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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如观 于 2016-10-16 22:30 编辑
律诗的要素:对仗工整、平仄变换有序、韵脚规范。
一切诗韵变革都应是为保证这三要素进行的,而不是要破坏他。平水韵既然已经对韵脚做了规范,并且事实上已经被传承。如果我们要改成今韵,那么今诗与古诗的韵脚就不再一致,那么所谓的“规范”只能是从现在开始的“规范”,但从诗词的历史长河上来看他就是不规范的举措,是属于破坏律诗要素的行为。
所以,如观个人认为:模仿清朝的《佩文诗韵》对《平水韵》加音注,并扩大字库用字,仍实行《平水韵》的单一韵种是上策,现今实行的双轨制新旧韵并行是中策,完全实行今韵是下策,是不可取的,也是如观个人坚决反对的。
要实现《平水韵》标注读音和扩充字库也最好要两岸四地共同编撰,不可单方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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