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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荆风致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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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8 19: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淡云绕翠微 于 2014-8-18 19:14 编辑

               紫荆风致版规   (试行版)
     紫荆花;是香港市花。多为红色,紫红色, 典雅美丽大方。代表着美丽的东方港湾城市风情风趣,繁荣富强。
为热情讴歌紫荆风致,为提高紫荆风致诗词的水平,【紫荆风致】版特制订以下版规,先试行,以后再根据版主与诗友们的意见和建议酌情修订。

           一、帖原
    本版接受律绝、古风、词曲赋、楹联、新诗、散文等原创作品,以及相关赏析文章、短篇论文等,尤其鼓励有创意的优秀作品。希望每位作者每天主帖发帖量一般不超过5贴,以利于阅读和交流。建议诗友一贴尽量在3首以内,属于“个人专辑”者除外。
    1、紫荆风致版提倡作品以讴歌香港为主题,讴歌祖国大好河山,历史人物,风俗民情。热情欢迎诗友们发表形式多样的作品,令紫荆风致版百花齐放,百家争鸣。
    2、发表于紫荆风致的作品,要求积极进取,健康向上。雅俗共赏。 发表的作品,要求以原创为主。
    3、诗词曲联作品,古韵诗默认“平水韵”,词依“词林正韵”,曲依“中原音韵”;诗作体裁属于“古风”,或采用“中华新韵”、“诗韵新编” 等,需在标题中标注清楚。  
    4、建议发主帖时,请选用五号字体,色彩可用黑色,也可选择蓝色字体;诗的排版居中,词曲、新诗的排版居左。手机发帖者除外。
5、本版拒绝各类广告、各种恶意帖,见之即删。
二,关于跟帖和回帖的要求
    1、跟帖、回帖一般需6个字以上,以免被系统屏蔽。尽量减少纯表情跟帖。
       2、“个人专辑”后一般不跟帖,以保证专辑帖的完整、规范和美观。
3、回帖和跟帖要本着热情,友好,相互探讨,共同提高的原则,鼓励发帖者,如果有曲解诗词、点评错误、甚至理解上出现与作者原意南辕北辙的现象,希望大家对事不对人,不作人身攻击。积极交换意见,相互讨论促进理解,切不可因一时误会争执不休,不能因论诗而影响友谊。文人更应该相互尊重,相互理解。
   
三,版主职责
紫荆风致的各位版主都是诗词爱好者。都是为版块的繁荣,无私奉献的工作者。是诗友们的知心好友。应该本着以版块健康发展的原则,做好版主工作。
1、版主应多跟帖、评帖。评帖要温和,多鼓励。对不足之处,要诚恳指出。不断提高评贴的质量,与诗友们加强互动。
    2、版主发帖应求质量和数量。一般平均每天上版时间不少于10分钟,评贴不少于3贴,多则不限。有特殊情况无法达到要求的版主,可通过站内消息告知首版。
    3、版主尽量及时消灭零跟帖,不留零跟帖过夜,以鼓励诗友。
    4、版主应加强与诗友的交流,对于新加盟本版的诗友或文友,版主应给予热情支持与尊重,积极参与评贴;与人为善。
  5、对于优秀作品,版主可为之高亮或推荐,推优鼓励。
    6、慎重对待点精。优秀作品需有版主2人推荐精华,即可点精。对于一帖多首的作品,要点明推精其中的哪一首。首版、副首版可直接点精。
7、“试推精华”字样需由版主编辑试推作品,在标题上注明。
    8、热情听取诗友们提出高亮、加精意见。积极采用诗友的建议。
9.积极为振兴紫荆风致版提建议,提方案。加强版内成员之间合作互动,热情投入,为紫荆风致的繁荣当家作主。
 
