用“中平平仄平”句式相救的。两个拗救句“中平平仄平”,是视同等律句用的(注:中表示平仄皆可意)。
3.“孤平三平调,正律忌之焉”:在五言律句中,句型①平平仄仄平的第一字平用仄时,成“仄平仄仄平”句式,称孤平句。句型②平平平仄仄”、“ ③仄仄仄平平”句式,若第三字平仄变动,就成句脚三连仄或三连平了,称三仄调或三平调。在正体律诗中,孤平、三平调是禁忌的。(有人作过统计,孤平、三平调在唐人诗句中占比不到千分之二。)
4.“二四违大拗,特拗准律言”:在五言律句中,第二、四字平仄有违,称为大拗句。其中句式“平平仄平仄”,因在唐人律诗中常用,故称为特拗句,是作为准律句用的(视同平平平仄仄)。五言仄收大拗句有:句式“中平中平仄”(除特拗外)称大拗O;句式“中仄中仄仄”称B种拗;五言平收大拗句统称大拗A类。
5.“拗用需有度,违之拗律篇”:在五言诗句中,合律的只有十个句式,即:四个基本句(标律句)、三个变式句(等律句)、两个拗救句、一个特拗句。除此皆为拗句。其中小拗句,并不影响平仄粘对,故除了禁忌句孤平、三平调外,句式:中平仄仄仄(三仄调)和中仄仄平仄(A种拗)不受限制。而大拗句,因违反平仄粘对的规律,故除了特拗作准律句外,在近体律诗中是要受到限制的。在近体诗中,分上下各半言,对大拗禁忌句的容忍度只有一句。对整首近体诗言,律句(标律句和等律句)必须过半,即不能少于四句。超过这个容忍限度,就只能作为拗体律诗了(注:拗体律诗没有孤平、三平调的禁忌)。
(注:在许多诗论中,讲拗救的很多,却不能自圆其说。拗救论的“小拗可救可不救、大拗有救有不救”,不正是否定了自己吗?!)
在了解五言律诗的平仄规律后,七言律诗的平仄要求就非常容易掌握了。简要的说:七言律句的后五字,要严格地按五言律句来要求;前两字,其第一字不论平仄,第二字的平仄与第四字平仄相对。七言仄收大拗句统称大拗B类,七言平收大拗句统称大拗C类。
一首押韵诗,如果字数合律,但对仗不合律,即使平仄合律,也不能算是律诗,那就当作律式古风看吧。
(注:律诗中也有押仄声韵的,与押平声韵的区别是:押平声韵的,出句仄声收尾[首句押韵例外],忌犯孤平和三平调;而押仄声韵的[作拗律看],则是出句平声收尾[首句、五句可例外],不忌孤平和三平调。又:若出句的收式乱了,则作古风看待。)
开化县国税局:叶晓风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从统计学的角度,理解唐人律诗孤平、三平调的禁忌
一首律诗,若以各种句型是等机会言,则在理论上的各律句随机占比为:
仄仄平平仄1/4
平平仄仄平1/4
平平平仄仄1/4
仄仄仄平平1/4
而事实上,由于有首句押韵的关系,句型“平平仄仄平”和“仄仄仄平平”的占比是高于 1/4的。
再以第二、五字定句型,则每种句型的本式合变式有八式。以随机理论推算,则:
孤平句“仄平仄仄平”的理论占比大于1/4/8= 31.25‰;
三平调句“中仄平平平”的理论占比大于(1/4/8)*2= 62.5‰;
然在唐人律诗中,有人作过统计:孤平句、三平调句占比不到2‰。
可此可知,在唐人律诗中,犯孤平者占理论数小于(2‰/31.25‰)=6.4%,即93.6%以上被有意回避或被拗救了;用三平调者占理论数小于(2‰/62.5‰)=3.2%,即96.8%以上被刻意回避了。再考虑到,在拗律(含仄押律诗)中,对孤平句、三平调句是开放的。那么,在实际的近体律诗中,孤平句、三平调句的现象也就更少了。所以,我们有理由认定:在唐人的近体律诗中,孤平句、三平调句是禁忌的;若有就当是例外吧。——如《全唐诗》收戴叔伦五律110首,犯孤平的只有”出关送故人”这一句。


问题是你将我的第一段话改作两段了——干吗要分作两段。这不是改吗?!你给称合并啊!

