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针叶林 于 2016-9-25 22:20 编辑
评吟者诋毁诗韵的无稽之谈 吟者在《推行新韵将破坏古典诗词文化纯属无稽之谈》中说(黑字): 本不想与之理论,因为我与针叶林先生的认知水准不在一个平台上,根本无法形成交集。但是,看到有首版级别的朋友也去跟着忽悠,就不得不说几句,以免定力不深的初学者被彼等误导。 -----吟者之流的认知水平与针叶林确实不在一个平台上。因为吟者由于无知,只会学习祥林嫂,反复唠叨的一句话就是以平水韵是哑巴韵为由攻击所有写古诗词者。 诗词是艺术作品,不是社会语言交流的工具。这话本身并没有错。但是,备受推崇的唐诗用韵是建立在当时的读书音基础之上的,唐诗固然没有作为社会语言的交流工具,却也没有与当时官场人士和读书人阶层所用的读书音形成矛盾,二者其实是一致的。 -----评:都是“读书音”何来矛盾?逻辑混乱!也许指“读书音”与“官方用语”?若是,则谬矣!须知,普通话和官方用语不是一码事!官方用语允许使用方言甚至少数民族语言,但普通话却不同,普通话是社会通用语。即使唐代当时,官方语言也不是切韵。官员要管理各个少数民族地区,不可能都用切韵。但诗词却不同,必须全国统一标准,才好朗读吟诵和评判。 今天的读书音变了,变得与中古相去甚远,今天的读书人乃至官场人士都是用的普通话,那么中古平水韵便与此形成了巨大矛盾,巨大到什么成都呢?当然是巨大到普天之下的读书人和官场人士已经没有哪怕是一人能够读得出、听得懂平水韵了。 -----危言耸听,胡说八道!汉语言自上古至今也没有变的如此巨大!即使诗经用现代普通话读也没有任何难懂的问题就是证明!任何一种社会语言,包括外国语系,也是相对稳定的,没有这种“巨大矛盾”,否则就不会成为一种语系。吟者此言是违背常识的胡说。吟者所以如此胡说的目的只是为了诋毁平水韵。 时人的所谓平水韵诗作,其实是彻头彻尾、彻里彻外只能看不能读的案头文学了。 ----又在诋毁广大是词爱好者。现代所写的任何一首诗,怎么不能朗读?就拿毛泽东 七律•人民解放军占领南京 钟山风雨起苍黄,百万雄师过大江。 虎踞龙盘今胜昔,天翻地覆慨而慷。 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 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 ,谁不会读? 事实上,宪法和国家语言文字法都没有默认或强行倡导在全国范围内用平水韵为诗的法条。 ----相反的必须以普通话写古诗的法律也没有。 有人说,诗极另类,诗人亦然。一个合格的诗者理当自觉地为维护当代官话的规范性和严肃性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而不是只顾自己玩乐,全然不顾广大国民的感受。平水韵不过圈内人玩的,这是不争的事实。消消停停地玩玩本来无可厚非,将推行新声韵的举措扣上破坏古典诗词文化的帽子就太过分了,这不倒打一耙吗? -----吟者除了诋毁污蔑,讲不出任何道理。首先定义错误:普通话是社会通用语,并非作为文学艺术的统一语言,艺术家并无“维护当代官话”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国家语言文字法: 第八条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 第十六条 本章有关规定中,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使用方言: (一)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确需使用的; (二)经国务院广播电视部门或省级广播电视部门批准的播音用语; (三)戏曲、影视等艺术形式中需要使用的; (四)出版、教学、研究中确需使用的。 第十七条本章有关规定中,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 (一)文物古迹; (二)姓氏中的异体字; (三)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 (四)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 (五)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 (六)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 就如京戏,绝不可能使用普通话。 平水韵是自隋唐起至今使用的诗韵即切韵语音系统,绝非小圈子。 为什么非要拿着自己也读不出听不懂的东西冒称平水韵作品去蒙骗世人呢?还有一个说法也很可笑,即认为只要会入声读法便算会读平水韵了,其实很多字的古今读法中声母韵母调值都变了,那是整个语音系统的变异,岂是只差几个入声读法那么简单。 -----吟者这里是将古音神秘化。语言最重要的传承方式是口口相传。普通话才推广几十年,但古韵从来未间断使用,起码新中国建国前仍然居于统治地位。怎么现在就不能读了? 必须说明,唐人创作时并未预料到后世读书音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化,他们创作时是合律的,他们用当时的读书音诵读自己或时人作品时也是合律的,而时人却根本无法读出他自己或其他时人用所谓平水韵创作的近体诗。这能比吗?这不开玩笑吗?这不惹国际诗界笑话吗? -----惹“国际诗界”笑话的只有你这种诗词界另类和奇葩的吟者之流。自己否定自己的历史和传承,纯粹是贯彻西方民主派为“灭其国先灭其史”的取消主义行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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