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诗词学会论坛诗词精粹》 (丙申集) 沧浪诗苑作品自荐贴 (无需非自荐稿跟帖,发现后删除勿怪!) 各位诗友:
根据《香港诗词学会论坛诗词精粹》编委会通告(详见论坛一类置顶主贴),本版于今日开贴自荐,根据香港诗词论坛要求,杜绝抄袭,杜绝马甲多投,杜绝格律硬伤,杜绝消极低俗。凡是本版块的版主自荐2首曾经被评为精品的作品,顾问或嘉宾可以自荐一首曾在本版块被评为精品的作品,具体做法和规定如下: 1、自荐稿暂定于2016年5月31日前完成(如与实际要求相矛盾还根据情况调整),再经审校,首版汇总上报推荐“网刊精粹”版。
2、本版特邀顾问、特邀嘉宾或经常来发帖支持的诗友,可自荐一首曾在本版块被评为精品的作品。 (注:禁止在不同版块重复自荐,一旦发现将取消在本版块的自荐资格。)
3、跟帖自荐者,每人只能占用一个楼层。
4、诗友自荐稿件,应为2016年7月30日前于本版发帖的作品。请诗友们于自荐稿件跟帖中附上发帖链接。非本版发帖作品,一律不予推荐。 5、根据编委会公告,诗友不得以马甲多推荐作品,论坛一经发现,将不予采用。
6、自荐作品可以附上诗友通联也可以把通联信息发给首版消息里(真实姓名、邮编、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
7、《香港诗词学会论坛诗词精粹》(丙申集)将由学会办公室直接寄往诗友手中。
沧浪诗苑
2016年3月
注:凡是一个月以上没有参与本论坛互动的诗友,无论是顾问还是嘉宾都可根据情况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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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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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通联和真实姓名可直接发在作品后面,也可发给首版信箱)
自荐作品中不可发图片,特此提醒,请大家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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