请大家算算这道数学题:
我的“理论需要严谨,再发律诗平仄小议”的帖子,最后发表时间是629分。针叶林将我的帖子复制后改了下(故意将第一段分作两段),再发到论坛进行歪曲式的解读,以便好使他的棍棍。我指出他的不对。他却说:我的原帖本就是这样,是他反驳了我之后,我再改的。呵呵。真是无言了。按针自己的说法,他反驳我的时间是735分。那么我该帖的最后发表时间——他还在做梦吧。这道数学题,大家不妨就算算,好让谎话连篇者无处遁形吧。
针这人无知也就算了,最下作的还是他的大言不惭。他说,我的原帖是分两段的,是在他反驳后,我再改为一段的。大家只要一看我原帖的最后发表时间,也就自然清楚——那时他在哪啊。他不想想,他有几斤几两啊?我会因他的反驳就改了原帖?!况且就他那个弱智,除了想凑个老脸的,也就只是个使棍棍的。哎。这个论坛里,无耻莫过于针叶林!



附针叶林在我原帖下的跟帖(只有两个)
第一个跟帖:
金筑子 发表于 2017-5-19 08:04
你在这里说吃饭要用碗用筷子,难道叫别人说吃饭该用手抓?
金筑子在家里吃饭用碗用筷子(使用拗救方法写诗),但对外宣传说他吃饭用手抓,不用任何工具,显示他的原始和质朴:本能就会吃饭(反对拗救)。

第二个跟帖:
刚看了一遍主贴,若是楼主自己的总结,确实是下了一番功夫的,可见楼主是个讲究严谨的人,这点甚为欣赏。观点基本赞同。但有两点有可斟酌处。
1,一首押韵诗,是不是律诗,要看它是否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字数合律;二是对仗合侓。
-------押韵诗的提法含混。注意律诗一般是指唐代以后的近体诗,不能包括以前的各种诗。以前的古诗即使字数和对仗和唐代律诗一致,也不能叫律诗,即:时代性是关键。比如汉乐府中就有字数和平仄能合上绝句的,也不能叫近体诗。
2,在许多诗论中,讲拗救的很多,却不能自圆其说。拗救论的“小拗可救可不救、大拗有救有不救”,不正是否定了自己吗?
------说不能自圆其说过分。关于拗救,是对前人使用方法的总结。结果是除非你说的“等律句”外,小拗和大拗多数是救的。对大拗而言,虽然不是经常出现,但几乎每个诗人都有,虽然有救有不救的,但救的比不救的多。这就是前人的一种技法。后人总结出来参考并使用,无疑开拓了诗艺。  “但书”的存在是客观的,合法的。三羊说但书就是否定法律的说法是极端错误的。

我对他跟帖的回复:
针叶林 发表于 2017-5-19 11:57
刚看了一遍主贴,若是楼主自己的总结,确实是下了一番功夫的,可见楼主是个讲究严谨的人,这点甚为欣 ...
老针没看仔细呢。近体还需要讲平仄合律。平仄不合律的,即使有前两个条件 ,也只是拗律。遥握。

从针叶林的跟帖看,第一个跟帖当在金筑子帖子之后,即在8时04分之后。
从我对他的跟帖的回复可以知道:针叶林的第二个跟帖时间是11时57分。同时也可看出,他的反驳强吗?!我会改帖子的内容吗?特别是我原帖的最后发表时间点可是6时29分啊。针所谓的在他反驳之后,我还怎么改啊,难道我有特殊功能,让时光倒流?这个针叶林啊,真是说谎不脸红,让人笑掉大牙!

从以上这些可以看出,针叶林这个人的人品极差,除了无知无耻,更是造谣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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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5 07:57: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金筑子 于 2017-5-25 08:01 编辑

金筑子 发表于 2017-5-19 08:04
你在这里说吃饭要用碗用筷子,难道叫别人说吃饭该用手抓?----------
这本来是我回晓风轻送的帖:比喻晓风的主帖是一般常识,正如他在这里谈吃饭要用碗用筷子一样。


而针叶林的跟帖简直莫名其妙:

金筑子在家里吃饭用碗用筷子(使用拗救方法写诗),但对外宣传说他吃饭用手抓,不用任何工具,显示他的原始和质朴:本能就会吃饭(反对拗救)。
--------------
针叶林就像一只绿头苍蝇,叮着谁就是谁!