  四, 首版、副首版管理职责
紫荆风致的首版,副首版首先也是诗词爱好者,也是为版块的繁荣无私奉献的工作者,是诗友们的知心好友,应该本着以版块健康发展的原则,先做好版主,再行使管理工作。
1,首版、副首版要熟悉版务管理和版面整理业务。应编辑不规范的帖子。根据需要为帖子置顶,发布本版公告。
2.团结本版各位版主与诗友,做好协调工作,建立紫荆风致团结向上,文明礼貌,热情好学的人文环境与求知风格。      
    3。倡导紫荆风致版热情,严谨,活泼,风趣的诗词风格。
五、关于版主请假制度

     版主如两周以上因事没空上线评帖、打理版务,应事先在本版“版务”栏目发请假帖,或通过站内消息向首版请假。版主一个月未经请假不上版的,改为嘉宾;达两个月的,视为自动放弃版主资格,由首版报请论坛批准除名。

  希望紫荆风致各位版主、诗友团结起来,加强交流互动,以我们的努力使紫荆风致版广延人脉、飙升人气,多出作品、多出精品,为提高论坛的质量和影响力作出自身应有的贡献!
   
    本版规如无异议,自2014年8月18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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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革三 + 1 + 1 三,版主[及常务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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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8 19: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淡云首席辛苦了!鼎力支持,身体力行!颁布版规,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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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试行稿,请郭老师提修改意见,~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8-18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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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8 19:26:3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淡云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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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站长支持和鼓励~!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8-18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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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8 20:0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有了规矩,紫荆风致能够更好的发展!孔子云:随心所欲,不越规矩。这是为人的最高境界!值得我辈学习、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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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郭老师支持,感谢郭老师理解~!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8-18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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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8-18 20:07:34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大学郭春林 发表于 2014-8-18 19:21
淡云首席辛苦了!鼎力支持,身体力行!颁布版规,有法可依!

是试行稿,请郭老师提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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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自己人不必客气!让各位诗友提意见。如无不妥,那就执行!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8-18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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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8-18 20:07:52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站长支持和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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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8-18 20:08:38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大学郭春林 发表于 2014-8-18 20:00
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有了规矩,紫荆风致能够更好的发展!孔子云:随心所欲,不越规矩。这是为人的最高境 ...

感谢郭老师支持,感谢郭老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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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力支持首席工作,是我的职责!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8-18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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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8 20: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淡云绕翠微 发表于 2014-8-18 20:07
是试行稿,请郭老师提修改意见,~

我们自己人不必客气!让各位诗友提意见。如无不妥,那就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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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感谢郭老师支持~咱们听听大家意见。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8-18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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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8 20: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淡云绕翠微 发表于 2014-8-18 20:08
感谢郭老师支持,感谢郭老师理解~!

鼎力支持首席工作,是我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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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同德,奋发向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8-18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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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8-18 20:30:01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大学郭春林 发表于 2014-8-18 20:17
我们自己人不必客气!让各位诗友提意见。如无不妥,那就执行!

好的!感谢郭老师支持~咱们听听大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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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诗友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尽可能采纳,做出适当的修正。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8-18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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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8-18 20:30:24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大学郭春林 发表于 2014-8-18 20:18
鼎力支持首席工作,是我的职责!

同心同德,奋发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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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赞同!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8-18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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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8 20:34:02 | 显示全部楼层
淡云绕翠微 发表于 2014-8-18 20:30
好的!感谢郭老师支持~咱们听听大家意见。

各位诗友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尽可能采纳,做出适当的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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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们先倾听~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8-18 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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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8 20:34:38 | 显示全部楼层
淡云绕翠微 发表于 2014-8-18 20:30
同心同德,奋发向上~!

完全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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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8-18 21:24:01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大学郭春林 发表于 2014-8-18 20:34
各位诗友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尽可能采纳,做出适当的修正。

对!我们先倾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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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9 23:51:29 | 显示全部楼层
律绝、古风、词曲赋、楹联、新诗、散文

以上菜单,要栏目化,置顶。以便诗友们,发表依部,考韵就班,分门别类,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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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道理。感谢先生提议。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8-20 21:49
嵐飛生翠常疑雨,峯有真姿不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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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8-20 21:49:50 | 显示全部楼层
行吟潇湘 发表于 2014-8-19 23:51
律绝、古风、词曲赋、楹联、新诗、散文

以上菜单,要栏目化,置顶。以便诗友们,发表依部,考韵就班,分门 ...

