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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江月旦] 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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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5 11:28: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作为此版的一个副首版,在此已经不能进行点评!
1、我点评了一首词《沁园春.独木桥》,说内容没有写独木桥。
2、我点评了王绍龙的《入声韵十七首》,说只有仄声韵诗格律,没有入声韵诗这个格律,只有入声韵词这个格律。
本版原上草原来也未对以上两帖有什么点评,见了我的点评立即去挑拨扇风点火,词作者立即骂我“老子对你没完”!王绍龙则伙同原上草到中华百家、龙门阵、风雅颂漫骂至今!
金筑子点评无非是说了一句实话,就遭此无耻漫骂,于是决定离开此版,惹不起躲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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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5 12:04:31 | 显示全部楼层
作為本版的創壇元老、副首版,香港詩詞學會詩詞論壇理論權威,對詩友的作品進行點評,是義務更是職責,本人作為學會理事、論壇管理、板塊名譽首版,對金老一直以來對論壇和學會的貢獻持肯定和支持的態度。任何人借交流和評點來企圖攻擊和抹黑金老,都是不允許的,論壇更不允許這樣的行為。

点评

梅岭首版说的对。支持。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2-17 08:20
有死法,不可無活詩。但有活潑潑的詩,法于我何有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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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5 12:07:1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金老要堅持下版,與此事情有關的相關人員也一起下版,以熄爭論,以平輿情,這是我的態度。

点评

支持梅兄观点!在俺看来,双方都有需要自我检讨的地方。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2-15 13:40
复议此管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2-15 12:24
有死法,不可無活詩。但有活潑潑的詩,法于我何有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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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5 12:24:45 | 显示全部楼层
穿越梅嶺 发表于 2015-12-15 12:07
如果金老要堅持下版,與此事情有關的相關人員也一起下版,以熄爭論,以平輿情,這是我的態度。 ...

复议此管理。
壯懷自未輸幷俠,浪跡人曾慕楚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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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绍龙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5-12-15 13: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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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5 13:40:23 | 显示全部楼层
穿越梅嶺 发表于 2015-12-15 12:07
如果金老要堅持下版,與此事情有關的相關人員也一起下版,以熄爭論,以平輿情,這是我的態度。 ...

支持梅兄观点!在俺看来,双方都有需要自我检讨的地方。

点评

謝謝兄支持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2-15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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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5 13:42:27 | 显示全部楼层
行者 发表于 2015-12-15 13:40
支持梅兄观点!在俺看来,双方都有需要自我检讨的地方。

謝謝兄支持
有死法,不可無活詩。但有活潑潑的詩,法于我何有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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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15 15:21:25 | 显示全部楼层
风雅颂学堂窝人李光前:
几天前还见金筑子先生劝网友让让李晓惠,不要与之计较,怎么争闹又升级而且开骂了?
金筑子回帖:
因为毕竟是我和李晓惠个人之间的矛盾,我俩个人解决,不必他人掺和意见。我和她既没有师生关系,更不存在师徒关系。现在她已回风雅颂申明,只不过是她与针叶林、金筑子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这种关系,我是她认为的其不善者罢了!网友们的一切误会在这里都结束了!
今天,我在香港诗词申请辞去副首版,已批准。搞理论的不适合当版主。不能昧着良心一味说好。违心称赞,你必须有其理论依据。违心称赞,就证明你在理论上是错的,你将遭来更多人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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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6 11:26:21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版主看帖回帖本是义务,诗词原本需要交流,贵在交流,这交流来交流去,倒让人心寒。柳是局外人,可本版一下去了柳尊敬的两位版主老师,这世道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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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7 08: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穿越梅嶺 发表于 2015-12-15 12:04
作為本版的創壇元老、副首版,香港詩詞學會詩詞論壇理論權威,對詩友的作品進行點評,是義務更是職責,本人 ...

梅岭首版说的对。支持。
来自四川盆地中心的井底之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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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7 08:46:04 | 显示全部楼层
欣赏雅作,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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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7 10: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事情,已经以两位当事人的辭版解決了,到此為止。
有死法,不可無活詩。但有活潑潑的詩,法于我何有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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