点评

这是针叶林的跟帖。我最看不惯他改我的帖子内容,在往他自己脸上帖金。哪有我改帖了,时间在他反驳的之前的。他这个弱知,以为大家都跟一样的  发表于 2017-5-25 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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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5 10: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针叶林 于 2017-5-25 10:17 编辑

=驳晓风轻送“小议”的谬论:

1,关于律诗的定义和条件:
“律诗平仄小议”说:
一首押韵诗,是不是律诗,要看它是否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字数合律;二是对仗合侓。字数合律,是指律诗是有字数限制的,如五律每句五字,共四联八句计四十字(七律五十六字)。对仗合律,是指律诗的第二、第三两联,一般都要求对仗(注:至少第三联对仗)。只要符合上述两个条件,即可以说,该首押韵诗就是律诗了。

----------律诗定义:中国旧诗体裁之一,形成于唐朝,每首诗八句,二、四、六、八句要押韵,三四两句、五六两句要对偶,字的平仄有定规,有五律(五个字一句)、七律(七个字一句)两种。
王力:律诗的三大要素:
1,字数合律
2,对偶合律
3,平仄粘对合律
启功:律师四个条件
1,字数
2,对偶
3,平仄声律
4,押平韵
-----可见“小议”两个条件之说多么荒唐!
2,所谓大拗句每首只允许1句:
而大拗句,因违反平仄粘对的规律,故除了特拗作准律句外,在近体律诗中是要受到限制的。在近体诗中,分上下各半言,对大拗禁忌句的容忍度只有一句。(律诗平仄小议)

-----这种说法也是错误的。
送覃二判官    杜甫
先帝弓剑远,小臣馀此生。蹉跎病江汉,不复谒承明。饯尔白头日,永怀丹凤城。
迟迟恋屈宋,渺渺卧荆衡。魂断航舸失,天寒沙水清。肺肝若稍愈,亦上赤霄行。
----一首诗中两对大拗救。

再看《落花》  作者:李商隐

高阁客竟去,小园花乱飞。---大拗救2句
参差连曲陌,迢递送斜晖。
肠断未忍扫,眼穿仍欲归。----大拗救2句
芳心向春尽,所得是沾衣。----特拗句1句

-----一首五律两句大拗(均对句救),这首也要开除近体律诗队伍吗?


3,关于用拗句数量分律诗的类别的错误观点:
律诗平仄小议】说:
对整首近体诗言,律句(标律句和等律句)必须过半,即不能少于四句。超过这个容忍限度,就只能作为拗体律诗了
标律句:,①  平平仄仄平;②平平平仄仄;③仄仄仄平平;④仄仄平平仄。
等律句:仄平平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平平仄,统称为等律句。


------这人观点是将律诗分为“近体律诗”和“拗体律诗”两类。定义拗体律诗看句子构成的数量:除了上述7个句型,其余句型的拗句不能多于4句。
     随便举几例:

    《章台夜思》  作者:韦庄
清瑟怨遥夜,绕弦风雨哀---小拗救,2句
孤灯闻楚角,残月下章台。
芳草已云暮,故人殊未来。----小拗救。2句
乡书不可寄,秋雁又南回。----三仄尾,1句

-----5句红色句子皆非所列7种句子,难道这首就不是“近体律诗”了吗?

再看《落花》  作者:李商隐
高阁客竟去,小园花乱飞。---大拗救2句
参差连曲陌,迢递送斜晖。
肠断未忍扫,眼穿仍欲归。----大拗救2句
芳心向春尽,所得是沾衣。----特拗句1句

-----这首7种句型也只有三句,也要开除出“近体律诗”队伍了吗?


再看:《早秋》  作者:许浑
遥夜泛清瑟,西风生翠萝。小拗救,2句
残萤栖玉露,早雁拂金河。
高树晓还密,远山晴更多。小拗救,2句
淮南一叶下,自觉洞庭波。三仄尾,1句

--------------按“小议”的“标准”,也不是近体律诗吗?