有道理。感谢先生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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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者看了几个网站,不但置顶的权威帖子“红旗飘飘,色彩斑斓”’,置顶以下,赫然近十红帖,横刀立马,紧扼要冲,大有舍我其谁的架势!这是对各路诗友不尊重的霸气,诗友们无不愤愤然,希望首版引以为鉴,以德服人,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8-20 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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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0 22:31:18 | 显示全部楼层
淡云绕翠微 发表于 2014-8-20 21:49
有道理。感谢先生提议。

近者看了几个网站,不但置顶的权威帖子“红旗飘飘,色彩斑斓”’,置顶以下,赫然近十红帖,横刀立马,紧扼要冲,大有舍我其谁的架势!这是对各路诗友不尊重的霸气,诗友们无不愤愤然,希望首版引以为鉴,以德服人,方能众望所归,人心思附。
若是诗友们“绕树三匝,何枝可依”?点击率与主帖回帖的互动率就不看好。我在天涯论坛诗词比兴任版主,对此深有体会。

好,祝一帆风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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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紫荆风致版规 [修改] 行吟潇湘 发表于 2014-8-20 22:31 近者看了几个网站,不但置顶的权威帖子“红旗飘飘,色彩斑斓”’,置顶以下,赫然近十红帖,横刀立马,紧 扼要冲,大有舍我其谁的架势!这是对各路诗友不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6-1 00:22
如果先生已经是站在咱们一个版的立场上说这样的话,给人暖意~~~呵,恨其不争了么?那等着先生来开创新模式~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8-21 19:32
诗友们无不愤愤然:))))))呵呵,不知诗友们是谁?反响可是太激烈了些。与人为善么,与诗词版块,也应该为善,大家友好相处。此处都是新版主,摸着石头过河,走一步,看一看,需要的,改一改。并非立霸与世,诗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8-20 22:38
:))先生说得对!本人也希望不要出现这样的情况。对版主上任的欢迎帖,是表示对新版主的热情与祝贺,适当的置顶几天就可以了。至于一般的帖子,根本不必要置顶。我已作了解除。 感谢先生真诚指点。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8-20 22:34
嵐飛生翠常疑雨,峯有真姿不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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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8-20 22:34:36 | 显示全部楼层
行吟潇湘 发表于 2014-8-20 22:31
近者看了几个网站,不但置顶的权威帖子“红旗飘飘,色彩斑斓”’,置顶以下,赫然近十红帖,横刀立马,紧 ...

:))先生说得对!本人也希望不要出现这样的情况。对版主上任的欢迎帖,是表示对新版主的热情与祝贺,适当的置顶几天就可以了。至于一般的帖子,根本不必要置顶。我已作了解除。
感谢先生真诚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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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8-20 22:38:11 | 显示全部楼层
行吟潇湘 发表于 2014-8-20 22:31
近者看了几个网站,不但置顶的权威帖子“红旗飘飘,色彩斑斓”’,置顶以下,赫然近十红帖,横刀立马,紧 ...

诗友们无不愤愤然:))))))呵呵,不知诗友们是谁?反响可是太激烈了些。与人为善么,与诗词版块,也应该为善,大家友好相处。此处都是新版主,摸着石头过河,走一步,看一看,需要的,改一改。并非立霸与世,诗友大可不必愤愤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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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8-21 19:32:27 | 显示全部楼层
行吟潇湘 发表于 2014-8-20 22:31
近者看了几个网站,不但置顶的权威帖子“红旗飘飘,色彩斑斓”’,置顶以下,赫然近十红帖,横刀立马,紧 ...

如果先生已经是站在咱们一个版的立场上说这样的话,给人暖意~~~呵,恨其不争了么?那等着先生来开创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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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版好!请全面正确地解读我的意见,港网的兴旺发达,是国人的骄敖!我若是欲另立门户,去年便有自已的版块。 祝福!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8-21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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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1 19:56:46 | 显示全部楼层
淡云绕翠微 发表于 2014-8-21 19:32
如果先生已经是站在咱们一个版的立场上说这样的话,给人暖意~~~呵,恨其不争了么?那等着先生来开创新模式~ ...