点评

你将我原帖的第一段分成两段解读有意思吗?!这是下作,无耻,更是无知!  发表于 2017-5-25 23:47
你从不细看他人的帖,就只是为了反为对而反对!我的帖子你全看了,何以会这样白智!  发表于 2017-5-25 12:36
我的帖子中也经讲到,你自己不会比较吗!  发表于 2017-5-25 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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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25 12:33:17 | 显示全部楼层
针叶林 发表于 2017-5-25 00:41
这是谁写的?

律诗平仄小议

只要你的帖子与我的原帖不同,你就是跳进黄河也选不清!你自己弱知,可他人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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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25 12:38:16 | 显示全部楼层
针叶林 发表于 2017-5-25 10:16
=驳晓风轻送“小议”的谬论:

1,关于律诗的定义和条件:

.“拗用需有度,违之拗律篇”:在五言诗句中,合律的只有十个句式,即:四个基本句(标律句)、三个变式句(等律句)、两个拗救句、一个特拗句。除此皆为拗句。其中小拗句,并不影响平仄粘对,故除了禁忌句孤平、三平调外,句式:中平仄仄仄(三仄调)和中仄仄平仄(A种拗)不受限制。而大拗句,因违反平仄粘对的规律,故除了特拗作准律句外,在近体律诗中是要受到限制的。在近体诗中,分上下各半言,对大拗禁忌句的容忍度只有一句。对整首近体诗言,律句(标律句和等律句)必须过半,即不能少于四句。超过这个容忍限度,就只能作为拗体律诗了(注:拗体律诗没有孤平、三平调的禁忌)。
你自己不会比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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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25 23:28:09 | 显示全部楼层
针叶林 发表于 2017-5-25 01:07
你真可笑!原来你后悔分错了段啊!这明显的两段,你合并到一起也成不了一段啊?

律诗平仄小议

我看过帖了,是你将自己的帖子故意串说成是我的帖子,然后将我的跟帖说成是我改过的帖子。要不要将你的那个帖打开?只要大家一看。就会知道的。你故意将自己的帖子串说成我的帖子,然后造谣说我的帖子与你不同,是因你批驳后我改过的。
你如果承认自己做错了,也就可以让你我都放下这事了,不然只会让你自己起来越难堪的。
再说:我的原帖在,你怎么圆得了谎啊?想用新的谎言来掩盖旧的谎言,你只会越来越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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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25 23:28:3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过帖了,是你将自己的帖子故意串说成是我的帖子,然后将我的跟帖说成是我改过的帖子。要不要将你的那个帖打开?只要大家一看。就会知道的。你故意将自己的帖子串说成我的帖子,然后造谣说我的帖子与你不同,是因你批驳后我改过的。
你如果承认自己做错了,也就可以让你我都放下这事了,不然只会让你自己起来越难堪的。
再说:我的原帖在,你怎么圆得了谎啊?想用新的谎言来掩盖旧的谎言,你只会越来越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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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25 23: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针叶林 发表于 2017-5-25 10:16
=驳晓风轻送“小议”的谬论:

1,关于律诗的定义和条件:

一首押韵诗,是不是律诗,要看它是否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字数合律;二是对仗合侓。字数合律,是指律诗是有字数限制的,如五律每句五字,共四联八句计四十字(七律五十六字)。对仗合律,是指律诗的第二、第三两联,一般都要求对仗(注:至少第三联对仗)。只要符合上述两个条件,即可以说,该首押韵诗就是律诗了。既然如此,我们又何必要讲平仄呢?这是因为律诗还有近体律诗(正律)和古体律诗(拗律)的区分呢。正律是要讲究平仄粘对的。对,是指一句中居于偶位上的字要平仄相对(句中对),以及一联中的两句居于同一偶位上的字和尾字也要平仄相对(联中对,但首句押韵的尾字例外)。粘,是指上下两联相粘,即上联的下句(对句)和下联的上句(出句)居于同一偶位上的字要平仄相同。讲究平仄粘对,是为了声调抑扬顿挫之美。由此,只要知道首句的第二个字的平仄(即平起、仄起),就可推知全首律诗的平仄规律了。下面,我就以正体五律(押平韵)为例来议一下。

以上是我原帖中第一段。

针叶林的无耻,就在于故意将我原帖的第一段分成段作歪曲解读。
又特别让人不齿的是,他将自己的帖子故意串说成是我的,然后再说我的帖子与他不同,是他批驳我后,我改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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