首版好!请全面正确地解读我的意见,港网的兴旺发达,是国人的骄敖!我若是欲另立门户,去年便有自已的版块。
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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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道理,先生前面就说了,到好几个版块~! 看先生发帖数,应该注册有些时间了.如先生愿意,确是早就有自己的版块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8-21 20:23
嵐飛生翠常疑雨,峯有真姿不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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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8-21 20:23:26 | 显示全部楼层
行吟潇湘 发表于 2014-8-21 19:56
首版好!请全面正确地解读我的意见,港网的兴旺发达,是国人的骄敖!我若是欲另立门户,去年便有自已的版 ...

有道理,先生前面就说了,到好几个版块~!
看先生发帖数,应该注册有些时间了.如先生愿意,确是早就有自己的版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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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望云首!学习版规,以便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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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季风老师热情支持,感谢您,问好您~~~~~ 请老师赐教~!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8-21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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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8-21 20:47: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季风 发表于 2014-8-21 20:43
看望云首!学习版规,以便参照。

感谢季风老师热情支持,感谢您,问好您~~~~~
请老师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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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云绕翠微 发表于 2014-8-21 20:47
感谢季风老师热情支持,感谢您,问好您~~~~~
请老师赐教~!

云首好!周末快乐!

点评

:))))问好先生啦,先生唤淡云就可~!那个首,只是暂时的,是虚的呀,呵呵,本人最喜欢老朋友这个称号,那就是属于本人的~!祝先生文祺~!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8-22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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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8-22 20:03: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季风 发表于 2014-8-22 11:08
云首好!周末快乐!

:))))问好先生啦,先生唤淡云就可~!那个首,只是暂时的,是虚的呀,呵呵,本人最喜欢老朋友这个称号,那就是属于本人的~!祝先生文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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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云绕翠微 发表于 2014-8-22 20:03
:))))问好先生啦,先生唤淡云就可~!那个首,只是暂时的,是虚的呀,呵呵,本人最喜欢老朋友这个称 ...

淡云老朋友好!双休快乐!

点评

:)))呵呵,感谢老朋友光临紫荆~!感谢老朋友对紫荆风致大力支持,问好您~祝你双休日快乐~!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8-23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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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8-23 13:48: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季风 发表于 2014-8-23 10:12
淡云老朋友好!双休快乐!

:)))呵呵,感谢老朋友光临紫荆~!感谢老朋友对紫荆风致大力支持,问好您~祝你双休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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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4 13:45:38 | 显示全部楼层
二位美女:建章立制的版规,已经初俱皱形,本人作如下建议:
其一、今后要结合港网的实际形势,适时适当的修改、并充实内容,使之更具备可操作性,使之成为版主与诗友们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
其二、德为才之帥,各位版主要不断地加强道德修养,谦虚谨慎,戒骄戒躁,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率先士卒,纯洁诗风、版风,延揽九州八方英才。
其三、才为德之资,要不断地加强学习格律专业知识,达到知行合一,以较高、较成熟的作品,垂范诗坛。
其四、各尽所能、分工合作、分工打理各个栏目,使各栏目俱备鲜明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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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先生言之有理,咱们不断进取。第一步,先发展一下版主的队伍吧~~先以身作则,多学习,多投入,多协商,将紫荆风致,立起来~!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8-24 17:14
嵐飛生翠常疑雨,峯有真姿不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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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贡献奖功勋诗友奖章

 楼主| 发表于 2014-8-24 17: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行吟潇湘 发表于 2014-8-24 13:45
二位美女:建章立制的版规,已经初俱皱形,本人作如下建议:
其一、今后要结合港网的实际形势,适时适当的 ...

潇湘先生言之有理,咱们不断进取。第一步,先发展一下版主的队伍吧~~先以身作则,多学习,多投入,多协商,将紫荆风致,立起来~!

点评

人事问题,相互通通气,商量定夺。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8-24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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